(例)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有三档,即应纳税所得额 3万元以下,税率 18%,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10万元,税率为 27%,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的,税率为 33%。在进行该税种税务筹划时,如果仅以税率因素考虑,那么就有税务筹划的空间。假定企业12月30日测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1万元,该企业不进行税务筹划则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100100 X 33%=33033.00元。假设该企业进行了税务筹划,12月31日,支付税务咨询费100元,则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100—100=100000元,应纳所得税额=100000 X 27%=27000元,通过比较我们发现企业通过税务筹划,支付费用成本仅为 100元,却获得节税收益为33033—27000=6033元,显然,税务筹划空间是相当大的。由于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收人总额一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具体计算过程中又规定了复杂的纳税调增、纳税调减项目,因此,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空间就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