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国家税局总局发了《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一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准确填报企业名称,确保海关缴款书上的企业名称与税务登记的企业名称一致。税务机关将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海关采集的缴款信息进行稽核比对。经稽核比对相符后,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稽核比对不相符,所列税额暂不得抵扣,待核查确认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业务一致后,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为之前海关缴款书海关比对只需要缴款书号、日期与金额相符,即认为比对相符,所以不法份子利用这个漏洞,取得缴款书信息后,先于企业比对。不乏皮包公司抵扣退税之后溜之大吉的案例。
虽然税总说的是从发文之日起实施,可很多地方的海关仍然按照之前的方式在比对——是否讲企业名称纳入比对尚不确定。所以,各位财务同仁,请与报关人员、代理报关行协调,尽快取得缴款书,并及时提交比对。
如果有被冒名比对的,需要国税发委托核查函去抵扣该缴款书的当地国税,获得抵扣地国税的委托核查复函后,可以到当地国税申请抵扣进项。过程可能会比较长,导致公司进项税无法及时抵扣。
附: 海关缴款书核查结果通知书
***(纳税人名称): 你单位(日期)对()份“异常”海关缴款书提出了数据核对申请,经核查,以下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你单位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税款金额合计()元,file:///C:/Users/q/AppData/LocalLow/Baidu/BAIDUP~1/dict/Default/9A06F5~1.PNG请在( )年()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序号 海关缴款书号码 税款金额 填发日期
_____________(税务机关名称)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通知相关纳税人,第二联由税务机关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