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发〔2014〕31号: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营造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税务总局发布税总发〔2014〕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2014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通知内容如下:
(一)行业税收检查项目
1、指令性检查项目
(1)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
(2)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
(3)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及个人。
2、指导性检查项目
(1)地方商业银行;
(2)高污染、高能耗及产能过剩企业;
(3)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
(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虚开、骗税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力度,配合税制改革顺利推行,各地税务机关可选择辖区内税收违法行为较为集中的地区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关注
以下区域:一是虚开、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的地区;二是涉及农产品收购、矿产品和成品油购销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及相关专业市场;三是“营改增”试
点行业较为集中的地区。
(三)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安排
税务总局将选择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各地税务机关也要结合本地区税源情况选择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你们企业入围了吗?开始准备了吗?”
自2月底2014年全国税收专项检查项目公布以来,很多企业财务经理、税务经理在交流时,税收专项检查成了必谈内容。每年税收专项检查涉及几十万户企业、数百亿查补税款,是入围企业面临的头等“税事”。今年税收专项检查重点查哪些项目?如何检查?企业该如何配合?
专项检查剑指六大重点
◆指令性检查项目: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及个人
◆指导性检查项目:地方商业银行;高污染、高能耗及产能过剩企业;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
2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对4起具有典型意义的税收违法案件在媒体上进行了曝光,并对当前涉税案件的特点和动向进行了剖析。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表示,今年将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
安排对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出口退(免)税企业、股权转让企业和个人等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税收违法行为比较集中的地区组织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同时加强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继续选择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税收检查,重点对其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进行检查。
马毅民的上述表示实际上公布了2014年全国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项目,见报后立即引起广泛关注。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件),明确规定了全国税收专项检查的项目和工作安排。一时间,税收专项检查成了企业关注的焦点,很多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
2014年行业税收专项检查项目包括3项指令性检查项目和3项指导性检查项目。
3项指令性检查项目是: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及个人。
3项指导性检查项目是:地方商业银行;高污染、高能耗及产能过剩企业;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 指令性检查项目是所有省份都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进行的必查项目。
指导性检查项目是各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择1项~2项进行专项检查的项目。
我们对2013年和2014年税收专项检查范围进行了对比分析,形成2013年和2014年税收专项检查重点对比表,
“今年出口退(免)税企业首次全部被列为税收指令性检查范围,说明在当前严峻复杂的国际与国内经济形势下,税务机关对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和打击防范出口骗税非常重视。”
近几年,在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出口退(免)税企业都位列重点项目之中,但只涉及部分企业或行业,比如2013年将电子、服装类产品列入重点检查范围,2012年将电子、服装类产品、家具等列入重点检查范围。而2014年却与以往不同,首次将全部出口退(免)税企业列入指令性检查范围,不再区分行业。
今年高污染、高能耗及产能过剩企业被纳入指导性检查项目也引人瞩目。这说明在环保形势越来越严峻的形势下,通过税收检查强化税收调控,力促这些企业转型升级被寄予厚望。
除了实施行业税收专项检查项目外,国家税务总局还要求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
今年有三个重点: 一是虚开、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的地区; 二是涉及农产品收购、矿产品和成品油购销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及相关专业市场; 三是“营改增”试点行业较为集中的地区。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将选择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各地税务机关也会结合本地区税源情况选择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不只查一年、也不只查一税
◆检查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应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至2014年 ◆检查税种: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被查企业涉及的税种
31号文件规定,税收专项检查的时间范围为2012年度和2013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应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至2014年。
在行业税收检查中,税务机关不会只关注企业涉及的某一个税种,而是检查该企业所有的税收缴纳情况。
以房地产业检查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检查方案要求检查房地产业涉及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契税、房产税和印花税,是对所有业务、所有税种的全面检查。
一些税务机关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结合地方实际,制订更细的检查方案,提出明确的检查内容。比如,青岛市地税稽查局发布了《关于委托贷款企业及部分重点企业税收自查工作资料下载的通知》,以表格的形式详细列明了委托贷款企业和重点企业自查的必查项目,供纳税人下载。从这些项目可以看出,不仅检查非常细致,还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说明原因。 做好自查很关键
自查查出的问题只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一般不会被罚款 ◆企业可外聘税务师事务所协助自查
面对税收专项检查该怎么办?这是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 一、税收专项检查范围及时间安排: (一)税收专项检查范围: 1、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 2、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及个人; 3、地方商业银行; 4、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重点关注投资两家以上企业(含间接投资,即利用所投资企业再投资)且投资规模较大的自然人]; 5、“营改增”企业; 6、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 7、高污染、高能耗及产能过剩企业。 (二)税收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本次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从2014年4月1日开始,至2014年10月底结束。
纳税人全面自查相关要求: 相关纳税人对2012年至2013年度的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填写《纳税人税收自查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