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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君臣上第三十》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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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君者,修官上之道,而不言其中;为人臣者,比官中之事,而不言其外。君道不明,则受令者疑;权度不一,则修义者惑。民有疑惑贰豫之心而上不能匡,则百姓之与间,犹揭表而令之止也。是故能象其道于国家,加之于百姓,而足以饰官化下者,明君也。能上尽言于主,下致力于民,而足以修义从令者,忠臣也。上惠其道,下敦其业,上下相希,若望参表,则邪者可知也。
做人君的,要讲求统属众官的方法,而不要干预众官职责以内的事务;做人臣的,要处理职责以内的事,而不要干预到职责以外去。君道不明,奉令干事的人就发生疑虑;权限不划一,奉公守法的人就感到迷惑。如果人民有疑惑犹豫的心理,国君不能加以纠正,那末百姓对国君的隔阂疏远,就像明帖告示叫他们止步不前一样。所以,为国家树立君道,用于百姓,而能够治官化民的,那就是明君。上面对君主言无不尽,下面为人民出力办事,而能够奉公守法服从命令的,那就是忠臣。上面顺从君道,下面谨守职责,上下相互观察,就像看着测验日影的木表一样,有谁不正,就可以分别出来了。
吏啬夫任事,人啬夫任教。教在百姓,论在不挠,赏在信诚,体之以君臣,其诚也以守战。如此,则人啬夫之事究矣。吏啬夫尽有訾程事律,论法辟、衡权、斗斛、文劾,不以私论,而以事为正。如此,则吏啬夫之事究矣。人啬夫成教、吏啬夫成律之后,则虽有敦悫忠信者不得善也;而戏豫怠傲者不得败也。如此,则人君之事究矣。是故为人君者因其业,乘其事,而稽之以度。有善者,赏之以列爵之尊、田地之厚,而民不慕也。有过者,罚之以废亡之辱、僇死之刑,而民不疾也。杀生不违,而民莫遗其亲者,此唯上有明法,而下有常事也。
【译文】
“吏啬夫”担任督察的事,“民啬夫”担任教化的事。教化应当面向百姓,论罪应当不枉法行私,行赏应当信诚,体现出君臣的精神,其成效表现为人民的守国和作战方面。这样,民音夫的职责就完成了。吏裔夫充分掌握着计量的规章和办事的法律。审议刑法、权衡、斗解、文告与劾奏,都不以私意论断,而是据事实为准。这样,吏裔夫的职责就完成了。民啬夫制成规训和吏音夫制成律令以后,那末,纵使谨朴忠信的人也不许增补;而玩忽怠情的人更不许破坏。这样,君主的职责就完成了。所以,做人君的要根据吏啬夫和民音夫的职务和职责,按照法度来考核他们。有好成绩的,就用尊贵的爵位和美厚的田产来奖赏,人民不会有攀比羡慕的心理。有犯过错的,就用撤职的耻辱和诛死的重刑来处罚,人民也不敢有疾恨抱怨的情绪。生与杀都不违背法度,人民也就安定而没有遗弃父母的。要做到这些,只有依靠上面有明确的法制和下面有固定的职责才行。
天有常象,地有常形,人有常礼。一设而不更,此谓三常。兼而一之,人君之道也;分而职之,人臣之事也。君失其道,无以有其国;臣失其事,无以有其位。然则上之畜下不妄,而下之事上不虚矣。上之畜下不妄,则所出法制度者明也;下之事上不虚,则循义从令者审也。上明下审,上下同德,代相序也。君不失其威,下不旷其产,而莫相德也。是以上之人务德,而下之人守节。义礼成形于上,而善下通于民,则百姓上归亲于主,而下尽力于农矣。故曰:君明、相信、五官肃、士廉、农愚、商工愿、则上下体而外内别也,民性因而三族制也。
【译文】
天有经常的气象,地有经常的形体,人有经常的礼制,一经设立就不更改,这叫做三常。统一规划全局的是人君之道;分管各项职责的,是人臣的事。人君违背了君道,就不能够保有他的国家;人臣旷废了职责,就不能够保持他的官位。既然如此,那么君养臣能够真诚,臣事君也就老实。君养臣臣真诚,就是说立法定制的君主是英明的;臣事君老实,就是说奉公行法、服从命令的臣子是审慎的。上面英明,下面审慎,上下同心同德,就相互形成为一定的秩序。君主不失其威信,臣下不旷废事业,谁也不用对谁感恩怀德。因此,在上的人讲求道德,在下的人谨守本分,义礼在上面形成了典范,美善在下面贯通到人民,这样,百姓就都向上亲附于君主,向下致力于农业了。所以说:君主英明,辅相诚信,五官严肃,士人廉直,农民愚朴,商人与工匠谨厚,那么,上下就有一定的体统,内外有一定的分别;人民生活有依靠。而农、商、工三类人也都有所管理了。
夫为人君者,荫德于人者也;为人臣者,仰生于上者也。为人上者,量功而食之以足;为人臣者,受任而处之以教。布政有均,民足于产,则国家丰矣。以劳受禄,则民不幸生;刑罚不颇,则下无怨心;名正分明,则民不惑于道。道也者,上之所以导民也。是故道德出于君,制令传于相,事业程于官,百姓之力也,胥令而动者也。是故君人也者,无贵如其言;人臣也者,无爱如其力。言下力上,而臣主之道毕矣。是故主画之,相守之;相画之,官守之;官画之,民役之;则又有符节、印玺、典法、策籍以相揆也。此明公道而灭奸伪之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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