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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铁论》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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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铁会议及《盐铁论》成书的背景

——《盐铁论》读书笔记之一


我第一次读《盐铁论》是在39年前,那时我24岁,还在北大荒当知青。1974年底我们那里也在搞“批林批孔”,当时读《盐铁论》是为了“理解”历史上儒法两家的“路线斗争”。坦率地说,《盐铁论》压根儿没有读懂,那篇以“梁效”名义写的“读《盐铁论》——西汉中期儒法两家的一场大论战”的文章倒是基本看懂了。今年,我断断续续把《盐铁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6月版)粗略地读了一遍,未曾想到感悟颇多。作者桓宽在书中所述的盐铁会议上的论战场景,如此起伏跌宕,两派在许多议题上的针锋相对、但又不失风度的情景跃然纸上。在领略当年激辩的意境时,还有阅读的自娱。难怪郭沫若先生说:“这部《盐铁论》,在我认为是一部处理历史题材的对话体小说。”(《盐铁论读本·序》,《郭沫若全集·历史编·8》,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74页)我们可以从经济学、政治学和文学等不同角度去读《盐铁论》,都会对这部千古不朽的文献表现出来的深刻内涵而感叹。笔者的《盐铁论》读书笔记拟分三部分。

一、盐铁会议的背景

盐铁会议召开于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二月,此时距汉武帝驾崩、八岁的皇太子刘弗陵继位(即汉昭帝)仅过去六年(前87年)。

想当初汉昭帝即位时,汉王朝强盛的背后其实一片乱象。幸亏汉武帝为这个娃娃皇帝选定了大司马大将军霍光、车骑将军金日蝉、左将军上官桀、御史大夫桑弘羊和丞相车千秋为辅政大臣,其中霍光最受倚重。

所谓“百代皆行秦政事”,汉承秦业,其官制法律均袭用前朝,中国之王权体制与治国理念,基本于汉代定型。汉高祖刘邦曾让陆贾总结秦亡教训,陆贾撰《新语》十二篇,大力提倡无为而治、与民休息。刘邦接受了这一原则,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以后从汉惠帝、吕后、汉文帝、汉景帝,都有意识地推行“无为而治”和贯彻“与民休息”的政策,这一时期的政治称为“黄老政治”,既不同于法家的严刑酷罚,也不赞成儒家的繁文缛节。在文帝、景帝时期,把轻徭薄赋和重农抑商奉为基本国策,“战国时孟子讲过‘什一而税’是王者之政,……可是汉代税额规定就只有十五税一。而且实际上只要納一半,三十税一。一百石谷子,只要納三石多一点的税。”(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九州出版社2012年版,第22页)公元前167年文帝还宣布全部免去田租。“前后历十一年之久。这是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一次”(同上)(看来我们国家在2006年开始免交农业税是向汉文帝学来的——笔者注)。朝廷对征发兵役和徭役也有所控制,把男丁徭役由一年一事减为三年一事。公元前158年四月,汉文帝下令“弛山泽之禁”,准许私人开采矿产、渔盐资源。

文景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财富的逐渐增加,也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一是土地等财富日益集中于官僚世家、地主豪强及商贾手中;二是对匈奴的和亲政策,虽带来了缓和的局面,但并不能阻止其侵扰。

汉武帝时期连年用兵,长期动用大批人力、物力和财力,加上汉朝廷大兴土木工程,耗尽了文景时期的经济积蓄,造成国家财政的严重困匮。所以,为了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武帝不得不从整顿财政入手,主要实行了四项经济改革的措施:

一是颁布“算缗令”和“告缗令”。元狩四年(前119年),汉武帝颁布“算缗令”,规定商人财产每2000钱纳税一算(120钱);手工业主财产每4000钱纳税一算;轺车每辆纳税一算,商人轺车加倍;船5丈以上者每只纳税一算;隐瞒不报或自报不实者,没收全部财产,并罚戍边一年。元鼎三年(前114年),武帝又颁布“告缗令”,鼓励对违法工商业主的告发,以没收财产的一半赏给告发者。经过算缗和告缗,汉朝廷“得民财物以亿计,奴蜱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汉书·食货志》)于是,在全国各地的商贾中间,拥有中等财富的家庭大都破产了。

二是盐铁改为官营。公元前117年,在东郭咸阳和孔仅的建议下,武帝批准实行盐铁专卖政策,由国家垄断经营,任命当地的盐铁商为盐官或铁官,管理煮盐、铸造铁器和出售盐铁产品。盐专卖的办法是由产盐区人民自己出资煮盐,煮盐工具如“牢盆”等由官府供给,产品(盐)要作价交由政府专卖。在全国设置盐官37处,有人如果私自煮盐出售,会受到官府的制裁。铁专卖的办法比盐专卖办法更为严格,不仅官府垄断流通,而且还要直接控制生产,在全国设置盐官49处。这是因为铁生产常在深山僻壤进行,聚众太多,容易危及统治。盐铁专卖政策的制定决不是为了打击盐铁商人资本,相反,很多产盐区、产铁区的主管官员都是当地富商,政府不过是为了与盐铁业商人资本结成联盟,官商携手,分沾盐铁专卖的利益。

酒专卖政策的出台相对盐铁专卖政策要晚很多,直到公元前98年才实行酒专卖,由官府建立“酒榷”,即禁止民间私自酿酒,由官府自行酿造。但是由于豪强地主势力的反抗,这项政策实行18年后不得不改变为对酒征税制度。此后,酒税成为封建财政的一个重要税源之一。不过也有一点不同,酒专卖始终没有成为常设性制度,时有时无,要看各个时期具体情况设立和撤销。

三是实行均输、平准措施。元封元年(110),武帝又根据大农令桑弘羊的建议,在全国实行均输、平准措施。均输法是由大农令在各地设立均输官,把各地输往京城的物品,从出产地转运别处出售.再在出售处收购其它物品,这样辗转交换下来.最后把京城所需的物品运达长安。平准法是由大农令在京城设立平准官,接受均输物品,除去皇室贵戚所用之外,根据长安市面价格,贵则卖之,贱则买之,用以调剂市场。这些措施的实行,使得“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史记·平准书》)朝廷增加了财政收入,并有效地抑制了私营工商业的发展。

四是武帝以前国家货币发行状况很混乱,货币铸造权一直分散在郡国,以致“钱文大乱”,加上民间私铸,通货贬损的情况非常严重。元鼎四年(113),汉武帝下令禁止郡国铸造钱币,把各地以往所铸造的钱币统统销毁,而由水衡都尉所属的钟官、辨铜、伎巧三官负责铸造五铢钱。钟官负责铸造,辨铜审查铜料成色,伎巧主管刻范。这次新铸的五铢钱,又称三官钱,铸造质量较高.使盗铸无利可图,因而成为唯一合法的货币。此后六七百年间.五铢钱成为历代通用的标准货币。这也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体制得以强化的经济保证。

汉武帝实施的这些政策在一定时期起到了相对积极的作用,缓解了帝国财政匮乏之局。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弊端也日益显露,造就了政治特权阶层,土地兼并严重,社会贫富差距扩大,整个社会的阶级对抗加剧,流民现象不断涌现,“亡秦之迹”已露端倪。汉武帝开始对自己的扩张性政策有所反省。公元前89年搜粟都尉桑弘羊与丞相、御史奏请派兵到轮台(今新疆轮台东南)屯田继续威慑西域各国。武帝不仅拒绝了再次兴师动众的建议,而且借此机会颁布“罪已诏”,检讨过去每人增赋三十钱,使老弱孤独限于重困,对匈奴用兵,军士死亡离散,并表示:“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汉书·西域传》之后,册封车千秋为富民侯,具体负责安定天下、富实百姓之事。这些表明汉武帝要调整治国的方针政策了。

汉武帝去世后,朝廷逐渐演化为内朝主政者霍光和外朝实权领袖桑弘羊之间的明争暗斗。从政见方面看,以桑弘羊为代表的“循旧派”,主张继续实行武帝时期的内外扩张性政策;以朝廷的实际掌控者霍光为首的稳健务实派,主张重新评估武帝时期的内外政策的利弊,理性选择。(参阅化涛:《权力视域下的政策调整与思想论争——〈盐铁论〉的政治学解读》,山东大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第40页)除了政见分歧之外,徐复观先生认为还有内部权力斗争的原因,“霍光为了达到专政的目的,势必进一步消弱外朝以伸张自己的权力。……霍光由侍中奉车都尉一跃成而‘大司马大将军,受遗诏辅少主,军权已经在握;但财经大权虽不能收在内朝手上,他也不甘心继续放任在资深望重的桑弘羊手上。要从桑弘羊手上夺取财经大权,必先打击桑弘羊所凭藉的财经政策。”(《两汉思想史》第3卷,华东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6页》换言之,霍光不论是立足于当时帝国的实际情况而必须作出政策的调整与改变,还是基于个人的权力欲望而控制朝廷,他都必须面对掌握当时外朝实权的桑弘羊。

正是在这敏感的时刻,谏大夫杜延年向霍光建议曰:“年岁比不登,流民未尽还,宜修孝文明政,示以俭约宽和,顺天心,说民意,年岁宜应。”(《汉书·杜周传》)杜延年的建议正符合霍光的想法,受到霍光的完全采纳,并以昭帝的名义,“诏有司问郡国所举贤良文学民所疾苦。议罢盐铁榷酤。”(《汉书·昭帝纪》)由于不同的政治旨趣和不同的利益趋向,甚至包括统治阶层内部的权力分配与斗争,最终导致了对武帝时期一系列政策的大论战。这便是历史上所谓的“盐铁会议”。可见,这次会议是霍光在杜延年的建议下主动组织、向桑弘羊发动的一次政治进攻。

二、盐铁会议的简要情况

根据《汉书》和《资治通鉴》等史料记载,“盐铁会议”从始元六年(前81年)二月开始,直到同年的七月结束,历时长达五个月之久。

与会人员主要包括:三辅、太常举荐的贤良、文学共六十余人,丞相车千秋,大夫桑弘羊以及他们各自的属下丞相史和御史。会议由丞相车千秋主持。郭沫若说“书中有六种人物”, (《盐铁论读本·序》,《郭沫若全集·历史编·8》,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77页)包括:丞相车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桓宽“用了概括的手法把六十几位民间代表概括成为‘贤良’与‘文学’两人,把丞相和御史大夫的僚属也只概括成了‘丞相史’和‘御史’两人。”(同上第475页)

“贤良”是指品德端正、道德高尚之人。荐举贤良的制度是西汉帝国政治发展的产物,始于汉武帝时期。贤良被举入朝,君主设问而书于简策之上,要求贤良回答,称“策问”,贤良的回答即是“对策”,以“对策”形式陈述自己对现实问题的看法和解决之道,以期改善政局。这也是贤良能够参加盐铁会议的原因。但是,参加会议有史可考的贤良只有魏相一人,其他人未传流下来。会议期间发言26次。


“文学”最初为孔子教授弟子的四科(德行、言语、政事、文学)之一。到了汉武帝时期他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文学就指专门研究儒家经典——即所谓的“经术”之人,举荐文学议政也成为制度。这也是文学能够参加盐铁会议的原因。文学在会议期间发言最多,达122次。“这也说明,盐铁会议上儒生们的放言高论,实质上标志着自武帝以来,在独尊儒术政策的影响下,儒生们已被培养成了一支强大的社会力量并开始向统治者施压,迫使统治者调整自己的统治政策并在政治上表达了自己的声音。”(王永:《〈盐铁论〉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10页)

会议主持人、丞相车千秋,会议期间发言最少,只有2次,即“愿闻散不足”和“治聚不足奈何?”(《盐铁论·散不足》)这是他对贤良的发问,意思是“愿意听听奢侈消耗产生不足的情况”和“怎样医治财富聚积不足的弊病呢?”(译文见王贞珉注译、王利器审订:《盐铁论译注》,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155、172页)车千秋“无他才能术学,又无伐阅功劳”,(《汉书·公孙刘田王杨葵陈郑传》)取得丞相之位有很大的偶然性,所以他为政小心谨慎,桓宽对车千秋的会议上的表现也是不满意的,批评他“车丞相即周、吕之列,当轴处中,括囊不言。彼哉!彼哉!”(《盐铁论·杂论》)意思是说,车千秋丞相处于周公、吕望的地位,在会议中像车轴一样处在中间,闭口不言,保全自身,他呀,他呀!(译文见王贞珉注译、王利器审订:《盐铁论译注》,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页)

官方的最主要的代表、御史大夫桑弘羊,整个会议期间发言114次。由于政治观点不同,汉代史学名著《史记》、《汉书》均没有为其专门立传。在盐铁会议上他实际就是处在“守擂方”的主帅位置上,所以他一人的发言次数仅比文学发言的122次少了8次。

除此之外,参加会议的还有丞相车千秋的下属丞相史和御史大夫桑弘羊的下属御史,他们分别发言15次和19次。

三、关于盐铁会议的性质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盐铁会议的性质,就比较好理解了。会议原本是为了解决盐铁官营、平准、均输等日益严重的经济问题,这从昭帝为召开盐铁会议所下的诏书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然而内朝与外朝激烈之争,却使这次经济工作会议,转为对政治、外交、军事、法律和学术思想等一系列问题的大辩论会议,从而明显地具有了政治斗争的性质。另外,这样由朝廷下诏,丞相、御史大夫亲身参加,采用论辩的方式讨论国家政策的会议,不仅在当年甚至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也是不多见的。这也意味着在一些重大的国策问题上,朝廷重臣之间已经出现了难以调和的分歧。通过会议辩论寻求化解争端的办法,也许是当时所能采取的最佳方式。“因此,盐铁会议无疑也就具有了双重性。它既是解决经济问题的必要举措,又是内朝与外朝之争或说是霍、桑之争的一次总爆发。从会议的现实效果看,后者的意义显然要比前者更为重要。”(王永《〈盐铁论〉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18页)赖建成先生就《盐铁论》文本所反映的情况定性盐铁会议时说过:《盐铁论》“谈论经济问题的篇数,在比例上最低(7/59),而意识形态(儒法之争)的则将近三分之一(19/59)。所以,盐铁之议是名目上的,隐含在背后的是对政治权力与经济政策路线的争执”。(〔台湾〕赖建成《盐铁论的结构分析与臆造问题》,《中国文化》第14期(1996年秋季号),第160页)

由于受20世纪70年代中期儒法斗争论争的影响,我们普遍认同了这样的观点,即盐铁会议是儒法斗争论。许多思想史著作也是从儒法的争论实录的角度来评价《盐铁论》的思想特征。郭沫若先生说:“‘贤良’与‘文学’以儒家思想为武器,讲道德,说仁义,在我们今天看来,讲说得有时候非常迂腐可笑。桑弘羊和他的下属们基本上是站在法家的立场,议论都从现实出发,有时也很尖锐地批评儒家和孔子。因此这一次的会议事实上是一场思想上的大斗争。”(郭沫若:《盐铁论读本·序》,《郭沫若全集·历史编·8》,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73页)学者徐复观认为这肇始于郭沫若的说法,“今日众口同声的《盐铁论》是一场儒法斗争,实由此而来”。(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3卷,华东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16页)

但近年来不断有人对《盐铁论》反映“儒法斗争说”提出了不同意见,并有成为主流观点的趋势。基本共识是,贤良文学虽然可以称为儒家,但桑弘羊绝对不是纯粹的法家。桓宽在《盐铁论·杂论》中评价大夫道:“桑大夫据当世,合时变,推道术,尚权利,辟略小辩,虽非正法,然巨儒宿学恧然,不能自解,可谓博物通士。”所谓“据当世,合时变”、“虽非正法”、“博物通士”等评语,说明桑弘羊博通百家之说,实用和多变是他的思想特征。对于这个问题,台湾徐汉昌先生有一个中肯可取的分析:“《盐铁论》中与议双方,不论其出身为何,都可算是读过儒家典籍的知识分子,但是发言讨论的立场,却很难截然划分为法家与儒家。政府官员讥孔孟、薄儒学,然亦偶一引用孔子之言、儒家之说。其所作为,尤多先秦法家所不容许者。究其实,不过借法家‘因时变法’的观念,为一切改革的依据而已。所以贤良文学批评政府官员身着儒服而不行儒术。贤良文学发言则以刺讥法家之学为多,但其重农则又与先秦法家之学说相合,其与儒家基本原则无大违背之处……可见汉人心目中的儒者,与孔孟所说的儒,有所不同……汉儒既已融儒法两家思想于一身,则《盐铁论》中所表现的已非单纯的儒法思想之争。”(徐汉昌:《盐铁论研究》,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83年版,第189、190页)

四、关于《盐铁论》一书的概述

《盐铁论》的作者桓宽,是汝南人(今河南上蔡西南),擅长写作,精通《公羊春秋》,在宣帝时期举荐为郎,官至庐江太守丞。他在《盐铁论·杂论》说,他是从同乡朱子伯那里了解到关于盐铁会议的情况的,这为桓宽在盐铁会议之后的二十多年后(也有说三十多年后)编撰《盐铁论》提供了资讯来源。桓宽的思想倾向是很明显的,他赞同儒家的为政之道和治国理念,贬低与嘲讽桑弘羊的观点。

《盐铁论》一共60篇,前59篇是两次会议中贤良、文学与桑弘羊为首的政府官员的激烈辩论,其中第1至第41篇反映的是第一次会议的情况,第42至第59篇反映的是第二次会议的情况;最后一篇是《盐铁论·杂论》,是作者对整个盐铁会议及其重要人物的综合评价。

化涛博士把《盐铁论》的内容分作为六类,并对59篇分布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经济问题7篇,占12%;社会问题4篇,占7%;政治问题7篇,占11%;思想意识19篇,占32%;匈奴问题14篇,占24%;相互讽刺8篇,占14%。(参阅化涛:《权力视域下的政策调整与思想论争——〈盐铁论〉的政治学解读》,山东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7页)可见,《盐铁论》涉及的范畴很广泛,但是礼乐刑法、王道霸术、边防战争、节俭奢侈等都是由于盐铁政策而引发的次生问题。盐铁是否专营是辩论的焦点,但双方辩论的范围实际上已是经济运行模式、管控机制,甚至是经济制度了。作者将此书冠以“盐铁”乃有画龙点睛之作用。

五、桑弘羊其人

桑弘羊(前152—前80年)是一个有争议、被歪曲的历史人物。《史记·平淮书》载:“弘羊,洛阳贾人之子,以心计,年十三侍中。”由于受商人家庭影响且心算能力很强,13岁开始做侍中(即专门服侍汉武帝,用现在话说是“生活秘书”,因此被士大夫看不起);33岁那年,因他“言利事,析秋毫”,与担任大农丞的大盐铁商东郭咸阳孔仅二人一起深得武帝宠信,开始政治生涯;38岁担任大农丞,掌管岁计事务,并开始办理均输;41岁升为搜粟都尉,代管大农令事务,天下盐铁归其掌握。公元前87年汉武帝死前被确定为辅政大臣,是年,他升为御史大夫。桑弘羊从政60年,其中武帝时代52年,昭帝时代8年。胡寄窗先生说“因此,他参加武帝时代的财政经济政策的策划时间当在四十年以上。”(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中》,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73页)换言之,桑弘羊是汉武帝朝代中后期基本上掌握财政大权的重臣。

桑弘羊在盐铁会议在舌战群儒的交锋中虽然处于守势,但并没有明显处于下风。可能他还是感觉到隐藏在唇枪舌剑背后的刀光剑影,所以会后他修正了某些经济政策,如废弃了“酒榷”,以图缓和他与霍光的矛盾,但关键的盐铁官营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有学者认为桓宽把此书取名“盐铁”,即有惋惜和感叹之意——笔者注)。果然在盐铁会议后的第二年(公元前80),他就被霍光以参与燕王旦谋反的罪名,推上了断头台,时年73岁。

功罪盖棺犹未定。《盐铁论》的作者桓宽批评他“摄卿相之位,不行准绳以道化下,放于末利,不师始古”,并对他的惨死幸灾乐祸。说:“处非其位,行非其道,果陨其性,以及厥宗。”(《盐铁论·杂论》)苏轼骂他“如蛆蝇粪秽也,言之则污口舌,书之则污简牍”(《志林》,《苏东坡后集》卷一一)。师承桑弘羊的王安石,一方面承认“国置泉府之官以榷制兼并,均济贫乏,变通天下之财。后世唯桑弘羊、刘晏粗合此意” ;(《宋史纪事本末·王安石变法》)一方面当变法受到攻击时,却把自己洗刷干净,把桑弘羊抛出去作为“务以求利为功”的“聚敛之臣” 的化身。(《议茶法》,《临川先生文集》卷七○)尤其是南宋叶适的批评,把桑弘羊列于所有“聚敛之臣”中的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

后来,明代李贽把桑弘羊列为“富国名臣”,认为“均输之法”是“国家大业,制四海安边足用之本,不可废也”。“桑弘羊者,不可少也。”(李贽:《藏书·富国名臣总论》)近代孙中山先生从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的立场出发,更推崇桑弘羊,他说:“若弘羊者,可谓知钱之为用者也。惜弘羊而后,其法不行,遂至中国今日受金钱之困较昔尤甚也。”(《孙中山选集》上卷,第123页)

著名的经济思想史专家胡寄窗先生认为,“如果我们不否认汉武帝在历史上的功绩,在巩固封建统一政权上的巨大作用,则桑弘羊在财政上对他的支持将是他的成就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同上,第75页)胡寄窗先生还认为,“桑弘羊的思想内容是比较复杂的。他的政治观点导源于法家;经济观点除主要接受范蠡及管子作者的学说而加以发展外,也还夹杂着一些儒家和许行思想的因素。然而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商人阶叔的观点,特别是富商大贾的商人资本的观点。因此,他的重商理论是他的全部财政经济思想的核心,也是中国经济思想史中极独特的观点。”(同上,第76页)郭沫若先生也认为,他是两千年前封建地主阶级中一个有魄力的伟大财政家。(《盐铁论读本·序》,《郭沫若全集·历史编·8》)



盐铁会议上的经济思想论争及评述

——《盐铁论》读书笔记之二

行政性的经济政策对资源配置和社会结构都会产生重大影响,而且往往会引发诸多的社会政治问题。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与大夫御史就一系列经济政策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历史上儒生很少谈经济问题,像这样集中地阐述经济观点是非常难得的。笔者拟就从经济思想史视角,试图去读懂《盐铁论》中所反映的思想冲撞,以求教学人。

一、盐铁会议上两种经济思想冲撞的内容

(一)两种“义利观”的论争

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对桑弘羊进行攻击的理论武器之一,就是 “重义轻利”论。他们的理论观点,归结起来,有以下三点。

第一,他们认为治国必须“以礼义防民”,而不能“示民以利”,更不能“与民争利”。他们认为“抑末利而开仁义”能使“教化可兴,而风俗可移”。如果“示民以利”就会使“民俗薄”,形成贪鄙淫逸之风,妨碍国家治理。(《盐铁论·本议》)这是董仲舒说教的翻版,他们打着为民请命的幌子,反对封建国家“与民争利”,其实是反对国家“与商贾争市利”。(《盐铁论·园池》)

第二,他们还从分配的角度,说明国家不应与民争利。他们认为利是一个常数,“利于彼者必耗于此”,“利不从天来,不从地出,一取之民间”。(《盐铁论·非鞅》)国家争利,人民就会贫穷。

第三,从社会分工的角度提出“仕者不穑,田者不渔”,“不得兼利尽物”(《盐铁论·错币》)的观点。主张“罢利官,一归之于民”,(《盐铁论·能言》)但实质上是利归于商人和地方豪强。

总之,贤良文学的“义利论”是为地方豪强富商争利的政治目的服务的。

在盐铁会议上遭到贤良文学群起而攻之的桑弘羊,虽然与司马迁的经济主张大相径庭,但在驳斥贤良文学的“以义防民”,不能“示民以利”的义利思想时,却引用了司马迁的观点为自己辩护。他说:“司马子言‘天下穰穰,皆为利往’。赵女不择丑好,郑姬不择远近,商人不愧耻辱,戎士不爱死力,士不在亲,事君不避其难,皆为利禄也。”(《盐铁论·毁学》)而且这又极像韩非口气,把君臣、男女等人际关系说成利害关系,也认为利是驱使人们从事一切社会活动的动力。因此,他的经济政策,就是围绕一个利字,不惜冒犯“与民争利”的天下之大不韪,千方百计地为封建国家广开财源。

桑弘羊在义利问题上旗帜鲜明却并无过多议论,着重是对贤良文学的犀利反击。他还讥笑那些夸夸其谈,不干实事的儒生们:“今内无以养,外无以称,贫贱而好议,虽言仁义,亦不足贵者也。”(《盐铁论·毁学》)

(二)“本末并列”和“重本抑末”的论争

贤良文学“重本抑末”的建议,在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召开的“盐铁会议”上,得到了集中与系统的反映。他们的观点是:第一,认为农业是唯一重要的生产部门和财富唯一的本源,反对工商致富的观点,不承认货币是财富的代表;第二,轻视商业,认为工商业妨碍农业;第三,反对货币流通,主张恢复物物交换或实物货币,反对货币铸造权的集中;第四,反对外贸,主张闭关自守。

这里重点评价他们的“本末”思想。

首先,贤良文学再三强调农业是财富的唯一本源,是富国足民的唯一途径。他们说:“是以古者尚力务本而种树繁,躬耕趣时而衣食足,虽累凶年而人不病也。故衣食者民之本,稼穑者民之务也。二者修,则国富而民安也。”(《盐铁论·力耕》)他们认为:“夫欲安民富国之道,在于反本,本立而道生”,“夫治乱之端在于本末而已”(《盐铁论·忧边》)。这两句话意思是:要想得到安民富国的办法,在于回到根本上去;治理好国家在于处理好根本与支末的关系。

其次,贤良文学认为,工商业尤其是桑弘羊主持的官营工商业,妨害了农业,导致人民贫困和国力衰弱。他们说:“国有沃野之饶而民不足于食者,工商盛而本业荒也;有山海之货而民不足于财者,不务民用而淫巧众也。……高帝禁商贾不得仕宦,所以遏贪鄙之俗,而醇至诚之风也。”(《盐铁论·本议》)而现在由于官营盐铁,给老百姓带了个求利的坏头,“是开利孔为民罪梯也”。(《盐铁论·本议》)

最后,贤良文学认为,平准、均输加重了百姓负担,是祸国害民之举。因为“均输”使“农民重苦,女工再税,未见输之均也”。而“平准”的结果是“豪吏富商积货储物以待其急,轻贾奸吏收贱以取贵,未见准之平也”。(《盐铁论·本议》)他们对平准、均输的攻击也真实反映了官营商业机构不可避免的弊病,但没有触及这些重大经济举措对于加强中央财权、巩固王权的实质问题。

鉴于上述认识,他们提出了封建统治者的当务之急是重本抑末,罢除盐铁官营。他们说:“方今之务,在除饥寒之患,罢盐、铁,退权利,分土地,趣本业,养桑麻,尽地力也。”(《盐铁论·水旱》)

我们再来看看桑弘羊的观点。他的产业政策指导思想是调整封建国家内部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关系,达到“本末并利”的目的。在盐铁会议上,他阐述了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他说:“工不出,则农用乏;商不出,则宝货绝。农用乏,则谷不殖;宝货绝,则财用匮。”强调,只有“开本末之途,通有无之用”,(《盐铁论·本议》)才能使农、工、商业都得到发展,财政收入才会增加。桑弘羊也承认农业是社会最主要的经济部门,是“赖以立国”之本。但他认识到,先进农具的生产、推广和销售,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关键。所谓“国有沃野之饶而民不足于食者,器械不备也。有山海之货,而民不足于财者,商工不备也”。(《盐铁论·本议》)他认为创办均输、平准两项官营商业体制,促进国内外的商品交流,对外使“异物内流则国用饶,利不外泄则民用给矣”,(《盐铁论·力耕》)对内使“财物流通,有以均之。是以多者不独衍,少者不独馑”,“农商交易,以利本末”。(《盐铁论·通有》)

可见,桑弘羊经济思想的灵魂是重商主义。这体现在:

第一,他极重视工商业的社会职能,主张“本末并利”,通过许多经济措施,把工商业抬高到和农业并驾齐驱的地位。

第二,他的经济思想主要渊源于《管子》作者、范蠡、白圭等商人阶级的代表人物及其著作。他的经济干涉主义和“盐铁官营”政策,是《管子》的官营渔盐政策的发展;他的“本末并利”的主张,是范蠡同一主张的继续;他引用《管子》的轻重理论,作为自己平准、均输等商业政策的依据(《盐铁论·力耕》);参考《管子》雕薪画蛋的侈靡消费的思想,主张不妨搞些奢侈品的生产,为手工业者广开生产门路(《盐铁论·通有》)。当他的政敌攻击他“倒行逆施”引起天怨人怒而天灾频频时,他又引用范蠡、白圭的“农业经济循环论”来为自己辩护。他说:“水旱,天之所为,饥穰,阴阳之运也,非人力故。太岁之数在阳为旱,在阴为水。六岁一饥,十二岁一荒,天道然,殆非独有司之罪也。”(《盐铁论·水旱》)

第三,桑弘羊认为货币是财富的代表,商业是致富的本源。他说:“宅近市者家富,富在术数,不在劳身;利在势居,不在力耕。”(《盐铁论·通有》)所以他坚决否定农业是唯一致富的本源的观点:“富国何必用本农,足民何必井田也?” (《盐铁论·力耕》)

在这里,我们应该纠正一个误区,即把儒家说成重农主义、法家是重商主义的。其实,是否“重农”不是儒家与法家的区别标准。例如公认的法家商鞅、韩非都是重农学派。商鞅提出农战政策,包括奖励发展农业,也包括“直接以政治手段限制非农业活动”。(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394页)“韩非继商鞅而力主耕战政策”,他在《五蠹篇》中曾指出“富国以农”,“自韩非始,方以农为本,以工商为末,形成农本工商末的简明口号”。(同上,第471、472、473页)

(三)“善因论”与“轻重轮”的论争

“善因论”是由司马迁在《史记·平淮书》和《史记·货殖列传》中提出来的。但思想渊源是“黄老之学”。西汉前期“黄老之学”被奉为宏观治国理论,把“无为而治”思想同“与民休息”政策联系起来,进而产生了自由放任的宏观管理思想和政策。司马迁是坚定反对国家干涉主义的,他提出“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的“善因论”。(《史记·货殖列传》)

“轻重论”的理论存在于《管子·轻重》,轻重理论运用到国民经济的宏观管理方面,最主要的思想有:国家要运用政权力量和经济手段,如官营工商业、集中铸币等取得对人民、商人、诸侯的“轻重之势”;国家以商品生产者和流通者身份直接参与商品生产和流通,取得垄断地位;国家利用各种手段(政府、法律、经济的)对资源、货币、赋税、价格进行调控。可见,桑弘羊是“轻重论”最全面的继承,并有许多发展。当然,“桑弘羊的经济干涉政策包含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国家将民间的财富通过行政手段集中到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集团手巾,二是通过国家采取强制手段来抑制兼并,从而缓和阶级矛盾。”(陈勇勤《中国经济思想史》,河南人民出版社2008版,第111页)

桑弘羊在《盐铁论》一书中主张的国家干预主义思想,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桑弘羊坚持并发展了自管仲、商鞅到轻重论者倡导的对山林、川泽、矿产等自然资源必须由国家进行统一管理、禁止私人经营的思想。傅筑夫先生说“禁榷制度是由管仲创立的。”(傅筑夫:《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667页)吴慧先生说“中国历史上管仲是盐铁‘直接专卖制’的创始人。”(吴慧:《中国古代六大经济改革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3页)桑弘羊在盐铁会议上对国家管理经济和盐铁专卖政策提供了历史和法律的论据。他说: “山海之利,广泽之畜,天下之藏也,皆宜属少府,陛下不私以属大司农,以佐助百姓。”(《盐铁论·复古》)按照“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诗经·小雅·北山》)的传统观念,山林、川泽本属皇帝私产,现在君主为了国家把私产拿出来交给大司农开辟利源,佐助国家财政收入,这是大公无私之举。他还说;“家人有宝器,尚函匣而藏之,况人主之山海乎?” (《盐铁论·禁耕》)因此,国家政府机构代表人主行使对山海的管理权,就是合理合法、理直气壮的事。他还从抑制兼并和为国广开财源两个方面阐明了国家对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的必要性。山泽之利在深山,一般小民无力开发。若国家“废弛而归之于民”,(《盐铁论·非鞅》)事实上只能为豪强所控制而专其利,故必须由国家直接管理。“塞天财,禁关市”(《盐铁论·力耕》)则“山海有禁而民不倾”(《盐铁论·禁耕》),以断豪强兼并的财路。而且国家“开园池,总山海”(《盐铁论·园池》)的经营开发,其收入可以“流有余而调不足”,“赈困乏而备水旱”,(《盐铁论·力耕》)并补充财政收入以创办社会公共工程“助贡赋,修沟渠,立诸农,广田牧,盛苑囿”。(《盐铁论·园池》)桑弘羊对国家干预经济的必要性和好处做了全面的阐述,若译为现代经济学的语言,竟然与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学有许多相似之处。

第二,桑弘羊通过创办均输、平准及盐铁专卖事业,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命脉和财政大权的控制,并通过国家对生产和流通的参与来调节国民经济中农、工、商三部分的结构比例关系,以达“开本末之途,通有无之用”,(《盐铁论·本议》)“农商贸易,以利本末”,(《盐铁论·通有》)“民不困乏,本末并利”(《盐铁论·轻重》)的目的。

第三,桑弘羊的平准与均输是一大创举,形成一个国营商业和物价管理系统。均输、平准配合起来,实际上控制住了全国的市场。通过均输可以掌握地区间的贸易,调节地区间的物价,通过平准又控制了京师的市场与物价。平准机构以均输机构输送的货物为雄厚的物质基础,通过调节市场商品供求关系来控制物价,使“万物不得腾涌”,(《史记·平准书》)并抑制私人垄断势力操纵物价牟取大利的企图,桑弘羊已初步认识到利用供求关系来调节物价。

二、争辩双方的误区及评述

一是从“义利观”上看,贤良文学派沿循了儒家注重思想教化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式,把限制物质欲望作为治本之方,用“义”来规范、约束“利”,贤良文学派轻蔑物质利益的风格极为鲜明。反观御史大夫派,其推崇物质利益的功利主义态度是显而易见的。他们在辩论中不断挖苦对方的穷酸,嘲讽空喊仁义道德,可也反映了他们漠视精神的独立性。

二是从“本末论”上看,贤良文学派认为:“农,天下之大业也。”(《盐铁论·水旱》)主张“崇本退末”,(《盐铁论·本议》)“节用尚本”,(《盐铁论·力耕》)反反复复强调以农为本、贬抑工商、限制消费等内容的重农理论。重农理论在农业社会里其合理性,但贤良文学们把农业的重要性绝对化了。他们把两极分化、土地兼并等不公平现象归罪于商品经济。简单地重农逻辑演绎出抑商。御史大夫派并不公然否认农业为本,他们举起“本末并利”(《盐铁论·轻重》)的旗帜,主张农、工、商并重,其重心则偏向工商业,特别是商业。他们就商业、商品经济阐发的大量极富价值的议论,在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上可谓空前绝后,但却将流通作为财富的源泉,“富国何必用本农,足民何必井田也?”(《盐铁论·力耕》)胡寄窗先生是这样评论桑弘羊的重商理论的:“他的重商理论是他的全部财政经济思想的核心,也是中国经济思想史中极独特的观点。但是,桑弘羊的历史任务是统一和加强财政以进一步巩固统一的封建地主政权,这就决定着他的重商理论主要是作为推行一系列新的财政经济措施的指导原则,不是专为商人阶级的利益服务。这一点是理解桑弘羊理论的阶级实质非常重要的关键。不明确这点,对他的许多财政经济措施将无法理解。”(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中》,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76—77页)

三是从“轻重论”上看,御史大夫派坚决主张由官家垄断盐铁之类商品的产、运、销的直接专卖形式,禁止私人染指,他们认为经济权的分散会导发政治纷争。贤良文学派没有正面回答中央集权国家是否需要集中财权,但明确指出“相妨之富”的灾祸来自政府,而不是民间;从“天子藏于海内”的儒家财富观出发,他们认为朝廷独占山海是造成一切纷乱的根源,在会上揭露和谴责禁榷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恶果。正如孙竞昊先生分析的那样:桑弘羊的国家干扰主义“这种压制自由商品经济的政策与作为其根据的重商理论颇多悖逆,也与近代资本主义早期国家动用政权力量保护、扶植、奖励私人工商业的重商主义不可同日而语。”“贤良文学派的倡导放任主义,否定超经济的侵乱,以为经济活动毋需人力干预即可顺利进行,……矛头直指桎梏私人工商业的国家权力。这样的结果似又违拗其抑商的本心。贤良、文学们敌视商品货币关系的原则立场,决定了他们的放任主义不能与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基础上的自由主义混为一谈,实质上,它们是自然经济论的一种特有体现。对照两派,他们各自主张的初衷与结果发生了错位,其直接和间接影响在经济思想、经济政策、乃至经济生活领域造成诸多非驴非马、不伦不类的现象。”(《盐铁会议的岐异与缺憾:兼论中国古代商人资本的性质和历史作用》,《历史教学问题》,2010年第3期)鉴于这个认识,孙竞昊先生有一个很深刻的观点:“盐铁会议缺少另一与会一方——即从事自由商品经济的私人工商业者的代表。”“御史大夫派……重商理论是基于国家财政考虑,为国家经营、支配商品经济服务的,私营工商经济得到的是不由其自主的枷锁。贤良文学派鼓吹藏富于民、默认自由贸易的放任主义,痛诋来自国家权力的经济攫取,结果却在为私人经济活动、特别是工商活动争取宽松的社会环境。可儒家的经济伦理观毕竟根植于小农经营方式为主体的自然经济土壤。……可以推想,当商品货币的洪水冲决自然经济的堤坝时,视商品经济为猛兽的儒生们肯定不会处之泰然的。因此,只有自由商品经济论才是自然经济论和官营政策论的真正否定者。可惜的是,私人工商业者被严拒在盐铁会议门外,没有成为矛盾的一方,其意志和要求迂曲、含混地分散体现在御史大夫派、贤良文学派身上,而无法完整、正当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这是此次会议的缺憾。”(出处同上)

上述三方面的论争, “重农抑商”对中国历史影响最大,苇伟教授是这样评论的:“‘重农抑商’成为一种传统思想,其反动作用还表现在对后世历代王朝的影响上。它不但钳制了工商业的发展速度,而且使工商业带有浓厚的封建性。东汉以后到宋、元等王朝,地主兼营商业和商人兼有土地并不是个别的社会现象,大地主和大商人往往是不可分割的两位一体。这是因为‘农本、工商末’的传统观念已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加之中国历代较高的地租率,使土地成为‘不忧水火、不忧盗贼’的最理想的社会财富的代表。大地主和大商人‘以末致财,用本守之’(司马迁语),工商业利润不用于工商业的扩大再生产,而是投资于土地。这样循环往复,虽使工商业在缓慢发展,却越来越失去其独立性,成为封建生产关系的附庸和奴才,逐渐形成了不同于西欧城、乡经济互相对立特点的中国独特的‘农商结合’的封建经济结构。地主阶级和商人阶级之间的矛盾日趋缓和,甚至在它们的上层连阶级界线也难以划分了。这就使工商业很难变成瓦解封建生产关系的一把尖刀,而生产关系只能靠农民起义的改朝换代和新王朝的‘上农’政策进行局部调整,这也正是在唐、宋、元、明各代工商业虽也曾几度繁荣、资本主义萌芽已有出现,但萌芽始终不能充分成长发展起来的原因。”(苇伟著、赵麦茹助编《中国经济思想与当代经济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81、82页)

如果再考虑“重义轻利”的负面影响,苇伟认为,“‘重农抑商’与‘重义轻利’的合流毒害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统治者和一代又一代的知识分子,影响着他们或崇尚空谈政治、或以孤高清傲自许,轻视对经世济民实际学问的研究和对民间经济活动与科技成果的经验总结与理论升华。这是中国经济思想史上微观经济思想相对薄弱、中国科技成果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固然受‘科举取士’制度的影响,同时也与这两大精神枷锁的禁锢不无关系。”(同上,第82页)


桑弘羊主张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之探讨

——《盐铁论》读书笔记之三

近年来《盐铁论》研究的热度有所升温,我以为根本原因是西汉帝国曾遇到的问题与任务,也以相似的形态摆在了当下的中国面前。比如:有的学者为了反对“国进民退”,认为现在“国进民退”的现象与两千多年前桑弘羊主张和执行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很相似;有的认为当前中国“权贵资本主义”的现象,与桑弘羊主张和执行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所产生的现象很相似。“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我们确实需要认真研究历史,为解决今天的重大问题提供新的视野和独立思考的本钱。故笔者以桑弘羊主张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为题,做一个粗浅的探讨。

一、西汉时期国家干预主义政策的产生与发展

国家干预主义是我们后人套用现代经济学语言的说法,在中国古代称之为“禁榷”。这种制度在西周春秋时期被称为“工商食官”,是当时发展工商业的根本制度,手工业者和商贾都是官府管的奴仆,必须按照官府的要求进行生产和贸易。理论代表人物是管仲,并在齐国进行了实践。在汉朝前期,实行的是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当然这也是现代的语言),那时的基本政治倾向叫“无为而治”、“与民休息”。那么汉武帝为什么会改弦更张实行国家干预主义政策呢?原因有三:

一是外交与军事方针变化所决定的。武帝改变了他爸爸和他爷爷对匈奴“和亲”的政策。从前的羁縻政策,无法解决汉王朝的民族问题,匈奴凭借自己的军事优势,时常南下大寇小掠,给北部边疆造成人员和财产巨大损失。武帝数十年开拓疆土,“讨匈奴,通西域,军费浩繁”。(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九州出版社2012年版,第24页)

二是与汉代政治制度设置以及“公私分税”制度有关。汉代中央政府的“九卿”中有两个卿,“就是大司农和少府,都是管财政经济的。大司农管的是政府经济,少府管的是皇室经济。大司农的收入支销国家公费,少府收入充当皇室私用。皇室不能用大司农的钱。所以我们说当时皇室和政府在法理上是鲜明划分的。当时全国田赋收入是大宗,由大司农管。工商业的税收,譬如海边的盐,山里的矿,原来收入很少,由少府管。”(同上,第14页)但后来“盐铁之利逐渐澎大起来……山海池泽之税逐步超过了全国的田租。”(同上,第24页)

三是与政治体制的法理有关。“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诗·小雅·北山》)所有的自然资源都归属以皇帝为首的国家所有,这就是政治体制的法理。西周时代耕地和非耕地都属王室贵族,以后把耕地平均分给农民,成为井田,“再后来耕地所有权逐渐转移到农夫手里”;再后来“把禁地即山林池泽也逐渐开放了。只在出入关隘,设一征收员,遇在禁区捕鱼伐木的,只就其所获,征收其所获几分之几的实物。这就在田租之外,另成一种赋税。这是关税、商税之缘起。”(同上,第23页)到了汉代就成为一种共识:“耕地为农民私有,而非耕地仍为公家所有。换言之,即成为王室所有。此因封建贵族都已消失,只剩皇帝一家,……便全归皇室。”(同上,第24页)(钱穆在这里把王室与皇室作了区分——笔者注)这也是当时实行“公私分税”制度的法理所在。

由于“军费浩繁,大司农的钱用完了,连他父亲(景帝)、祖父(文帝)几辈子下来的财富都花光了。政府支出庞大,陷入窘地,这又怎样办呢?农民的田租,三十分之一的定额,制度定了,又不便轻易再变更,再增加。汉武帝就只有自己慷慨,把少府的金钱拿出来。这等于是把皇室私款来捐献给政府。所以武帝同时也命令地方上有钱的人,最主要的如盐铁商人等,也能如他般大家自由乐捐。结果社会响应不佳,拥有大资产的,不理会政府之号召。汉武帝不禁要想:你们的钱究竟由那里来的呢?岂不是都由我把山海池泽让给你们经营,你们才能煮盐冶铁,发财赚钱。现在我把少府收入都捐献给国家,而你们不响应;那么我只有把全国的山海池泽一切非耕地收还,由我让给政府来经营吧!这便是汉武帝时代有名的所谓‘盐铁政策’”。(同上,第25页)

可见,盐铁国营与官卖这个制度的后面,“自然必有其理论的根据。我们要讲中国的经济思想史,必须注意到历史上种种实际制度之措施。而讲中国经济制度,却又该注意此项制度之所由演变完成的一种历史真相。所以我讲汉武帝时代的盐铁政策,却远远从古代井田制度与山泽禁地之在法理上所有权之区分,直讲到少府与大司农的税收之分配于政府与皇室之由来,而由此再引伸出盐铁官卖来。这并不专是一个思想与理论的问题,而实际上则有极占重要的历史传统之现实情况来决定。”(同上,第26页)所以,汉武帝也好,桑弘羊也好,他们放弃“黄老政治”转为国家干预,都不是个人的好恶决定的,是当时制度、法理的安排。

二、西汉的国家干预是全方位覆盖国民经济的政策

汉武帝时期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是全方位覆盖国民经济的,主要方向有二:

第一,国家干预主义政策集中体现在禁榷制度上。

“禁榷制度就是公营或官营工商业。禁榷,用现代话来说,就是某种或某些工商业禁止私人经营,完全由政府垄断。”(傅筑夫《中国经济史论丛》,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634页)禁榷制度始终以盐铁两种商品为主要对象,并且欧洲长达一千年的封建制度时期也如此,是有原因的:因为在自然经济为主的社会里,人们经济生活是自给自足的,生活必需品都是消费者自己生产的,但只有食盐和铁器(生产工具和兵器)自己不能生产,而需要通过商品交换才能获得。“所以两者都是最有利的营业部门,禁榷盐铁,就等于扼住了富商大贾的咽喉”。(同上,第636页)另外,禁榷制度也不限于盐铁两项,又如酒,“这是消耗着人生日用必须的米麦来做成的一种奢侈享乐品,因此也归入官卖,不许民间自由酿造。”(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九州出版社2012年版,第25页)禁榷制度在以后历朝历代都屡试不爽,成为政府重要的理财手段。比如,到宋代,把茶叶也列入了专卖范围。

第二,国家干预主义政策在农业上表现也是很突出的。

西汉实行国家经营的业态并不局限于工商业,在农业领域也有比例不小的国家经营方式。王家范教授说,“自西汉以来,在官方文书中,土地产权一向只有‘民田’与‘官田’之分。‘官田’又称‘公田’,其名始见于西汉,但秦时应该就有。它包括山林川泽(林木矿产均属此)、园池苑囿(以上收入归皇帝少府所有)、国家牧场以及其他直接归国家管理或经营的田地(荒地、没官地、新占领地以及职田、学田等)。荒地大多用作国家屯田(民屯、军屯),也用以赏赐或重新授民以田(‘赋民公田’)。西汉时也有将皇家园池苑囿出租给农民群种的,实际也属开垦荒地,为出租型的‘官田’,称‘假民公田’。以上所有土地产权无疑属于国有性质,历朝都占不小的比例。”(《中国历史通论》(增订本),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125页)

西汉自武帝开始,包括以后的昭、宣帝,都有把国有土地出租的情况,据记载,当时官府屡屡颁布诏令“假民公田”。“假民公田”的“民”,主要包括两种“民”:有破产的自耕农一一“贫民”、“流民”;也有部分拥有权势的地主——“豪强”、“命家”或“权家”。这些所谓的“命家”和“权家”们,与官府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从国家那里“假”得了土地以后,其经营方式,主要是进行“公田转假”,转手租借给农民耕种。而他们自己则成为“二地主”。当“二地主”的利益是相当可观的。用今天的经济术语说,叫“寻租”。农民“要纳十分之五的租给地主,地主向政府只要納三十分之一的税。”(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九州出版社2012年版,第22页)50%的地租与3.33%的税之间的差额,就是“二地主”的净收入。政府减税的好处农民(指无地的流民,不包括自耕农)没有得到,“只便宜了地主”。(同上)

西汉政权除了把“公田”假给那些权贵地主进行经营外,同时,又把各地一些公田直接假给“贫民”或“流民”耕种。这些“贫民”与“流民”,从国家那里假借了土地后,直接和封建国家形成租佃关系,成为国家佃农,他们忍受封建政权的直接剥削。在这种情况下,正如马克思所说:这时和农民直接对立的,“不是土地私有主,而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主资格同时又以君主资格出面的国家。……那么,地租与地税就相符合,或者更正确些说,那时便没有什么与这种地租形态不同的地税。”(《马克思恩格斯论中国》,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5页)

三、对西汉的国家干预主义实质的认识

西汉实行的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究其实质,有两点可以明确的:

第一,西汉国家干预主义的实质之一是打击威胁王权统治的利益集团。通常都关注到了桑弘羊的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具有敛财的功利性,但其实还有一个政治目的。“政府的专卖有着双重动机,其一是需要解决财政困难,其二是要重申政府的权威,打击地方的豪强势力。”(〔美〕许倬云《汉代农业:早期中国农业经济的形成》,程农、张鸣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0页)傅筑夫认定打击的对象主要是“经营盐铁产销和其他有利事业(如铸钱)的富商大贾,并不是一般商人,更不是普通老百姓,其中有很多是地方上的‘豪强’,包括各地封建王侯、新兴的大地主和地方上的恶霸,董仲舒所说的‘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指的就是这些人。”(傅筑夫《中国经济史论丛》,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637页)而且王权在这场斗争中采取的手段极为严酷,以汉武帝颁布的“算缗令”和“告缗令”为之最。这是一种明火执仗的掠夺,完全是打击大富与中富阶级的一种“仇富”运动。

那么,武帝为什么要打击他们呢?因为豪强权贵的财富增长,就伴随着土地兼并也加剧了,贫富分化也加剧了,分裂割据的势力也加剧了。这些现象都与过去实行“放任主义”的经济政策有关,为中央集权政府所不容的。“这不仅是一个严重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傅筑夫《中国经济史论丛》,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637页)所以,豪强、大宗形成的与中央集权背道而驰的离心力量,必然会遭到王权的打压。这是王权以及维护王权的官僚集团与豪强、大地主、有离心倾向的诸侯王集团之间的斗争,根本不是商人阶级与地主阶级之间的斗争。也有学者把盐铁会议说成是“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之间的斗争,这种简单类比的说法虽然通俗、形象了,但并不科学。盐铁会议上桑弘羊眼中的“国”,小至言之只是皇室,大至言之是“王权”;贤良文学口中的“民”,主要指豪强大地主,当然也包括经营盐铁的小商人。在保证完成武帝国防外交战略方针和任务方面,豪强大地主的势力“坐大”对王权的权威与利益都是抵牾的。

这个斗争也不是儒法斗争之性质(理由见笔者“读书笔记之二”)。王家范教授认为,“抑豪强”、“抑富商”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央集权国家的传统国策,是因为“国家对私有经济的限制,指导思想是‘平均’,‘不患寡而患不均’”。( 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增订本),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326页)“不患寡而患不均” 的孔学思想,原来也是西汉的治国理念。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桑弘羊主张的国家干预政策并不与法家思想沾边的。

第二,西汉国家干预主义的实质之二是“抑商”政策。实际上,国家经营早在春秋时期管仲就提出过,但全盛时代则应是汉代。“盐铁国营不同于私人商业活动。首先,私人商业活动的目的是获取商业利润,而西汉政府实行盐铁国营的目的是为了夺取豪商巨贾垄断的盐铁之利”,“如果说商人的商业活动具有欺诈性,那么国营商业则具有公开的掠夺性。”(郑雪檬等著《简明中国经济通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87、88页)从这个角度分析,桑弘羊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重商主义者。我们知道,重商主义是资产阶级最初的经济学说,它产生和发展于欧洲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反映这个时期商业资本的利益和要求。显然在桑弘羊时代不可能出现这样的学说。其实,桑弘羊的“重商”,本质是一种“理财观”或“敛财术”。

正因为如此,傅筑夫先生明确地把“禁榷制度”定性为“抑商政策的支柱之一”。(傅筑夫《中国经济史论丛》,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634页)对于桑弘羊的经济措施,黄仁宇先生一针见血指出,“并没有利用商业组织及商人资本去增进政府的功能,也没有利用政府威权去扶助商业之发展,以便扩大兹后的财源。”钱穆先生也持有类似看法,他还打了个比方,“盐铁就变成国营与官卖,这个制度,很像近代西方德国人所首先创始的所谓‘国家社会主义’的政策”。(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九州出版社2012年版,第25页)“汉代的经济政策,对工商业,是近于主张如近人所谓的‘节制资本’的一面”,(同上,第26页)“汉代自武帝创行盐铁政策,这是‘节制资本’,……是在社会上层节制资本”(同上,第68页)我第一次看到钱穆把国家经营盐铁比作为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时,有点惊诧。后一查“国家社会主义”的解释,发现钱穆的类比倒是比较贴谱,国家社会主义强调:国家是绝对物,所有个人和集团都是相对的,国家是个人真正的理性和自由意志的体现,个人必须绝对服从国家,用中央计划取代市场经济。

这么说,我们是否应该肯定贤良文学根据司马迁主张的经济放任自由的思想呢?还不能这么说。尽管贤良文学主张的经济放任自由的思想比亚当·斯密的经济自由放任、充分竞争思想要早1800年,也貌似相近。“但二者提出的社会发展状况和历史背景完全不同。”“斯密的主张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质的规定,他把每一个独立的个人作为对立的商品生产者来看待,自然主张充分的自由竞争。而司马迁的看法则受封建主义生产方式的质的规定,因此,他不可能把封建主义下的人看作是‘独立的人’,看作是能够无所拘束地进行自由竞争的人”。(赵晓雷:《中国经济思想史》,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62页)所以,此自由主义非彼自由主义。现在有不少人在批评桑弘羊的国家干预主义的同时,对贤良文学的自由主义慷慨地给予溢美之词。这显然是把两种不同的社会与经济条件下的自由主义混为一谈了。

四、桑弘羊的国家干预主义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

在肯定桑弘羊的国家干预主义对完成西汉开拓疆土、解决北方民族问题方面的重要作用的同时,必须认清这种思想与政策对中国经济发展史起到了长期的负面作用。

在读史记《货殖列传》发现太史公所举的著名商贾中有多半人是经营盐铁致富的,如猗顿、郭纵、寡妇清、蜀卓氏、宛孔氏、齐刁间等等,这是因为春秋战国时代盐铁资源还由商人自由经营,还没有完全纳入“国营”的笼子里。但进入统一帝国时代,战国自由发展商业的局面虽然仍走了一段,但在汉武帝时终于止步了。除了盐铁官营,还有平准、均输,特别是算缗、告缗令的实施,从此中国商业“自由流通”的年代结束了。

关于盐铁专卖的负面影响,王家范教授有过很翔实的分析。他说,中国历史上“铁官之设始终不废,其应变办法大多是在维持一定量的官营矿冶外,逐渐增开一些口子,或是允许部分民营,但必须官收官卖;或是委托民间经营,归铁官统一管理(类似官督民办)。”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增订本),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205页)“到唐代,由政府直接经营管理的方式更趋守势,不少‘铁官’成为只管收税的官吏,制度的蜕变格局大致成形。入北宋,朝廷明令准许百姓自由开采,民营铁冶业开始兴盛,官营也改为募役。变革后效率明显提高,……然而元至明初,又恢复官营,以致洪武二十八年……铁多为患。洪武帝于是‘令民得自采炼’,……民营铁冶又重新获得生机。清代康熙时一度严禁开矿,乾隆即恢复明制,但较之前代也没有明显发展。”政府直接控制“究其因,政府固执地认为铁之大用在武器,又生怕民间从事武器生产。”(同上,第206页)但终极原因是重本抑末的传统国策,以致形成中国特有的“民间工匠的管制之严”的人身控制制度,(同上,第208页)“与西欧因战争的需求而推动私人工商业者乘机壮大的社会环境不能相比拟的,……中国传统社会手工业官营独占格局,其造成的社会后果,不只影响市场经济的片面发展和病态萎缩,而且弥漫性地影响到中国社会变化的一系列环节,实在是不可轻易放过的。”(同上,第210页)


    说到盐政就更为复杂了。桑弘羊主持的盐法是官督民制、官收、官运、官销,政府行为贯彻始终,有强烈的国家垄断性质。由于政府直接介入盐业的产供销,弊端很大,至东汉一代由官府直接专卖,改为间接专卖渐成主流。以后(特别是唐代安史之乱后)演变为“官商共利”为特征的盐法,直至明、清(前期)大盐商的暴富达到巅峰。原因就是与国家权力的勾结,大盐商也解囊“报效”朝廷,“盐商的活动实际已成为国家财政体系(侧重军事财政)的一部分。”(同上,第246页)时下关于古代商帮的文学、影视作品很多,虽然不能完全抹杀个别商人勤俭起家、经营有道,但能成为“大”者几乎都与不光彩的盐业活动有关。所以,长达两千年之久的盐业官营,就是“权力与经济的结合,最大危害即在于吏治腐败。”(同上,第252页)“因此,若想从传统中国富商大贾身上找到社会变革所需要的社会力量,乃至‘资本主义的曙光,无异于痴人说梦。”(同上,第257页)所以,把桑弘羊主张和执行的国家干预主义与当下常说的“权贵资本主义”进行类比,还是较为贴切的。

   

“读书笔记之一至三”的参考书目:


〔汉〕桓宽:《盐铁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6月版
郭沫若:《盐铁论读本·序》,《郭沫若全集·历史编·8》,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王贞珉注译、王利器审订:《盐铁论译注》,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年版
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上册)、(中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
傅筑夫:《中国经济史论丛》,三联书店1980年版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3卷,华东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化涛:《权力视域下的政策调整与思想论争——〈盐铁论〉的政治学解读》,山东大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
王永:《〈盐铁论〉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台湾〕赖建成:《盐铁论的结构分析与臆造问题》,《中国文化》第14期(1996年秋季号)
苇伟著、赵麦茹助编:《中国经济思想与当代经济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
陈勇勤:《中国经济思想史》,河南人民出版社2008版
孙竞昊:《盐铁会议的岐异与缺憾:兼论中国古代商人资本的性质和历史作用》,《历史教学问题》,2010年第3期
郑雪檬、蒋兆成、张文绮著《简明中国经济通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美〕许倬云:《汉代农业:早期中国农业经济的形成》,程农、张鸣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九州出版社2012年版
中华书局编辑部:《法家著作选读》,中华书局1974年版
韩兆琦、赵国华:《秦汉史十五讲》,凤凰出版社2010年版
金开诚主编、田凯鹏编著:《文景之治》,吉林文史出版社2011年版
赵晓雷:《中国经济思想史》,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增订本),三联书店2012年版
徐汉昌:《盐铁论研究》,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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