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以下简称《通知》),再次对结构性存款的定义作了明确。 《通知》明确:结构性存款,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那么,结构性存款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通知》对结构性存款的定义已经清晰地表明,结构性存款属于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因此,笔者认为,结构性存款的利息收入属于不征增值税收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文印发)第一条对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作了正列举,其中就包括了存款利息。目前,不征增值税的存款利息中的“存款”,范围究竟如何确定,税法并没有作特别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对于存款的概念可以也应当依据行业监管部门,也就是中国银保监会的政策文件来进行界定,以保持政策的确定性。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按照存款利息不征增值税的相关政策,投资者投资于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无须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