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是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企业应合理运用出口退税政策,加强产品服务的国际竞争力。也有“胆大”的企业用各种手段获得不属于自己的“出口退税”而违规。这里我们列举部分违规行为以警示。 一、虚假出口数据 1.1真货出口高报价格。 1.2无货出口虚假拼箱。多个出口企业名义将同一批货物多头报关,伪报成拼箱业务。 1.3篡改数据属性配货。国家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单一窗口”等贸易方式中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免征不退政策。如果将免税货物以可退税企业名义申报出口和伪报海关商品编码将不退税货物篡改成退税货物。 二、真货买票借道出口 没有出口退税资格的企业通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货壳”,将出口货物销售给出口企业,“借道”以自营出口并获得出口退税。 三、隐匿内销抵顶 生产企业在真实货物出口下,隐匿内销销售收入,将生产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用于申报出口退税,以获得额外的退税。 四、虚构发票流 一是准备注销的企业对长期节流的虚假存货增值税留底税额需要处理而“售票”虚开。 二是准备进入资本市场的企业在前期规范化运作过程中需要对结存的存货数据增值税留底税额进行消化“出票”虚开。
以上4种企业行为都涉嫌骗取出口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