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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混合销售行为中的运费能与货款开具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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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 0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8日
来源:济南市历下国税局
    问:一般纳税人混合销售行为中的运费能与货款开具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吗?如果可以开具,购货方如何进行抵扣?
    答: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提供运输劳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一并征收增值税。可以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和运费金额,运费按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税款,购货方凭销售方开具注明运费的专用发票抵扣进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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