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给业务相关的中间人的报酬,中间人必须有权从事准哦逛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本企业的职工。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手续费及佣金计入“销售费用-手续费及佣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1条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扣除限额: 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额的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税前扣除。企业发型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税前扣除。 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20条规定,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和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的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