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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一个出局者的是非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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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来多的是成王败寇的实例,但蹊跷的是:在郎顾之争最热烈的时候“集体失语”的经济学界,居然在这次顾雏军“坍塌”之后,勇敢地站出来,宣称不应该以成败论英雄!
  
      正方 王吉舟,资深港股专家,颐合财经合伙人  反方 乔新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正方 顾雏军:功绩不该为失误所废
  作者简介:王吉舟,资深港股专家,颐合财经合伙人
  汤因比说:所有文明的消亡都是自杀而非他杀。但对于在改革实践中倒下的企业家们来说,也许是因为外在的不宽容加上他们身上的悲剧色彩和先天不足,从而将自己送上了绝路。
  顾雏军倒下了,就像他自己所说的:“一切都晚了。”
  确实可能因为违规挪用了资金,因而应该受到法律惩罚。
  但如果就此说顾果真是骗子,果然是贪婪的化身,是盛宴中欢快的食者,则令人感到悲哀。
  我认为,评判一个企业家的功过,关键要看他是否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创造了多少财富。如果一个人通过企业并购,或通过上市公司的控制等资本运营活动,只转移财富,而不创造财富,那他就是一个高级扒手,而不是企业家。相反,如果一个人并购企业后,苦心经营,为社会带来了就业、税收等方面大幅度增加,他就是一个有贡献的企业家。
  是转移财富还是创造财富?
  一直以来我对顾雏军无法获得一个基本判断,只能像很多人一样,在媒体上看大量对他质疑的文章。那么,顾雏军到底是一个高级“骗子”,还是一个企业家呢?
  客观评价一个人的是非功过,首先我们要看看他行为的动机是什么?是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人?有了对动机的判断,我们再来衡量结果才不至于迷失方向。总之,用事实说话。在这个过程中他可能违规,甚至可能违法,但他对社会的贡献不应该因为他的错误而全盘否定。
  秉改革之先的深圳崛起,得益于邓老的“不管黑猫白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的理论,更得益于深圳的实干精神。而国企改制毕竟是摸着石头过河,也没见什么较为成功的经验,所以在这问题上并不存在绝对真理,所以需要以行为的结果来就事论事。
  如果我们用这个原则衡量顾雏军,便可知道顾雏军的功过是非!
  顾雏军不过是希望通过资本运作整合、兼并家电行业廉价的存量资产企业,形成代工产能的垄断联盟,以此为底牌去同跨国巨头讨价还价,争取发言权。
  我认为,评判一个企业家的功过,关键要看他是否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创造了多少财富。如果一个人通过企业并购,或通过上市公司的控制等资本运营活动,只转移财富,而不创造财富,那他就是一个高级扒手,而不是企业家。相反,如果一个人并购企业后,苦心经营,为社会带来了就业、税收等方面大幅度增加,他就是一个有贡献的企业家。
  这是顾雏军入主科龙的主要动机。但除此之外,就结果而论,顾雏军并不是没有可圈可点之处。
  当年顾雏军进入科龙时,科龙亏得已经很惨,外销收入只有6000万美元,几乎难以为继。到2004年,科龙的外销达到了4亿多美元,占到整个收入的42%,总体销售收入在顾的治理中几年翻了一番,2004年已达到80多亿元。科龙被他收购短短三四年后,税收从2.1亿元做到了5.6亿元,雇员从2万人壮大到3.5万人。
  更可惊叹的是,顾雏军为科龙打开了海外渠道,特别是4亿多美元销售收入没有一分钱坏账。从负债结构看,科龙和海尔相比也可谓九牛一毛,科龙在他手里品质大大获得提升,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骄傲。
  “顾雏军并不是投机家,他是老老实实进入科龙,一心想把科龙的现金流做大,把科龙的销售收入做大,然后做中国制冷产业的整合。”和君创业执行董事长李肃这样说。
  经他整合的襄轴,原来已经停产了两年,很快恢复了生产。2004年2.8亿元销售额,2005年销售额将达到5亿元。亚星2003年持平,2004年1~6月增长30%……这说明他为社会作出了不小的贡献。
  另一个证明是来自被收购企业所在地的政府,美菱是国企改制的样板,当地政府领导曾当面夸奖道:“在改制过程中,一是没有发生上街游行,二是保证了20%的增长,三是基本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对科龙的评价都非常高。
  如果这些都不足为凭的话,我想还有最后一点可以说明的证据。在股市大市不好的情况下,在科龙被立案调查并已停产的情况下,顾雏军所持有的科龙股份价格至少可以卖到净资产以上,这说明业内外人士很认可科龙的潜力,科龙是一个资质不错的企业。
  有了这样的证据,我们至少可以判断:顾是一个很能干的企业家,或许做了些错事,但仍是中国企业家中的高手。
  但毕竟顾雏军流年不利,在接二连三的上市公司造假丑闻大白于天下之时,他怎样让更多的人相信上述数据是真实的。因此,人们怀疑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难怪顾雏军抱怨道,“舆论在妖魔化我。我买的公司都是坏公司,谁也不要的;我呕心沥血把他们弄成这样,弄好了后谁都想抢着要。”
  国有资产是否流失?
  顾雏军掌控下的科龙,究竟是否挪用了以及挪用了多少现金去做连环并购,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
  纵然这都是真的,也不算是顾雏军的发明,甚至也不是中国人的发明。顾雏军动用了一些西方收购的常用技巧,来降低他的收购成本,这是每个上市公司都会去做的事。这是资本市场的潜规则,全世界的大股东都能在玩这个游戏时,毫不手软。
  而板子都打在顾雏军一个人的身上,甚至他成为了众矢之的,这多少有些冤!因为如果有人告诉我说评判商人的功过是非不看结果而是去看智商、道德之类的东西的话我想我会忍不住哈哈大笑的。
  仔细观察这些被郎咸平之流抨击的在“国退民进”中被贱卖的企业,不难发现一个普遍的规律:那就是这些企业当初的产权转让,都是在当地政府的极力撮合或者说是主导下完成的。正因为这种“极力撮合”和“主导”才导致了大量的“肯定之后的再否定”。
  在这里且不必说交易环节是否违规,在哪里出了问题,我们单单质疑交易行为的双方,如果在交易中真的有国有资产流失,为什么不同时也质疑那些贱卖国有资产的部门负责人,而仅仅揪着购买这些资产的企业家不放?
  不言自明,国有资产历来处于一个信托责任虚无的状态,因为缺失责任主体而无账可查,无责可究。于是才就有了几千万上亿的投资失误没有人承担过失,一个个企业任凭在静悄悄中死去无人心痛。但如果国有资产的保值是让这些资产烂掉、垮掉,让这些企业的工人下岗的话,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逻辑!
  顾雏军背运了,在“国退民进”大潮中受伤的芸芸大众,当然有理由欢呼。然而,倒下一个顾雏军,丝毫不能换回国有资产的回归。科龙现在的销售情景已经陷入一种持续走低的状况之中。2005年4月,科龙的销售量还增长了22%,但自从证监会宣布调查后,5月销售量已经下降了48%,6月更是下降了70%。而据最近的消息称,科龙已经停产了。这只能说明国有资产,离开顾的掌控之后,越来越缩水,离人民也越来越远。
  换一个说法,顾雏军跨省收购国有资产,如果政府机构屡屡被收买,这只能说明这个机构已相当腐败。但我不太敢相信这个事实,因为每个地方的交易都不是一个人说了算,都有一定的程序,特别是如此大的交易,国有资产的监管部门对国资的判断应该是有把握的!
  我们来看看被顾收购的企业,都是比较差的企业,或者是经营不下去的企业。而在收购后,盘活了资产,让一批不景气的企业甚至已经停产的企业为社会造福。在这个意义上,政府即使出售价稍低了点,也是值得的。总比在那些掌控国有资产的人手中无所作为、暗地抢劫要好。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抛开细节从大面上来说,我们打开国门欢迎外商投资,甚至大开方便之门,是因为可以增加税收,增加就业;退一万步,毕竟是投资到了国内,“肉烂了在锅里”,可这样的逻辑为什么到了顾雏军那里就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难道真是“宁与洋奴不予家贼”的现代翻版?抑或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仇富情节?在顾被拘的一刻,所有的争论已经毫无意义!
  而顾雏军认为,创造财富,多交税就应该得到尊重,没必要去奉承社会,更没有必要去讨好政府。因为他不懂得中国的另一个潜规则——一切都要在水下进行。大股东不要像个鲸鱼一样,在下面吃饱了还要跃出水面供公众凭吊。
     顾雏军该反思什么?
  顾雏军有三样东西很难改变:吊带裤、大号眼镜框和他的倔脾气。
  吊带裤是顾雏军接受西方观念熏陶的结果,大号眼镜框则是他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中国接受旧式传统教育的遗留物,但这些东西结合在一起却害苦了他。
  李嘉诚在他钱还不够多,在他打造和黄系的旗舰时,知道低调,知道不要告这个说那个,以免弄得全世界都想知道这个新富的钱从哪里来的。
  而顾雏军认为,创造财富,多交税就应该得到尊重,没必要去奉承社会,更没有必要去讨好政府。因为他不懂得中国的另一个潜规则——一切都要在水下进行。大股东不要像个鲸鱼一样,在下面吃饱了还要跃出水面供公众凭吊。
  在中国,少有失败的英雄,也少有敢单身鏖战的勇士。一个“海归”,如不能入乡随俗,很难在中国的商业社会里安身立命。而横冲直撞的顾雏军,自然在关系建设上犯了大忌,倒了大霉,将自己搞得四面楚歌。自己毕竟是上市公司,别人有权利了解,你也有义务解释。人言可畏,你越不解释,别人就认为你的问题越大。
  还有,不事关系的顾雏军没搞明白谁是大爷谁是孙子,进入科龙后,不求银行反而是银行求他,因为他明白科龙的负债水平是很低的。但是,他千不该万不该是拿了短贷去长投,拿了很多流动资金去做并购的事。一旦危机到来,银行翻脸成了杀人者的帮凶,只收不贷,加速了格林柯尔系的垮台。
  因此不难理解顾雏军的委屈,“如果没有郎咸平的炮轰和证监会的入驻调查,科龙今年本是高速成长的一年……郎咸平等于毁了科龙!他的很多说法都是胡说八道!导致的直接结果是银行追债,银行开始只收不放了。”
  更可怕的是顾雏军低估了民众对资本的歧视。媒体一边倒地骂他,而他天真地认为是中国民众缺少基本的金融常识。“在美国进行杠杆收购,一点资本金都没有也不要紧。如果要收购,可以先发垃圾债券进行收购,那拿什么作保障?就拿要被收购公司的身家作保障!这有什么丑恶的?”
  “五月花不就是依靠民族情绪贷出90亿英磅打败了我,玩的同样也是空手道。”
  但在中国就不一样了,“在中国人们还普遍认为企业家就该老老实实拿赚到的钱再去做投资,接受资本支配劳动的运营模式。而智力劳动支配资本就变成最贪婪的行径了,整个社会的金融意识落后世界20年。”和君创业的李肃这样评价。
  “顾雏军是产业整合的悲剧式英雄,因为他的产业整合思路是对的。但是实现产业整合的资本环境不具备,结局一定不会是喜剧。”
  也有的人可能不是因为仇富,而是出于一己之利。他们希望打碎了一切从来,或许自己能够分得一点残羹剩饭。结果,将很多的创业梦想扼杀在摇篮中,很多不善于搞关系的人,成为这种环境的牺牲品。
  一个草莽的悲剧江湖
  这些年,我们比较多地研究企业失败的内在原因,却很少研究企业失败的外在原因。但许多企业的失败,不是企业家无能,而是外部环境太差。
  早年,当褚时健、步鑫生等一代中国国有企业弄潮儿一个个成为囚犯的时候,人们认为是国有企业体制有问题。但近几年来,当中国民营企业老板也一个个成为囚犯时,人们是否想到我们大体制的问题?尤其是民营企业生长环境恶劣,因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都很难走远,很难做好。
  因为在中国传统的思维恶习下,每个人很容易将身边的万事都简单甚至霸道地归于道德品行,而义愤填膺地充当一个一知半解的卫道士。
  于是,我们总分不清成败与好坏之间的区别,总分不清对错与善恶有什么差异。
  像顾这样办企业的人,累死累活是一些最想不开的人。“很多人说我圈钱,你说我一生要花多少钱?我1.7亿美元的存款利息也有300多万美元,我不是穷人啊。”为了自己的理想去创业,但如果一个社会,创业的环境太差,谁还愿意创业?谁还愿意冒险?
  然而,恰恰是在这样的社会,对这些人并不同情,并不理解。特别是那些仇富心态比较重的人,他们的愿望是这些企业早早垮掉,这些人早早死掉。死得越惨,他们就越开心。
  也有的人可能不是因为仇富,而是出于一己之利。他们希望打碎了一切重来,或许自己能够分得一点残羹剩饭。结果,将很多的创业梦想扼杀在摇篮中。很多不善于搞关系的人,成为这种环境的牺牲品。
  顾雏军成了众矢之的,因为顾的企业之树长了一丈,但社会关系的根却只有一寸。始终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成为整个社会质疑的主要对象,麻烦就在所难免。
  不懂得“敬畏”环境的顾雏军垮了,因为树大招风,更是因为他不谙世故。这正应了许多人的口实和“先见之明”,给成败论英雄添上一笔闲谈的注脚。可悲的是,在中国,失败者要面对的,除了嘲笑,通常就只有砖头。这就是中国企业家所面临的最险恶的软环境。
  更悲哀的,也许是因为我们的现实是存心要为后人留下数不尽的平反素材。
    反方 中国无超国民之待遇
  作者简介:乔新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中国的市场经济没有谁能拥有超国民待遇,顾雏军也毫不例外。在这个转型中,我们必须重视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关系。离开了法治和道德的市场经济,是坏的市场经济。
  蹊跷的“整合效应”
  主流经济学家力挺顾雏军的惟一理由是基于顾对科龙的“贡献”,但监管部门却认定了顾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多少令曾经在台面上的人物颜面无光,甚至集体失语。面子丢了就认了呗,但心里还是总有不甘。于是,有人翻起了旧账,说顾雏军为地方上缴了多少税利,创造了多少的就业机会,具有极大的整合效应。
  顾的整合效应到底有多大?先看科龙电器。资料显示,科龙电器的产能居国内同行之首,但其主营业务收入反而比青岛海尔、格力电器、美的电器少了39%以上。这说明什么?显然,规模效益并没有显现,产能属于闲置状态。
  而美菱是一支为顾提供现金的奶牛,与科龙的合作,仅仅局限于通过格林柯尔深圳采购中心联合采购大宗原材料。与此类似的还有亚星。今年4月26日,亚星公告称委托英国汽车设计公司LPD为其设计客车并制作样车,全部的劳务费用约为940万元。由于LPD早已被顾的境外子公司所收购,这笔劳务费自然曲折地进入了顾氏的腰包。
  透过曲折复杂的资本手段,我们很难发现背后隐藏的资金路径和主人的险恶动机!因此空手套白狼并非空穴来风。而整合的动机,则大大值得怀疑!
  谁拥有挑战法律底限的特权?
  合规经营、守法经营,是我们对企业家的最低要求,这是“底限”,任何人冲破了这个底线,无论他的所谓“贡献”有多大,只要他的“贡献”是违法违规而来的,我们都不应以那些“贡献”为借口而为其开脱。
  顾雏军的这些“小节”究竟是什么?中国证监会对其的判断是:虚增收入、少计费用,披露虚假财务报表,涉嫌侵占科龙电器利益等。
  这些行为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7万多科龙电器的股东被欺骗了,投资损失惨重;意味着科龙电器2万名职工的就业与收入遭受极大的风险;意味着科龙电器上缴的税收很可能大幅度降低;意味着一大批追随科龙电器的供货商、经销商将蒙受巨大损失。
  2002年,顺德区大良维修店的李老板被告知必须交纳3.5万元格林柯尔制冷剂加盟费(包含2万元制冷剂加盟费及1.5万元制冷剂货款)才能成为科龙电器A级服务商,而他当时买下的100公斤制冷剂,3年中只用了10公斤。这样强买强卖,在顾雏军得到大量利润的同时,一些科龙电器的售后服务商只有被迫选择退出。
  可是,经济学家的眼光就是与众不同。按照这位高人的逻辑,我们不应该因其小节而掩其大德。只要顾雏军多缴了税、多收了工人,无论其使用的手段如何,哪怕去偷去抢,我们都可以因宽容而视之不见不予追究。
  但寻思寻思总不对劲,这种惟结果论破坏的是什么?是整个社会的价值道德体系,是对法律公正性的挑战,法律所规范的,是所允许的行为底限以及触犯后的处罚。大股东是不可以以资金的多寡和对税收的贡献来挑战法律的底限的,更不允许以此奉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
  如果松了这个口子,照此逻辑,红灯区和赌博倒是有借口可以借尸还魂了,一则增加税收,二来带动就业。搞笑一点,甚至可以上升到拉动绿色GDP的高度,并与和谐社会相一致。毕竟没有污染,更不会引发下岗后的上街游行,因为这是双方自觉自愿的行为。
  这么浅显的道理,经济学家应该比一般人更为了解。相反,某些主流经济学家为吹捧某个企业家而不惜冲撞法律底限和良心底限,这等荒谬的“惟目的论”在我看来已经到了不分黑白的程度。
  合规经营、守法经营,是我们对企业家的最低要求,这是“底限”,任何人冲破了这个底限,无论他的所谓“贡献”有多大,只要他的“贡献”是违法违规而来的,我们都不应以那些“贡献”为借口而为其开脱。
  假同情之名
  在这位主流经济学家看来,如果我们的社会、媒体甚至法制环境,对顾雏军再宽容一些,再纵容一些,顾雏军根本不会落到今天的地步,进而科龙电器也不会遭受今天这样的损失。
  我们已经从唐万新等这些有“贡献”的企业家扩张路径上看出了——只要为地方税收、就业作了贡献,我们应该对他们宽容不要苛求小节——这样的一种逻辑。照此逻辑,不难想象,如果对顾雏军们再宽容一些,其后果大概就是下一个德隆。
  但恰恰是不拘小节,必累大德。当一家企业在初始犯了一点小错,而我们不去追究,反而纵容其用更大的错误去掩盖它,如此循环最终酿成大错。德隆的事情已经很清楚地告诉了我们,一个违法违规不断积重难返的企业,其最后威胁的已经是金融体系本身,所谓始乱终弃也就是这个道理。
  也许上述后果在某些人看来根本不值一提,倒是顾雏军入主科龙以后带来的税收增加、就业岗位的增加更为关键。但问题是,正是由于顾雏军违法违规经营,对税收及就业造成的损失也会因顾雏军的倒掉“吐回来”。套用一句流行语“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而且这个还是加倍的还。
  还有一个荒唐的理由,“顾的倒掉是因为人脉不广。”“我们的社会、媒体,应该为改善创业环境多做工作,让那些不善于公关的企业家能在中国这个土壤上成功。”但顾先生关系网不大吗?非也非也!
    举其例一,就在郎顾之争如火如荼之际,这位缺乏公关习惯的海归,竟然能够与某权威机构联合发布调查报告,公开为自己洗刷不白之冤,而更多的经济学家也在各种场合极力为顾雏军辩白,对郎咸平口诛笔伐。
  如此看看顾老先生似乎不大像不谙世事的“天外飞仙”,不大像与国情格格不入的“老外”,更不像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专家。恰恰相反,它们倒似乎能佐证顾雏军不仅善于而且深谙公关之道。
  而受公关之道影响的主流经济学家,从顾雏军的不幸中看出了什么?看出了深意,看出了更大的悲剧,觉得我们的社会、媒体对这样报效国家的企业家不能宽容。
  但明眼人不难看出他摇旗呐喊的良苦用心,他们是依附这些企业家而生存的,就如同张爱玲所说的话是“华丽外袍上的虱子”——假同情之名后面是一条隐性的利益链条。
  如果购买人与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共谋,损害国家的利益,那么,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的购买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在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法律规范中,都把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恶意串通行为视为违法行为,必须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价格共谋也是违法行为
  这些人支持顾雏军的另一个理由是,顾的所有行为都是属于市场的交易行为,换句话说,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干你屁事?”
  可看官别忘了,简单地按照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状态下的价格形成机制,来判断国有资产交易公平与否本身就是不妥当的。更荒唐的是,国有资产“交易中真的有国有资产流失,我们应该质问那些卖国有资产的部门,而不是买这些资产的商人”。这样的议论纯属混淆视听。
  首先,国有资产转让是一种合同法律行为。在转让过程中,存在着地位平等的两个主体,作为国资的代理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必须对国有资产流失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购买人与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共谋,损害国家的利益,那么,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的购买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在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法律规范中,都把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恶意串通行为视为违法行为,必须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购买人虽然支付了一定的价款,但如果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司法机关有权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调整。那种认为国有资产流失,购买人不承担责任的说法,没有丝毫的道理。
  中国如此,在许多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也如此,非经议会讨论作出决议,政府擅自作出出让国有资产的决定,司法机关可以认定政府行为无效,情节严重的,政府负责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如今,社会弱势群体承担着改革的巨大成本,而少数投资者却利用中国国有资本交易市场的不平衡性,获得巨额的收益。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掠夺,这样的改革本身就缺乏合法性,必须及时得到纠正。
  起点的不公平是最大的不公平。如果没有看到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资产交易中所出现的起点不公平的问题,没有看到合法交易的背后所隐含的深层次矛盾,那么很容易对当前国有企业改制后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产生错误的认识。
  与埃伯斯捆绑式议论
  在部分人的眼里,确实“自由”化国外的月亮要圆些,但那里究竟是不是所谓的天堂,让我们看看案例再点评一二。
  埃伯斯是世界通信公司首席执行官,也是美国历史上最大世通公司欺诈案主角(现更名为MCI,拥有2000万消费者用户和公司用户和54000名员工)。半个多月前,这位曾经在美国商界叱咤风云的人物,被判入狱25年。
  为了什么?与顾雏军一样,他们都涉及会计欺诈丑闻。
  据说,埃伯斯的辩护律师曾试图以此打动法官从轻判决,因为埃伯斯搭上了所有个人财产用于赔偿,只给妻子留下了5万美元和位于密西西比的非常普通的民宅,并且还长期患有心脏病。但法官铁面无私:埃伯斯剥夺了投资人对世通财政情况的知情权,使他们蒙受了巨大损失,实在是“罪不可赦”。而社会舆论又众口一词:企业家违法乱纪,扰乱经济秩序,将会造成整个社会的动荡。
  既然在“自由”的美国埃伯斯尚需为此付出入狱的代价,那顾雏军还有什么天大的冤屈呢?
  目前,埃伯斯还欠投资者60亿美元的债务。昔日的气指颐使,如今“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所以,某些人借尸还魂为顾开脱,以我观之,这是源于对法律底限的认可度。
  作为社会中人,应该在贪欲面前保持“贞洁”,保住良心的底限。而恰巧的是,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们捧出来的企业家阶层,并非个个都“经得住法律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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