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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国税总局纳税答疑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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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 作者: 日期:2010-01-13



1、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取得劳务收入,并代垫拆迁补偿费,该纳税人应如何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规定,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属于“服务业——代理业”行为,应以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代委托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2、某公司与其他劳务输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请问该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对于上述公司所签订的劳务输出合同应属于服务性合同,在税目、税率表中并未列举该类合同,因此不用缴纳印花税。
3、这笔培训收入应于何时缴纳营业税?  
一家培训机构为某单位提供员工职业技术培训,于2009年9月全额收取了培训费,由于参训人员较多,决定于2009年9月~2010年1月期间分期进行培训,双方协商待培训全部结束后再开发票。请问,这笔培训收入应于何时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在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因此,上述培训机构应于2009年9月就培训收入缴纳营业税。
4、对既生产销售汽油又生产销售乙醇汽油的企业,消费税的征收管理规定是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2号)规定,纳税人既生产销售汽油又生产销售乙醇汽油的,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生产销售的乙醇汽油不得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一律按照乙醇汽油的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5、企业采取远期收汇出口货物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收齐单证,能否因此申请延期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远期收汇出口货物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68号)规定,企业出口货物如果采取远期收汇方式,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时需凭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开具的《远期收汇备案证明》,无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因此,出口企业采取远期收汇方式的,确因其他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收齐有关单证,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规定,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6、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是否可以不建账?
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若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以上有关设置账簿的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7、企业通过妇女联合会进行的捐赠,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不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各级妇女联合会是群团组织,其性质既不属于公益性社会团体,也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而且也未列入《关于公布2008年度、2009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09]85号)公布的69户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因此纳税人通过妇女联合会进行的捐赠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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