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公司提供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系列报表中。税务机关检查人员发现A公司被检查年度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各月的增值税税负差异较大,与公司产品销售的淡旺季明显不匹配,但A公司对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核算却很规范,同时,在费用列支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面也似乎没有问题。 针对A公司早有防范的问题,税务机关从以下几点开展工作:一是查找A公司人为修饰会计数据和调节税负的痕迹,特别是年末很可能出现的影响税负高低的相关事项;二是找出A公司没有关注到的薄弱环节,特别是一些可能与修饰、调节会计、涉税数据相关的资金往来、成本费用;三是必要时对一些重点存货进行账账、账表、账实的核对,从中找出因账外经营与账面实时记录情况不一致的情形。 根据这三点思路,检查人员很快发现了A公司与总经理个人的其他应付款账户业务频繁。三年来,借款余额越来越大,而且也从未向总经理支付过利息,这些异常情形让检查人员“嗅”出了A公司存在账外经营的“味道”。为了不打草惊蛇,检查人员没有声张,而是循着该账户追到了现金账户。检查人员发现,A公司现金账户的借方额很多就来源于向总经理的个人借款,当公司现金账户余额出现赤字前后,就会向总经理借款。A公司约有三分之一的现金来源于此,且借款余额过大后才归还给总经理。细心的检查人员再次检查后发现,由于A公司对现金日记账不能日清月结,看不出现金账户经常出现的红字余额,当检查人员将被检查年度的年初数按照账面借、贷方发生额登记完整后,发现几乎每个月都会出现两次贷方余额。检查人员请A公司财务科徐科长予以解释。徐科长思考片刻后说,这是因为现金会计记账不及时。同时他还拿出了其中两张会计凭证作为证据。 徐科长的解释似乎很有道理。为了弄清实际情况,检查人员从被检查年度现金账户的年初数开始,按照各项现金增减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序时登记。花费一天多时间后,检查人员重新登记完成的现金日记账,每月仍有好多天出现贷方余额。检查人员请徐科长解释这一现象。徐科长解释说,由于该公司现金会计同时兼管另外一家B公司的现金账,A公司是借用了B公司的现金才会出现这一现象。听到这里,一切真相一点即破。检查人员完全可以将B公司的现金账也拿出来,并严格按照序时登记的方法进行日清月结。如果A公司账面出现现金红字的当天,B公司当天现金账的借方余额大于B公司现金账的贷方余额(绝对值相比),则说明B公司当天的现金余额能够借给A公司,否则就说明徐科长的解释不合理。徐科长一听这话,知道纸包不住火,只好如实交代: 原来,A公司为了避税,将现金销售且不需要开具发票的部分收入,由现金会计另外存放到公司的“小金库”。由于现金销售收入不入账的金额累积过大,使得公司流动资金经常出现周转困难,这时便由现金会计以向公司总经理借款的名义给公司补充资金,但由于很多时候现金会计只是从银行取款后先用于周转,不知道或没有关注到公司大账上的现金余额是否已赤字,从而露出了破绽。最终A公司自然受到了应有的处理和处罚。
分析
企业不得截留业务收入,不得设立“小金库”,这些规定不仅在财经纪律及税法中早有规定,而且《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也作了明确规定。但是,总是有一些企业铤而走险。奉劝一些想靠歪门邪道取胜的企业要端正思想,合理、合法经营和纳税。同时,企业对于资产负债表中的往来帐户严格按照账户的规定进行准确的记账,往来帐户也是账户,并不是容纳一切的垃圾桶,任何不属于一个科目的内容被错误的记载,都会流露出蛛丝马迹,如果企业不想犯错的话,就应该准确的去记载公司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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