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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得了科研项目资金,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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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 Susan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5-1-4 11: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补助的形式主要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企业不论通过何种形式取得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准则规定,在会计处理上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准则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费用的扣减。要求通过“营业外收入”和“递延收益”科目核算。“递延收益”科目就是专为核算不能一次而应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而设置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与资产相关或与以后期间收益相关的,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Susan Susan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5-1-4 11: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局下拨的项目资金如果免交企业所得税是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
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同时,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开支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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