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对于因供应商质量问题扣款,供应商按扣款后余额开具发票的,在ERP系统上收票如何处理? 1、入库借:原材料 110贷:应付暂估 1102、确认质量索赔11.3元,并按100+税13元开票(假设发票已认证抵扣)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3借:应付暂估 110借: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10贷:应付账款 113这是《做顶尖成本会计应知应会150问》里的内容。也介绍了“按全额开票,索赔直接冲应付款”的做法。一般情况,因为原材料已经使用,我们不调整材料单价,而是只调整主营业务成本。【下文还有详细解释】
陈述1:公司要求往来余额不允许用手动分录来调,而收票又限制单价不可修改。 这个规定不合理。除非:1、索赔不允许冲减开票金额——这种做法也常见。2、按采购订单和全额发票正常确认应付,付款时再做索赔扣款冲成本。
陈述2:品质扣款,我们公司是在ERP调整对应的材料成本! 品质扣款,冲材料成本的做法,除非这个物料确定没有使用。如果已经用完了,就可能把库存金额冲为负数。导致材料成本价格乱套了。这个一定要慎重。
问题2:向供应商索赔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么? “营业外收入”核算的是与企业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收入,包括“利得”和部分资产处理收入净额。 这个科目是外部审计非常关注的。供应商索赔,是因为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了我们的材料、人工工时、制造费用的损失,甚至引发客户索赔、产品维修等费用。这些和企业经营是有密切关系的。而且,企业经营不是以“索赔”来获利,所以本身它不是一种经营行为,没有以获利为目的。所以,索赔款应该冲减存货成本、冲减销售成本、冲减费用发生当月的人工及制造费用(一般无法在当月确认)。因为索赔少付的材料款,有些按原因分析是要冲减材料成本的,确实属于供应商的折扣销售,但实际情况是:索赔发生往往是材料购进几个月后,材料可能已经做成产品实现了销售,或部分销售部分做成了产品还有部分是原材料状态,我们要区分清楚影响主营业务成本、库存商品、原材料各多少是非常困难的,如果把索赔款冲材料成本,可能导致当月材料成本单价畸低甚至为负,从而导致成本数据失真。所以,较常见的做法是直接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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