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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卫清律师详解达娃之争法律诉讼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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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财经
  如何防范和破解外资全面垄断及斩首国内优势产业

  ——哈娃娃代理律师钱卫清详解达娃之争法律诉讼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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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卫清


  百度财经讯 3月7日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卫清律师做客百度财经“和谐企业面对面”访谈室,从法律专业角度解析达娃之争。钱卫清律师曾在达娃之争中为娃哈哈集团公司提供法律支持,亲历达娃之争诉讼过程。并就中外合资企业过程应该改进和注意的地方提出了法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出奇招迫使达能退步

  百度财经:您曾代理光明乳业的小股东起诉达能,使达能退出光明乳业;后来又在代理达能与娃哈哈股权之争(以下简称:达娃之争)中另出奇招,帮助娃哈哈方在潍坊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查封了达能的合资公司股权,使达能陷入被动局面;并使双方暂停了一切仲裁和诉讼,重新坐到了谈判桌前。

  对于这场高潮迭起的国际诉讼之战;他不仅有着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还有一种典型示范作用。所以,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相关的诉讼情况?

  钱卫清:一开始我并没有作为娃哈哈的律师参与整个事件,我只是作为法律方面的专家,作为研究公司法、研究公司诉讼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来研究这个案例。在“达娃之争”发生以后,很多相关方面的论坛和研讨会邀请我出席并发言,对达娃之争从法律专家的角度去参与一些讨论,提供一些思路。

  在讨论的过程中我发现达娃之争发生以后,整个社会舆论几乎是一边倒,都指责宗庆后不守商业伦理,不遵守管理制度,缺乏契约精神;为了拿到资金过河拆桥,拿到资金以后就不履行合同义务,都认为娃哈哈在法律上是完全站不住脚,肯定败诉的,肯定要承担责任。

  百度财经:当时媒体普遍都是这个态度,这也说明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法律和契约精神已经逐渐深入到社会共识遵守层面了。

  钱卫清:我听了这个事情以后我提出疑问,事情本身就是这么一回事吗?

  尤其很多专家在论坛上指责娃哈哈不地道,很多非常不中听的话都说出来了。面对这种现象,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我们不会跟风,不会别人怎么说我们就怎么说,我们有自己的思维方式和专业能力,我们有对事件判断的法律方法,我就有兴趣对这个案子进行深入的研究。

  经过对合同双方的争议,以及涉及到法律问题、公司治理结构、知识产权、商标权、商标权的转让制度等等,我发现事情并非像媒体、经济学界和社会各界所说的那种情况。并不是简单的娃哈哈违约、不守信用。

  百度财经:那具体是什么?

  钱卫清:经过分析,我们发现双方在最初的合资过程中都有一些瑕疵的地方。包括对合同的约定,和合同的申报过程中都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此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娃哈哈将价值不菲的商标权全部使用了。

  但有一个需要注意的是,在双方履行过程中,合资企业的发展经营取得非常大的进展,企业双方都获得了巨大的利益。

  中方也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和管理能力,使得这个品牌不断地快速扩张,使得整个事情做得非常好,达能从合资过程中也获得巨大的利益。


  阳合同 阴合同

  百度财经:那造成违约的最初隐患在哪里?

  钱卫清:我们通过分析,从总体上来说,还是达能存在很多的问题,首先对中国的法律遵守上并不是严格的,或者是存在一些规避法律的行为。

  包括最初和娃哈哈签订的合资协议、商标转让协议以及商标许可协议。双方故意签订了一个阴合同和一个阳合同。这在当时的特殊环境和条件,是为了规避相关的法律法规。

  而后来由于达能集团在国内饮料食品行业对其它企业的持续收购,在与娃哈哈成立合资公司之后,又去收购了与合资公司有相竞争关系的六七家企业。这样的经营行为确实是对这个合资公司的损害,且有可能涉嫌影响合同执行。

  因为达能会对合资公司中派出董事,这样就使得娃哈哈的经营策略和相关战略,在行业内就存在着泄秘的可能。就有可能对娃哈哈合资公司股东权益造成很大的损害。

  这使得娃哈哈产生了一些危机心理。而且双方的合同本身就存在着一些不可言明的瑕疵、是在当时为了规避政策限制的特殊因素下作出的;所以在具体执行上,双方就都没有一个完整的契约可遵守。

  百度财经:这是从感性的角度来看的,那从法律的角度上分析此事呢?

  钱卫清:我们从法律角度上分析,宗庆后也是没错。虽然存在一些瑕疵,但是整个过程中并没有违犯法律,不应该承担各种法律责任。

  由于达能在光明乳业、乐百氏等收购行为中,有可能损害娃哈哈的股东权益,有可能构成同业竞争,进行分析以后,实际上对娃哈哈是没有法律问题的。


  达能图谋与全球“反垄断”浪潮相逆

  钱卫清:我们从分析的结论里受到很大的启示,并由于提出了对达能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诉讼。

  全球各国为了市场能够公正、公平发展,都先后颁布了反垄断法。我们也有“竞业禁止”的法规――防止跨国公司在中国全面并购某一行业所有企业,以达到垄断的目的,从而对中国的经济安全造成一定的危害。

  而达能在中国饮料和食品行业的持续并购,已经明显形成了事实垄断地位。以饮用水品牌为例,占据市场70%的前三大品牌中,达能控制和合资了前二名品牌。

  百度财经:那怎么破解呢?毕竟国内的反垄断法目前还没有出台。

  钱卫清:我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吧。上海光明乳业也是达能控投的中国知名食品企业。与此同时,达能向蒙牛、光明、正广和等很多同行业企业注资,成为大股东和控制股东。

  但在达能的介入以后,光明乳业的经营状况反而下降。

  所以我们买了100股光明的股票,以小股东身份起诉达能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损害产业健康发展。这个案子向法院提交了以后,法院迅速接收了此案;同时我们又向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提请了审查达能在中国系列并购和收购行为,是否构成产业垄断、损害市场和产业公平、健康发展,损害国家经济安全、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此举也得到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注,并进行了全面的报道。同时,有关部门迅速也进行审查预审阶段。这些行为客观上,给达能在光明的合资产生了许多影响。

  正好达能和光明的合作发生了很多问题,于是,达能退出了光明,也使光明获得了巨大的正当利益。

  虽然不能说达能的退出,是与我们的行动有直接的关系。但是至少我们让社会和媒体关注到达能在中国的所谓的收购战略是一种在发达国家被严格禁止的垄断行为,是与充分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相违背的。

  这种战略使中国经济、中国的民族品牌和经济安全有可能受到一定损害。所以让大家认识到达能不单纯和娃哈哈存在一个利益之争,同时跟光明乳业、正广和、蒙牛和其他的中国饮料的品牌企业也存在很多合作的问题,也存在规避法律的问题,存在着损害小股东利益的问题。

  在中国的饮料食品行业,达能将其中的7家垄断企业全部都收购或合资成为大股东。他们的战略就是把中国饮料食品行业垄断。

  百度财经:反托拉斯一直是美国政府的重点工作,像当初拆分贝尔电信公司一样,都是为了市场的公正、公平竞争。

  钱卫清:所以通过我们作为小股东去主张相关的权利,娃哈哈受到启示。整个的行为对于娃哈哈都有很大的启示。

  为此,娃哈哈才来找我给他们做一个法律分析并从而成为他们的代理律师。所以,我是在中期才介入达娃之争。

  经过分析,达娃之争之所以娃哈哈在一开始就陷入困境,陷入整个社会的负面舆论的影响,就在于当初没有设定出一个良好、有效并且具有一定高度的法律战略。

  所以一开始宗庆后面对达能全面的法律之战,包括在斯德哥尔摩的仲裁、包括在美国、法国、意大利等国起诉娃哈哈的非合资企业的经销商等行为。一系列的诉讼、仲裁,尤其是到后来查封了在离岸公司的财务,给宗庆后和娃哈哈集团带来了巨大的法律压力。这来自多方战场的诉讼之战,可以说应接不暇,使得集团的经营陷入了困境。

  尤其是达能在美国起诉,在厄尔斯群岛查封了股份和其他的财产,甚至达能要撤换合资公司300名经理,造成了整个公司上下陷入了困境。


  惊天大反转的法律之技

  百度财经:在这种情况下,你怎么开展工作?并做到惊天大反转的?

  钱卫清:我介入到达娃之争后,我们果断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诉讼模式。研究调查和研究,我们在潍坊中级法院以娃哈哈集团职工的名义起诉达能。提起了股东代表诉讼,通过查封了达能在两家合资公司中的股份。

  通过这一记出其不意的“杀着”,使得娃哈哈在达能在多个战场的围追堵截中,缓过神来并绝地大反击。

  达娃之争在此之前一直缺乏对股东利益的关注。其实职工工会15人代表了广大股东的利益。其实宗庆后是股东、达能是股东,职工也是股东。职工工会是股东的代表。而之前,双方的法律之争实际上是损害了股东的利益,所以职工工会就有权利和义务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维护公司的利益。因为之前两个股东之间的战争,是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对整个娃哈哈的品牌和发展有很大的损害。

  我们代表娃哈哈的职工工会来行使这个权利。通过向法院起诉查封了达能的二家合资公司。

  这只是我们的第一步,因为达能与娃哈哈一共有39家合资公司。如果第一步不成功,我们可以继续选择在全国的其它37家公司提起诉讼,全面查封达能的股份,这样更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利益。

  所以我们起诉了两家公司之后,加上明确的反垄断行为,使得达能在整个国际上影响一定转为负面,且影响巨大,公司股价应声大跌。

  百度财经:看来国际资本市场也不看好他们的这种利用所在国政策与法律不完备的特殊情况,谋求垄断的行为。

  钱卫清:查封以后,我代表娃哈哈工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一个记者招待会,全面阐述了我们起诉原因与理由。

  尤其提到达能要撤换300名合资企业经理人员这是对我们职工权利的一种巨大的威胁。所以我们要主张权利来查封达能的股份,所以这些行为对达能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达能马上找宗庆后要求和谈,并提出来双方都休战两个月,在此之前他单方面要求我们停止诉讼,他是暂停诉讼,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查封他财产以后他马上作出巨大的让步,这样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之下双方停战两个月。

  百度财经:我们记得有媒体报道说,当时达能提出来暂缓诉讼。

  钱卫清:暂缓诉讼这种提法是没有依据的,只有向法院提起终止审理,司法程序停下来,双方才能正式进入和谈环节。

  当时达能玩弄了一个概念。意思是只要你停止诉讼,我也停止下来――暂缓。

  我说这种停止应该有一个法律的程序,如果双方有诚意,双方向相关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提请相关报告,不能单方面提请暂缓诉讼。

  当时签了休战两个月的公开信,我们向潍坊中院提交了一个报告,由于双方正在和谈,我们要求双方中止审理要求。

  通过这个行为,有效维护了娃哈哈的合法权益,使达能重新坐到谈判桌来协商问题。

  但双方争议还是存在的,能不能通过和谈来解决这个问题,还有待于观望。

  因为双方期待结果的差距还是很大。作为达能来说,它还是想坚持继续控股合资企业和非合资企业;作为娃哈哈来讲,因为整个企业是在宗庆后艰苦努力之下,在管理团队几百名中层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艰苦努力之下,把这个企业做大、做强。品牌、社会影响力、市场占有率都非常好,达能想通过一个简单的资金注册就想控股的方式显然是行不通的。


  股东诉讼之法律详解

  百度财经:刚才您在提到娃哈哈在对抗达能整个战略当中采用一个创新的诉讼模式是股东代表诉讼,能具体介绍一下么?

  钱卫清:新的公司法规定有一个股东代表诉讼。所谓股东代表诉讼就是股东权益受到侵害以后,按照一般的情况就是公司里管理层来代表公司来主张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权利。

  但是公司的管理层由于种种原因,它不去主张这个权利,股东发现公司的权力受到侵害以后,股东可以替代管理层代表公司去起诉侵权人,这就是股东代表诉讼,其目的在于通过诉讼手段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欲查封达能方公司在合资公司的股权,娃哈哈一方必需在现有法律事实和法律框架内对达能系公司提起诉讼以及诉讼保全申请。在达娃之争中,达能以合资合同中约定的“非竞争性条款”为利器,提出了一系列诉讼和仲裁,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法律大战中,达能最大的王牌是合资合同中关于非竞争性条款的约定。由于合资合同关于达能方的同业竞争问题之约定语焉不详,而且其中约定的双方纠纷解决方式为国际仲裁。因此,娃哈哈欲对达能提起法律反击,必需绕开合资合同条款的约定以及规避国际仲裁规则的适用。

  基于以上事实,并经过对达能通过其子公司参与的各合资公司股权结构和基本情况分析,综合各方面情况,我们最终选择以潍坊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和潍坊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为目标公司,以杭州娃哈哈广盛投资有限公司为平台,以杭州娃哈哈广盛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之一,即杭州娃哈哈集团工会工作委员会为原告,以达能集团公司、乐维有限公司和MYEN PTE LTD为共同被告,在潍坊中院提起了股东代表诉讼。其基本诉讼主张是,请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包括停止自身或通过全资子公司在非娃哈哈合资公司的持股及经营,停止相关董事的委派,以及停止对杭州娃哈哈广盛投资有限公司及原告的所有其他侵害,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广盛投资经济损失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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