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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会计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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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2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设立会计制度处,1950年9月改设为会计制度司,由该机构承担建立全国统一的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制度的任务。
  1950年3月3日,政务院(图1)公布《中央金库条例》,其后财政部制订《施行细则》。金库会计制度是新中国在会计核算制度方面颁行的第一部行政规章。
  1950年10月27日,财政部召开全国预算、会计、金库制度会议,会议讨论并于会后试行《各级人民政府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首次为国家财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确立了体系完整的统一规范。
  1951年6月1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关于国营企业清理财产核定资金的决定》,规定全国国营企业的资产和资金重新清理登记。经两年工作,查清固定资产原值223.6亿元,净值158.9亿元,流动资金15亿元。
  196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会计人员职权试行条例》,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内容。
  1978年9月,国务院修改颁布《会计人员职权条例》,首次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对会计干部技术职称及其具体内容作了原则规定。
  1979年1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正式恢复会计制度司建制,并开始办公。
  1979年,我国恢复招收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0年1月8日,中国会计学会成立,会长王丙乾,秘书长杨纪琬。
  1980年12月,财政部颁发《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即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1986年7月,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1993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3号主席令颁布,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1981年1月1日,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此系新中国第一家由财政部批准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981年11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厦门大学和上海财经学院设立首批会计学专业的博士点,批准葛家澍、娄尔行教授为博士生导师。1985年第一位会计学博士研究生毕业。
  1982年6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中国会计史稿》,这是我国第一部会计史著作。
  1985年1月1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六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21号令颁布,于1985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该法为新中国会计工作的第一部根本大法。
  1986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对考试、注册、业务范围工作规则等作了规定,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
  1988年6月,财政部发布《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试行规定》,并于当年首次向50万名从事会计工作满30年的现职会计人员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1988年11月15日,经财政部批准,依据国际惯例成立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组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1990年3月23日,财政部发布《会计证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持会计证上岗制度。
  1990年12月,国务院发布《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的地位、职责、权限等作了系统的规定。
  1991年12月7日,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主持下,举行全国首次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
  1992年3月21日,财政部和人事部联合大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并于11月首次组织了全国的统一考试,152万会计人员参加了考试。
  1992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以财政部第5号部长令公布《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自1993年7月1日实施,实现了改革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模式的重要转变。此后,根据这“两则”制定的各行业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相继公布执行。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1996年7月20日,中国会计教授会成立,会长汤云为。
  1997年5月8日,在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多米尼加理事会上,中国被通过加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ASC,并被作为理事会观察员参加理事会议。
  1998年5月,国务院决定对国有大型企业实行稽查特派员制度,1998年7月,《稽查特派员条例》正式公布实行。
  199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第二次修订的《会计法》,自2000年7月1日正式施行。新《会计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做到: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会计法》对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提出的四个“应当明确”,实质上体现了内部控制的本质和精髓。社会普遍认为,《会计法》是我国第一部对内部控制尤其是内部会计控制提出明确要求的法律。
  2000年,中国证监会连续发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第3号、第5号,要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说明;同时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前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向证监会作出报告。
  2000年11月28日至30日,财政部在南京主持召开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研讨会,研究讨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问题。
  2001年6月22日,财政部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标志着我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设取得了新成果、迈入了新阶段。此后,财政部陆续发布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对外投资、担保、工程项目等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成为在广大企业、中介机构中享有较高认同度的内部会计控制标准体系.
  2003年2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从决策和执行上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003年3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把重点放在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任用的监督上。要积极探索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的有效办法。要稳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强化金融监管,加强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建设。要通过深化改革,将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要通过交叉管理、岗位轮换等办法,加强对重要岗位和重大事项运作程序的监督。
  2003年12月,新修正的《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行的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2003年12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2003年12月,审计署发布《审计机关内部控制测评准则》,主要就审计机关实施内部控制测评的步骤、方法和内容等作出规范。此前,审计署在《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要求,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2004年12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和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评价标准与等级、罚则等作出规定。
  2004年12月和2005年6月,国务院领导同志连续两次对研究借鉴美国萨班斯法案、完善我国企业内部控制问题作出批示,同意由财政部牵头、国资委和证监会等部门配合研究、制定企业内部控制指引(这是当时处于酝酿阶段的暂定名)。其中,在2005年6月20日《关于借鉴萨班斯法案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报告》上做出批示,同意“由财政部牵头,联合证监会及国资委,积极研究制定一套完整公认的企业内部控制指引,以明确内部控制的基本准则,使内部控制评价有章可循”。
  2005年7月2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听取国资委关于监事会2004年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及2005年工作安排汇报时,温家宝总理强调要“特别解决好资产质量不高、管理方式粗放、内控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联席会议精神,2005年7月27日,财政部在京召开企业内部控制指引起草工作座谈会,听取了有关方面和理论界、企业界的意见。
  继会计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之后,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24条规定了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中之一是“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第149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监督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状况、资产价值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2005年11月1日,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意见》第二部分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上市公司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同时要通过外部审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公司的自我评估报告进行核实评价,并披露相关信息。通过自查和外部审计,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堵塞漏洞,有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200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引进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与管理制度,推进制度创新”;要“建立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完善境外投资协调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
  2006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通过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充实资本金、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等途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机制,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股份制银行”。
  2006年4月19日,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会见世界银行北京代表处负责人时介绍了我国推进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和进展,世界银行代表对此予以高度评价,并同意给予必要的支持。随后,财政部启动了在内部控制客体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等领域与世界银行的合作事宜。
  2006年4月29日,财政部发出《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4号)。在《通知》附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识别潜在错报的类型,考虑导致重大错报风险的因素,以及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2006年5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在第六条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条件时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2006年5月14日,财政部会计司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组织召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指引》(当时的暂定名)研讨会,广泛听取理论界和企业界的意见。会议着重讨论了基本指引的起草思路、基本原则和基本框架等问题。
  2006年5月,中国证监会制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管理规定》,在其第二条指出,督察长是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的高级管理人员。
  2006年6月23日,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在京会见美国科索委员会主席瑞滕伯格先生(LarryE.Rittenberg),双方就推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交流与合作等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会谈。
  2006年7月12日,财政部发出《财政部关于成立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的通知》。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由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发起,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委员会主席由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担任,副主席由证监会纪委书记李小雪、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担任,秘书长由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兼任。委员会包括31名委员和一批公开选聘的咨询专家。委员和咨询专家主要来自监管部门、大型企业、高等院校、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具有广泛的代表性。7月15日,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对内部控制作出多项规定,包括:在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参与制定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对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提出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第十五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第三十一条规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006年11月11日,温家宝总理签发第478号国务院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该条例第4章“监督管理”第35条规定,“外资银行营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行的业务规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并遵照执行”;第54条规定“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控制系统、风险管理系统、财务会计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2006年6月和9月,上交所、深交所先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06年11月,财政部初步起草完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等13个具体控制规范,并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中进行内部征求意见。
  2006年12月,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主要听取了委员会委员对各项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讨论。
  2007年9月7日,国务院就《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提出,“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控制公司风险,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可靠以及行为合法合规。”第二十一条提出,“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表专项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估,并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自我检查和评估结果。“第二十二条提出,“负责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董事会的自我评估进行评价。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结果。”
  2008年5月22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执行。
成本领先:成本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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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admin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2-2-4 12:30:2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9年中国财会大事记

1月5日,孔令华等50名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并被授予“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郝如玉、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姚胜等为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颁奖。

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适用于税务机关对企业的转让定价、预约定价安排、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以及一般反避税等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管理。

1月8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命题依据、试题题型、考试时限、答题要求、评分原则等有关事项。

1月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征求《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xx号—— —组织架构》等10项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意见的通知。

1月10日,北京金瑞君安税务师事务所、北京万税通网税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金瑞永大会计师事务所等来自全国各地的50余家财税中介机构,在北京宣布成立中国财税产业服务联盟。

1月14日,财政部调整修改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工程项目资金、采购等5个应用指引,并征求意见。

1月14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编制今年年度境内、境外财务报告时要遵循新会计准则。

1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每年各举行一次。科目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取消英文附加题。2009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的考试制度或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1月19日,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完成的反映高校注册会计师(CPA)专业方向教育情况的毕业生能力调查分析报告正式出炉。调查报告对14所高校注册会计师专业教育情况进行了评价,并根据得分情况排定了座次,东北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北京工商大学分列前五位。

1月19日,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换发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通知》,要求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月1日至28日期间换领新版证券许可证。3月1日起,旧版证券许可证作废,不再使用。

1月20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台《关于简化跨地区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申领防伪标识手续的通知》。

1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发布了《关于征求<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意见的函》,向全国征求《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文件的意见。

1月21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2008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和处理工作结果,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唯一一家受到公开谴责的证券资格事务所。

2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就不同性质文件的适用问题做出相应规定。

2月7日,2008年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班学员中被选中的12名优秀注册会计师,赴澳大利亚培训。他们既是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还拥有澳洲注册会计师资格,均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澳洲会计师公会携手打造的“澳洲注册会计师国际培训项目”(IPP项目)的受益者。

2月17日,证监会会计部下发关于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1期)的通知,针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领域出现的一些会计处理问题,给出了明确答案。

2月18日,财政部发布通知,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会计信息化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信息化委员会于2008年11月12日成立。

2月18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就做好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有关问题再次征求意见。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于2009年开始实施,原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2009年继续实施1年,并执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2月24日,为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的管理,完善资产评估机构职业责任保障机制,财政部制定了《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2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出台对部分项目继续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指《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之后,再次发布通知(指《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明确有关增值税管理问题。

2月25日,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先后来到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和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深入了解金融危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和行业面临的困难,并着重从“信心”、“信息”、“信誉”、“信仰”四个方面深刻阐述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如何做到以“信”为本,以“信”发展。

3月3日,2009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会议在天津举行,会议总结了2008年度考试工作,并部署了2009年度考试工作。

3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与我国签署税收协定的国家和地区的税收居民,其在我国境内取得的股息可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3月11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海南省召开2009年度全国培训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刘仲藜近期关于深入推进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回顾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20年以来在人才培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总结了2008年度培训工作,并对2009年培训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3月13日,深交所以“上市公司2008年报工作中应注意的会计问题”为题发文规定,上市公司收到的由其控股股东或其他原非流通股股东根据股改承诺为补足当期利润而支付的现金,应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所有者权益。这就意味着,大股东打“补丁”的结果只能是上市公司净资产的增加,上市公司利润并不受影响。

3月13日,针对部分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反映,对于非上市公司通过购买上市公司的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交易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存在一些理解差别,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明确相关问题。

3月13日,财政部印发有关《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3月20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就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2000亿元债券的若干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本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将列入省级预算管理,其税收优惠政策将比照国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特案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月23日,财政部发布第55号令,宣布修订后的新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宣布2001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废止。

3月27日,为适应新的执业环境和配套相关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始对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征求意见。

4月1日,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明确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问题。

4月7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国有金融机构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细化了关于国有金融机构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分配有关问题,对相关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做出详细规定。

4月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正式拉开了2009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的序幕。今年的全国会计工作者评选主要针对企业总会计师,《中国会计报》为独家投票媒体。

4月1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及具体措施和要求。

4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2009年首先在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治理,事业单位中要以财政全额拨款挽救事业单位为重点,然后再逐步扩展到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4月14日,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09年度)》。

4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业财务与会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以规范证券业财务与会计人员的执业行为,不断提高财务与会计人员的执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规范》要求证券业财务与会计人员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4月16日,财政部在北京主办了2009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地区政策论坛。此次论坛对于探讨金融危机对会计的影响、讨论本地区应对金融危机应采取的进一步行动以及促进本地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相关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4月17日,亚洲—— —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北京举行会议,讨论了成立亚洲—— —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的相关问题,以推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本地区的一致应用,并更加有效地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工作。

4月2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金融企业开展绩效评价的相关事宜。

4月27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2009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从而拉开了2009年全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序幕。

其中,财政部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今年主要检查能源、交通等行业中的中央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而各地方财政部门则主要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小金库”等情况进行检查。

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对企业重组的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做出具体规范。

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旨在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及纳税服务工作,指导大企业开展税务风险管理,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5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针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水平与综合国力的发展要求和全球会计行业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的现状,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良好反响。

5月9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信息显示,前百家事务所2008年业务收入197亿元,占全行业总收入310亿元的64%,较前百家事务所2007年业务收入165亿元增长了19%,高于全行业12%的增长速度,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行业深化实施做大做强的战略效果进一步显现。

5月12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加强防范和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作弊活动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切实维护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的考试秩序,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

5月13日,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签署合作备忘录,确定在两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间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协调双方在会计国际趋同和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相关问题上的立场。

5月1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主要问题可归为3类:第一类属于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第二类属于结合国情实现与国际准则持续趋同问题,主要涉及分部报告和财务报表列报两个项目;第三类属于对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作适当简化处理。

5月16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国31个省市地区的4万多个考场同时开考,全国有137万考生报名参加了此次考试,这比去年增长了11万人。

5月31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新版《工会会计制度》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6月4日,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刊出一则征聘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的公告。仅时隔一周,5家会计师事务所就已经悄悄地开始了工作。在这场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中,会计师事务所虽然是低调介入,却仍然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6月5日,近30位财会界人士来到中国石油[10.22 0.10% 股吧 研报]总部对会计信息化建设进行现场调研。财政部副部长、会计信息化委员会主席王军在随后召开的中国石油会计一级集中核算汇报会上指出,中国石油集中核算系统的开发和成功运行,为我国大中型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树立了一面旗帜。

6月9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对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6月22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选拔确定的80名检查组成员分成10个检查组,分赴各地对16家证券资格事务所及26家分所展开检查工作,15家地方协会也同步展开对另外26家证券资格事务所分所的检查工作。

6月19日,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收回浙江东方[6.99 1.75% 股吧 研报]、天华、辽宁天健、广东恒信德律、大连华连、安永大华、重庆天健7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许可证,原因是由于这些公司更名或被吸收合并。

6月22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会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该办法中,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鉴证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鉴证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6月25日,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财政部正式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6月25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征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等项目意见的函》,就《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对客户合同中收入确认的初步意见(讨论稿)》和《财务报表列报(讨论稿)》等三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应循程序文件公开征求国内意见。

6月30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增加了“财务会计资料”一节,以便于上市公告书披露的信息与上市后的持续监管要求相衔接,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7月1日起,海南医学院和海南省农业厅率先成为权责发生制改革试点单位,这也标志着海南省自主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权责发生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7月8日至9日,由商务部与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办的“第三届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隆重开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应邀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共同承办了主题为“国际金融危机给内地与香港会计服务业带来的挑战和机遇”的会计服务分论坛。

7月10日,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做好贯彻实施新<工会会计制度>准备工作通知》。

7月17日,证监会公布了第一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公示名单。在77人名单中,有39位来自会计师事务所、3位来自评估机构。

7月20日,财政部印发《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典当行业自2010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这使新准则实施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大。

7月22日,“《中国会计报》创刊一周年暨2009中国财会论坛”在钓鱼台国宾馆举办。论坛以“增长与复苏:财经政策与企业策略”为主题,在金融危机尚未见底、我国经济企稳向好的关键时期,研讨财经政策趋势,思考企业经营战略。论坛上,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指出,过去一年来,我国一系列会计发展与改革措施“组合拳”的运用,有效配合了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了经济复苏、市场回稳、企业成长以及会计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

7月23日,财政部发布《我国上市公司2008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该报告在通过2008年年报总结归纳我国经济运行特征的同时,还特别对当前经济形势提出了三大针对性政策建议。

7月26日,公证天业(美国)会计师事务所成立庆典在南京紫金山庄举行。公证天业(美国)会计师事务所(英文名

“GZTYCPAGROUP,LLC”)

是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吸收美国资深注册会计师加盟后在美国新泽西州发起设立的,该所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具有为美国上市公司特别是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提供审计及相关业务的资格。

7月28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正式发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省级协会在检查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建立了证券资格事务所总分所联动检查模式,加强了各省级协会之间检查工作的分工与联系。

8月4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正式宣布批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 —关联方披露》(IAS24)进行修订。该准则的修订参照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 —关联方披露》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的影响力。

8月5日,“首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联合成果”情况说明公布,中美双方首次将“会计议题”写入对话联合成果,并将其列入“构建强有力的金融体系”部分。

8月12日,财政部以财会便〔2009〕61号和财会便〔2009〕62号文件分别下发新《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

引人注目的是,实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制度同时出现在上述两份征求意见稿中。

8月24日,财政部再次下发《关于就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8月27日,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获悉,今年共有55.6万余人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其中报名参加原考试制度考试的考生为6.6万余人,报名参加新考试制度的考生为49万余人,在新制度考试的制定试题中,考生可以选用英文作答。

8月28日,财政部下发《关于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

8月28日,财政部发布《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8月28日,香港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就从2010年开始拟接受内地注册成立的在香港上市的公司采用内地会计准则、内地审计准则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师件进行咨询。

9月1日,审计署发布公告,公布了发改委等54个部门单位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显示,54个部门单位均存在不同的问题,但各部门均已按照国务院要求整改。

9月2日,为响应二十国集团(G20)关于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倡议,财政部发布公告,就“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持续全面趋同的完成时间确定为2011年。财政部计划2010年启动准则体系的修订工作,力争2011年完成,2012年起在所有大中型企业实施。

9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全部事业单位最晚在2010年1月1日实施绩效工资。

9月3日至4日,《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一次修订研讨会在大连召开,这标志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修订工作正式启动。

9月5日,“2009年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会计师行业交流研讨会”在贵阳召开。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金融危机对会计师行业的影响:挑战、机遇与担当”。研讨会吸引了两岸四地240多名会计师参与,这也是两岸四地会计师们首次齐聚内地。

9月7日,审计署公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09年版)》意见的通知。三处重大变动成为本次审计准则调整的亮点:重大违法行为将盯紧媒体负面报道;引入绩效审计理念,同时细化审计独立性条文;将职业道德纳入约束范围。

9月11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

9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

这也是中国政府首次对所有行业央企发出高管“限薪令”。

9月19日,新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在全国开考。全国共设置10349个考场。

9月27日,财政部印发《全国会计从业人员统一数据平台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省级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全国会计人员跨区域调转平台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三个文件,并将开展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开发建设工作。

10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系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与发展全局的第一个文件。

10月9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给参加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四期联合集中培训的学员讲课时,对会计工作重要性作出了最新表述:“会计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抓好会计工作,是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和加强财政基层管理、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支撑。”10月9日至28日,根据《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公室对各地区及有关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资格、事迹材料等进行了审查,确认正式候选人40名,进入社会公示和公众投票环节。

10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注册会计师注册门槛今后将大幅提高,类似注考合格但5年内未注册或注册后未曾在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将不会得到注册。

10月15日,财政部党组作出决定,成立中国共产党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兼任行业党委书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兼任行业党委常务副书记,行业党委委员为白晓红、刘光忠、张克、胡少先、克明、郭文杰、程用文。

10月17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召开北京地区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座谈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精神。

10月18日,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副主任傅思和,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组长谢旭人共同为中国共产党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揭牌。

同日,谢旭人部长、傅思和部务委员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刘仲藜会长共同启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网”。

10月18日,财政部召开会计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同时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该守则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10月22日,中国会计学会印发《个人会员分级管理办法》。

10月23日,国资委网站挂出《中央企业2008年度分户国有资产运营情况》,首度对118家中央企业2008年度的关键财务信息进行了披露。

10月26日,第三届国际税收对话机制(ITD)全球大会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的主题是“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 —税收的挑战和对策”。

10月28日,2009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总会计师系列)”评选计票工作正式启动。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公正人员的监督下,本次计票工作顺利完成。

10月29日,财政部与世界银行联合举行《中国会计和审计评估报告》发布会。世界银行副行长佩内洛普·布鲁克称赞说,中国改进会计审计准则和实务质量的战略已成为良好典范,并可供其他国家仿效。

11月1日,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武汉召开的全国地方会计学学会会长、秘书长工作会上提到,未来一段时间我国会计改革的重点是:推进会计准则持续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升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推动会计信息化建设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创新会计人才教育评价机制,促进会计人才战略全面实施。

11月初,国资委对50余家央企启动了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目的是加强央企收入分配管理调控,拟解决央企内部存在的不同职工群体工资结构分配不合理以及部分垄断行业工资过高的问题,同时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

11月4日至5日,亚洲—— —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AOSSG)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

中国作为AOSSG的发起国,在亚大地区的会计领导者地位凸显。

11月5日,财政部下发《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股权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由自然人、非国有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投资控股的企业,依法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由投资者审议决定后,其持有的股权可以用于公益性捐赠。

11月5日、11月22日至23日,国资委分别召开大型企业座谈研讨会和培训班,并下发《中央企业实行经济增加值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决定从2010年对中央企业全面实施经济增加值(EVA)考核。

11月7日,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主办、《中国会计报》协办的“全球经济调整与中国企业的财务战略”2009年会计高层论坛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行。

11月1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11月13日,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接受了全球著名会计职业组织—— —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授予的“荣誉会员”称号。该协会在声明中肯定了中国推进会计国际趋同的努力,称此举“大大提升了国际投资者对中国投资的愿望和信心”。

11月16日,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联合公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方案》,加快推进符合认可要求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避免H股企业“双重审计”,降低H股企业成本。该方案明确申请试点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符合六方面基本要求。

1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以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11月20日,财政部下发《关于推进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以推动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化进程,进一步提升会计管理效率,提高会计人员管理水平。

11月21日,“2009年杨纪琬会计学奖”揭晓。四川大学杜勇等4人获得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暨南大学岳小迪等4人获得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优秀会计学术专著奖空缺。自2002年以来,“杨纪琬会计学奖”已成功举办了四届。

12月2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始部署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这是自2006年度公布《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之后开始的第四次会计师事务所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12月2日,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对小型微利企业制定了为期一年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业务基本准则》,两项基准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相关问题。

12月11日,证监会宣布,截至2009年11月30日,共有16家会计师事务所向“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试点审计H股企业。

12月11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九项审计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是2010年1月14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并进行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计划于2010年6月正式发布,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2月11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六号)》。公告显示,渤海证券等7家知名证券公司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会计违规现象,它们与4家保险公司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等7家省分行一道被财政部处理处罚。这是财政部首次对金融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进行单独公示。

12月23日至24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梳理提出了包括新型审计、法务鉴证与会计服务、管理咨询共3大类28项新业务项目,由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结合本地区实际,认领项目,通过分类试点,以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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