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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太伯世家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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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①,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②,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③,文身断发④,示不可用⑤,以避季历⑥。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⑦。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

①圣:道德智慧臻于极致。②及:至。本句说:太王想让季历继承自己之位,季历再传子昌。③荆蛮:上古中原人泛称荆地之民为“荆蜜”。④文:同“纹”。纹身断发,是古代吴越地区少数民族的习惯,即身上刺上花纹,头发剪短不束冠。⑤本句意为:表示不可再被任用。古代中原人的习惯道德认为,身体发肤是受之于父母的,不敢毁伤。太伯、仲雍断发纹身,破坏了这种习惯,自然不会再被立为国君。⑥本句说:把继位权避让给季历。⑦句吴:又作“勾吴”。“句”字无义,是当地语言的发声词。据《史记索隐》,句吴是太伯为当地所命之名。

太伯卒①,无子,弟仲雍立,是为吴仲雍。仲雍卒,子季简立。季简卒,子叔达立。叔达卒,子周章立。是时周武王克殷②,求太伯、仲雍之后,得周章。周章已君吴③,因而封之。乃封周章弟虞仲于周之北故夏虚,是为虞仲,列为诸侯④。

①卒:死。古代天子死为崩,诸侯死为薨,大夫死为卒。但司马迁使用并不严格。②克:战胜。武王克殷,约在前1066年。此从范文澜《中国通史》。③君吴:做吴国国君。④诸侯:古代统称中央政权分封的各国国君。

周章卒,子熊遂立。熊遂卒,子柯相立。柯相卒,子强鸠夷立。强鸠夷卒,子余桥疑吾立。余桥疑吾卒,子柯卢立。柯卢卒,子周繇立。周繇卒,子屈羽立。屈羽卒,子夷吾立。夷吾卒,子禽处立。禽处卒,子转立。转卒,子颇高立。颇高卒,子句卑立。是时晋献公灭周北虞公,①以开晋伐虢也②。句卑卒,子去齐立。去齐卒,子寿梦立。寿梦立而吴始益大,称王。

①前655年,晋献公向虞国借道伐虢,灭虢后,返师灭虞。事详见《晋世家》及《左传·僖公二年、五年》。②开晋:拓展晋国疆土。

自太伯作吴①,五世而武王克殷②,封其后为二:其一虞,在中国③;其一吴,在夷蛮④。十二世而晋灭中国之虞。中国之虞灭二世⑤,而夷蛮之吴兴。大凡从太伯至寿梦十九世⑥。

①作:创立。②世:代。③中国:上古指中原黄河流域一带,为华夏族聚居之地。④夷蛮:古代泛指中原以外的少数民族地区。⑤二世:共七十一年,即自前655年至前585年。⑥大凡:共计。

王寿梦二年,楚之亡大夫申公巫臣怨楚将子反而奔晋①,自晋使吴②,教吴用兵乘车,令其子为吴行人③,吴于是始通于中国。吴伐楚。十六年,楚共王伐吴,至衡山④。

①亡:逃亡。奔:逃跑。此处司马迁将事件次序前后误倒。应为申公巫臣先奔晋,后怨恨子反。其事件经过如下:郑穆公之女嫁陈国大夫,称夏姬。夏姬淫荡善迷人,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与之通奸。夏姬之子夏徵舒杀陈灵公而自立。前598年,楚庄王伐陈杀死夏徵舒,并想娶夏姬,楚将子反也想娶夏姬。楚大夫申公巫臣用大道理劝阻了二人,并暗令夏姬回郑国娘家。前589年,申公巫臣借出使齐国之机,到郑国携带夏姬逃亡到晋国。前582年,楚子重、子反怨申公巫臣,杀巫臣之族而分其室。巫臣怒,从晋国给二人写信说:“你们作为臣子邪恶贪婪,滥杀无辜,我定让你们疲于奔命而死!”事详《左传·成公二年、七年》。②使:出使。前582年,申公巫臣出使吴国。吴王寿梦极为欣赏,两国建立外交关系。巫臣带了三十辆兵车至吴,留给吴十五辆,还留下射手和御手。教给吴国用车战之法,战阵知识,让吴国叛楚。③其子:即狐庸。④前570年,楚子重挑选精锐伐吴,攻克吴地鸠兹,至衡山。又命将邓廖带车士三百人、步兵三千人侵吴。吴人中间阻击,生浮邓廖,楚仅车士八十人、步兵三百人生还。事详《左传·襄公三年》。

二十五年,王寿梦卒。寿梦有子四人,长曰诸樊,次曰余祭,次曰余昧,次曰季札。季札贤,而寿梦欲立之,季札让不可,于是乃立长子诸樊,摄行事当国①。

①摄:总持。当国:执政。

王诸樊元年,诸樊已除丧①,让位季札。季札谢曰②:“曹宣公之卒也,诸侯与曹人不义曹君,将立子臧,子臧去之,以成曹君③,君子曰‘能守节矣’。君义嗣④,谁敢干君⑤!有国⑥,非吾节也。札虽不材,愿附于子臧之义⑦。”吴人固立季札⑧,季札弃其室而耕⑨,乃舍之。秋,吴伐楚,楚败我师⑩。四年,晋平公初立。

①除丧:除去丧服,指服丧期已满。丧期为一年。②谢:辞绝。③成:成全。曹宣公阵亡后,公子负刍杀太子而自立。二年后,诸侯伐曹,俘虏曹成公负刍,欲立子臧(负刍庶兄),子臧说:“过去典册曾说:‘圣人通达于节义,其次能保守节义,最下者丧失节义。’我做国君不合节义。我虽非圣人,岂敢不守节义!”于是离开曹国,逃到宋国。诸侯无法,放回曹成公负刍。事详《左转·成公十三年、十五年、十六年》。④义嗣:附合礼义的继承人。因诸樊是嫡长子,继承君位合于礼制。⑤干:触犯。⑥有国:据有国家。意指当国君。⑦附于:合于。⑧固:坚持。⑨室:家室财产。⑩此事不见于《楚世家》。据《左转·襄公十三年》载:“吴侵楚,养由基奔命,子庚以师继之。养叔曰:‘吴乘我丧,谓我不能师也,必易我而不戒。子为三覆以待我,我请诱之。’子庚从之。战于庸浦,大败吴师,获公子党。”

十三年,王诸樊卒。有命授弟余祭①,欲传以次②,必致国于季札而止,以称先王寿梦之意,且嘉季札之义,兄弟皆欲致国,令以渐至焉。季札封于延陵,故号曰延陵季子。

①本句意为:诸樊留下遗命把王位传给其弟余祭。②传以次:按兄弟排行次序传国。

王余祭三年,齐相庆封有罪,自齐来奔吴①。吴予庆封朱方之县,以为奉邑②,以女妻之,富在于齐。

①齐左相封杀右相崔抒,齐人乘庆封出猎袭破其家,庆封不能归,奔鲁,又奔吴。参见《齐太公世家》。②奉邑:以收取租税作为俸禄的封地。奉,同“俸”。

四年,吴使季札聘于鲁①,请观周乐②。为歌《周南》、《召南》③。曰:“美哉,始基之矣④,犹未也⑤。然勤而不怨⑥。”歌《邶》、《鄘》、《卫》⑦。曰:“美哉,渊乎⑧,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⑨,是其《卫风》乎?”歌《王》⑩。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 ⑾”歌《郑》⑿。曰:“其细已甚(13),民不堪也(14),是其先亡乎?”歌《齐》(15)。曰:“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16)。表东海者(17),其太公乎?国未可量也。”歌《豳》(18)。曰:“美哉,荡荡乎(19),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东乎?(20) ”歌《秦》(21)。曰:“此之谓夏声(22)。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歌《魏》(23)。曰:“美哉,沨沨乎(24),大而宽(25),俭而易(26),行以德辅,此则盟主也(27)。”歌《唐》(28)。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风乎?不然,何忧之远也?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歌《陈》(29)。曰:“国无主,其能久乎?”自《郐》以下(30),无讥焉(31)。歌《小雅》(32)。曰:“美哉,思而不贰(33),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也(34)。”歌《大雅》。曰:“广哉(35),熙熙乎(36),曲而有直体(37),其文王之德乎?”歌《颂》(38)。曰:“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诎(39),近而不逼(40),远而不携(41),迁而不淫(42),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43),用而不匮(44),广而不宣(45),施而不费,取而不贪(46),处而不底(47)。行而不流(48)。五声和(49),八风平(50),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见舞《象箾》、《南籥》者(51),曰:“美哉,犹有感(52)。”见舞《大武》(53),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见舞《韶護》者(54),曰“圣人之弘也(55),犹有惭德(56),圣人之难也!”见舞《大夏》(57),曰:“美哉,勤而不德(58)!非禹其谁能及之?见舞《招箾》(59),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焘也(60),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无以加矣。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观。”

①聘:诸侯之间派使节问候。②周乐:周王朝的音乐。鲁国因为是周公的封地,曾得到周成王颁赐的天子礼乐。参见《鲁周公世家》。③《周南》:从周南地区采集来的民歌乐调。《召南》:从召南地区采集来的地方乐调。④基:奠定基础。基之:指为周王朝的王业奠定基础。⑤未:指王业还未成功。⑥勤:辛劳。怨:怨恨。季札在听了音乐之后,对每一种音乐及其歌辞都要进行评论,而且要把它们与社会历史现象联系起来。⑦《邶》、《鄘》、《卫》:指自邶、鄘、卫三国采集的乐歌。⑧渊:深厚。⑨本句意为:卫康叔曾经历管蔡之乱,虽忧伤国家动乱,但仍协助王室监理商朝遗民。卫武公曾经历幽王褒姒之难,虽忧伤国家动乱,但仍带兵帮助王室平定戎人。他们的德行就象这歌曲声调一样,忧伤而不困顿。⑩《王》:从王地采集的地方乐调。€(11)本句意为这是周王室东迁洛邑以后的乐歌吧?(12)《郑》:从郑国采集的地方乐调。(13)细:细琐。(14)本句意为:《郑风》音乐细琐,反映了郑国政令苛细,人民难以忍受。(15)《齐》:从齐国采集的地方乐调。(16)泱泱:深远弘大。(17)表:做表率。(18)《豳》从豳地采集的地方乐调。(19)荡荡:宽弘坦荡。(20)周公之东:指周公东征,讨伐管蔡之乱。(21)《秦》:从秦国采集的地方乐调。(22)夏声:西方之声。即西周旧都之声。秦原为戎狄,现在变其音乐为夏声,是文化进步的表现,故下句说“能夏则大”。(23)《魏》:从魏国采集的乐歌。(24)沨沨:弘大声。(25)宽:宽和。(26)俭:简朴。(27)盟:《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作“明”,是。(28)《唐》:从唐国采集的地方乐调。(29)《陈》:从陈国采集的地方乐调。(30)《郐》:从郐国采集的地方乐调。(31)讥:评论。(32)《小雅》:雅乐是周王朝的正统音乐。《大雅》产生于西周,作者大都是贵族。在雅乐的演变发展中,逐渐掺杂进了地方乐调成分,称作《小雅》,其中有产生于东迁之后的作品。(33)贰:背叛。(34)先王:指周朝初期文、武、成、康等王。(35)广:音乐宽缓。(36)熙熙:和谐安乐。(37)曲而有直体:旋律虽然抑扬顿挫高下有致,基调却刚劲有力。(38)《颂》:宗庙祭祀乐歌。(39)诎:曲折。(40)近:指节奏紧密。逼:迫促。(41)远:指节奏疏缓。携:分离。(42)迁:变化。(43)荒:放纵。以上八句是通过对《颂》乐的直接描述来表达作者对它赞美之情。(44)以下四句用比喻的方式来说《颂》乐之渊深博大。用而不匮,指《颂》乐如圣人之才,智慧虽用而不匮乏。(45)本句意为:《颂》乐如圣人之德,宽弘而不侈大。(46)施而不费,取而不贪:指《颂》乐如同圣人之理民,施惠于民而不显耗费,征取于民而不过分贪婪。(47)处:音乐暂时休止。底:停滞,(48)流:虚浮无根。(49)五声:古代音乐的五个基本音阶:宫、商、角、徵、羽。(50)八风:八方之风。一说,八风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八音。参看王引之《经义述闻·春秋左传中》。(51)《象箾》、《南籥(yuè,月)》:皆为乐舞名,相传二者都是歌颂周文王的。箾即箫,籥是一种管乐器,形状似笛。(52)感:同“憾”。(53)《大武》:武王之乐舞,相传是周公所作。(54)《韶護》:亦作《韶濩(hù,户》、《大濩》,相传为商汤之乐舞。(55)弘:弘大。(56)惭德:行事有缺点而内心自愧。指汤曾伐桀并将其流放,在当时是以下伐上,所以这样说。(56)《大夏》:相传为禹之乐舞名。(57)不德:不自以为有德于民。(58)《招(sháo ,勺)(59)》:又作《韶箫》、《大韶》,舜之乐舞名。(60)焘:覆盖。

去鲁,遂使齐。说晏平仲曰:“子速纳邑与政①。无邑无政,乃免于难。齐国之政将有所归;未得所归,难未息也。”故晏子因陈桓子以纳政与邑,是以免于栾、高之难②。

①纳:交出。邑:封邑。政:政事职务。②栾、高之难:齐景公十四年,齐国大夫栾施、高强互相进攻。详见《左传·昭公八年》。
去齐,使于郑。见子产,如旧交①。谓子产曰:“郑之执政侈②,难将至矣③,政必及子。子为政,慎以礼。不然,郑国将败。”去郑,适卫。说蘧瑗、史狗、史䲡、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曰④:“卫多君子,未有患也。”
①《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二人友情甚笃,“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紵衣焉”。②此处指郑国大夫伯有。侈:奢华放纵,盛气凌人。史载“郑伯有耆(嗜)酒,为窟室,而夜饮酒,击钟焉。朝(官员早朝)至未已”。又载“郑伯有使公孙黑如楚,辞曰:‘楚、郑方恶(外交关系恶化),而使余往,是杀余也。’伯有曰:‘世行也(你家世世代代都是办理外交事务的)。’子皙(公孙黑)曰:‘可则往,难则已,何世之有?’伯有将强使之。”详见《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三十年》。③此难果然发生于次年。《左传·襄 公三十年》。秋七月,伯有“又将使子皙如楚,归而饮酒。庚子,子皙以驷氏之甲伐而焚之(烧毁伯有的窟室)。伯有奔雍梁,醒而后知之,遂奔许”。“癸丑,晨,(伯有)自墓门之渎入,因马师颉介(穿上铠甲)于襄库,以伐旧北门。驷带率国人以伐之。……伯有死于羊肆”。④说:同“悦”。

自卫如晋,将舍于宿①,闻钟声②,曰:“异哉!吾闻之,辩而不德③,必加于戮。夫子获罪于君以在此④,犹惧不足,而又可以畔乎⑤?夫子之在此,犹燕之巢于幕也⑥。君在殡而可以乐乎⑦?”遂去之。文子闻之,终身不听琴瑟。

①宿:通“戚”,地名,是卫国大夫孙文子的封邑。②《卫康叔世家》载此事详:过宿,孙林父为击磬,曰:“不乐,音大悲,使卫乱乃此矣。”③辩:通“办”,指有才干智略,据《史记会注考证》。④夫子:古代对男子的尊称。此处指孙文子。孙文子曾攻击卫献公,献公逃到齐国。孙文子立卫殇公。后来孙文子又要求晋国扣押殇公,再立献公。参见《卫康叔世家》。季札认为孙文子的行为是“辩而不德”,而且得罪于国君。⑤畔:通“般”(pán,盘)”,怡乐。⑥燕巢于幕:比喻处境十分危险。⑦殡:停柩待葬。古人死后装殓入棺。并不立即埋葬。而是停放于堂之西阶,过一段时间再行下葬。

适晋,说赵文子、韩宣子、魏献子,曰:“晋国其萃于三家乎①!”将去,谓叔向曰:“吾子勉之②!君侈而多良③。大夫皆富,政将在三家。吾子直,必思自免于难。”

①萃:集中。三家:指晋国赵、韩、魏三大夫之家族。②吾子:对对方的敬爱之称。郑玄《仪礼·士冠礼注》:“吾子,相亲之辞。吾,我也。子,男子之美称。”一般只用于男子之间。③良:此处指良大夫。

季札之初使,北过徐君①。徐君好季札剑,口弗敢言。季札心知之,为使上国②,未献。还至徐,徐君已死,于是乃解其宝剑,系之徐君冢树而去③。从者曰:“徐君已死,尚谁予乎?”季子曰:“不然。始吾心已许之,岂以死倍吾心哉!④”

①过:造访。②上国:先秦时四夷之地称中原诸国为上国。③冢树:坟上所植的树木。冢,原指高大的坟墓,后泛指坟墓。④倍:通“背”,违背。

七年①,楚公子围弑其王夹敖而代立②,是为灵王。十年,楚灵王会诸侯而以伐吴之朱方③,以诛齐庆封。吴亦攻楚④,取三邑而去。十一年,楚伐吴,至雩娄⑤。十二年,楚复来伐,次于乾溪⑥,楚师败走⑦。

①七年:误。按此年当为“吴王余昧三年”。《十二诸侯年表》:“吴余祭四年,守门阍杀余祭。”但《年表》于此年下继续以余祭五年之名纪年,直至十七年。至下年则记为“吴余昧元年”,共四年,显误。以下本段中十年、十一年、十二年亦应分别为六年、七年、八年等。②弑:古称子杀父母、臣杀君为弑。③楚灵王会诸侯、伐吴朱方及诛庆封事,可参见《楚世家》及《左转·昭公四年》,记载甚详。④事在其年冬天。《左转·昭公四年》载:“冬,吴伐楚,入棘、栎、麻,以报朱方之役。”⑤至雩娄:误。实际上此次楚已推进到雩娄以东数百里处的坻箕山。后楚军因失利,退军后命一队伍屯守雩娄。《楚世家》未载此事,此段史实,详见《左传·昭公五年》记载。⑥次:古时行军驻留某处两夜以上称为“次”。⑦《左传·昭公六年》详载其事前因后果如下:“徐仪楚聘于楚,楚子执之,逃归。惧其叛也,使泄伐徐。吴人救之。令尹子荡帅师伐吴,师于豫章,而次于乾溪。吴人败其师于房钟,获宫廐尹弃疾。子荡归罪于泄而杀之。”

十七年①,王余祭卒②,弟余昧立。王余昧二年,楚公子弃疾弑其君灵王代立焉。
四年③,王余昧卒,欲授弟季札。季札让,逃去。于是吴人曰:“先王有命,兄卒弟代立,必致季子。季子今逃位,则王余昧后立。今卒,其子当代。”乃立王余昧之子僚为王。

①十七年:误,参见上段注①。②《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此事:“吴人伐越,获俘焉,以为阍,使守舟。吴子余祭观舟,阍以刀杀之。” ③四年:误。王余昧在位十七年。司马迁把王余祭在位四年、王余昧在位十七年颠倒,故有此一连串年代错误。

王僚二年,公子光伐楚,败而亡王舟。光惧,袭楚,复得王舟而还①。
五年,楚之亡臣伍子胥来奔②,公子光客之。公子光者,王诸樊之子也。常以为“吾父兄弟四人,当传至季子,季子即不受国③,光父先立。即不传季子,光当立”。阴纳贤士,欲以袭王僚。

①事详《左传·昭公十七年》:“(吴楚)战于长岸,子鱼先死,楚师继之,大败吴师,获其乘舟余皇。使随人与后至者守之,环而堑之,及泉,盈其隧炭,阵以待命。吴公子光请于其众,曰:‘丧先王之乘舟,岂唯光之罪,众亦有焉。请借取之以救死。’众许之。使长鬣者三人潜伏于舟侧,曰:‘我呼余皇,则对。师夜从之。’三呼,皆迭对。楚人从而杀之。楚师乱,吴人大败之,取余皇以归。”②其事详见《楚世家》及《伍子胥列传》。③即:今。

八年,吴使公子光伐楚①,败楚师,迎楚故太子建母于居巢以归②。因北伐,败陈、蔡之师③。九年,公子光伐楚④,拔居巢、钟离。初,楚边邑卑梁氏之处女与吴边邑之女争桑⑤,二女家怒相灭,两国边邑长闻之,怒而相攻,灭吴之边邑。吴王怒,故遂伐楚,取两都而去⑥。

①《左传·昭公二十三年》详载吴王僚及公子光共同率军伐楚,此处司马迁略言之。②居巢:应为“郹”。详见《左传·昭公二十三年:“楚太子建之母在郹,召吴人而启之。冬十月甲申,吴太子诸樊(此处误,当为公子光),取楚夫人与其宝器以归。”③参见《陈杞世家》:“公子光伐陈,取胡、沈而去。”《管蔡世家》无载。④此事乃因楚国攻伐引起。《左传·昭公二十四年》载:“楚子为舟师以略吴疆。……吴人踵楚,而边人不备,遂灭巢及钟离而还。”⑤争桑:抢采桑叶。⑥两都:指上文所说之钟离、居巢。

伍子胥之初奔吴,说吴王僚以伐楚之利①。公子光曰:“胥之父兄为戮于楚②,欲自报其仇耳。未见其利。”于是伍员知光有他志③。乃求勇士专诸,见之光。光喜,乃客伍子胥。子胥退而耕于野,以待专诸之事。

①说:劝说。②为戮:被杀。③他志:别的志向。此处指想夺吴国王位。

十二年冬①,楚平王卒。十三年春②,吴欲因楚丧而伐之,使公子盖余、烛庸以兵围楚之六、灊。使季札于晋,以观诸侯之变。楚发兵绝吴兵后,吴兵不得还。于是吴公子光曰:“此时不可失也。”告专诸曰:“不索何获③!我真王嗣④,当立,吾欲求之。季子虽至,不吾废也。”专诸曰:“王僚可杀也。母老子弱,而两公子将兵攻楚⑤,楚绝其路。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⑥,是无奈我何。”光曰:“我身,子之身也。”四月丙子⑦,光伏甲士于窟室⑧,而谒王僚饮。王僚使兵陈于道,自王宫至光之家,门阶户席⑨,皆王僚之亲也,人夹持铍⑩。公子光详为足疾(11),入于窟室,使专诸置匕首于炙鱼之中以进食(12)。手匕首刺王僚,铍交于匈(13),遂弑王僚。公子光竟代立为王,是为吴王阖庐。阖庐乃以专诸子为卿。

①应为“十一年冬”,参见《左传》及《十二诸侯年表》。 ②十三年:应为“十二年”。《十二诸侯年表》:“吴僚十二年,公子光使专诸杀僚,自立。”③不索何获:是当时中原的一句成语,意为:不寻找就不会得到。④嗣:后代。⑤两公子:指盖余、烛庸,均为王僚同母弟。⑥骨鲠:正直刚强。⑦丙子:即丙子日。古代以天干、地支相配纪日。⑧窟室:地下室。⑨门阶户席:门,古代指院门。阶,堂前台阶。户,古代堂没有门,是敞开的。堂后面是室,户是室的门。席,古人没有椅子,地上铺席而坐。这是指从院门直到内室的位置。⑩铍(pī,披):两面有刃的兵器。 (11)详:通“佯”。 (12)炙鱼:即烤全鱼。据《左传·昭公二十七年》载,当时往席上端食品的人要裸体在门外换上衣服,以示没有暗藏武器,才能进门。进门以后不能站立,只能膝行前进,执铍的士兵用兵刃在两旁触逼着他,才能把食品献到王僚手中。所以要在鱼中藏匕首才不会被发现。(13)匈:同“胸”。此指两旁士兵同时用铍刺入专诸胸膛。

季子至,曰:“苟先君无废祀①,民人无废主②,社稷有奉,乃吾君也。吾敢谁怨乎?哀死事生,以待天命。非我生乱,立者从之,先人之道也。”复命③,哭僚墓,复位而待④。吴公子烛庸、盖余二人将兵遇围于楚者,闻公子光弑王僚自立,乃以其兵降楚,楚封之于舒。

①废祀:断绝祭祀。本句意为:公子光也是吴先君寿梦的后代,他做国君也不会废绝对祖先的祭祀,政权并没有易姓。言外之意是不反对公子光做国君。②废主:丧失君主。③复命:出使他国回来后向国君报告任务完成情况。这里是说季札是王僚派去晋国的,因此他到王僚坟上去向王僚复命。④指回到朝廷上自己的位置,等待新国君公子光的命令。

王阖庐元年,举伍子胥为行人而于谋国事。楚诛伯州犁,其孙伯嚭亡奔吴,吴以为大夫。
三年,吴王阖庐与子胥、伯嚭将兵伐楚,拔舒,杀吴亡将二公子①。光谋欲入郢,将军孙武曰:“民劳,未可,待之。”四年,伐楚,取六与灊②。五年,伐越,败之③。六年,楚使子常囊瓦伐吴。迎而击之,大败楚军于豫章,取楚之居巢而还。

①二公子:即盖余、烛庸。②取此二地用的是伍子胥提出的疲劳战术。《左传·昭公三十年》:“吴子问于伍员曰:‘初而言伐楚,余知其可也,而恐其使余往也,又恶人之有余之功也。今余将自有之矣。伐楚何如?’对曰:‘楚执政众而乖,莫适任患。若为三师以肄焉,一师至,彼必皆出。彼出则归,彼归则出,楚必道敞。亟肄以疲之,多方以误之。既疲而后以三军继之,必大克之。’阖庐从之,楚于是乎始病。”《左传·昭公三十一年》:“秋,吴人侵楚,伐夷,侵灊、六。楚沈尹戌帅师救灊,吴师还。楚师迁灊于南岡而还。吴师围弦,左司马戌、右司马稽帅师救弦,及豫章,吴师还。始用子胥之谋也。”③此为吴、越首次交兵,当越候允常之世。参见《越王句践世家》及《左传·昭公三十二年》。

九年,吴王阖庐请伍子胥、孙武曰:“始子之言郢未可入,今果如何?”二子对曰:“楚将子常贪①,而唐、蔡皆怨之②。王必欲大伐,必得唐、蔡乃可。”阖庐从之,悉兴师,与唐、蔡西伐楚,至于汉水。楚亦发兵拒吴,夹水陈③。吴王阖庐弟夫概欲战,阖庐弗许。夫概曰:“王已属臣兵④,兵以利为上,尚何待焉?”遂以其部五千人袭冒楚⑤,楚兵大败,走。于是吴王遂纵兵追之。比至郢,五战,楚五败⑥。楚昭王亡出郢,奔郧。郧公弟欲弑昭王,昭王与郧公奔随。而吴兵遂入郢。子胥、伯嚭鞭平王之尸以报父仇。

①子常贪婪至极,《国语·楚语下》载:“斗且廷见令尹子常,子常与之语,问蓄货聚马。归以语其弟,曰:‘楚其亡乎!不然,令尹其不免乎?吾见令尹,令尹问蓄聚积实,如饿豺狼焉,殆必亡者也。’” ②唐、蔡怨楚之原因详见《左传·定公三年》:“蔡昭候为两佩与两裘以如楚,献一佩一裘于昭王。昭王服之,以享蔡侯。蔡侯亦服其一。子常欲之,弗与,三年止之。唐成公如楚,有两肃爽马,子常欲之,弗与,亦三年止之。唐人或相与谋,请代先从者,许之。饮先从者酒,醉之,窃马而献之子常。子常归唐侯。”蔡侯事类似,参见《管蔡世家》。 ③据《左传·定公四年》载,楚本可兵分两路破吴军,但因内部矛盾未果实行:“左司马戌谓子常曰:‘子沿汉而与之上下,我悉方城外以毁其舟,还塞大遂、直辕、冥阨。子济汉而伐之,我自后击之,必大败之。’……史皇谓子常曰:‘楚人恶子而好司马,若司马毁吴舟于淮,塞城口而入,是独克吴也。子必速战,不然,不免。’乃济汉而陈,自小别至于大别。三战,子常知不可,欲奔。”④属:同“嘱”,委托,托付。⑤冒:干犯,此处指进攻敌人。⑥《左传·定公四年》记载此次战役中夫概智勇双全极详:“十一月庚午,二师陈于柏举。阖庐之弟夫概王晨请于阖庐曰:‘楚瓦不仁,其臣莫有死志。先伐之,其卒必奔;而后大师继之,必克。’弗许。夫概王曰:‘所谓“臣义而而行,不待命”者,其此之谓也。今日我死,楚可入也。’以其属五千先击之常之卒。子常之卒奔,楚师乱,吴师大败之。……吴从楚师,及清发,将击之。夫概王曰:‘困兽忧斗,况人乎?若不知免而致死,必败我。若使先济者知免,后者慕之,蔑有斗心矣。半济而后可击也。’从之,又败之。楚人为食,吴人及之,奔。食而从之,败诸雍筮。五战,及郢。”⑦吴军入郢,楚昭王奔郧等事,其详可参见《楚世家》。

十年春,越闻吴王之在郢,国空,乃伐吴。吴使别兵击越。楚告急秦①,秦遣兵救楚击吴②,吴师败。阖庐弟夫概见秦越交败吴③,吴王留楚不去,夫概亡归吴而自立为吴王。阖庐闻之,乃引兵归,攻夫概。夫概败奔楚。楚昭王乃得以九月复入郢,而封夫概于堂溪,为堂溪氏。十一年,吴王使太子夫差伐楚,取番④。楚恐而去郢徒鄀。

①上年楚昭王逃离郢都,使申包胥去秦求援,七日不食哭于秦廷,秦终于发兵。参见《秦本纪》、《楚世家》及《伍子胥列传》。 ②秦发五百乘救楚,六月,败吴师于稷。参见《左传·定公五年》。 ③交:俱。④据《左传·定公六年》载:“四月己丑,吴太子终纍楚舟师,获潘子臣、小惟子及大夫七人。楚国大惕,惧亡。”与司马迁说异。

十五年,孔子相鲁。
十九年夏,吴伐越,越王句践迎击之檇李。越使死士挑战,三行造吴师,呼,自刭。吴师观之①,越因伐吴②,败之姑苏③,伤吴王阖庐指④,军却七里。吴王病伤而死。阖庐使立太子夫差,谓曰:“尔而忘句践杀汝父乎?”对曰:“不敢⑤!”三年,乃报越。

①吴军对越人这种自杀式挑战很奇怪,所以看楞了神,疏于防备。②《左传·定公十四年》记载此战极详:“吴伐越,越子句践御之,陈于檇李。句践患吴之整也(阵容严整),使死士再禽焉(两次派越勇士冲吴阵并擒拿吴军前排战士),不动(吴阵不乱)。使罪人三行(越第三次派出犯人前进到吴军前),属剑于颈(罪人按剑于自己颈上),而辞曰:‘二君有治(治军之事,指打仗)臣奸旗鼓(干犯军令)。不敏于君之行前(行阵之前),不敢逃刑,敢归死。’遂自刭也。师属之目(吴军注视这场面),越子因而伐之,大败之。灵姑浮以戈击阖庐,阖庐伤将指(脚大拇趾),取其一屦。还,卒于陉,去檇李七里。”③一说“姑苏”二字为衍文,檇李为越地,距吴都姑苏二百里许,而吴军只退却七里。④《越王句践世家》载“射伤吴王阖庐”,系司马迁误记,实际是用戈击伤。⑤《左传·定公十四年》:“夫差使人立于庭,苟出入,必谓己曰:‘夫差!而忘越之杀而父乎?’则对曰:‘唯!不敢忘’三年乃报越。”较合理。

王夫差元年,以大夫伯嚭为太宰。习战射,常以报越为志。二年,吴王悉精兵以伐越①,败之夫椒,报姑苏也。越王句践乃以甲兵五千人栖于会稽,使大夫种因吴太宰嚭而行成②,请委国为臣妾。吴王将许之,伍子胥谏曰:“昔有过氏杀斟灌以伐斟寻③,灭夏后帝相。帝相之妃后缗方娠,逃于有仍而生少康④。少康为有仍牧正。有过又欲杀少康,少康奔有虞⑤。有虞思夏德,于是妻之以二女而邑之于纶,有田一成⑥,有众一旅⑦。后遂收夏众⑧,抚其官职⑨。使人诱之⑩,遂灭有过氏,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11)。今吴不如有过之强,而句践大于少康。今不因此而灭之,又将宽之,不亦难乎!且句践为人能辛苦,今不灭,后必悔之。”吴王不听,听太宰相(12),卒许越平。与盟而罢兵去(13)。

①越王闻夫差日夜练兵欲伐越,决定先发制人兴兵伐吴,大夫范蠡谏,不听。夫差闻之方才发兵击越。参见《越王句践世家》。②因:通过。行成:诸侯国之间请求媾和。详细过程参见《越王句践世家》。文种贿赂伯嚭,又向夫差游说成功。③相传夏代分封,以国为姓(参见《夏本纪》),有过氏、斟灌氏、斟寻氏既是古国名,又是指某姓之人。有过氏,即寒浞之子浇(áo,熬)之封国。相传夏启之孙夏后相亡国后,依附二斟,浇灭二斟国而杀其君,夏后相亦被灭亡。④有仍氏:古国名,乃后缗之娘家。⑤有虞氏:古国名,为舜之后代。⑥成:方圆十里。⑦旅:五百人为一旅。⑧收:聚集。⑨抚:治理。⑩据《左传·哀公元年》载伍子胥之语为“使女艾谍浇”,即派女艾为间谍打入浇的国家内部。(11)旧物:过去的事物。指夏失国前的典章制度国土等。(12)卒:终于。平:两国讲和。(13)盟:举行歃血仪式,订立盟约。据《国语·吴语》载,由于越人的巧妙言辞,最后连歃血仪式也未举行就撤兵了。本段所写的史实,与《国语》中的《吴语》、《越语上》略有出入。《国语》记载的过程更曲折详尽,可参看。

七年,吴王夫差闻齐景公死而大臣争宠①,新君弱②,乃兴师北伐齐。子胥谏曰:“越王句践食不重味③,衣不重采④,吊死问疾⑤,且欲有所用其众。此人不死,必为吴患。今越在腹心疾而王不先,而务齐,不亦谬乎!”吴王不听,遂北伐齐,败齐师于艾陵。至缯,召鲁哀公而征百牢⑥。季康子使子贡以周礼说太宰嚭,乃得止⑦。因留略地于齐鲁之南。九年,为驺伐鲁⑧,至,与鲁盟乃去⑨。七年,因伐齐而归。十一年,复北伐齐⑩。

①其详情参见《齐太公世家》。②新君:指齐国新立之君晏孺子,名荼。③重味:二种以上菜肴。④重采:二种以上的颜色。⑤越王句践卧薪尝胆发奋图强的事迹可参见《越王句践世家》。⑥牢:古代祭祀或宴会所用的牲畜,牛羊猪各一只为一牢。按《周礼》规定,宴会用牢之数,天子为十二牢,上公九牢,候伯七牢,子、男五牢。夫差为子爵,理应只供五牢。⑦据《左传·哀公七年》,夫差征要百牢,鲁大夫子服景伯与之应对,夫差不听,鲁人不得已,只好供给百牢。伯嚭又召见季康子,季康子认为不合礼教,命子贡辞绝。司马迁把这二事合为一事,当另有所据。⑧驺:通“邹”,又作“邾”。⑨此事《左传·哀公八年》记载极详:夫差将伐鲁之前,先询问二名大夫伐鲁利害,二人意见相反。吴遂伐鲁,克东阳,战于夷。后讲和定盟而还。不具引。⑩(日)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认为本段中年代事迹多有与《左传》、《国语》不合者,不具引。略举如下:一、夫差七年无伐齐事。二、败齐于艾陵当在夫差十二年。三、会鲁于缯当在夫差八年。四、伐齐而归当在夫差十一年。。五、复北伐齐当在夫差十二年。按:司马迁或当另有所据,不然则为误记。

越王句践率其众以朝吴,厚献遗之,吴王喜①。唯子胥惧,曰:“是弃吴也。”谏曰:“越在腹心,今得志于齐,犹石田,无所用。且《盘庚之诰》有颠越勿遗②,商之以兴。”吴王不听,使子胥于齐,子胥属其子于齐鲍氏,还报吴王。吴王闻之,大怒,赐子胥属镂之剑以死③。将死,曰:“树吾墓上以梓④,令可为器⑤。抉吾眼置之吴东门⑥,以观越之灭吴也。”

①参见《伍子胥列传》。越人亦贿赂伯嚭以迷惑吴王。②《盘庚之诰》:即《尚书》中的《盘庚篇》。是商王盘庚告戒臣民的讲话记录。颠越无遗:意指不要放过坏人。颠,狂。越,超出法度。无遗,消灭干净没有漏网的。③属镂:剑之名。④树:种植。梓:一种落叶乔木,生长较快,古代多用来制器。⑤意指梓树成材可以制器时,吴国就要灭亡了。⑥抉:挖。

齐鲍氏弑齐悼公①。吴王闻之,哭于军 门外三日,乃从海上攻齐②。齐人败吴,吴王乃引兵归。
十三年,吴召鲁、卫之君会于橐皋。

①参见《齐太公世家》及《田敬仲完世家》,后者说:“鲍牧与齐悼公有隙(矛盾),弑悼公。”据《左传·哀公八年》,齐悼公已杀死了鲍牧。其中显有牴牾。《宴子春秋·谏上》有“田氏杀阳生(悼公名)”,较合当时齐国形势。②《左传·哀公十年》“徐承帅舟师自海入齐,齐人败之,吴师乃还。”③吴王与鲁、卫会,非同时事。夏会鲁哀公于橐皋,秋会卫出公于郧。详见《左传·哀公十二年》。

十四年春,吴王北会诸侯于黄池,欲霸中国以全周室①。六月(戊)〔丙〕子,越王句践伐吴②。乙酉,越五千人与吴战③。丙戌,虏吴太子友。丁亥,入吴。吴人告败于王夫差,夫差恶其闻也。或泄其语,吴王怒,斩七人于幕下。七月辛丑,吴王与晋定公争长④。吴王曰:“于周室我为长⑤。”晋定公曰:“于姬姓我为伯⑥。”赵鞅怒,将伐吴,乃长晋定公⑦。吴王已盟,与晋别,欲伐宋。太宰嚭曰:“可胜而不能居也。”乃引兵归国。国亡太子,内空,王居外久,士皆罢敞⑧,于是乃使厚币以与越平。

①全:保。②《越王句践世家》载此次伐吴,越国共出动军队四万九千人。③此句应为“吴五千人与越战”。《左传·哀公十三年》详载战斗过程:“六月丙子,越子伐吴,为二遂(兵分两路),畴无余、讴阳自南方,先及郊。吴大子友、王子地、王孙弥庸、寿于姚自泓上观之。弥庸见姑蔑之旗。曰:‘吾父之旗也(其父被越人俘虏,故越人张其旗),不可以见仇而弗杀也。’大子曰:‘战而不克,将亡国,请待之。’弥庸不可,属(集合)众五千,王子地助之。乙酉,战,弥庸获畴无余,地获讴阳。越子至,王子地守。丙戌,复战,大败吴师,获大子友、王孙弥庸、寿于姚。丁亥,入吴。”④长:诸侯盟会时举行歃血仪式,第一个歃血的为长,即盟主。⑤周室祖先,在吴太伯一代兄弟四人,吴国祖先太伯是长子,晋国祖先季历是四子。因此夫差说应该吴为盟主。⑥伯(bà,坝):通“霸”,即诸侯盟主。晋自文公、襄公、悼公、平公都曾称霸。姬姓国中,只有晋国称过霸。春秋时其他称过霸的国家都不是姬姓,如秦穆公嬴姓、齐恒公姜姓、楚庄王熊姓等。⑦司马迁在《秦本纪》、《晋世家》及《赵世家》中,均说:“卒长吴。”与《左传·哀公十三年》、《国语·吴语》同。此处当是故存异说。《吴语》记黄池之会极详,可参看。⑧罢:通“疲”。

十五年,齐田常杀简公。
十八年,越益强。越王句践率兵(使)〔复〕伐败吴师于笠泽①。楚灭陈。
二十年,越王句践复伐吴。二十一年,遂围吴。二十三年十一月丁卯,越败吴②。越王句践欲迁吴王夫差于甬东,予百家居之。吴王曰:“孤老矣,不能事君王也。吾悔不用子胥之言,自令陷此。”遂自刭死。越王灭吴,诛太宰嚭,以为不忠,而归。

①《左传·哀公十七年》记笠泽之战如下:“三月,越子伐吴。吴子御之笠泽,夹水而陈。越子为左右句卒,使夜或左或右,鼓噪而进,吴师分以御之。越子以三军潜涉,当吴中军而鼓之,吴师大乱,遂败之。”②吴败后,曾向越王请求媾和,句践欲许,范蠡谏,终于未答应吴国的请求。参见《越王句践世家》及《国语·吴语、越语》。

太史公曰:“孔子言“太伯可谓至德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①”。余读《春秋》古文②,乃知中国之虞与荆蛮句吴兄弟也。延陵季子之仁心,慕义无穷,见微而知清浊③。呜呼,又时其闳览博物君子也④!

①无得:不能够。这里指不能用语言来表达对太伯的颂赞。语出《论语·泰伯第八》。②《春秋》:东周时代鲁国的一部编年史书。③清浊:喻指善恶、治乱、贤愚等对立的范畴。本句尤指季札能通过观乐来知道国家的治乱兴衰。④闳览:见多识广。博物:博学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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