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资产 | 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不同产生的差异 ;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 | 确认递延所得税
同时纳税调整。 |
(2)无形资产 | 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计算每期摊销额。 |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但需要纳税调整。 |
会计不需要摊销,税法需要摊销 |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需要纳税调整。 |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资本公积)的金融资产,其于某一会计期末的账面价值为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计量(账面价值)>计税基础(购买的成本),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允价值计量(账面价值)<计税基础(购买的成本),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需要纳税调整 |
(4)投资性房地产 | 转换日,不存在资本公积:其于某一会计期末的账面价值为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计量(账面价值)>计税基础(税法原值-折旧),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允价值计量(账面价值)<计税基础(税法原值-折旧),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需要纳税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按照税法计算折旧费用 |
转换日,存在资本公积:其于某一会计期末的账面价值为公允价值。 | 同上。特别问题:
借:资本公积
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
(5)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 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 |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需要纳税调整。 |
(6)长期股权投资(拟长期持有该项投资) | 成本法:分回现金股利 | 调整减少,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
权益法: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产生营业外收入 | 调整减少,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
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确认投资损失) | 调整减少(调整增加),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
权益法:分回现金股利 | 不调整,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
权益法:因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产生资本公积 | 不调整,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
(7)预计负债 | 企业因销售商品确认的预计负债
税法规定,有关的支出应于发生时税前扣除。 |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需要纳税调整。 |
未决诉讼
税法规定无论是否实际发生均不允许税前扣除。 |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但需要纳税调整。 |
未决诉讼
税法规定实际发生时可以税前扣除。 |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需要纳税调整。 |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并确认与退货相关的负债(预计负债)。 |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需要纳税调整。 |
(8)应付职工薪酬 | 因超过部分在发生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在以后期间也不允许税前扣除,其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工资薪金、福利费)。 |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但需要纳税调整。 |
因超过部分在发生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在以后期间发生时可以允许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辞退福利、股份支付)。 |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需要纳税调整。 |
(9)其他负债 | 企业应交的罚款和滞纳金等。 |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但需要纳税调整。 |
(10)广告费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需要纳税调整。 |
(11)商誉 | 企业在发生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时,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的确认 。 | 确认递延所得税,其对应的会计科目为商誉。
不需要纳税调整。 |
在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条件的,不应予以确认。 |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果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相关情况在购买日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购买方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由该企业合并所产生的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所得税费用)。 |
除上述情况以外(比如,购买日后超过12个月、或在购买日不存在相关情况但购买日以后出现新的情况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预期能够实现),如果符合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条件,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费用),不得调整商誉。 |
- | 已确认的商誉,且未减值:
会计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不需要纳税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