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精神的背景是5000年文明积累成的三晋文化。但是,这个三晋文化绝不仅仅是山西文化,而是中华文明在三晋大地上的呈现和结晶。
因此,晋商精神首先是孕育于中华文明之中,具有中华民族的勤劳、勇敢、诚信、进取、创新、协作的精神特征。
我们回过头来看晋商,不是要看他们当年创造了多么大的业绩,足迹走了多远;回过头来看晋商,绝不是和他们比财富的累积速度,更不是比财富的累积手段,我们要继承的是他们几百年来为我们积累下的精神财富,而且这些精神财富中凝炼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精神。每当人们想到这些东西,说到这些品格,就会对号入座——那就是晋商! “晋商精神”的内核:重商立业的人生观、诚信义利的价值观、开拓进取不畏艰苦的创业观和同舟共济的协调观 (一)重商立业的人生观 纵观中国从东周至明清三千年的历史,各个封建王朝都一脉相承地奉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儒家亚圣孟子把商人称做“贱大夫”。所谓“士、农、工、商”的古人就业之道,就把商人列为四民之末。可见,“重本抑末”、“贵农抑商”的社会风尚由来已久。但明中叶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某些手工业部门中稀疏产业资本主义的萌芽,大商业资本及商帮集团开始涌现并形成,从而使商人逐渐摆脱受歧视的地位。到19世纪中叶,“睁眼看世界”的魏源以新的时代精神宣扬商业富国。正是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善于顺流而动的山西俊秀之士多入贸易一途,社会风气及人们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为之一变。 按照传统的观念,一般俊秀之士皆以科举及第、为官入士最为荣耀,但明清山西地方风俗却向往经商。这种风俗的形成与山西人的价值观念及价值取向关系密切。他们认为,正当的商业活动,与万人师表的士大夫生活相比,在道德方面毫不逊色。当然,经商在外,风险大收益也是很大的,“饥渴劳病,寇贼虫狼,日与为伴”,“幸获多资,走马牵车捆载而归,不境则困死于外者往往也”。然而人心思富,富商大贾“走远方,积金钱。夸耀闾里,出则车骑,入则广厦”,谁人不羡?从《山西金融志》搜集的资料可以看出,经商获利相当惊人。祁县乔家票号“大德通”每股分红:1892年为3040两,1896年为3100两,1900年为4224两,1904年为6850两,1908年为17000两。不仅利润丰厚,且呈上升趋势。据光绪年间《寿阳县志》记载:“雍正四年定例,一个七品县令的年俸加上养廉银,每年不过1045两。”经商与做官相比,经商之利诱人至极,刺激着晋人多“弃仕从商”。山西自宋元以来,逐渐在民间形成一种重商观念,即“以商致财,用财守本”的立业思想,这就是通过经商获得金钱,然后置房产,买田地,再以土地出租和放高利贷、经商获取收入,以其商业收入发展商业和金融业,建立以商业为始点的价值循环和增值过程。这种经商致富并非不道德的观念以及人们对富裕生活的向往,使人们冲破传统观念去开辟广阔的市场,从而使山西经商之人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也正是这种与传统伦理观念相背的人生观,为山西商业的发达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诚信义利的价值观 山西商人尽管同全国各地的人民一样深受孔孟之道的影响,崇尚信义,但在重商立业思想的指导下,他们在“义”和“利”的问题上,也有着独特的理解和行为规范。先义后利,以义制利,本是儒家思想的内核。人们追求功利的行为不能纵欲妄为,而必须受到一种为人们公认的社会行为准则的规范和制约,这就是义。孟子说“义,人之正路也”,《左传》说:“义,利之本也”,“利,义之和也”。义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与人们的具体利益结合在一起,便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在崇尚功利的同时,更注意以义制利,先义后利,甚至舍利取义的思想。在儒家义利思想的影响下,山西商人身入财利之场而不污,守信耐劳,淳厚信义,被誉为“轻财尚义,业商而无市井”之气。他们重商誉,以诚信取胜,凡事以道德信誉为根本。晋商视商誉为命根,坚持信誉第一,做买卖必脚踏实地,不冒险取巧,赚不骄傲,败不气馁,宁陪本也不做玷污商号招牌的事。如著名晋商范永斗就是由于久著信义而受到清政府的垂青,后来当上了皇商。祁县乔家包头复盛油坊,运麻油回山西销售,经手职工为图厚利,在油中掺假,掌柜发现后,即另行换装,经济上虽受了损失,但维护了商号信誉。晋商既珍视自身信誉,必然重视自身职责。他们在经营上一丝不苟,受一事诺一言,终身不渝,所以能立足社会,形成长期不倒的稳固地位。诚以待人,珍视信誉已成为晋人经商成功的秘诀。1888年,英国汇丰银行的一位经理离开中国时,对山西票号、钱庄经营人有过这样一段评论:“我不知道我能相信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人像我相信中国商人或钱庄经营人那样,……这25年来,汇丰银行与上海的中国人做了大宗交易,数目达几亿两之巨,但我们从来没有遇到一个骗人的中国人。”晋商如此重信誉,谁人不愿与之共事。诚信义利是晋商成功的重要法宝。 马克思说过,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信用是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在任何社会里,信用都是不可缺少的。信用是现代社会的基础,是经济运行的平台。 (三)开拓进取不畏艰难的创业观 历史上,山西人不仅以勤俭持家著称,而且具有不畏艰险的开拓进取精神。山西地处黄土高原,自然条件比较差。而往来于“茶马之路”的山西商人,贩茶于福建、湖南,销售于大漠之北,千山万水,穿越沙漠,夏则头顶烈日,冬则餐饮冰雪,“饥渴劳病,寇贼虫狼,日与为伴”,年复一年奔波于商途,尤其经商于新疆、蒙古、俄国、日本的山西商人,更需要克服语言和生活习惯等障碍,没有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是难以称雄于商界的。晋商采取“人弃我取,人无我有”的策略,把外省商人不曾经营或不受重视的货物,不论大小,不论贵贱,不论远近,只要有利可图就选择时机及时贩运。他们把江北货物“日夜商贩而南”,又把江南货物“日夜商贩而北”,就这样把商品运销于四方,只以追逐利润为唯一目标。到了清代,晋商已遍布全国大小城市,几乎占领了全国市场。与此同时,晋商势力还伸向俄国、日本、朝鲜、印度等国和南洋各地。象晋商这样舞台广大,载货远征千万里,无弗远近,趋利若鹜,致富皆在数千里或万余里外,需要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和不畏艰险的进取精神。晋商正是以这种“辟开万顷波涛,踏破千里荒漠”的开拓进取精神纵横于国内外商场,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四)同舟共济的协调观 同舟共济的协调观,根源于2000多年前的孔孟之道。孔孟之道与经济发展不是没有关系的。从宏观上讲,孔孟的经济思想,一方面主张经济的自由发展,如孔子说:“天言何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孟子讲的“拔苗助长”,都是强调自然规律的存在;另一方面,他们又要政府顺应自然规律,予以必要的干预和指导,如孟子讲的“井田制”、“什一税”等等。这些说明孔孟儒家思想与现代商品经济思想是无根本相驳之处的。假如各国、各地区经济发展进行一场龙舟比赛,那么,政府就是击鼓掌舵之人,而划手就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各个部门、各企业,他们一定要同心协力,同舟共济,方能取胜。正如票号经理李宏龄著书《同舟忠告》说:“区区商号如一叶扁舟,浮沉于惊涛骇浪之中,稍一不慎倾覆随之……必须同心以共济。” 山西商人笃信“和气生财”,重视与社会各个方面的和睦相处,尤其在同业往来中既保持平等竞争,又相互支持和关照。在晋商中,相互友好的同行称为“相与”。凡是“相与”,必须善始善终,同舟共济。建立“相与”关系,须经过了解,认为可以共事,才与之银钱往来,否则婉言谢绝。既是“相与”,必须竭力维持,即使无利可图,也不可中途绝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