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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GDP三年后有望赶上香港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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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发布研究成果,称2015年广州GDP可赶上香港、新加坡,2024年可赶上台湾。但在政府管理和法制建设方面,广州差距非常明显,“政府管理和法制建设还存在着效率不高、执行力不强、服务意识不强、腐败问题较多、法律体系不完备、处罚不严厉、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广州人均GDP相当香港38%
研究成果收录了广州市政府研究室课题组编写的《广州与香港、新加坡、台湾发展水平比较研究》(下称《研究》),《研究》指出,目前广州GDP总量约为香港和新加坡的70%、台湾的36%,按“十二五”11%的增长率,香港、新加坡、台湾3%—4%的增长率计算,2015年广州经济总量可赶上新加坡和香港,在2024年左右赶上台湾。截至2010年年底,广州的人均GDP为12332美元,而同期香港、新加坡、台湾的人均GDP分别为31835、43867和18603美元。广州的人均GDP已相当于香港的38%、新加坡的28%和台湾的66%。
但在经济质量上,广州与此三地之间则不可同日而语。目前广州仍以制造业为主,而台湾的IT产业、香港的服务业、新加坡的能源化工和生物医药,都要比广州的产业更有竞争优势。
此外,在城市基础设施辐射能力、城市科技创新能力、国际化水平、公共服务发展水平、政府管理和法制建设等其他5个方面,广州也都处于落后地位。
“广州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综合能力,不仅与香港、新加坡、台湾不能相提并论,就是与国内很多城市相比也有一定差距。”《研究》指出,在政府管理和法制建设方面,差距同样非常明显,“政府管理和法制建设还存在着效率不高、执行力不强、服务意识不强、腐败问题较多、法律体系不完备、处罚不严厉、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与三地相比较法律法规滞后
《研究》说,香港、新加坡被认为是最廉洁的政府,台湾被称为最具效能的政府,三地都已形成健全的法制社会。广州与三地在行政管理和法制化方面的差距:
一是立法的严谨科学性相对不足。广州立法数量相对较少,操作性不强,而且很多法律法规制定于上世纪,已经不适应当前发展需要,亟须修改。
二是政府部门法定化程度低。台湾、香港、新加坡等地政府部门法律职责均有专门立法进行规范,甚至有对专门机构的立法,而广州还缺少这方面的相关规定。
三是政府官员行为规范程度较低。台湾、香港、新加坡对政府官员行为规定极为细致,各种规定文件动辄超过1000页,可操作性强,没有弹性空间。而广州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则较为粗放,很多都落后于当前的实际。
四是政府官员素质有待提升。在教育程度上,其官员多具备欧美等国学历,具有国际视野。而广州市公务员学历层次还相对较低,虽然近年来通过考录形式吸引了一批优秀的人才,但相对比例还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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