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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诚信到底几何?中国企业家的“税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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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对“税”有什么真实体验?

  企业家的纳税诚信到底几何?

  查税风暴对企业家生态有何影响?

  近几个月以来,“税”迅速成为企业家圈子里不可回避的热门话题。

  自报载总理质疑富豪为何不纳税、以及刘晓庆税案放到台前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查犹如火借风势,而企业家自然是征查对象的重中之重。

  在可以企及的范围内,人们对此次查税风暴的背景已经作了诸多剖析。普遍认为,入世之后关税收入大幅减少、金融保险企业营业税率持续下调、证券市场上半年交易冷淡导致印花税锐减等原因,促成了今年上半年全国税收增幅明显放慢。上半年,税收增幅虽仍高于GDP增长,但是与去年同期相比已经表现了较大幅度的回落,与高达17.8%的支出增幅相比,政府收入仅增长了9.2%。除了渐增的财政收支压力,国内日益严峻的贫富分化也使政府将目光聚焦于目前列于我国第四大税种的个人所得税之上。税务部门认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存在着的巨大漏洞—个税主要来自工薪阶层而非高收入阶层—为增收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查税风暴自然引起众说纷纭。有直呼大快人心的,有斥其为新世纪掀起的“荒谬”的“仇富运动”的,有人从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率占GDP比重过低证明此举合理性,有人认为税制的全面改革才是治本之道。

  如果看到,在维持扩张型财政政策以支持GDP增长,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等诸多方面,政府都承受着相当大的压力,民众或可更深地理解政府的苦衷和深刻用意。情绪化的言论不足为凭,对于企业家来说,现在最需要的可能是回到“税”这个话题本身来理解“税收”对于中国企业的意义。

  改革开放20多年的一件成功之事,正是税收上的“放水养鱼”。减税效应被普遍认为是中国自1978年以来经济高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通过对非国有经济这部分“增量”的减税,一方面不曾减少税收总额,一方面使非公经济得以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的重要活力。

  但是进入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繁杂的税制已越来越显得难以胜任市场经济进程需要。一位经济学家曾在1993年提笔撰文《一塌糊涂的税制》,在文中,他以香港经济的起飞之初的五十年代为例,说明简单税制与低税率,是香港繁荣的一个重大原因,认为大陆企业的高税费长此以往是一大患。

  实际上,中国贫富分化的骤然加剧,也是从九十年代开始的,其时便有学者指出中国始建于八十年代初的个人所得税法不仅缺乏公平性,税基十分巨大,而且造成征管的困难,税收流失严重。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由于税制本身的缺陷使得避税十分容易。

  但是十年过去了,人们看到,除了1998年以来为配合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税收征管力度明显加大外,税制改革的进程相当有限。1998年,税收增收额为1000亿元,1999年则接近1500亿元,2000年为2348亿元,2001年则达到了2496亿元,4年增收超过了7300亿元!(值得指出的是,高税负在相当程度上“狙击”了政府启动民间投资的愿望而陷入需要更多资金来进行政府投资的怪圈。)经济学家周其仁曾不无担心地指出:“这样连续高于GDP的增长搞下去,最后会把税源搞枯竭,对政府不利,对收入也不利。现在是运动式的收税,到处过来查,有的是定好额度,然后再倒着查欠税,1998年不行查1997年,1997年不行查1996年,一直查到那个数够了为止。有一家公司告诉我查到1982年,这个搞法真是要非常当心……市场这样低迷就应该在税收方面好好退一块,现在不下这个决心,市场是起不来的。很多人说,政府现在要承担这么多义务,如果税收减少怎么办?我的看法是:政府把自己手里的各种资产和各种特许权好好盘好,就有足够的钱……”

  这当然只是学者的一家之言,但是不能不否认,正是在税制改革上的拖延,使得政府在面临入世后的政策性减收之时,表现得有几分猝不及防。用和君创业管理咨询公司总裁彭剑锋的话说,就是缺乏税收战略,显得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中国入世已近一年,但人们至为期盼的税法之变至今仍只是“只听楼梯响”。类似内外资企业税率何时统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怎么调整、双重征税如何设定等现实问题,都没有得到法律的回答。

  在制度尚不完备的情况下,简单指责企业家缺乏纳税诚信,是不足以全面解释为何高收入阶层不纳税的现象的。

  然而,我们也必须指出,税制改革绝非一日之功所能达成,也不是税务部门单独操刀能够进行的,需要整个社会体系方方面面的配合。上上下下恐怕没有人不希望一个更先进的税制早日建立起来,但是如果没有相应技术手段的配合,如果金融改革没有及时跟上,税制改革都会受到重大阻碍。又比如,企业家深有体会的社会诚信缺失,又何尝不在拖着政府税制改革的后腿呢?

  税制的制订极大考衡着政府的管理智慧和平衡艺术。

  事实上,任何社会的税制改革、哪怕只是变革一小步,往往都会搅起整个社会的轩然大波。美国前总统里根在其第二任期中将个人所得税列为税制改革的中心,称1987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是“第二次美国革命”的起点,称要将美国税制建成“简明、有效、富有同情心的典范”。信誓旦旦。但是事实证明,各利益集团之间的争论从设计制度到推行时一直无休无止,一个扭曲较少、征管简单的税制并未建立起来。

  此次查税风暴,固然必将大大减少富人逃漏税现象,但对企业家生态的良好发育也不无影响。有企业家认为,现在政府缺少一个和企业家沟通的渠道,所以在制订政策时,往往忽略了对客观对象的把握。

  此次查税之风引起的众说纷纭再次暴露出转轨时期多重价值体系之间的深刻矛盾。政府也好、纳税人也好、高收入者也好、低收入者也好、国有企业家也好、民营企业家也好,无不有价值失衡之感,认为已方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这实际上反映出社会统一的价值评价和保障体系的空缺。比如有的企业家问,如果私营老板“税前列支”要严查,那么国有企业老总、政府官员的公款消费呢?他说:“权力体制下的人们可以把社会可支配的财富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得到,不一定是现金,还可以是房子、汽车、头等舱,在这种体制下的财富是权力加现金,而民营企业家只有现金,那么,个人所得税是应该对所享有的财富统一开征呢?还是只征其中的现金?”

  如果不着手整合社会的价值理念,往后将开征的遗产税、资本利得税等一系列“富人税”,推行起来只怕会有更多争议和阻滞。

  查税风暴回放

  6月份,北京市地税局首次在媒体上明确给出了北京重点纳税人的界限:年收入10万元以上、有多处取得收入的或需要二次申报的人员及外籍人员为重点纳税人。九类高收入个人被确定为纳税情况重点监控对象。

  7月初,香港《文汇报》报道,朱总理说,去年美国《亚洲华尔街日报》评出的“中国十大富豪”,名列榜前的有不少还是政协委员,请税务部门调查了一下,看看他们交没交个人所得税,结果都没有交。原因是他们把个人收入都合到工厂里了,公司是自己的,个人用的工资都在工厂税前列支了。他表示,“我看个人所得税还是应该交,我的工资超过800元的都交了,为什么越富的人越不交税呢?这是不正常的。”

  7月,号称“亿万富姐”的中国电影演员刘晓庆因涉嫌偷税被依法逮捕。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将是今后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的重点。

  报载,刘晓庆被捕后个税出现新气象,北京市7月补个税一亿多元。

  8月底,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高收入群体中非公有制经济的投资者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不会影响中国非公有制经济的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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