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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红利——我的那一份到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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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红利——我的那一份到哪儿去了?

赵启强12月26日 16:25 分享到:
老百姓眼睁睁地望着一笔笔近似天文数 字的国有资产被挥霍、被侵吞而心慌意乱地 追问:“我的那一份到哪儿去了?! 应该让老百姓明白那份巨额国有资产中 有他的一份,他们应该敦促权力干预和监督 ,以避免某些利益集团在“国退民进”呼喊声 中,让国有资产的管理者、经纪人,由管家、保姆变成了主人而完全失去了对他们的监控…… --
国企红利——我的那一份到哪儿去了?

赵启强

前几天,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强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其中涉及到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备受社会关注。

面对国有企业上缴红利过低的质疑,国资委发言人回答,将“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最终到2020年提高到30%。”

这是一个老问题,早在2011年2月,人民日报就发表过一篇署名文章,并引发过人们对国企社会责任的热议。这篇文章的标题是,“2010年国企实现利润近2万亿元,上缴红利仅440亿”。

这篇文章的标题已经说明了问题,国企上缴的红利只占“国有资本收益”的5%。这好比我们将一大笔钱交给代理人理财,赚了2万元。代理人除去自己的开销和高薪(而且是无论盈亏都照拿的高薪),还要拿走红利19000元。这种分配方式当然会激怒被代理人。

这篇文章之所以引起轰动,还在于作者柴晶拿这个问题与国际接轨。他说:“按国际惯例,上市公司股东分红比例为税后可分配利润30%到40%之间,而国有资本向国家上缴盈利普遍高于这个水平,英国盈利较好的国有企业上缴盈利相当于其税后利润的70%至80%。”

这个老问题还引起了许多专家学者、委员代表的关注。中央党校的一位学者指责道,“40多万亿元国有资产变成一部分人的利益分配,这是不合适的!”;

也有百姓发问:“国有企业属全民所有,国企利润应该回报咱老百姓!”

情绪化的指责之后,是冷静地思考和追问:这些属于全民的国有资本红利到底有多少?

据天则经济研究所2011年6月的一份报告,“2001年至2008年,国企少缴纳的利息共计2.85万亿,(加上)地租3.09万亿,资源租5000多亿,亏损补贴1198亿元。国企少付的成本是6.48万亿,国企享有的上述利益,远大于国企账面显示的4.92万亿积累利润总额。”

所以,央企上缴的那几百亿,远没有从国家那里得到的优惠、补贴多。这表明,占有了巨额国有资本和国家资源的中国国有企业,几乎没有丝毫的社会反馈。

难怪天则所所长盛洪会说“国有企业已被内部人控制了”!

另一个问题:巨大的国有资本与其产生的巨额财富都到哪儿去了?

这是一个非常难以弄清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将国企的经营权完全下放而很少过问。因此,别说公众的知情权,就是中央一级的媒体,在财大气粗的央企面前,所谓的舆论监督权也是一句空话。常常在报刊或屏幕上看到被粗暴地拒之门外的记者(包括央视记者),那种蛮横、霸道比起权力部门有过之而无不及。

对于国民这笔巨额财富的去向,我们只能从审计署每年的审计报告中,看到一些端倪——每年被抽查的央企,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不差钱”,即使是亏损国企也同样财大气粗、敢于一掷千金;而赢利大户则更是花大钱理直气壮了!

怎么个财大气粗?怎么个乱花钱?当然是违规消费。从大手大脚,到“巨手巨脚”(最新民间语言)的奢华——

我们看到过一周之内购买了300多万元茅台、洋酒的发票,看到过价值千万原的吊灯照片(后来相关央企出面澄清,说吊灯只值百万,并没有传说中上千万那么贵)。

如果说这类违规消费,算是对国有资产的“豪夺”,那么并不违规的“巧取”——即合法的职务消费,以及合法的高薪酬、高福利,则更加触目惊心。

国家审计署曾经在“中国人寿”查出一份给47名高管购买“补充养老险”的保单。其福利之厚,可用惊心动魄来形容。按照保单,56岁的前总裁孙某“退休后,每个月可以领取9.28万元,如果加上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他每月所获权益最高可达11万元。”

要说明的是,这两位老人并非享受红利的资本家、投资人(如果是资本家、投资人,不仅分红终生,还可以子子孙孙永远分下去!)。他们是前高官,除了这份国有资本红利收益,还享受着部长级别的退休金和这个级别的福利待遇。

除了央企高管,整个国有垄断行业也都受益。据广西国际商务学院教师高宗敏的《垄断行业收入问题研究》一文统计:“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国有垄断行业的职工不足全国职工总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

现在清楚了,奢侈、高薪酬、高福利、集体私利,正是国有企业未上缴红利的部分流向。

早在前年,国资委就要求所有的中央企业,从2012年起,必须向社会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国资委的举措无疑将央企的责任范围,从对党、国负责,扩大到社会层面,将企业行为置于公众的视线之内。以往公众只能依靠“审计署”的抽查才能了解的事,将来有可能从这个硬性规定的报告中看到了。

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但这个进步的大小,国资委将央企社会责任归纳为八个方面: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二提高持续盈利能力;三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五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六保障生产安全;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八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然而,作为国有企业——尤其是资产上千亿的央企,如何分配巨额国有资本所产生的红利?并没有包括在“社会责任报告”的样板模式之中。

政府代表全体人民,将小半个家当交给国有企业经营,那么国企和它的管理层,就有责任向全社会汇报这样几个重要问题:

如何经营管理这份巨大的资产?

如何分配这笔巨大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这些本质上是管家、保姆、代理人的国企高管,到底领取了多少报酬?他们是节俭的,还是挥霍无度?

这几个问题应该是担负着全社会经济重任的国企高管最根本、最重要的社会责任。

我们期待着这一轮的深化体制改革中,国资委能强制性地要求央企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报告上述问题,让人民对自己的财富有更多知情权。

有了知情权,老百姓就不至于眼睁睁地望着一笔笔近似天文数字的挥霍、侵吞而心慌意乱地追问:“我的那一份到哪儿去了?!”

当然,即使有了知情权、即使知道了这笔财富的去向,要进一步行使监督权尚有困难,但至少可以让老百姓明白那份巨额资产中有自己的一份,从而激发他们敦促权力干预和监督的积极性,以避免某些利益集团在“国退民进”呼喊声中,让国有资产的管理者、经纪人,变成事实上的资本家,让管家、保姆变成了主人而完全失去了对他们的监控……

数万亿社会财富的去向毕竟不是小事,我们为什么要拖到2020年才得以解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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