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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7家企业被曝税收违法 老板个人信息被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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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被纳入“黑名单”的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才可从公布栏中撤出,当事人除了纳税信用级别直接被判为D级,还可能在出入境、担任企业职务、融资授信、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
  “好臊皮哟!”“好造孽……”这些重庆人时常挂在嘴边的市井白话,竟出现在了昨日重庆地税、国税联合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中,违法企业信息更是“一丝不挂”地展现在公众面前。

  信息公布用语像摆龙门阵

  昨日,重庆地税、国税联合公布一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这次信息公布,文字表述像是在摆龙门阵。“敢碰红线,就敢把你拉黑并对外公布。”

  信息一开头,用词就变得有感染力和亲和力,让读者有了阅读下去一探究竟的冲动。

  重庆地税、国税的解释是:这样表述是为适应微信、微博等新信息传播渠道,紧跟读者阅读习惯与兴趣。

  老板名字身份证号都公布了

  另外,重庆地税、国税在行文表述中用的一句话是:“据说是‘一丝不挂’哟,好臊皮哟!”

  所谓的“一丝不挂”,是指这次违法案件“黑名单”,不仅公开了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主要违法事实,处罚法律依据,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情况等就事论事的信息,更重要的是,“黑名单”中还将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以及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息也被一并公布。

  出国旅游啊这些都不得行咯

  与以往信息公开后,对违法当事人“提要求”、“出规定”不同,这次的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中,重庆地税、国税在发布信息时“要求”变得更通俗。

  “关键是好造孽,一旦遭拉进黑名单,出国旅游啊这些都不得行咯。”

  根据相关规定,被纳入“黑名单”的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才可从公布栏中撤出,当事人除了纳税信用级别直接被判为D级,还可能在出入境、担任企业职务、融资授信、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

  记到嘛,这些红线碰不得哟。

  看了恁个多,各位纳税人是不是应该怕怕了啊?记到嘛,这些行为千万不要犯。

  给以追缴税款808万元的行政处理(已自行补缴税款985万元)、给以罚款404万元的行政处罚

  税收违法企业名单主要违法事实处理处罚情况

  重庆旭野煤炭经营有限公司

  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涉嫌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7份,涉案金额1351.68万元,涉案税额312.1万元

  给以追缴税款312.1万元的行政处理,给以罚款111.48万元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万州区串通滚装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7月至2012年12月:一、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纳税款808万元;二、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177万元

  给以追缴税款275.4万元的行政处理,给以罚款137.7万元的行政处罚

  重庆美齐药品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重庆和顺医药有限公司)

  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一、无真实货物交易,取得互助县舜天药业有限公司、互助县皖顺药材有限公司虚开的共计16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275.4万元

  重庆粮食集团潼南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57份,金额4613.63万元,税额599.77万元

  处没收违法所得46.4万元,并给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重庆冠西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给以追缴税款493.4万元的行政处理、给以罚款246.7万元的行政处罚

  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一、无真实货物交易,取得互助县天顺药业有限公司、互助县皖顺药材有限公司、门源县康威药材有限公司虚开的共计29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493.4万元

  重庆勇鹏毛发制品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虚构毛发等农产品收购业务,为自己开具可以用于抵扣税款的《重庆市收购业统一发票》共计630份,票面金额5820.8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38份,金额5256万元,税额893.4万元

  决定对该企业处50万元的罚款。犯罪嫌疑人王勇已被刑拘,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犯罪嫌疑人王勇

  重庆威龙药业有限公司

  2008年1月至2012年5月:一、无真实货物交易,取得河北德泽龙医药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99份,涉及税款517万元

  给以追缴税款517万元的行政处理,给以罚款258.5万元的行政处罚

  纵深>

  6条红线不能碰

  在公布的信息中,重庆地税、国税列举了6条红线。

  1.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查补税款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2.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查补税款金额300万元以上的;

  3.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4.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税款数额500万元以上的;

  5.虚开普通发票,票面金额累计2000万元以上的;

  6.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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