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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造就不了伟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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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5日,一则“天使投资发生投资损失可获上海政府补偿”的消息公布,对此的质疑与调侃不绝于耳。
一位有才的网友图解了可能恶意套取补贴的方式:先成立风投公司A,再找人成立两个创业公司B、C;A给B投资1000万,除正常开支100万之外,B用剩下的900万买下C,实际钱回到自己手里;三个月后B经营不善倒闭,再找政府补贴60%,600万到手。
不错,根据《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2月1日起实行),上海市对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项目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60%(30%)给予补偿;每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300万,单个投资机构每年度获得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600万。
针对这些质疑,上海方面给了解释。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马兴发表示:“我们对投资机构进行遴选,是在上海市发改委备案的约110家投资公司。我们还要聘请第三方的专业机构,包括会计、法律等专家组成一个专业机构,进行专题的审计和评估。”上海市长杨雄表示:“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政策,防止套现和弄虚作假。”
为了吸引与鼓励投资创业,地方政府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创造对商业友好的制度环境,这大概就是张五常先生说的“地方竞争制度”了。这种竞争总体上是良性的,是好事,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也有利于好的制度政策涌现并沉淀下来。
但即使政府只是部分补偿天使投资发生的亏损,该政策还是够惊人的。储户一般会假设银行对自己的存款进行刚性兑付,虽然在存款保险制度出台之后,理论上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但对信托产品进行刚性兑付就出格了。“收益归自己,风险归国家”的好事,必然诱发道德风险,刺激“无风险套利”行为。对天使投资损失进行补偿是否构成另一种变相的刚性兑付?
上海市政府也不傻,不会无限度补贴发生在本市的一切天使投资亏损。目前有资格获得补贴的主体是“在上海市发改委备案的约110家投资公司”,补贴的对象是这些投资公司投资的种子期企业与初创期企业。例如种子期企业,要“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职工人数不超过50人,且资产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但搞个种子期企业可能并不难:第一步,招几个应届生,做个App项目,方向是互联网游戏、社交或电商等。第二步,通过做高成本或隐秘的关联交易,账面上亏损个500万,再在财务上做得严谨一些,让审计难以挑出大的瑕疵;创业是高风险、高失败率的事业,失败是正常,成功是异常,官方评估要挑出大毛病也不容易。理论上300万补贴到手。这是假设企业骗的情形。如果官员在发放补贴过程中权力太大,官企勾结套取补贴也有可能发生。
事实上,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一个伟大企业是补贴出来的。从供给侧改革的精义来看,地方政府把力量用在减少繁文缛节、降低税率与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上,乃是对商业真正的友好。在这个方向上持续用力,才是为伟大企业的生长培育良好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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