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章、公章、合同章专用章,公司就这三个章是有效力的。
当然人名章,法人代表和出纳章也是备案有效的。
很多公司印章管理没有建立制度,一些部门刻的章,举证时候可能对供货方不利。
有一个公司,他们收货从不盖章,只是仓管员签字,而且颇为潦草。后来他们不认账,说签字的不是他们的人。那收货的确实也辞职了。打官司供应商就打不赢。 没有订单、送货单、发票这全套规范的资料是很麻烦的。 所以我们内控的要求是:任何时间假如客户赖账,能举证么?主张债权所需资料都能拿出来,并且是规范的,这是工作的起码要求。
建议: 1、财务或者审计部门牵头,建立公司的印章管理制度,不允许业务部门私自刻章,需要通过公司批准。 2、日常印章交接,需要做好交接记录,比如总经理出差,印章授权给副总或者人力资源总监,需要有书面交接记录。 3、不同的章不能由同一人保管,比如出纳不能拿着法人章、公章,财务专用章要由财务经理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