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加工方——公司。其实仅仅省略了材料入库再委外发料这个物理上的流程。系统里还是分开采购入库和委外发料两个业务单据来走的。 采购入库和委外发料,如果分拆了来看,都是极其简单的例常业务。 现在仅仅是送货到了加工方,沟通不到位导致了业务执行层面出现了偏差: 从公司来说: 1、采购订单的收货,加工方怎样才能按照我们的要求去做入库验收? 2、供应商什么时候必须把加工方签收的单据传递到我公司? 如果是有负责人的加工方或者是有素质的供应商,都会认真考虑: 1、加工方会想:材料是客户的,我们有管理责任,必须配合做好受托加工材料的入库管理。 2、供应商会想:我必须按照客户要求,送到指定工厂,并且要拿回他们签收单才能申请付款。 所以公司要做的事情是: 1、在委托加工合同或者补充协议里,要明确材料的管理责任,灭失、盘亏和超额损耗,都是要他们向我们购买补回这个缺口。 2、供应商必须有送货单、发票、对账单、订单才能请款。送货单没有加工方的签收和盖章,是无效单据,财务不予付款。 然后就是委外管理的规范,出现这种情况,委外管理一定是有问题的。 委外管理的思路是: 1、委外加工的成品或者半成品一定要有自己的编码和BOM单 2、委外采用委外工单的方式来管理 3、设置委外共管仓/加工方物料仓 4、公司发料给加工方或者供应商直接送给加工方的物料,先入委外共管仓 5、按照委外入库做委外工单收货、确认应付加工费 6、按当月委外工单收货做工单从委外共管仓的扣料 7、结转委外工单成本 这样的操作方式清晰、简洁。而且一定要让加工方知道,共管仓的物料余额,可以查所有调拨入库和所有的工单扣料。所以对账的时候只要导出该仓库的期末库存,原则上,调拨和入库无误,结存数加工方无条件承认,无需现场盘点。 关于供应商送到加工厂的入库可以有两种选择,只需要跟加工方协商一致即可: 1、先做采购订单入库(良品仓),同时做调拨共管仓 2、直接入委外共管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