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息资源的确认观点
目前,学界对于信息资源应否确认为资产,存在着三种不同的观点,即表内确认观、表外披露观和无须确认观,其背后的逻辑基础存在重大差异。
1.表内确认观的逻辑基础。表内确认观认为,信息资源若符合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标准,就必须在资产负债表中正式确认为资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2018年颁布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将资产定义为:主体由于过去事项而控制的现时经济资源,经济资源指有潜力产生经济利益的权利。IASB在《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第4.14段和4.15段明确指出,“有潜力”意味着权利所产生的经济利益不需要是确定的,甚至不需要是可能的(likely),即使产生经济利益的可能性较低,一项权利若满足经济资源的定义,就可以是一项资产。信息资源是否符合资产的最新定义,应从资产定义中的三大关键要素(权利、控制和经济资源)加以分析。尽管信息具有无限共享性的特点(定律1),但并非所有的信息都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只有企业能够控制的私有信息才属于有潜力产生经济利益(表现为使用价值或交换价值)的权利,企业不能控制的、可从公开渠道获得的公共信息不属于有潜力产生经济利益的权利,因为企业不能阻止其他人利用这些公共信息获取经济利益。可见,私有信息符合资产的定义,而公共信息则不符合资产的定义。
符合资产定义是确认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充分条件。信息资源要确认为资产,除必须符合资产定义外,还必须满足确认标准。最新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提出的确认标准包括相关性(relevance)和如实反映(faithful representation)。从相关性标准看,将信息资源确认为资产所形成的信息,既有助于使用者做出投资决策,更加准确地评估信息资源的潜在使用价值或预期交换价值,也有助于使用者评价受托责任,即评价管理层是否对信息资源的投入与产出进行有效管理,信息资源的投入是否带来足够的回报。在实务操作中,要将信息资源确认为资产,必须考虑“存在不确定性”(existence uncertainty)和“经济利益流入低可能性”(low probability of an inflow of economic benefit)这两个因素对相关性标准的影响。如果信息资源能否作为一项资产存在尚不能确定,或者虽然存在经济利益但流入可能性低,则将信息资源确认为资产,并不能提供相关的决策有用信息。从如实反映标准看,信息资源是否满足这个标准,主要受计量不确定性(measurement uncertainty)的影响。如果将信息资源计量为资产的估计过程涉及的不确定性程度很高,很难确定该项估计是否可充分且可靠地反映这项资源及其经济利益,则可视为不符合如实反映标准。
表内确认观主张,信息资源应否确认为资产,应当与其他资源采用一视同仁的标准,而不应采用歧视性的确认标准,更不应以稳健为由,对信息资源设置更高门槛的确认标准。表内确认观认为,将信息资源确认为资产,既可提高资产负债表的完整性,避免低估新经济新业态企业的财务状况,也可提高利润表的相关性,避免新经济新业态企业出现收入与成本的错配,还可降低新经济新业态企业的市净率,避免给投资者发出误导性信息。譬如,以出售金融数据为商业模式的同花顺2019年9月30日的市净率高达15倍,远高于同属创业板的其他上市公司3.67倍的平均市净率,给人的印象是同花顺的股票因投机炒作而存在较大风险。实际上,同花顺的市净率之所以居高不下,主要原因不是投机炒作,而是没有将信息资源确认为数字资产。若按该行业通行的6 ~ 9倍市销率对其数字资产进行估值(介于90亿 ~ 135亿元之间)并入表反映,同花顺的市净率便会从15倍骤降至3.13 ~ 4.25倍。可见,将信息资源在表内确认,有助于促使市净率等估值指标更接近实际情况,避免误导投资者。
虽然主张表内确认的研究者甚众,如El-Tawy和Abdelkader[3]、Laney[4]、Lev和Gu[5]、Moody和Walsh[2]等,但直面贷方科目的研究寥寥无几。将信息资产确认为表内一项资产的同时,与之对应的贷方科目是什么?笔者认为,贷方科目的选择,既与信息资源的计量属性有关,也与信息价值的实现方式有关。如果信息资源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仅仅将获取信息资源的支出资本化,则不论信息价值是源自使用价值(value in use),还是源自交换价值(value in exchange),贷方科目均简单明了,在借记“信息资源”科目的同时,贷记“货币资金”或“应付款项”科目。如果信息资源采用现行价值计量,且信息价值源自使用价值,则“资本公积”或“其他综合收益”(OCI)是比较合理的贷方科目,若信息价值源自交换价值,则可供选择的贷方科目包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和“递延收益”,考虑到信息资源的不可折耗性(定律7),选择“资本公积”或“其他综合收益”作为贷方科目更合乎逻辑。
2.表外披露观的逻辑基础。表外披露观的主张者如Lev和Gu[5] 、Higson和Waltho[6] 、Upton[7] 、黄世忠[8] ,虽然承认信息资源具有决策相关性,但考虑到信息资源在计量上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避免表内确认“污染”利润表的经济利益分配功能,主张在管理层分析与讨论(MD&A)或报表附注中披露信息资源。表外披露观认为,信息资源在计量上的不确定性,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信息资源的所有权或控制权不像厂房、设备等实物资产那样明确,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情况下,即使是企业拥有的专有信息也可能被非法盗用、拷贝和转售。所有权或控制权存在的不确定性,无疑将对信息资源的使用价值或交换价值产生重大影响。二是计量信息资源的使用价值时,需要对信息资源预期能够带来的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分布和不确定性进行估计,还需要合理选择折现率,每个环节均需要大量的估计和判断。更重要的是,信息资源创造现金流量的方式并非直截了当,而是与其他资源(人力资源、实物资产等)共同作用的结果,要将现金流量合理地分摊至信息资源颇具挑战性,存在操纵的空间。三是信息资源属于非标产品,边际成本非常低,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导致同样的数据或数据库在售价上存在重大差异,再加上缺乏活跃的交易市场,确定其公允价值实非易事。四是信息资源往往存在多个竞争性获取渠道,随着数据挖掘技术(data mining)的快速发展,数据或数据库不断迭代,其价值存在减损风险,计量不确定性较大。
基于信息资源在计量上存在诸多不确定的考虑,表外披露观主张以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绕过表内确认的僵化限制,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信息资源的定性和定量信息,以此作为向表内确认的过渡。从本质上说,表外披露观和表内确认观都承认信息资源在决策有用性和受托责任评价方面具有高度的相关性,但表外披露观认为对信息资源进行可靠计量的方法还不成熟,因而主张采用权宜之计,积累经验,完善计量,从表外披露逐步过渡到表内确认。笔者认为,表外披露虽然可以暂时回避表内确认难以逾越的计量不确定性和贷方科目不易选择等棘手问题,但表外披露不能替代表内确认,表外披露观指出的信息资源在计量上存在不确定性的问题,在其他已经在表内确认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项目上也同样存在。价值计量只有相对确定性,没有绝对确定性。会计界有必要与信息技术界通力合作,寻找突破信息资源计量瓶颈之道,尽量缩短表外披露与表内确认的过渡期,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促使新经济新业态企业提供更加相关的会计信息。
3.无须确认观的逻辑基础。哥伦比亚大学的Penman教授是无须确认观的代表性人物。2009年Penman[9]教授发表了《无形资产会计:别忘了还有利润表》一文,指出将包括信息资源在内的无形资产入表确认是个伪命题,从根本上忽略了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勾稽关系。他认为,利润表可以弥补资产负债表对无形资产反映不足的缺陷,未在资产负债表确认的无形资产和其他价值创造驱动因素,倘若确实存在且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迟早会在利润表上自动体现,无须再通过资产负债表确认。Penman[9]教授还从估值的角度,以微软和戴尔为例,论证成熟企业并不会因为无形资产没有得到全面反映而对其估值产生影响,证明利润表在估值方面有能力纠正无形资产(包括信息资源和智慧资本等)未得到充分确认的不足。
Penman教授提出的无须确认观,其逻辑基础可描述为:利润是企业将有形资产与企业家精神、品牌、技术、信息资源、人力资本、结构资本、关系资本等无形资产综合运用在一起而产生增加值的概要性会计计量,有了这种概要性会计计量,企业便无须费时费力去辨认、确认和计量包括信息资源在内的无形资产,资产负债表上对这些无形资产的遗漏,可以通过利润表加以捕捉。三大报表相互勾稽,相互制约,相互补台,相得益彰,同时从静态和动态的角度反映企业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这就是采用复式簿记方法编制财务报表的精妙所在,这或许是达·芬奇的数学导师帕乔利发明的借贷记账法历经五百多年而不衰的根本原因。
笔者认为,以Penman教授为代表人物的无须确认观,有利有弊,值得权衡。无须确认观的最大好处是,利润表可以随着经济利益的逐步实现,分期分批、间接和自动地确认信息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通过利润表对信息资源等无形资产进行间接确认,可以最大限度地规避通过资产负债表直接确认所面临的诸多计量不确定性,反映出的结果最为稳健和可靠。此外,通过利润表间接确认信息资源等无形资产,还可保持利润表的“纯洁性”,使其免受表内确认“计量噪音”的不利影响,更好地发挥经济利益分配功能。同时,无须确认观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不确认信息资源等无形资产,势必降低资产负债表的相关性,不能如实反映以信息资源作为价值创造驱动因素的新经济新业态企业的财务状况,使这类企业的市净率虚高和扭曲。无须确认观的另一个缺陷是,通过利润表间接确认信息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可能对于成熟型企业而言是适用的,但对创业型企业而言则不一定适用。Penman教授也承认,其用以证明利润表有能力对资产负债表进行纠错的估值模型是基于不同期间的无形资产保持不变的假设,对于以信息资源为主要价值驱动因素的创业型企业来说,这种假设显然不成立。此外,不在表内确认信息资源等无形资产,还将导致新经济新业态企业在并购时产生巨额的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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