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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新注卷二十四上 食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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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志上、下两分卷,分食、货两大部分,大大地修补和发展了《史记·平准书》的内
容。《平准书》专写汉代财政,史论结合,对武帝文治武功、兴功兴利,多所讽刺,于论自然进步,
于史则欠片面。《食货志》言食、货二者乃“生民之本”,分别叙述远古时代至于王莽时期的农政和
财政,兼记农业、手工业和商业,详载有关议论,论述具体,内容丰富,远胜于《平准书》的内容。
它是研究先秦秦汉财政经济史以及王莽改制的重要参考文献。作者以“食足货通”,揭示全志主旨,
又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贸迁有无”为立足点,宣传取多益少、有无相通的观点,基本上肯
定武帝时期“平准、均输”
等财经政策;这与司马迁宣传人人求富争利、讽刺武帝与民争利的观点颇不一致。两者的不同
点是,司马迁特别反对封建的经济专制,关怀百姓谋生;而班氏首先着眼于维持国计,然后才注意民
生。
《洪范》八政(1),一曰食(2),二曰货(3)。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4),货
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5),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二者,生民之本,
兴自神农之世。“研木为耜,煣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6),而食足;
“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7)”,而货通。
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教化成。黄帝以下“通其变,使民不倦(8)”。
尧命四子以“敬授民时(9)”,舜命后稷以“黎民祖饥(10)”,是为政首(11)。
禹平洪水,定九州(12),制土田(13),各因所生远近,赋入贡棐(篚)(14),楙(贸)
迁有无(15),万国作乂(16)。殷周之盛,《诗》《书》所述,要在安民,富而
教之。故《易》称“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
以聚人曰财(17)。”财者,帝王所以聚人守位,养成群生,奉顺天德,治国安
民之本也。故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亡(无)贫,和
亡(无)寡,安亡(无)倾(18)。”是以圣王域民(19),筑城郭以居之,制庐井以
均之(20),开市肆以通之(21),设庠序以教之(22);十农工商,四民有业。学以
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衣,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圣王量能授事,
四民陈力受职,故朝亡(无)废官,邑亡(无)敖民(23),地亡(无)旷土。
(1)《洪范》八政:《尚书·洪范》记载箕子向周武王建议重视八政,即:食、货、
祀、司空、司徒、司寇、宾、师等,主要是指重视粮食、布帛与货币、各项祭祀、工程、
土地管理、赋役征敛、刑狱、礼仪、士子教育诸事。(2)一曰食:八政以食为先。因为食
乃万物之始,人事之所本。(3)二曰货:货所以通有无,利民用,故仅次于食。(4)农:勉
也。殖:种也。嘉谷:指禾。(5)金:谓五色之金,即:金(黄)、银(白)、铜(赤)、铅(青)、
铁(黑)。刀:谓钱币。龟贝:占代之货币。(6)“斫木为耜”等句:见《易·系辞下》。
耒耨:当作“耒耜”(金少英说)。(7)“日中为市”等句:见《易·系辞下》。(8)“通其
变,使民不倦”:见《易·系辞下》。李奇曰:“器币有不便于时,则变更通利之,使民
乐其业而不倦也。”(9)四于:尧之四子是羲仲、羲叔、和仲、和叔。见《尚书·尧典》。
《敬授民时》:引自《尚书·尧典》。(10)后稷:名弃,相传为舜时农官。祖:始也。(11)
政首:谓施政之首要问题。(12)九州:谓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等地区。
(13)制土田:谓区分土壤等差,而定贡赋级别。(14)篚:盛物之竹器。(15)贸迁:指贸易。
(16)作:始也。又:治也。(17)《易》称等句:引文见《易·系辞下》。仁:当读为“人”
(李庆善说)。(18)故曰等句:引文见《沦语·季氏》。杨树达曰:“寡谓民少,贫谓财少,
寡与均义不相贯。余谓不患寡,寡当作穷;不患贫,贫当作寡。下文均无贫,承不患贫而
患不均言之;和无寡,安无倾,皆承不患寡而患不安言之。如今本贫寡二字互误,则与下
文均无贫三句不贯矣。《春秋繁露·度制篇》引《论语》,作‘不患贫而患不均’,其证
也”(《论语疏证》卷十六《季氏篇》第十六)。(19)域民:处民之意。砒为总冒下文四句。
(20)庐:庐舍。井:指井田。(21)市肆:指市场。(22)庠序:古代之学校。(23)敖民:闲
游之民。
理民之道,地著为本(1)。故必建步立亩,正其经界(2)。六尺为步,步百
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3),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八家共之,
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4)。出入相
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是以和睦,而教化齐同,力役生产可得而平也
(5)。
(1)地著:谓使民附著于土地。(2)经界。指井田之界。(3)井:一井为九百亩。(4)
庐舍:居住的屋舍。(5)力役:指人民向国家所服劳役。
民受田,上田夫百亩(1),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岁耕种者不易
上田(2);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爱其
处(3)。农民户人己受田(4),其家众男为余夫(5),亦以口受田如此(6)。士工商
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此谓平土可以为法者也(7)。若山林薮泽原陵淳
卤之地(8),各以肥晓多少为差。有赋有税(9)。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人
也(10)。赋共(供)车马甲兵士徒之役(11),充实府库赐予之用。税给郊社宗庙
百神之祀,天子奉养百官禄食庶事之费(13)。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14)。
七十以上,上所养也(15);十岁以下,上所长也;十一以上,上所强也(16)。
种谷必杂五种(17),以备灾害。田中不得有树,用妨五谷。力耕数耘(18),收
获如寇盗之至(19)。还(环)庐树桑(20),菜茹有畦(21),瓜瓠果蓏殖于疆易
(塌)(22)。鸡豚狗彘毋失其时,女修蚕织,则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23)。
(1)夫:谓一夫。(2)岁:谓每年。易:更换。此指轮耕。(3)爱:更换;更易。(4)
人:谓一人。(5)余夫:指家一夫外的其余男劳力。(6)以口受田:余夫受田之数低于正夫,
有说余夫二十五亩”(《孟子·如今本贫寡二字互误,则与下文均无贫三句不贯矣。《春
秋繁露·度制篇》引《论语》,作‘不患贫而患不均’,其证也”(《论语疏证》卷十六
《季氏篇》第十六)。(19)域民:处民之意。此为总冒下文四句。(20)庐:庐舍。井:指
井田。(21)市肆:指市场。(22)庠序:古代之学校。(23)敖民:闲游之民。
理民之道,地著为本(1)。故必建步立亩,正其经界(2)。六尺为步,步百
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3),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八家共之,
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4)。出入相
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是以和睦,而教化齐同,力役生产可得而平也
(5)。
(1)地著:谓使民附著于土地。(2)经界。指井田之界。(3)井:一井为九百亩。(4)
庐舍:居住的屋舍。(5)力役:指人民向国家所服劳役。
民受田,上田夫百亩(1),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岁耕种者不易
上田(2);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爰其
处(3)。农民户人己受田(4),其家众男为余夫(5),亦以口受田如此(6)。士工商
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此谓平土可以为法者也(7)。若山林薮泽原陵淳
卤之地(6),各以肥硗多少为差。有赋有税(9)。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
也(10)。赋共(供)车马甲兵士徒之役(11),充实府库赐予之用。税给郊社宗庙
百神之祀(12),天子奉养百官禄食庶事之费(13)。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14)。
七十以上,上所养也(15);十岁以下,上所长也;十一以上,上所强也(16)。
种谷必杂五种(17),以备灾害。田中不得有树,用妨五谷。力耕数耘(18),收
获如寇盗之至(19)。还(环)庐树桑(20),菜茹有畦(21),瓜瓠果蓏殖于疆易
(埸)(22)。鸡豚狗彘毋失其时,女修蚕织,则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23)。
(1)夫:谓一夫。(2)岁:谓每年。易:更换。此指轮耕。(3)爰:更换;更易。(4)
人:谓一人。(5)余夫:指家一夫外的其余男劳力。(6)以口受田:余夫受田之数低于正夫,
有说余夫二十五亩”(《孟子·罢)。(8)斑白:指头发斑白的老人。提挈:携带,手提。
(9)同巷:谓同里。(10)一月得四十五日:一月本是三十日,夜半可算半日,一个月之夜
半则为十五日,故得四十五个工。(11)省费燎火:谓省燎火之费。(12)伤:思也。
是月,余子亦在于序室(1)。八岁人小学(2),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3),始
知室家长幼之节。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而知朝廷君臣之礼。其有秀异
者,移乡学于庠序;庠序之异者,移国学于少学(4)。诸侯岁贡少学之异者于
天子,学于大学,命曰造士(5)。行同能偶(6),则别之以射(7),然后爵命焉。
(1)余子:指尚未成年而未任役者。序室:里中的学校。(2)小学:周代的贵族子弟
八岁入小学,学习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到了汉代,小学成了文字训诂之学的
专称。(3)六甲:用天干地支相配计算时日,其中有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
寅,称“六甲”。五方:指东、西、南、北、中,即地理。书:指文字。计:指筹算。(4)
国:指诸侯国。少学:此有别于天子之大学。(5)造士:《札制·王制》郑臣:“造,成
也,能习礼则为成士”。(6)行同能偶:指德才彼此相当。(7)射:指射箭技艺。
孟春之月(1),群居者将散(2),行人振木铎徇于路(3),以采诗,献之大师
(4),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5)。
(1)孟春之月:农历正月。(2)群居者将散:谓各分散到田野去耕作。(3)行人:官府
派出的使者。木铎:木制的铃。使者用以宣传政令。徇:巡也。(4)大师:掌音律之官。
(5)王者窥牖户而知天下:谓王者不出门而知天下民情。
此先王制土处民富而教之之大略也。故孔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
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1)。”故民皆劝功乐业,先公而后私。其《诗》
曰:“有渰凄凄,兴云祁祁,雨我公田,遂及我私(2)。”民三年耕,则余一
年之畜(蓄)。衣食足而知荣辱,廉让生而争讼息,故三载考绩。孔子曰:“苟
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3),”成此功也。三考黜阶(4),余三年
食,进业曰登(5);再登曰平,余六年食;三登曰太平,二十七岁,遗九年食
(6)。然后至德流洽,礼乐成焉。故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7)”,繇(由)
此道也。
(1)孔子曰等句:引文见《论语·学而篇》。道:治也。千乘之国:指大国。(2)《诗》
曰等句:引诗见《诗经·小雅·大田》。渰(yan):云兴起貌。凄渗:一作“萎妻”,盛
貌。祁祁:多貌。私:指私田。(3)孔子曰等句:引文见《论语·子路篇》。用:谓使之
为政。(4)黜陟:指官职的进退升降。(5)进业:谓农业有所发展。登:谓丰收。(6)遗:
谓储备。(7)故曰等句:引文见《论语·子路篇》。世:三十年为一世。必世而后仁:必
三十年仁政乃成。
周室既衰,暴君污吏慢其经界(1),繇(谣)役横作,政令不信,上下相诈,
公田不治。故鲁宣公“初税亩(2)”,《春秋》讥焉(3)。于是上贪民怨,灾害
生而祸乱作。
(1)慢:忽视与破坏之义。经界:指井田之界。(2)鲁宣公:春秋时鲁国国君。“初
税亩”:《春秋》载于宣公十五年。初:始也。税亩:谓履亩而税。(3)《春秋》讥:《左
传》与《公羊传》皆以为初税亩“非礼”。
陵夷至于战国,贵诈力而贱仁谊(义),先富有而后礼让。是时,李悝为
魏文候作尽地力之教(1),以为地方百里,提封九万顷(2),除山泽邑居参(三)
分去一,为田六百万亩,治田勤谨则亩益三升(3),不勤则损亦如之(4)。地方
百里之增减,辄为粟百八十万石矣(5)。又曰籴甚贵伤民(6),甚贱伤农;民伤
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故甚贵与甚贱,其伤一也。善为国者,使民毋伤而农
益劝。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7),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
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有
四十五石。石三十(8),为钱干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9),用钱三百,
余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10),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11)。
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12),又未与此(13),此农夫所以常困,有不劝
耕之心,而令籴至于甚贵者也。是故善平籴者,必谨观岁有上中下孰(熟)。
上孰(熟)其收自四(14),余四百石(15);中孰(熟)自三(16),余三百石;下孰(熟)
自倍(17),余百石。小饥则收百石(18),中饥七十石(19),大饥三十石(20)。故
大孰(熟)则上籴三而舍一(21),中孰(熟)则籴二(22),下孰(熟)则籴一(23),使
民适足(24),贾(价)平则止。小饥则发小孰(熟)之所敛(25),中饥则发中孰(熟)
之所敛,大饥则发大孰(熟)之所敛,而祟之。故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
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行之魏国,国以富强。
(1)尽地力:谓充分利用土地,使地无旷土。教:教令。(2)提封:总计。(3)勤谨:
有说当作“劝谨”(宋祁说)。益:谓增产。三升:有说当是“三斗”(臣瓒、颜师古说)。
(4)不勤:有说为“不劝”(宋祁说)。损亦如之:谓减产也是三斗。(5)百八十万石:以每
亩增损二斗计,六百万亩为百八十万石。(6)民:指士、工、商。(7)亩一石半:谓每亩产
量一石五斗。战国时一亩,约合今三分之一亩;战国时一石,约合今五分之一石,故知此
亩产量不高。(8)石三十:汉代米粟平均每石百钱左右。此“石三十”是按低价计算。(9)
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谓各种祭祀之费用。(10)衣,人率用钱三百:陈直云,“汉代一匹
布,长四丈,只可做成人一件长袍,每匹布价,通常在三百钱左右,志文是按最低之标准
计算。”(11)不足:谓缺少。(12)上赋敛:谓交纳赋税。(13)未与此:谓未计入此数。(14)
收自四:谓收成增产四倍(即百亩六百石)。(15)余四百石:谓除交纳什一税、食粮、穿衣、
祭祀费用等外,剩余四百石。(16)自三:谓收成增加三倍(即百亩四百五十石)。(17)自倍:
谓收成翻一番(即百亩三百石)。(18)饥:谓灾荒。小饥:小灾荒。收百石:谓百亩收成百
石(实减产三分之一)。(19)中饥:中等灾荒。七十石:谓百亩产量七十石(实减产一半)。
(20)大饥三十石:谓大灾荒百亩仅收三十石(实减产五分之四)。(21)大熟则上籴三而舍
一:谓大丰年官府收购粮三百石,余一百石由农户自己储存。(22)籴二:谓官府收购粮二
百石。(23)籴一:谓官府收购粮一百石(农户无储备之粮了)。(24)适足:谓适当的满足。
(25)发敛:谓以敛藏之粮出卖。
及秦孝公用商君(1),坏井田,开仟佰(阡陌)(2),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
犹以务本之故(3),倾邻国而雄诸侯。然王制遂灭,僭差亡(无)度(4)。庶人之
富者累巨万(5),而贫者食糟糠;有国强者兼州域,而弱者丧社稷。至于始皇,
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太半之赋(6),发阎左之戍(7)。男子力耕
不足粮饷,女于纺绩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8),犹未足以澹(赡)
其欲也(9)。海内愁怨,遂用溃畔(叛)(10)。
(1)秦孝公:战国时秦国国君。商君:商鞅(前390——前338)。(2)坏井田,开阡陌:
谓破坏井田制,土地可以自由买卖。(3)本:指农业。(4)僭差:谓僭越名分,上下失序。
(5)累巨万:积累了万万家财。(6)太半:大半;过半。(7)闾左:说法不一,或谓贫弱者,
或谓平民,或谓亡命者。戍:服谣役。(8)以奉其政:谓供给统治者的各项要求。(9)赡其
欲:谓满足其欲望。(10)溃叛:逃亡和叛乱。
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1),人
相食,(2)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天下既定,民亡(无)盖
臧(藏)(3),自天子不能具醇驷(4),而将相或乘牛车。上于是约法省禁(5),轻
田租,什五而税一(6),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而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
人,自天子以至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不领于天子之经费(7)。潜转关
东粟以给中都官(8),岁不过数十万石。孝惠、高后之间,衣食滋殖。文帝即
位,躬修俭节,思安百姓。时民近战国,皆背本趋末,贾谊说上曰(9):
(1)米石五千:米每石价至五千钱。(2)人相食:谓人吃人。(3)无盖藏:谓无积蓄。
(4)醇驷:一种毛色的驷马。(5)约法省禁:谓简化法律禁令。(6)什五而税一:谓实行十
五征一之税。(7)不领于天子之经费:谓不属于朝廷之税收范围。(8)中都官:京师诸宫。
(9)贾谊:本书有其传。下文为贾谊《论积贮疏》。
管子曰“仓8 廪实而知礼节(1)。”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尝
闻。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2)。”生之有
时,而用之亡(无)度,则物力必屈(3)。古之治天下,至纤至悉也(4),故其畜
(蓄)积足恃。今背本而趋末(5),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6);淫侈之俗,
日日以长,是天下之大贼也(7)。残贼公行,莫之或止;大命将泛(8),莫之振
救。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9),天下财产何得不蹶(10)!汉之为汉几四十
年矣(11),公私之积犹可哀痛。失时不雨(12),民且狼顾(13);岁恶不入(14),
请卖爵、子(15)。既闻耳矣(16),安有为天下阽危者若是而上不惊者(17)!
(1)管子:既管仲,春秋时齐相,辅佐齐桓公称霸诸候。(2)《管子·轻重甲》:“管
子曰:一农不耕,民或为之饥;一女不织,民或为之寒。”(3)屈:尽也。(4)至纤至悉:
极为细致周密。(5)背本而趋末:谓离开农业而趋向工商业。(6)大残:谓大灾难。(7)大
贼:谓大祸害。(8)大命将泛:国家将倾覆。(9)生:生产。靡:耗费。(10)蹶:谓缺乏。
(11)几:将近。四十年:当作“三十年”。贾谊《论积贮疏》作于文帝前二年(前178),
汉兴(前206)以来才二十九年。(12)失时下雨:谓时令失常而不下雨。(13)狼顾:狼性怯
疑,走时常回顾。此指民遇天旱不雨,遂担忧缺粮。(14)岁恶不入:谓年成坏而无收入。
(15)卖爵、子:谓朝廷卖爵,百姓卖子女。(16)闻耳:谓传闻于耳。(17)阽(yan)危:临
危。惊:震惊。
世之有饥穰(1),天之行也(2),禹、汤被之矣(3)。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
旱(4),国胡以相恤(5)?卒(猝)然边境有急,数十百万之众,国胡以馈之(6)?
兵旱相乘(7),天下大屈,有勇力者聚徒而衡(横)击(8),罢(疲)夫赢老易子而
咬其骨(9)。政治未毕通也(10),远方之能疑(拟)者并举而争起矣(11),乃骇而
图之(12),岂将有及乎(13)?
(1)饥:谓灾荒之年。穰:谓丰收年成。(2)天之行:谓自然变化之现象。(3)禹、汤
被之:相传禹遭水灾、汤遭旱灾。(4)即:若也。(5)胡:何也。恤:救济。(6)馈之:谓
供给军饷。(7)秉:加也。(8)横击:谓抢劫。(9)易子而咬其骨:谓易子而食。(10)政治
未毕通:盖指文帝时诸侯王尾大不掉,皇权尚未巩固(金少英说)。(11)能拟:谓能与天子
相比拟,即敢与天子对抗。争起:谓起而争天下。(12)图之:谓图谋治理国家。(13)岂将
有及乎:难道还来得及吗?
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1)。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下成?以攻则取,
以守则固,以战则胜。怀敌附远(2),何招而不至?今驱民而归之农,皆著于
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3),则畜(蓄)积足而人乐其
所矣。可以为富安天下,而直为此凛凛也(4),窃为陛下惜之!
(1)大命:命根子。(2)怀:招徕。附:归附。(3)末技:犹末作、末业,指工商业者。
游食:指弃农而游食之人。缘:循也,依也。(4)直:竟也。为此:若此。懔懔:危也;
指天下危困。于是上感谊言,始开籍田(1),躬耕以劝百姓。晁错复说一曰(2):(1)籍田:
一作“藉田”,古时帝王于春耕前亲耕农田,表示以奉祀宗庙,且有劝农之意。文帝前二
年,始开籍田。(2)晁错:本书有其传。下文为《论贵粟疏》。
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饲)之(1),织而衣之也(2),为开其
资财之道也。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无)捐瘠者(3),
以畜(蓄)积多而备先具也。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4),加以
亡(无)天灾数年之水旱,而言(蓄)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5),民有余力
(6),生谷之上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7),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民贫,
则奸邪生。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8),不地著则离乡轻
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9),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
(1)食(si)之:给之吃。(2)衣(yi)之:给之穿。(3)捐瘠:犹弃尸(吴恂说)。(4)不
避汤、禹:不比汤、禹时少。(5)遗利:尚未充分利用。(6)余力:尚有潜力。(7)山泽之
利:指山林川泽中的物产。(8)地著:安居于农村。(9)池:指护城河。
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1);饥之于食,不待甘旨(2);饥寒至身,不顾廉
耻。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3),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
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务民于农桑
(4),薄赋敛,广畜(蓄)积,以实仓廪,备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
(1)轻暖:指又轻又暖的衣服。(2)甘旨:指美味的食物。(3)再食:吃两顿饭。(4)
务:劝勉之意。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1),趋利如水走下,四方亡(无)择也。夫珠玉金银,
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众贵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为物轻微易臧(藏),
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内而亡(无)饥寒之患(2)。此令臣轻背其主,而民易去其
乡,盗贼有所劝(3),亡逃者得轻资(赍)也(4)。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
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数石之重,中人弗胜(5),不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
饥寒至。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
(1)牧:养也,引申为统治。(2)周:谓周游。(3)劝:鼓励之意。(4)轻赍:轻便而
易于携带之财物。(5)中人:指一般体力之人。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
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臧(藏),伐薪樵,治官府(1),给繇(徭)役;春不
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无)
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2)。勤苦如此,尚复
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赋(3),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4),有者半贾(价)
而卖,亡(无)者取倍称之息(5),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债)者矣。而商
贾大者积贮倍息(6),小者坐列贩卖(7),操其奇赢(8),日游都市,乘上之急,
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无)农夫之
苦,有仟佰(阡陌)之得(9)。因其富厚,交通王侯(10),力过吏势,以利相倾;
千里游敖(邀)(11),冠盖相望,乘坚策肥(12),履丝曳缟(13)。此商人所以兼并
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
(1)治官府:为官府修理房屋。(2)长幼:抚育儿童。(3)政:读为“征”。急征暴赋:
言急其征,暴其赋,而敛之又不以时(王念孙说)。(4)朝令而暮(改)当具:言朝出令而暮
则求具。改:衍字。唐写本无“改”字。当:则也。具:谓收齐租税(李庆善说)。(5)倍
称:谓取一偿二。(6)积贮倍息:囤积居奇,以取成倍之利润。(7)坐列贩卖:摆摊贩卖。
(8)奇赢:积储奇货以赚钱。(9)阡陌之得:指土地之利。(10)交通:交往勾结之意。(11)
游遨:游逛之意。(12)乘坚策肥:乘着好车,驾赶肥马。(13)履丝曳缟:脚穿丝鞋,披着
宽长的绸衣。曳:拖也。
谓衣长而拖于地。今法律贱商人(1),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
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恶
乖迕(2),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
务农,在于贵粟(3);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4),
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5)。夫能入粟
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6),所谓损有
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
少,三曰劝农功。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7),复卒三人(8)。车骑者(9),天下
武备也,故为复卒。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10),汤池百步(11),带甲百
万(12),而亡(无)粟,弗能守也。”以是观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
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13),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14)。
爵者,上之所擅(15),出于口而亡(无)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
夫得高爵与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
岁,塞下之粟必多矣。
(1)今法律贱商人:谓汉朝贱商。但汉代人“仍然重视商贾”,当时镜、印等物多有
“重商之表示”(陈直说)。(2)乖迕:相违背之意。(3)贵粟:重视粮食。(4)县官:指官
府。(5)渫(xie):分散:流通。(6)损:减少。(7)今令:现法令。车骑马:指装备齐全的
战马。(8)复卒:言当服兵役者免除之,不当服兵役者免除其赋税。(9)车骑:此亦指战马。
(10)十仞:谓高十仞。仞:有说八尺曰仞,有说七尺曰仞。(11)池:护城他。以沸汤为池,
喻其深险。(12)带甲:穿着盔甲的兵士。(13)五大夫:爵名,第九等级。(14)骑马:此亦
指战马。(15)擅:谓专有。
于是文帝从错之言,令民入粟边,六百石爵上造(1),稍增至四千石为五
大夫,万二千石为大庶长(2),各以多少级数为差。错复奏言:“陛下幸使天
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窃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3)。边食
足以支五岁,可令入粟郡县矣;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4),勿收农民租。如
此,德泽加于万民,民俞(愈)勤农(5)。时有军役(6),若遭水旱,民不困乏,
天下安宁;岁孰(熟)且美,则民大富乐矣。”上复从其言,乃下诏赐民十二
年租税之半(7)。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税。
(1)上造:爵名,第二等级。(2)大庶长:爵名,第十八等级。(3)用:犹以。“渫”
(xie):疏散。(4)时赦:及时实行赦免。(5)勤:唐写本作“劝”。(6)军服:服兵役。(7)
十二年:指文帝前十二年(前167)。
后十三岁(1),孝景二年(2),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3)。其后,上
郡以西旱,复修卖爵令,而裁其贾(价)以招民(4);及徒复作(5),得输粟于县
官以除罪。始造苑马以广用(6),宫室列馆车马益增修矣。然娄(屡)敕有司以
农为务,民遂乐业。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无)事,非遇水旱,则民
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巨万(7),贯朽而不可
校(8)。太仓之粟陈陈相因(9),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10)。众庶街巷有
马,仟陌(阡陌)之间成群,乘牸牝者摈而不得会众(11)。守闾阎者食粱肉;为
吏者长子孙(12);居官者以为姓号(13)。人人自爱而重犯法(14),先行谊(义)
而黜愧辱焉(15)。于是罔(网)疏而民富(16),役财骄溢(17),或至并兼(18),豪
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19)。宗室有土(20),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庐车服
僭上亡(无)限(21),物盛而衰,固其变也(22)。
(1)后十三岁:唐写本作“后十二年”。自文帝前十三年(前167)至景帝元年(前156),
正是十二年。(2)孝景二年:前155 年。(3)三十税一:税率三十征一。(4)裁其价:谓削
减卖爵之价。(5)徒复作:谓弛刑徒。(6)始:《史记》作“益”。造苑马:建立牧马场。
以广用:言以满足广泛的需要。(7)累百巨万:积累达数百万万。(8)贯朽:谓穿钱之绳已
腐烂。校:谓计数。(9)太仓:京师之粮仓,在长安城外东南方。陈陈相因:谓陈谷年年
增积。(10)腐败:腐烂。(11)牸(zì)、牝(pìn):皆雌性动物,此指母马。(12)为吏者长子
孙:谓为官者长期任职,子孙长大而本人仍在官位。(13)居官者以为姓号:谓为官者以官
职为姓。如掌仓库之吏,曰仓氏、库氏。(14)重犯法:谓以犯法为戒。(15)行义:品行,
道义。(16)网疏:谓法网疏而不密。(17)役财骄溢:言恃其富有而骄盈不轨(李庆善说)。
(18)并兼:谓兼并土地。(19)以:则也。武断于乡曲:谓横行于乡里。(20)宗室:这里指
刘氏。有土:指有封邑者。(21)车服:车马服饰。僭上无限:超过朝廷的规定而毫无限制。
(22)物盛而衰,固其变也:谓事物盛极则衰,实乃必然的变化规律。
是后,外事四夷(1),内兴功利(2),役费并兴(3),而民去本。董仲舒说上
曰(4):“《春秋》它谷不书,至于麦禾不成则书之(5),以此见圣人于五谷最
重麦与禾也。今关中俗不好种麦,是岁失《春秋》之所重(6),而损生民之具
也(7)。愿陛下幸诏大司农(8),使关中民益种宿麦(9),令毋后时(10)。”又言:
“古者税民不过什一(11),其求易共(供);使民不过三日(12),其力易足。民
财内足以养老尽孝,外足以事上共(供)税(13),下足以畜妻子极爱(14),故民
说(悦)从上(15)。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
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无)立锥之地。又颛(专)川泽之利(16),管山林之饶
(17),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
又加月为更卒(18),已,复为正(19),一岁屯戍(20),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
田租口赋(21),盐铁之利(22),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23),见税什五。故
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无)
聊(24),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25),断狱岁以千万数。汉兴,循而
未改。古井田法虽难卒(猝)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26),以澹(赡)不足,塞
并兼之路。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27),除专杀之威(28)。薄赋敛,省繇(徭)
役,以宽民力。然后可善治也。”仲舒死后,功费愈甚,天下虚耗,人复相
食。
(1)四夷:指周围各族。如匈奴、西南夷、两越等。(2)功利:指盐铁官营、算缗告
缗等等。(3)役费:指劳役、费用。(4)董仲舒:本书有其传。(5)麦禾不成:麦子与稻子
收成不好。(6)是岁失《春秋》之所重:谓这样每年失去《春秋》所重视的粮食作物。(7)
具:指吃饭问题。(8)大司农:官名,掌管租税钱谷和国家财政收入。九卿之一。(9)益种
宿麦:多种经冬小麦。(10)后时:谓错过农时。(11)不过什一:不超过十分之一。(12)
使民:谓使民服役。(13)事上供税:事奉皇上,贡纳赋税。(14)极爱:尽其爱。(15)说(悦):
王先谦曰:唐写本“说”下有“而”字,当据补。(16)川泽之利:指鱼、盐之类。(17)
山林之饶:指矿产与木材之类。(18)月:谓每年一个月。更卒:成年男子(二十三岁至五
十六岁)轮番给本县服役。(19)正:指正卒。成年男子在郡县服役,受军事训练,维持地
方治安;还要赴京师作卫士,或保卫京城,或给诸官府服务,或守卫离宫别苑,或为官府
养马,等等。(20)屯戍:也称“徭戍”或“戍边”。成年男子调到边疆,从事边防事宜。
(21)田租:按田亩所征之税。古时以征自田亩的收入曰“租”,而征自工商货物的收入曰
“税”,后世不分,合称“租税”。口赋:或称“口钱”、“口算”。即人头税。汉代对
十五岁至五十六岁成年人征税,每人一百二十钱,称为算赋。又对七岁至十四岁的儿童征
税,每人每年纳二十钱,武帝另加三钱以补充车骑马之用。(22)盐铁之利:官府专卖盐铁,
占据其利。(23)或耕豪民之田:谓租用豪富地主之田。税什五:十分之五的田税。 (24)
无聊:意谓无以为生。(25)赭衣:指罪犯。(26)名田:占田。(27)去:免去。(28)专杀:
指擅杀奴婢。(29)功费:指徭役、赋敛。
武帝末年,悔征伐之事,乃封丞相为富民侯(1)。下诏曰:“方今之务,
在于力农。”以赵过为搜粟都尉(2)。过能为代田,一亩三畎。岁代处,故曰
代田,古法也(3)。后稷始畎田,以二耜为耦(4),广尺深尺曰甽(5),长终亩(6)。
一亩三畎,一夫三百畎(7),而播种于畎中。苗生叶以上(8),稍耨陇草(9),因
聩其土以附苗根。故其《诗》曰:“或芸(耘)或芓(籽),黍稷儗儗(薿薿)(10)。”
芸(耘),除草也。芓(耔),附根也。言苗稍壮,每耨辄附根,比盛暑(11),陇
(垄)尽而根深(12),能(耐)风与旱,故儗儗(薿薿)而盛也。其耕耘下种田器,
皆有便巧(13)。率十二夫为田一井一屋(14),故宙五顷(15),用耦犁(16),二牛
三人,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以上(17),善者倍之。过使教田太常、三辅(18),
大农置工巧奴与从事(19),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长、三老、力田及里父老善
田者受田器(20)。学耕重养苗状。民或苦少牛,亡(无)以趋泽(21),故平都令
光教过以人挽犁(22)。过奏光以为丞(23),教民相与庸挽犁(24)。率多人者田日
三十亩(25),少者十三亩,以故田多垦辟。过试以离宫卒田其宫壖地(26),课
得谷皆多其旁田亩一斛以上(27)。令命家田三辅公田(28),又教边郡及居延城
(29)。是后边城、河东、弘农、三辅、太常民皆便代田(30),用力少而得谷多。
(1)丞相:指车千秋。本书有其传。(2)搜粟都尉:官名:掌管军马饲料。(3)代田:
赵过的代田法是,将一亩分成三畎三垄(作物种在畎内)。畎、垄的位置每年调换,故称“代
田”。畎:垄间之沟。畎播则垄休。(4)二耜为耦:对古代耦耕,今人说法不一。有说两
人共持一耒,各以足踏木叉上所贯的小横木,一椎一发,向后移动。有说是两人协作,或
并肩共同操作,或轮番操作,或一人发土、一人碎土(参考《中国农学史》,科学出版社
1959 年版)。(5)广尺深尺曰甽:古代以宽一步长百步的土地面积为一亩,一步为六尺,
一亩分三畎三垄,故畎广一尺。(6)长终亩:指田畎长六百尺。亩长百步,一步六尺,故
亩长为六百尺。(7)三百畎:即一百亩。(8)叶:王念孙、张文虎等云,“叶”上脱一个“三”
字。(9)耨:锄也。(10)《诗》曰等句:引诗见《诗经·小雅·甫田》。耘:除草。耔:
以土壅禾根。薿薿:茂盛貌。(11)比盛暑:到了盛夏。(12)垄尽:下脱“平”字(王念孙
说)。(13)有:语助词。(14)率:大致。(15)故亩五顷:邓展曰:“夫百亩,于古为十二
顷,古百步为亩,汉时二百四十步为亩,古千二百亩,则得今五顷。”(16)耦犁:双犁。
(17)缦田:不作垄畎耕作之田。一斛:十斗。(18)太常:官名。主诸陵,有民,故亦课田
种(苏林说)。三辅:汉武帝太初元年以京兆尹、左冯诩、右扶风为三辅。(19)大农:即大
司农。工巧奴:指善于制作便巧田器之官奴婢。(20)二千石:指郡守诸侯相。令长:县长
官。万户以上县为令,万户以下县为长。三老:汉代县、乡有三老,掌教化。力田:乡官,
督劝农事。(21)趋泽:谓深耕。地表干,地下湿,“泽”指地下湿处。深耕可以及泽,故
称趋泽。今西北农民,犹谓深耕为根泽(金少英说)。(22)平都:县名。在今陕西子长县西
南。(23)奏光以为丞:谓奏请皇上任光为搜粟都尉丞。(24)相与庸:换工协作。(25)率:
大致。多人:指庸挽犁之人众。田:谓耕田。(26)离官卒:守卫离宫之卒。田:谓耕种。
宫堧地:离宫内墙外墙问之空地。(27)课:计也。 (28)令:使也。命家:谓受爵命一级(公
士)以上之家(韦昭说)。田:谓耕种。(29)居延城:在今内蒙古额济纳旗东南。(30)河东:
郡名。治安邑(在今山西夏县西北)。弘农:郡名。治弘农(在今河南灵宝南)。
至昭帝时,流民稍还,田野益辟,颇有畜(蓄)积。宣帝即位,用吏多选
贤良,百姓安土,岁数丰穰(1),谷至石五钱,农人少利。时大司农中丞耿寿
昌以善为算能商功利得幸于上(2),五凤中奏言(3):“故事(4),岁漕关东谷四
百万斛以给京师(5),用卒六万人,宜籴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郡谷
足供京师(6),可以省关东漕卒过半。”又白增海租三倍(7),天子皆从其计。
御史大夫萧望之奏言(8):“故御史属徐宫家在东莱(9),言往年加海租,鱼不
出(10)。长老皆言武帝时县官尝自渔(11),海鱼不出,后复予民,鱼乃出。夫
阴阳之感,物类相应,万事尽然。今寿昌欲近籴漕关内之谷,筑仓治船,费
直二万万余,有动众之功,恐生旱气,民被其灾(12)。寿昌习于商功分铢之事,
其深计远虑,诚未足任,宜且如故。”上不听。漕事果便,寿昌遂白令边郡
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贾(价)而籴,而利农,谷贵时减贾(价)而祟(13),名曰
常平仓。民便之。上乃下诏,赐寿昌爵关内侯。而蔡癸以好农使劝郡国(14),
至大官。
(1)岁数丰穰:谓连年丰收。(2)大司农中丞:官名。属大司农,《百官表》未载。
能商功利:能够计算经济措施的功利。(3)五凤:汉宣帝年号,共四年(前57——前54)。
(4)故事:指政事先例。(5)岁漕:每年水运。(6)上党:郡名。治长子(在今山西长子西)。
太原:郡名。治晋阳(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南)。(7)白:陈事。海租:水产税。汉代有海丞
官,主海税,属少府。(8)萧望之:本书有其传。(9)御史属:御史大夫的属官。东莱:郡
名,治掖县(在今山东掖县)。(10)鱼不出:谓鱼不浮出水面。(11)县官:指官府。(12)
生旱气等句:此天人根应之说。(13)减价而祟:王念孙说,“价”上脱一“其”字,“粜”
下脱“以利民”三字。(14)蔡癸:邯郸人,官弘农太守,见《艺文志》。
元帝即位,天下大水,关东郡十一尤甚(1)。二年(2),齐地饥,谷石三百
余,民多饿死,琅邪郡人相食(3)。在位诸儒多言盐铁官及北假田官、常平仓
可罢(4),毋与民争利。上从其议,皆罢之。又罢建章、甘泉宫卫(5),角抵(6),
齐三服官(7),省禁苑以予贫民,减诸侯王庙卫卒半(8)。又减关中卒五百人,
转谷振(赈)贷穷乏。其后用度不足,独复盐铁官。
(1)郡十一:十一个郡。(2)二年:指元帝初元二年(前47)。(3)琅邪郡:秦置,汉
治东武(今山东诸城)。(4)盐铁官:汉代在郡县设置的盐官、铁官。据《地理志》所载,
设铁官者凡四十郡:设盐官者二十八郡,实三十三县。北假:地名。秦汉称今内蒙古河套
以北、阴山(即阳山)以南之夹山带河地区为“北假”。(5)卫:卫士。(6)角抵:秦汉时的
一种技艺表演。类似今之摔跤。(7)三服官:设于齐临淄,掌管织造宫廷所用的春、夏、
冬三季衣服。(8)省禁苑以予贫民等句:杨树达说:“诸事皆以贡禹之请为之,见《禹传》。”
成帝时,天下亡(无)兵革之事,号为安乐,然俗奢侈,不以畜(蓄)聚为
意。永始二年(1),梁国、平原郡比年伤水灾(2),人相食,刺史守相坐免(3)。
(1)永始二年:即前15 年。(2)梁国:治睢阳(在今河南商丘南)。平原郡:治平原(在
今山东平原西南)。比年:连年。(3)刺史:官名。汉武帝将全国分为十二部(州),部置刺
史,比之郡守,官阶较低而权势较重。
哀帝即位,师丹辅政(1),建言:“古之圣王莫不设井田,然后治乃可平。
孝文皇帝承亡周乱秦兵革之后,天下空虚,故务劝农桑,帅(率)以节俭(2)。
民始充实,未有并兼之害,故不为民田及奴婢为限(3)。今累世承平,豪富吏
民訾(资)数巨万,而贫弱俞(愈)困。盖君子为政,贵因循而重改作(4),然所
以有改者,将以救急也。亦未可详(5),宜略为限(6)。”天子下其议。丞相孔
光、大司空何武奏请(7):“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国中(8)。列侯在长安,公
主名田县道(9),及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10)。诸侯王奴婢二百人
(11),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期尽三年(12),犯者没入官(13)。”
时田宅奴婢贾(价)为减贱(14),丁、傅用事(15),董贤隆贵(16),皆不便也(17)。
诏书且须后(18),遂寝不行(19)。宫室苑囿府库之臧(藏)已侈,百姓訾(资)富
虽不及文景,然天下户口最盛矣(20)。
(1)师丹:本书卷八十六有其传。(2)率:为表率。(3)为限:作限制。(4)重:不轻
易之意。(5)亦未可详:言未可尽改。(6)略:大略,粗略。(7)孔光:本书卷八十一有其
传。何武:本书卷八十六有其传。(8)名田国中:言在其封国内占田。(9)列侯在长安,公
主名田县道:谓居于长安(未就其封国)之列侯及公主,可以在京师之外的县道占田。(10)
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谓自列侯至吏民名田,都不得超过三十顷。(11)二百人:
谓限定二百人。(12)期尽三年:限期三年调整完毕。(13)犯者没入官:谓逾期即将其过限
之上田奴婢没入官。(14)价为减贱:价格降低。(15)丁、傅:指外戚了氏、傅氏,如丁明、
傅晏等。参见《外戚传》。(16)董贤:汉哀帝之宠臣,《佞幸传》有其传。(17)不便:谓
阻碍。(18)须后:待等将来。(19)遂寝不行:终于搁置不办。(20)天下户口最盛:汉平帝
元始二年(公元2 年),全国户一千二百三十二万三千。
平帝崩,王莽居摄,遂篡位(1)。王莽因汉承平之业,匈奴称藩,百蛮宾
服,舟车所通,尽为臣妾,府库百官之富,天下晏然。莽一朝有之,其心意
未满(2),狭小汉家制度(3),以为疏阔。宣帝始赐单于印玺,与天子同,而西
南夷鉤町称王(4)。莽乃遣使易单于印,贬鉤町王为侯。二方始怨,侵犯边境。
莽遂兴师,发三十万众,欲同时十道并出,一举灭匈奴;募发天下囚徒丁男
甲卒转委输兵器(5),自负海江淮而至北边(6),使者驰传督趣(促)(7),海内扰
矣。又动欲慕古,不度时宜,分裂州郡,改职作官(8),下令曰:“汉氏减轻
田租,三十而税一,常有更赋(9),罢癃咸出(10),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11),
厥名三十(12),实什税五也。富者骄而为邪,贫者穷而为奸,俱陷于辜,刑用
不错。(13)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其男口不满八,
而田过一井者(14),分余田与九族乡党(15)。”犯令,法至死,制度又不定,
吏缘为奸(16),天下謷謷(嗷嗷)然(17),陷刑者众。
(1)王莽居摄,遂篡位:王莽于公元6 年居摄,于公元8 年十二月篡位。(2)心意未
满:谓思想上还不满足。(3)狭小:鄙陋之意(张照说)。(4)鉤(qu)町:鉤町王,名毋波,
见《西南夷传》。(5)转委输、兵器:转运诸郡贮存之物资及兵器。(6)负海:谓沿海。(7)
传:谓传车。督趣:督促。(8)改职作官:谓改变职官。(9)更赋:秦汉所征的一种以钱代
更役的赋税。成年男子(二十二岁至五十六岁)按规定轮番戍边服兵役,称为更。不能行者
得出钱入官,雇役以代,称更赋。(10)罢:废置之意。罢癃(lōng):谓废疾(段玉裁《说
文解字注》)。(11)分田劫假:谓豪民将土地租给贫民耕种,劫夺其税。即所谓“或耕豪
民之田,见税什五”。假:即税。《盐铁论》云:“假、税殊名,其实一也。”(12)厥名
三十:谓名义上是三十税一。(13)刑用不错:谓用刑不断。错:搁置。(14)一井:九百亩。
(15)九族:通常指本人直系上下四代亲属,即高祖、曾祖、祖、父、本人、子、孙、曾孙、
玄孙。(16)缘:乘机之意。(17)嗷嗷:众怨愁声。
后三年,莽知民愁,下诏诸食王田及私属皆得卖买,勿拘以法。然刑罚
深刻,它政悖乱。边兵二十余万人仰县官衣食,用度不足,数横赋敛(1),民
俞(愈)贫困。常苦枯旱,亡(无)有平岁(2),谷贾(价)翔贵(3)。
(1)数横赋敛:屡次横征暴敛。(2)平岁:谓正常年成。(3)翔贵:谓不断上涨。
末年,盗贼群起,发军击之,将吏放纵于外。北边及青徐地人相食(1),
洛阳以东米石二千。莽遣三公将军开东方诸仓振(赈)贷穷乏(2),又分遣大夫
谒者教民煮木为酪;酪不可食,重为烦扰。流民入关者数十万人,置养澹(赡)
官以禀(廪)之(3),吏盗其禀(廪),饥死者什七八。莽耻为政所致,乃下诏曰:
“予遭阳九之厄,百六之会(4),枯旱霜蝗,饥馑荐臻(5),蛮夷猾夏(6),寇贼
奸轨(宄),百姓流离。予甚悼之,害气将究矣(7)。”岁为此言,以至于亡。
(1)青、徐:青州、徐州。青州辖境相当今山东省北部,徐州辖境相当今江苏省北部
及山东省东南部。(2)三公:西汉称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为
三公。东汉则以太尉、司徒、司空称三公。(3)廪:配给粮食。(4)阳九、百六:此古历法
推算为厄运之期。《律历志》有“《易》九厄曰:初入元,百六,阳九”云云。(5)荐臻:
连续。(6)猾夏:指扰乱中原。(7)究:谓尽。
汉书新注卷二十四下 食货志第四下
凡货(1),金钱布帛之用,夏殷以前其详靡记云。太公为周立九府圜(圆)
法(2):黄金方寸,而重一斤;钱圜(圆)函方(3),轻重以铢(4);布帛广二尺二
寸为幅,长四丈为匹。故货宝于金,利于刀,流于泉,布于布,束于帛(5)。
(1)货:指货币:(2)太公:指姜太公,姓姜,吕氏,名望。辅佐周武王灭商,封于
齐。九府:《周官》有太府、王府、内府、外府、泉府、天府、职内、职金、职币,都是
掌财币的机构,故云九府。圆法:指货币制度。(3)钱圆函方:钱外圆而内孔方(孟康说)。
(4)铢:古代重量单位,二十四铢为一两。(5)货宝于金等句:谓货币如黄金之重要,如刀
之利于民,如泉之流通,如钱之散布,如帛之聚积。
太公退(1),又行之于齐。至管仲相桓公,通轻重之权(2),曰:“岁有凶
穰(3),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4),故物有轻重。人君不理(5),则畜(蓄)贾游
于市(6),乘民之不给(7),百倍其本矣。故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
必有千金之贾者,利有所并(屏)也(8)。计本量委则足矣(9),然而民有饥饿者,
谷有所臧(藏)也。民有余则轻之(10),故人君敛之以轻(11);民不足则重之(12),
故人君散之以重(13)。凡轻重敛散之以时,则准平(14)。守准平,使万室之邑
必有万钟之臧(藏),臧(藏)繦千万(15);千室之邑必有干钟之臧(藏),臧(藏)
繦百万。春以奉耕(16),夏以奉耘,耒耜器械,种饷粮食(17),必取澹(赡)焉。
故大贾畜(蓄)家不得豪夺吾民矣(18)。”桓公遂用区区之齐合诸侯,显伯(霸)
名。
(1)退:谓退就封国。(2)轻重:古代关于调节商品、货币流通和控制物价的理论。
参考《管子·轻重篇》。(3)岁:指年景。(4)令:指征税之法令。(5)理:治理。(6)蓄贾:
指囤积居奇之商人,游于市:谓活动于市场。(7)给:足也。(8)屏:谓藏去。(9)本:指
土地产量。委:未也,指人们所食。(10)轻:指物价低。(11)敛之以轻:谓低价收购。(这
样,物价会回升。(12)重:指物价高。(13)散之以重:谓高价抛售。(这样,物价会下降。)(14)
准平:指调节供求与稳定物价。(15)繦:串钱绳。指一串钱。(16)奉:供应之意。(17)
镶:当作“穰”。种穰:即种子(闻一多说,见《管子集校·国蓄篇》)。(18)豪夺:犹言
强夺。以上引文,节录《管子·国蓄篇》。
其后百余年,周景王时患钱轻(1),将更铸大钱(2),单穆公曰(3):“不可。
古者天降灾戾(4),于是乎量资币(5),权轻重,以救民。民患轻,则为之作重
币以行之(6),于是有母权子而行(7),民皆得焉(8)。若 不堪重(9),则多作轻
而行之(10),亦不废重,于是乎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今王废轻而作重,
民失其资,能无匮乎(11)?民若匮,王用将有所乏;乏将厚取于民(12);民不
给(13),将有远志(14),是离民也。且绝民用以实王府,犹塞川原为潢洿也(15),
竭亡(无)日矣(16)。王其图之。”弗听,卒铸大钱,文曰“宝货”,肉好皆有
周郭(17),以劝农澹(赡)不足,百姓蒙利焉。
(1)周景王:名贵,前544 年至前520 年在位。患钱轻:担忧钱币贬值。(2)铸大钱:
周景王是否铸大钱,大钱质量如何,不甚明了。(3)单穆公:周大夫单旗。(4)灾戾:灾害。
(5)资:财也。资币:资财钱币。(6)重币:即大钱。(7)母权子而行:谓大钱小钱同时流
通。母,指大钱;子,指小钱;权,犹等;行,流通。(8)得:方便之意。(9)不堪重:谓
大钱不方便。(10)轻:指小钱。(11)匮:乏也;损失。(12)厚取:犹多取。(13)不给:谓
负担不起。(14)远志:指离乡远逃之心。 (15)潢洿:低洼积水处。(16)竭无日:谓不多
日子就会枯竭。(17)铸大钱等句:周景王铸大钱之说,迄今无实物为证,历来学者多怀疑
其非事实,肉:谓质。好:谓孔。周郭:谓边轮。
秦兼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镒)为名(1),上币;铜钱质如周钱,文
曰“半两”(2),重如其文。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臧(藏),不为币,
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
(1)镒:二十两为镒,或说二十四两为镒。(2)半两:钱币名。秦统一后,废除贝、
刀、布等币,以半两钱统一全国之币,每枚重半两,即十二铢。西汉钱重减轻,但仍称半
两,如吕后二年减为八铢,文帝五年减为四铢;武帝元狩五年废半两钱,而行“五铢钱”。
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1)。黄金一斤。而不轨逐利之民
畜(蓄)积余赢以稽市物(2),痛腾跃(3),米至石万钱,马至匹百金。天下已平,
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4),重税租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
定(5),复弛商贾之律(6),然市井子孙亦不得为官吏(7)。孝文五年(8),为钱益
多而轻,乃更铸四铢钱,其文为“半两”。除盗铸钱令(9),使民放(仿)铸(10)。
贾谊谏曰:
(1)令民铸荚钱:陈直云:西汉初期,汉廷只有直辖十五郡,其余皆分封诸王,十五
郡之中,仅蜀郡严道是产铜地区。考西汉产铜最丰富者,主要在丹阳郡,属于吴王濞范围。
疑汉廷因铜料缺乏而铸荚钱,不得已托辞因秦钱太重而改铸也。现英钱最大者,径公分
1.2 厘,最小者0.8 厘,可能有私铸者夹杂其中,荚钱铜范,亦出土最大者之钱,轮廓相
符。”(2)不轨逐利之民:指商贾。余赢:赢余之财。稽:窥探行情之意。(3)痛:甚也。
腾跃:犹今言飞涨。(4)衣丝乘车:穿绸衣乘马车。(5)为:犹以。(6)弛:放松。(7)市井:
交易之处,这里指商贾。(8)孝文五年:前175 年。 (9)除盗铸钱令:废除不准民间铸钱
之法令。(10)放铸:谓依照汉钱铸造。
法使天下公得顾(雇)租铸铜锡为钱(1),敢杂以铅铁为它巧者(2),其罪黥
(3)。然铸钱之情,非淆杂为巧(4),则不可得赢;而淆之甚微,为利甚厚。夫
事有召祸而法有起奸,今令细民人操造币之势(5),各隐屏而铸作(6),因欲禁
其厚利微奸(7),虽黥罪日报(8),其势不止。乃者(9),民人抵罪,多者一县百
数,及吏之所疑,榜(搒)笞奔走者甚众(10)。夫县(悬)法以诱民(11),使入陷
阱,孰积于此(12)!囊禁铸钱,死罪积下(13);今公铸钱,黥罪积下。为法若
此,上何赖焉(14)?
(1)雇:谓雇工。租:指租官府之矿山。(2)它巧:指巧作弊。(3)黥:黥刑。在罪人
脸上刺字,涂以墨,故又称墨刑。(4)为巧:谓作弊。(5)操:持也。势:指权利。(6)隐
屏:谓秘密。(7)原利微奸:指奸巧作弊以牟取厚利。(8)报:指判决。(9)乃者:往日。
(10)搒(péng)笞:鞭笞。奔走:指往来听候审讯者。(11)悬法:谓公布法令。(12)孰:谁。
积:多也。(13)死罪积下:言无罪者多,委积于下(张晏说)。(14)上何赖:意谓皇上依靠
什么来统治百姓。
又民用钱,郡县不同:或用轻钱(1),百加若干(2);或用重钱(3),平称不
受(4)。法钱不立(5),吏急而壹之乎,则大为烦苛,而力不能胜;纵而弗呵乎
(6),则市肆异用,钱文大乱。苟非其术,何乡(向)而可哉(7)!
(1)轻钱:指重量不足四铢之钱。(2)百加若干:谓百枚轻钱要外加若干枚才能达到
百枚四铢钱的标准。(3)重钱:指重量超过四铢之钱。(4)平称不受:谓重钱平称有余而不
为人们接受。(5)法钱:法令规定的标准钱,即指文帝所铸之四铢钱。有说“贾谊所谓‘法
钱’者,即是权钱,类于后代天平之法码”(陈直说)。(6)纵而弗呵:谓放任而不管制。
(7)向:方向。
今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1),释其耒耨(2),治熔炊炭,奸钱日多,五谷
不为多。善人怵而为奸邪(3),原民陷而之刑戮(4),刑戮将甚不详(祥)(5),奈
何而忽(6)!国知患此,吏议必曰禁之。禁之不得其术,其伤必大。令禁铸钱
(7),则钱必重(8);重则其利深,盗铸如云而起,弃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奸
数不胜而法禁数溃(9),铜使之然也(10)。故铜布于天下,其为祸博矣(11)。
(1)蕃:多也。(2)释其耒耨:指放弃农耕。(3)怵(chù):被诱惑而动心。(4)愿民:
诚实的人。(5)刑戮:此二字似乎涉上文而衍。祥:善也。 (6)忽:谓忽视。 (7)令:谓
法令, (8)重:谓币值增大。(9)奸数不胜:谓作奸者不可胜数。 (10)铜使之然:意谓对
铜失控之故。(11)博:大也。
今博祸可除,而七福可致也(1)。何谓七福?上收铜勿令布,则民不铸钱,
黥罪不积,一矣。伪钱不蕃,民不相疑,二矣。采铜铸作者反于耕田,三矣。
铜毕归于上,上挟铜积以御轻重(2),钱轻则以术敛之(3),重则以木散之(4),
货物必平,四矣。以作兵器,以假贵臣(5),多少有制(6),用别贵贱(7),五矣。
以临万货(8),以调盈虚(9),以收奇羡(10),则官富实而末民困(11),六矣。制
吾弃财(12),以与匈奴逐争其民(13),则敌必怀(14),七矣。故善为天下者,因
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今久退七福而行博祸(15),臣诚伤之。
(1)福:好处之意。(2)铜积:谓铜的储备。御:调节。(3)敛之:指货币回笼。(4)
散之:指投放货币。(5)假:谓给与。(6)制:制度;规定。(7)用:以也。(8)临:监也。
监视之意。(9)调:调节。(10)奇羡:谓盈利。 (11)末民:指工商业者。(12)制吾弃财:
控制国家未曾控制之铜。(13)逐争:竞争。 (14)怀:降附之意。(15)久:刘奉世曰:“‘久’
当作‘乃’。”
上不听。是时,吴以诸侯即山铸钱(1),富埒天子(2),后卒叛逆(3)。邓通,
大夫也,以铸钱财过王者。故吴,邓钱布天下。
(1)即:就也。(2)埒:等也。(3)叛逆:指以吴王刘濞为首的吴楚七国之乱。
武帝因文、景之畜(蓄),忿胡、越之害(1),即位数年,严助、朱买臣等
招徕东瓯(2),事两越,江淮之间萧然烦费矣(3)。唐蒙、司马相如始开西南夷
(4),凿山通道千余里,以广巴蜀,巴蜀之民罢(疲)焉(5)。彭吴穿秽貊、朝鲜,
置沧海郡(6),则燕齐之间靡然发动。及王恢谋马邑,匈奴绝和亲,侵扰北边
(7),兵连而不解,天下共其劳(8)。干戈日滋,行者资(9),居者送,中外骚扰
相奉(10),百姓抏敝以巧法(11),财赂衰耗而不澹(赡)。入物者补官,出货者
除罪,选举陵夷(12),廉耻相冒(13),武力进用(14),法严令具(15)。兴利之臣
自此而始(16)。
(1)胡、越:指匈奴、两越。(2)严助、朱买臣:本书卷六十四上有其传。(3)事两越:
详见《两越传》。萧然:即骚然。(4)司马相如:本书有其传。(5)广巴蜀等句:详见《西
南夷传》与《司马相如传》。(6)穿秽貂、朝鲜等句:详见《朝鲜传》。(7)王恢谋马邑等
句:详见《匈奴传》。(8)共:《史记·平准书》作“苦”。疑“共”乃“苦”字烂文(张
文虎说)。(9)赍:谓将衣食之具以自随。(10)相奉:意谓承受沉重的负担。(11)抏(wán)
敝:犹凋敝。巧法:巧诈以避法。(12)选举:选举官吏的制度。陵夷:衰败。(13)廉耻相
冒:谓不顾廉耻(金少英说)。(14)武力进用:以武力为进身之阶。(15)法严令具:法令严
醋苛细。(16)兴利之臣:指桑弘羊、东郭咸阳、孔仅等。自此而始:从此开始掌权用事。
其后,卫青岁以数万骑出击匈奴(1),遂取河南地(2),筑朔方(3)。时又通
西南夷道,作者数万人,千里负担馈饷,率十余钟致一石(4),散币于卬僰以
辑(集)之(5)。数岁而道不通,蛮夷因以数攻,吏发兵诛之。悉巴蜀租赋不足
以更之(6),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县官(7),而内受钱于都内(8)。东置沧海郡,
人徒之费疑(拟)于南夷(9)。又兴十余万人筑卫朔方,转漕甚远,自山东咸被
其劳(10),费数十百巨万(11),府库并虚(12)。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终身复,为
郎增秩(13),及入羊为郎(14),始于此。
(1)卫青:本书有其传。(2)河南:指今内蒙古河套地区。(3)朔方:城名,筑于元朔
三年(前126)。 (4)千里负担馈饷:谓转输费用甚巨。古时一钟六石四斗。十余钟(六十
四石以上)才致一石,可知转输消耗达几十倍。(5)邛、■:皆古族名。邛分布于今四川西
昌地区。僰分布在今四川南部及云南东部一带。辑:与“集”同,谓安定。(6)悉:尽也。
更:偿也。偿之:谓偿付这项开支。(7)入粟县官:交纳粮食于(巴蜀)官府。(8)内受钱于
都内:谓内受粟钱于京都内。大司农属官有都内令丞。(9)东置沧海郡等句:谓东置沧海
郡人徒之费用,与经营南夷之费用差不多。拟:比拟。(10)山东:秦汉时指崤山或华山以
东广大地区。 (11)数十百巨万:谓数十亿以至百亿。(12)并:“益”之误。《史记·平
准书》作“益”。(13)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终身复,为郎增秩:谓实行百姓交纳奴婢可以终
身免役,郎官交纳奴婢可以加官进爵。 (14)入羊为郎:此暗指卜式输家财事。参考本书
卷五十八《卜式传》。
此后四年(1),卫青比岁十余万众击胡(2),斩捕首虏之士受赐黄金二十余
万斤,而汉军士马死者十余万,兵甲转漕之费不与焉(3)。于是大司农陈臧(藏)
钱经用赋税既竭(4),不足以奉战士。有司请令民得买爵及赎禁锢免(臧)[减]
罪(5);请置赏官(6),名曰武功爵(7)。级十七万(8),凡直三十余万金(9)。诸
买武功爵官首者试补吏(10),先除(11);千夫如五大夫(12);其有罪又减二等
(13);爵得至乐卿(14),以显军功(15)。军功多用超等(16),大者封侯卿大夫(17),
小者郎。吏道杂而多端,则官职耗废(18)。
(1)此后四年:指元朔五年。(2)比岁:连年。(3)不与:谓不包括在内。(4)陈藏钱:
谓库藏旧存之钱。经用赋税:常年的赋税收入。既竭:已用完。(5)禁锢:谓禁其不得为
吏。臧:当作“减”,形近而误。《史记·平准书》作“减”。免减罪:谓免罪与减罪。
(6)赏官:指论功赏爵的制度。(7)武功爵:臣瓒曰,“《茂陵中书》有武功爵,一级曰造
士,二级曰闲舆卫,三级曰良士,四级曰元戎士,五级曰官首,六级曰秉铎,七级曰千夫,
八级曰乐卿,九级曰执戎,十级曰政戾庶长,十一级曰军卫。此武帝所制,以宠军功。”
其中“政戾”二字,“或为‘政莅’之同音假借字”(陈直说)。(8)级十七万:谓武功爵
每级价十七万钱。(9)凡值三十余万金:谓当时所卖武功爵总值三十余万金。一金,当万
钱。(10)官首:武功爵,第五级。(11)先除:优先任命官职。(12)千夫如五大夫:武功爵
第七级千夫相等于旧二十爵制第九级五大夫的地位。(13)其有罪又减二等:谓“有罪者得
计其所买之爵减二等”(沈钦韩说)。(14)爵得至乐卿:谓百姓买爵只能买至第八级乐卿,
此以上之爵不得买。(15)以显军功:谓百姓买爵可至乐卿,此以上武功爵高级必有军功者
才能得之。(16)军功多用超等:谓军功多者可以越级给予爵赏。(17)大者:指军功大的人。
下文“小者”,指军功较小的人。(18)耗:乱也。
自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臣下取汉相(1),张汤以峻文决理为廷尉(2),
于是见知之法生(3),而废格沮诽穷治之狱用矣(4)。其明年(5),淮南、衡山、
江都王谋反迹见(现)(6),而公卿寻端治之,竟其党与(7),坐而死者数万人,
吏益惨急而法令察(8)。当是时,招尊方正贤良文学之士(9),或至公卿大夫。
公孙弘以宰相,布被,食不重味(10),为下先(11),然而无益于俗,稍务于功
利矣(12)。
(1)公孙弘:本书有其传。绳:约束、要求之意。(2)张汤:本书有其传。峻文:即
深文,言用法苛刻。决理:断狱;办案。(3)见知之法:官吏见知而不举发者,治以故纵
之罪。(4)废格:谓不奉行诏令(吴恂说)。沮:沮事。或疑为“诅”(吴恂说)。诽:诽谤。
穷治:谓严加追究。(5)其明年:指元狩元年(前122)。(6)淮南、衡山:指淮南王安、衡
山王赐,其谋反事发生于元狩元年十一月,详见本书卷四十四《淮南衡山传》。江都王:
指江都王建,元狩二年夏有罪自杀,见本书卷五十三《江都王传》。(7)竞:追究之意。
党与:同党。(8)惨急:谓用法刻毒。察:苛细。(9)招尊方正贤良文学之士:西汉选举制,
有诏举贤良、诏举贤良方正、诏举贤良文学等名目,其实相同。(10)不重味:意谓不讲究
美味。 (11)为下先:《史记·平准书》作“为天下先”。(12)务:《史记·平淮书》作
“鹜”。
其明年(1),票(骠)骑仍再出击胡(2),大克获。浑邪王率数万众来降(3),
于是汉发车三万两(辆)迎之。既至,受赏,赐及有功之士。是岁费凡百余巨
万。
(1)其明年:指元狩二年(前121)。(2)骠骑:骠骑将军霍去病。仍:频也。(3)浑邪
王:匈奴诸王之一。
先是十余岁,河决(1),灌梁、楚地(2),固已数困,而缘河之郡堤塞河(3),
辄坏决,费不可胜计。其后番系欲省底柱之漕(4),穿汾、河渠以为溉田(5);
郑当时力渭漕回远(6),凿漕直渠自长安至华阴(7);而朔方亦穿溉渠(8)。作者
各数万人,历二三期而功未就(9),费亦各以巨万十数(10)。
(1)河决:黄河决堤。此指元光三年(前132)黄河决于瓠子,详见《沟洫志》。(2)
灌梁、楚地:河水漫及今河南省东部、山东省西南部及江苏省北部。(3)缘:沿也。堤塞
河:谓修筑河堤。(4)番(pó)系:人名。河东郡守。底柱:山名。即今河南三门峡市黄河
急流中的三门山。漕:漕运。(5)汾:汾河,在今山西省境。(6)郑当时:本书卷五十有其
传。渭:渭河,在今陕西省中部。回远:曲绕道远。(7)长安:西汉京城。今西安市。华
阴:县名。在今陕西华阴东。(8)朔方:郡名。治朔方(在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东南)。(9)
期:年也。(10)以巨万十数:以十万万计。
天子为伐胡故,盛养乌,马之往来食(饲)长安者数万匹,卒掌者关中不
足(1),乃调旁近郡(2)。而胡降者数万人皆得厚赏,衣食仰 给县官,县官不
给(3),天子乃损膳(4),解乘舆驷(5),出御府禁臧(藏)以澹(赡)之(6)。
(1)卒掌者:修钉马掌之卒。(2)调旁近郡:征调邻郡来补充。(3)给:足也。(4)损
缮:减少膳食开支。(5)解乘舆驷:拿出乘舆之马。(6)御府禁藏:指少府所藏之财物。
其明年(1),山东被水灾,民多饥乏,于是天子遣使虚郡国仓廪以振(赈)
贫。犹不足,又募豪富人相假贷(2)。尚不能相救,乃徙贫民于关以西(3),及
充朔方以南新秦中(4),七十余万口,衣食皆仰给于县官。数岁,贷与产业,
使者分部护(5),冠盖相望,费以亿计,县官大空。而富商贾或墆财役贫(6),
转毂百数(7),废居居邑(8),封君皆氐(低)首仰给焉(9)。治铸鬻盐,财或累万
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10)。
(1)其明年:指元狩三年(前120)。(2)相假贷:谓赊贷给灾民。(3)关:指函谷关。
(4)新秦中:指今内蒙古河套地区。(5)分部护:谓到各地监督生产。(6)贾:其上当有“大”
字(王念孙说)。墆(dié)财役贫:言蓄积财货,役使贫民为运输劳动力。(7)转毂:运输物
资的车子。(8)废居居邑:谓坐贾乘时买卖(去取),而居于邑中。(9)低首:犹俯首。(10)
重:更加之意。
于是天子与公卿议,更造钱币以澹(赡)用(1),而摧浮淫并兼之徒(2)。是
时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银锡。自孝文更造四铢钱,至是岁四十余年(3),从建
元以来(4),用少,县官往往即多铜山而铸钱(5),民亦盗铸,不可胜数。钱益
多而轻(6),物益少而贵(7)。有司言曰(8):“古者皮币(9),诸侯以聘享(10)。
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为中(11),赤金为下(12)。今半两钱法重四铢(13),
而奸或盗摩(磨)钱质而取鋊(14),钱益轻薄而物贵,则远方用币烦费不省。”
乃以白鹿皮方尺(15),缘以缋(16),为皮币,直(值)四十万。王侯宗室朝觐聘
享(17),必以皮币荐壁(18),然后得行。
(1)更:改也。(2)摧:打击之意。浮淫:犹骄溢。(3)是岁:指元狩三年(前120)。
四十余年:当作“五十余年”。孝文五年(前175)造四铢钱,至是岁,乃五十六年。(4)
建元:汉武帝年号,共六年(前140——前135)。(5)即:就也。多铜山:多铜之山。(6)
轻:谓钱值轻。即货币贬值。(7)贵:谓物价高,(8)有司:官吏。一般是指分职的官员。
(9)古之皮币:古籍上提到先秦有“皮币”,见《孟子·梁惠王篇》、《仪礼·士相见礼
疏》。(10)聘享:聘问献纳。诸侯之间通问修好曰聘,诸侯向天子进献方物曰享。(11)
白金:银也。(12)赤金:铜也。(13)半两钱法重四铢:钱文为半两,实重四铢。(14)钱质:
钱无字的一面。钱币,有字的一面为文,无字的一面称质,或称里,或称下,或称幕,或
称漫。鋊(yù):铜屑。(15)方尺:一方尺。(16)缘:边也。绘:绘五彩。(17)朝觐:诸侯
朝见天子曰“朝觐”。(18)以皮币荐壁:用皮币垫衬在壁下面。
又造银锡白金(1)。以为天用莫如龙(2),地用莫如马(3),人用莫如龟(4),
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两,圜(圆)之(5),其文龙,名“白撰”,直(值)三
千;二曰以重差小(6),方之(7),其文马,直(值)五百;三曰复小(8),椭之(9),
其文龟,直(值)三百(10)。今县官销半两钱,更铸三铢钱,重如其文(11)。盗
铸诸金钱罪皆死,而吏民之犯者不可胜数(12)。
(1)造银锡白金:造银锡合金之银币。(2)天用:谓天上飞腾的。(3)地用:谓地上奔
驰的。(4)人用:谓人间灵验的。(5)圆之:圆形。(6)以重差小:谓重量稍轻。《史记·平
准书》无“以”字,疑此误衍(李慈铭说,见《汉书札记》卷二)。(7)方之:方形。(8)
复小:更小。(9)椭之:椭圆形。(10)自“其一曰”至一值三百”:这段文字似有错脱。
刘奉世曰:“‘白撰’当在‘其一曰’之下,衍‘名’字。‘二曰’‘三曰’之下皆当有
金名。史文错脱。”此说有理。(11)更铸三铢钱:此事在元狩四年(前119)。建元元曾铸
三铢钱,建元五年废之:元狩四年为第二次铸三铢钱。(12)盗铸诸金钱等句:陈直说:“汉
代银价可考者,王莽时朱提钱八两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它银一两直一千。汉武帝所
铸龙文银货,重八两,直三千,币值高于通常银价三倍,故民盗铸者多,《盐铁论·错币
篇》所谓民多巧新币是也。”
于是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1),领盐铁事(2),而桑弘羊贵幸(3)。咸
阳,齐之大鬻(煮)盐(4),孔仅,南阳大冶(5),皆致产累千金,故郑当时进言
之(6)。弘羊,洛阳贾人之子,以心计(7),年十三侍中(8)。故三人言利事析秋
豪(毫)矣(9)。
(1)大农丞:即大司农丞。大司农“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均、都内、籍田五令丞”
(《百官表》)。 (2)领:兼职之意。领盐铁事:金少英说,“大农属官尚有斡官、铁市的
两长丞。如淳曰:斡官主均输之事,所谓斡盐铁而榷酒酤也。则咸阳、仅殆任大农某丞而
领斡官、铁市者欤!(3)桑弘羊(前152——前80):西汉著名的财政专家。历任大农丞、
治粟都尉、大司农、御史大夫。是汉武帝推行官营盐铁、平准、均输、更铸新币等政策的
重要助手。昭帝时与霍光共同辅政。在始元六年盐铁会上坚持盐铁官营等政策,提出“以
轻重御民”、“建本抑末”等经济观点。次年,被指为谋反,诛死。(4)大煮盐:大盐商。
(5)大冶:大铁商。(6)郑当时:此时为大农令,故进言东郭咸阳、孔仅。本书卷五十有其
传。 (7)以心计:意谓以心算特快而闻名。(8)侍中:官名。侍从皇帝左右,出入宫廷,
应对顾问。(9)析秋毫:谓精明细致如察秋毫。
法既益严,吏多废免(1)。兵革数动,民多买复及五大夫、千夫(2),征发
之士益鲜(3)。于是除千夫、五大夫为吏,不欲者出马(4);故吏皆适(谪)令伐
棘上林(5),作昆明池(6)。
(1)废免:罢免。(2)买复:入财于官,以取得免役的优待。及五大夫、千夫:指买
爵。千夫,武功爵第九级。五大夫,二十等爵之第九级。(3)征发之士益鲜:此谓可征发
的服役者越来越少。金少英说:“按《周礼乡大夫》‘其舍者’《注》引郑司农云:‘舍
者,谓有复除,舍不收役事也。贵 者谓若今宗室及关内侯皆复也。服公事者谓若今吏有
复除也。老者谓今八十九十复羡卒也。疾者若今癃不可事者复之’。据此,则汉代宗室、
关内侯及吏皆复除,老者、病者亦不在征召之限;加以买复及买爵至五大夫、千夫者多,
故可征发之士益少。”(4)不欲者出马:言千夫、五大夫不欲为吏者,令之出马。因当时
战时急需用马,而“吏多坐法废免,买爵者多不愿除吏,故又使出马”(钱大昕《廿二史
考异》卷三《平准书》)。(5)故吏:以往免官的故吏。伐棘:采伐林木。上林:上林苑,
在今西安市西南,(6)作:兴修。昆明池:建在上林苑中,周围数十里。
其明年(1),大将军、票(骠)骑大出击胡,(2)赏赐五十万金,军马死者十
余万匹,转潜车甲之费不与焉(3)。是时财匮(4),战士颇不得禄矣(5)。
(1)其明年:指元狩四年(前119)。(2)大将军:卫青。 (3)不与:谓不包括在内。
(4)匮:空也。(5)禄:俸也。这里指供应。
有司言三铢钱轻,轻钱易作奸诈,乃更请郡国铸五铢钱(1),周郭其质(2),
令不可得摩(磨)取鋊。
(1)五铢钱:铜币,重五铢,上有“五铢”二篆文,始铸于元狩五年(前118)。这是
中国历史上数量最多,流通最久的钱币。(2)质:钱币无字的一面。周郭其质:指所铸之
钱,质面的边缘和中孔四边均隆起一匝(以防磨取鋊)。鋊(yù):铜屑。
大农上盐铁丞孔仅、咸阳言(1):“山海,天地之臧(藏)(2),宜属少府,
陛下弗私,以属大农佐赋。愿募民自给费,因官器作鬻(煮)盐,官与牢盆(3)。
浮食奇民欲擅斡(管)山海之货(4),以致富羡(5),役利细民(6)。其沮事之议,
不可胜听(7)。敢私铸铁器鬻(煮)盐者,釱左趾(8),没入其器物。郡不出铁者,
置小铁官(9),使属在所县(10)。”使仅、咸阳乘传举行天下盐铁(11),作官府
(12),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吏益多贾人矣。
(1)大农上盐铁丞孔仅、咸阳言:谓大农令奏上盐铁丞孔仅、东郭咸阳的建议。盐铁
丞:官名。主管盐铁官营。(2)山海、大地之藏:指盐铁。其它山海收入仍属少府。(3)
牢:坚实牢固之意(陈直说)。牢盆:煮盐用的大铁盆。(4)浮食奇民:指商贾及豪强。管:
掌管;垄断之意。(5)羡:饶也。奇羡:意谓暴利而富。(6)役利细民:谓役使小民作苦工
以谋利。(7)沮事之议,不可胜听:意谓反时盐铁官营的议论颇多。(8)釱(dì):刑具,脚
镣之类。(9)小铁官:汉武帝于产铁的郡县置铁官,主管铸造铁器;于不产铁的地方置小
铁官,铸旧铁。(10)使:令也。属所在县:谓“掌所隶县铁器”(郭嵩焘《史记札记》卷
三《平准书》)。(11)乘传:谓乘传车传令。举:皆也。举行天下盐铁:谓全国都实行盐
铁官营。(12)作官府:设立主管盐铁的官府。
商贾以币之变,多积货逐利。于是公卿言:“郡国颇被灾害,贫民无产
业者,募徙广饶之地。陛下损膳省用,出禁钱以振(赈)元元(1),宽贷,而民
不齐出南亩(2),商贾滋众。贫者畜(蓄)积无有,皆仰县官。异时算招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3),请算如故。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4),居邑贮积诸物(5),及商
以取利者,虽无市籍(6),各以其物自占(7),率缗钱二千而算一(8)。诸作有租
及铸(9),率缗钱四千算一。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车一算(10);商
贾人轺车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11),占不悉(12),戍边一岁(13),
没入缗钱(14)。有能告者(15),以其半界之(16)。贾人有市籍,及家属,皆无得
名田(17),以便农。敢犯令,没人田货(18)。”
(1)禁钱:少官之钱。振:救济。元元:庶民。(2)民不齐出南亩:谓民不皆务农。
齐:皆也。(3)异时:往时。算:本义为计算,这里引申为征税。算招车:征收招车税。
缗:丝也,用以贯钱。一贯千钱,称一缗。算缗钱,是向商人、手工业者,高利贷者及车
船主征收资产税。(4)末作:犹末业。贳贷:指高利贷者。卖买:谓贱买贵卖者。(5)居邑
贮积诸物:指囤户。(6)市籍:商人户籍。(7)自占:谓自报于官府。(8)率(lì):比率。
缗钱二千而算一:谓有二千钱而出一算(一百二十钱)。这是征收财产税。(9)诸作:指各
种手工业。有租:有税。铸:指官营冶铁外的其它铸造业。官营冶铁自然不在此征税之列。
诸作有租及铸:谓各种手工业及铸造业(实际上也是手工业)之税。(10)非吏比者等句:谓
除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三类人外,轺车都收一算。非:总冒三类人。吏比者:非吏而
可比于吏的人,如爵位较高者便有一定的特权。(11)匿:隐瞒。(12)占不悉:谓以多报少。
(13)戍边一岁:谓处罚戍边一年。(14)没入缗钱:指没收其未报的缗钱。(15)有能告者:
指敢于揭发的人。(16)其半:指没收缗钱的半数。界(bì):给予;付与。(17)名田:指购
买土地。规定商人不得名田,是为了防止商人兼并土地。(18)田货:田地与财物。《史记·平
准书》作“田僮”。
是时,豪富皆争匿财,唯卜式数求入财以助县官(1)。天子乃超拜式为中
郎(2),赐爵左庶长(3),田十顷,布告天下,以风(讽)百姓。初,式不愿为官,
上强拜之,稍迁至齐相。语自在其传。孔仅使天下铸作器(4),三年中至大司
农(5),列于九卿。而桑弘羊为大司农中丞(6),管诸会计事,稍稍置均输以通
货物(7)。始令吏得入谷补官,郎至六百石(8)。
(1)卜式:本书卷五十八有其传。(2)超拜:破格任命。中郎:官名,属郎中令(光禄
勋),秩比六百石。(3)左庶长:二十爵之第十级。(4)铸作器:谓铸造铁器。(5)孔仅于元
鼎二年(前115)始为大农,见《百官表》。大农为九卿之一。(6)大司农中丞:官名,属
大农。不见于《百官表》。桑弘羊为大农中丞,约于孔权为大农之同时。故《通鉴》系于
元鼎二年。(7)稍稍:谓逐渐。至元丰元年才全面铺开。均输:大农下设管理运输的均输
官,令各地百姓向均输官交纳贡赋,官运至他处卖之。这是官营运输业。(8)郎至六百石:
谓郎官的卖价为六百石粟。郎:官名。属郎中令(光禄勋)。汉代,郎多至千人,有议郎、
中郎、侍郎、郎中,皆掌守门户,出充车骑。见《百官表》。
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1),而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十万人(2)。其不
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赦自出者百余万人(3)。然不能半自出(4),天下大氐
(抵)无虑皆铸金钱矣(5)。犯法者众,吏不能尽诛,于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
分行郡国(6),举并兼之徒守相为利者(7)。而御史大夫张汤方贵用事(8),减宣、
杜周等为中丞(9),义纵、尹齐、王温舒等用急刻为九卿(10),直指夏兰之属
始出(11)。而大农颜异诛矣(12)。初,异为济南亭长(13),以廉直稍迁至九卿。
上与汤既造白鹿皮币,问异。异曰:“今王侯朝贺以仓(苍)壁,直(值)数千,
而其皮荐反四十万(14),本末不相称。”天子不说(悦)。汤又与异有隙,及人
有告异以它议(15),事下汤治。异与客语,客语初令下有不便者,异不应,微
反唇(16)。汤奏当异九卿见令不便(17),不入言而腹非,论死。自是后有腹非
之法比(18),而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
(1)五岁:当作“三岁”。自元狩四年冬造白金,至元鼎元年赦天下,首尾四年,故
只可言后三岁。(2)赦:李慈铭曰:“‘赦’字涉下文‘赦自出者’句而衍。《史记》亦
误。”(王重民辑李慈铭《汉书札记》卷二)(3)自出:犹自首。因其自首,故获赦。(4)
不能半自出:谓自首者不及半数。(5)无虑:大计;大凡。(6)褚大:兰陵人,胡毋生之弟
子。徐偃:申公之弟子。均见《儒林传》。徐偃事,附见本书卷六十四下《终军传》。(7)
举:检举,揭发。并兼之徒:指豪强富商。守相:郡守、诸侯相。(8)张汤:本书有其传。
(9)减宣:《酷吏传》有其传。杜周:本书有其传。中丞:官名。属御史大夫。在殿中兰
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10)义纵、尹齐、王温舒:其传均在本书《酷吏转》。(11)
直指:犹今特派员。《百官表》云:“侍御史有绣衣直指,出讨奸猾治大狱。武帝所制,
不常置。” (12)颜异被诛于元狩六年(前117)。《百官表》云:元狩四年,“大农今颜
异,二年坐腹非诛。”(13)济南:郡名。治东平陵(在今山东章丘西北)。(14)反四十万:
言反而价值四十万钱。(15)告异以它议:密告颜异有不同的政见。(16)反唇:翻唇,表示
鄙视。(17)当:谓处断其罪。腹非:内心反对。(18)自是后有腹非之法比:意谓以腹非罪
诛颜异成了自后判处类似案件之依据。法比:判例。
天子既下缗钱令而尊卜式,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于是告缗钱纵矣(1)。
(1)纵:放也。此谓放手让民告发偷漏资财税的人。
郡国铸钱,民多奸铸(1),钱多轻(2),而公卿请令京师铸官赤仄(侧)(3),
一当五(4),赋官用非赤仄(侧)不得行(5)。白金稍贱,民弗宝用,县官以令禁
之,无益,岁余终废不行,是岁,汤死而民不思(6)。其后二岁(7),赤仄(侧)
钱贱,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废。于是悉禁郡国毋铸钱(8),专令上林三官铸
(9)。钱既多,而今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输入其
铜三官(10)。而民之铸钱益少,计其费不能相当(11),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12)。
(1)奸铸:铸钱掺杂铅锡。(2)轻:指重量轻。奸铸之钱多不合规格,或薄小或质劣。
(3)令:当作“今”。官:指钟官。《史记.平准书》作“钟官赤仄”。赤仄(侧):以赤铜
为郭之钱。(4)一当五:一枚当五铢。(5)赋官用:谓交纳赋税和官府使用。(6)汤死:张
汤死于元鼎二年(前115)。民不思:张汤深文巧法,附上困下,故其死而民不思。(7)其
后二岁:指元鼎四年(前113)。(8)悉禁郡国毋铸钱:谓完全禁止私人及地方铸钱。(9)上
林三官:指钟官、辨铜、技巧三令丞。陈直说:“《集解》以均输、钟官、辨铜为人林铸
钱之三官,其说本于张晏。以余考之,当为钟官、辨铜、技巧三令丞,皆属于水衡都尉。
因水衡都尉设在上林苑,故称为上林三官。⋯⋯其分工之推测,当为钟官主铸造,技巧掌
刻范技术,辨铜掌原料也。”(《史记新证》第78 页)(10)此谓将其铜送交三官。(11)计
其费不能相当:谓无利可图。(12)真工:谓技术巧妙。
杨可告缗遍天下(1),中家以上大氏(抵)皆遇告(2)。杜周治之(3),狱少反
者(4)。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5),即治郡国缗钱(6),得民财物以亿计(7),
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
大氏(抵)破,民偷甘食好衣(8),不事畜臧(蓄藏)之业,而县官以盐铁缗钱之
故,用少饶矣(9)。益广关(10),置左右辅(11)。
(1)杨可告缗:谓杨可主持告缗之事。遍天下:谓告缗之事到处发生。(2)中家:指
财产达十金(十万钱)之人家。(3)治之:治匿缗之罪。(4)反:指翻案。(5)御史:御史大
夫的属官。廷尉正监:廷尉属官有正、左右监。分曹往:分批出使。(6)即治:就在当地
办案。(7)得:得到。这里是指没收。(8)偷:谓苟且偷生。(9)用少饶:用钱稍微富裕。
(10)关:指函谷关。益广关:函谷关原在弘农,元鼎三年东徙至新安。以京师而言,这是
益广。(11)左右辅:指左右辅都尉。元鼎四年置。左辅都尉治左冯翊高陵,右辅都尉治左
扶风郿县,见《地理志》。
初(1),大农斡(管)盐铁官布多(2),置水衡(3),欲以主盐铁;及杨可告缗,
上林财物众,乃令水衡主上林(4)。上林既充满,益广(5)。是时越欲与汉用船
战逐,乃大修昆明池(6),列馆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旗帜加其上,甚壮。
于是天子感之,乃作柏梁台(7),高数十丈。宫室之修,繇(由)此日丽(8)。
(1)初:追溯置水衡前事。(2)大农斡盐铁官布多:谓大农所管盐铁官分布甚多(陈直
说,见《史记新证》第79 页)。(3)水衡:水衡都尉。置于元鼎二年(前115)。(4)主上林:
掌管上林苑。(5)益广:谓上林苑范围扩大。(6)昆明池:在今西安市西南。陈直曰:“昆
明池故址在今西安枣园村以南,马王村、客省庄村一带。虽淤为田亩,低洼之痕迹犹能显
见。存有牵牛织女二石像,及石鲸石刻,头部已损缺。”司马贞《史记索隐》曰:“昆明
池有豫章馆,豫章,地名,以言将出军于豫章也。”金少英曰:“1961 年于阿房宫遗址
发现‘上林豫章馆铜鉴’一具。”(7)柏梁台:作于元鼎二年,《三辅旧事》说是以香柏
为之。(8)日丽:日益富丽堂皇。
乃分缗钱诸官(1),而水衡、少府、太仆、大农各置农官,往往即郡县比
没入田田之(2)。其没入奴婢,分诸苑养狗马禽兽(3),及与诸官。官益杂置多
(4),徒奴婢众(5)。而下河漕度四百万石,及官自籴乃足(6)。
(1)分缗钱诸官:谓将在告缗中没收的财产(包括田地与奴婢)分给诸官府。故诸官府
置农官,使用分得的奴婢与田地,以经营农业。(2)往往:犹处处。即:就也。比没入田:
谓比者没入之田。田之:耕种之。(3)分诸苑:分给诸苑。西汉边郡有师苑,武帝时作上
林苑、博望苑。(4)官益杂置多:谓官府机构日益庞杂增多。(5)徙奴婢众:谓官府使用的
刑徒奴婢很多。(6)下河漕度四百万石,及官自籴乃足:谓京师诸官府除赖水运四百万石
粮供应外,还得自籴一部分粮才能满足需求。漕度:水运。
所忠言(1):“世家子弟富人或斗鸡走狗马(2),弋猎博戏,乱齐民(3)。”
乃徵诸犯令(4),相引数千人(5),名曰“株送徒”(6)。入财者得补郎(7),郎选
衰矣(8)。
(1)所忠:汉武帝之近臣。(2)世家:谓世世有禄秩之家。(3)乱齐民:意谓使平民习
于嬉戏,而不事生产。(4)征诸犯令:谓命令拘捕诸犯。(5)相引:互相揭发而牵连。(6)
株送徒:谓株连之囚徒。(7)入财者:指株送徒中交纳财物的人。(8)郎选:指选举郎官的
制度。
是时山东被河灾,及岁不登数年,人或相食(1),方二三千里。天子怜之,
令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间,欲留,留处(2)。使者冠盖相属于道护之(3),下巴蜀
粟以振(赈)焉。
(1)是时山东被河灾:指元鼎二、三年间之事,见《武帝纪》。(2)自“令”至“留
处”:是元鼎二年诏令久字,见《武帝纪》。流:谓流散。欲留:谓想留在江淮的。留处:
谓作留下的安置。(3)相属:谓络绎不绝。
明年(1),天子始出巡郡国。东度(渡)河,河东守不意行至(2),不辩
(办)(3),自杀(4)。行西逾陇(5),卒(猝),从官不得食(6),陇西守自杀。于是
上北出萧关(7),从数万骑行猎新秦中,以勒边兵而归。新秦中或千里无亭徼
(8),于是诛北地太守以下(9),而令民得畜边县(10),官假马母,三岁而归,
及息什一(11),以除告缗(12),用充入新秦中(13)。
(1)明年:指元鼎四年(前113)。(2)不意行:没有料到皇帝驾临。(3)不办:来不及
办接待事宜。(4)自杀:畏罪自杀。这是元鼎四年事。(5)逾陇:越过陇山。这是元鼎五年
事。(6)从官:随从官员。(7)萧关:在今宁夏固原东南,为自关中通向塞北的交通要冲。
(8)徼:塞也。(9)北地:郡名。治马领(在今甘肃庆阳西北)。(10)畜:《史记》作“畜牧”,
是。此误脱“牧”字。(11)息什一:假十母马而息一驹。(12)除告缗:谓对边县畜马之民
不行告缗。陈直曰:“除告缗,谓不再采取告讦方式,不等于废除缗钱令”(《史记新征》
第80 页)。金少英曰:“官假母马,不特低息,且除告缗,其意亦在劝民徙边,以充实新
秦中人口也。”(13)充入:《史记》作“充仞”,充实之意。
既得宝鼎,立后土、泰一祠,公卿白议封禅事(1),而郡国皆豫(预)治道
(2),修缮故宫,及当驰道县(3),县治宫储(4),设共(供)具(5),而望幸。
(1)白议:公开议论。(2)预治道:预先修驰道。(3)当治道县:驰道沿线的县。(4)
治宫储:谓准备行宫陈设。(5)供具:供帐用具。
明年(1),南粤反(2),西羌侵边(3)。天子为山东不澹(赡),赦天下囚,因
南方楼船士二十余万人击粤(4),发三河以西骑击羌(5),又数万人渡河筑令居
(6),初置张掖、酒泉郡(7),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8),斥塞卒六
十万人戍田之(9)。中国缮道馈粮,远者三千,近者千余里,皆仰给大农。边
兵不足(10),乃发武库工官兵器以澹(赡)之(11)。车骑马乏,县官钱少,买马
难得,乃著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上差出牝马天下亭(12),亭有畜字(牸)
马(13),岁课息(14)。
(1)明年:指元鼎五年(前112)。(2)南粤反:详见《南越传》。(3)西羌:古族名,
分布于今甘肃、青海一带。(4)因:依靠之意。楼船士:西汉百姓为正卒,按各地情况而
定担负之任务,中原为材官(步兵),北方为骑士(骑兵),南方为楼船(水军)。(5)三河:
指河东、河内、河南三郡。三河以西:指陇西、天水、安定等郡(金少英说)(6)令居:在
今甘肃永登县西北。处于自湟水流域通往河西走廊之要冲。(7)酒泉:当作“敦煌”。《武
帝纪》记载:元鼎六年,“乃分武威、酒泉地置张掖、敦煌郡”。《志》将敦煌误为酒泉。
张掖郡治■得(在今甘肃张掖西北)。敦煌治敦煌(在今甘肃敦煌西)。(8)上郡:治肤施(在
今陕西榆林东南)。西河:郡名。治平定(在今内蒙古东胜县境)。河西:地区名。指今甘
肃、青海两省黄河以西地区,即河西走廊与湟水流域。开田官:即屯田官。(9)斥塞卒:
指在西北地区戍边屯田之卒。斥塞:开拓边疆之意。(10)兵:兵器。 (11)武库:储存武
器之库,长官为武库令。工官:主管铸造兵器,设在外郡,《地理志》载河南、南阳、济
南、泰山、颍川、河内、蜀、广汉等郡皆有工官。外郡上官所置器械,输于京师(参考徐
天麟《东汉会要》)。(12)差:谓数量不等。牝马:母马。亭:汉代行政基层单位,故负
责养马。出牝马天下亭:交纳母马于亭。(13)畜:养也。牸(zì)马:母马。(14)息:以马
驹交纳利息。
齐相卜式上书,愿父子死南粤。天子下诏褒扬,赐爵关内侯(1),黄金四
十斤,田十顷。布告天下,天下莫应。列侯以百数(2),皆莫求从军。至饮酎
(3),少府省金(4),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余人(5)。乃拜卜式为御史大夫(6)。
式既在位,见郡国多不便县官作盐铁,器苦恶(7),贾(价)贵,或强令民买之,
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贵,乃因孔仅言船算事。上不说(悦)。
(1)关内侯:二十等爵第十九级。(2)列侯:二十等爵最高级。以百数:数以百计。
(3)饮耐:指皇家祭祖庙时。(4)省金:检察列侯所献酎金之质量和数量。《史记集解》引
如淳曰:“《汉仪注》:王子为侯岁以户口酎黄金于汉庙,皇帝临受献金以助祭。大祀日
饮酎,饮酎受金。金少不如斤两,色恶,王削县,侯免国。”(5)坐酎金:谓因酎金不合
规定而论罪。百余人:一百六人。见《武帝纪》与《王子信表》。此事发生于元鼎五年。
(6)拜卜式为御史大夫:此是元鼎六年事。(7)苦:当作“盬(gǔ)”,不坚实。
汉连出兵三岁(1),诛羌,灭两粤(2),番禹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3),
且以其故俗治,无赋税。南阳、汉中以往(4),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俸)食
币物(5),传车马被具(6)。而初郡又时时小反,杀吏,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
间岁万余人(7),费皆仰大农。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澹(赡)之。然兵
所过县,县以为訾(资)给毋乏而已(8),不敢言轻赋法矣。
(1)三年:指自元鼎五年至元封元年(前112——前110)。(2)两越:南越与东越。(3)
番(pān)禹:县名。今广州市。初郡十七:新郡十七个。晋灼曰:“元鼎六年定越地以为
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厓、儋耳郡,定西南夷以为武都、牂柯、
越雟、沈黎、汶山郡,及《地理志》、《西南夷传》所置犍为、零陵、益州郡,凡十七。”
(4)南阳、汉中以往:谓自南阳、汉中以往之郡。《史记》“以往”下有“郡”字。(5)
各以地比给初郡:请各郡就其所近,以给初郡。郭嵩焘曰:“诸初郡无赋税,而取给于旁
郡,各视地近处为之转输,吏卒之费,车马之需,皆取给也”(《史记札记》卷三《平准
书》)。(6)传车马:传车传马。被具:指驾车乘马之物。(7)间岁:谓相隔一年。(8)县以
为资给毋乏而已:意谓各县但求物资供应不缺就行,至于重赋烦民就顾不得了。(9)不敢
言轻赋法:谓不敢以轻赋之法令为言而拒之。
其明年,元封元年,卜式贬为太子太傅(1)。而桑弘羊为治粟都尉(2),领
大农,尽代仅斡(管)天下盐铁。弘羊以诸官各自市相争(3),物以故腾跃(4),
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5),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6),分部主郡国,各往
往置均输盐铁官(7),令远方各以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8),而相灌输
(9)。置平准于京师(10),都受天下委输(11)。召工官治车诸器(12),皆仰给大
农。大农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13),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亡
(无)所牟大利(14),则反本(15),而万物不得腾跃。故仰天下之物(16),名曰“平
准”。天子以为然而许之。于是天子北至朔方,东封泰山,巡海上,旁(傍)
北边以归(17)。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18),皆取足大农。
(1)太子太傅:辅导太子之官。(2)治粟都尉:当是“搜粟都尉”。刘敞曰:“弘羊
为搜粟都尉。”(3)各自市相争:谓各自在市场上抢购货物。(4)腾跃:谓价格飞涨。(5)
赋输:赋物运输。僦(jiù)费:运输费。(6)大农部丞:大农属下的官员。(7)置均输盐铁
官:设置均输官、盐官、铁官。陈直曰:“均输官今可考者,有千乘、辽东、河东三郡,
盖仅郡国有之,详见《百官表》大司农条。西汉设置盐官者有三十六郡县,设铁官者有五
十郡县,详见《百官表》附录一。关于均输官共有几郡国,尚未敢确定。”(8)为赋:作
为贡赋。(9)相灌输:谓各地互相运输。(10)平准:指平准令丞,属大农。(11)都受天下
委输:总管全国各地的物资运输。都:总也。委输:犹今言货运。以物置于舟车上曰委,
转运到他处交卸曰输。(12)工官:西汉京师各官署多有工官(陈直说)。治车诸器:谓修造
运输工具。(13)笼:掌握之意。(14)牟:取也。(15)反本:亏本。谓商贾不仅无利可图,
还会亏本。(16)抑天下之物:意谓控制全国货物与物价。(17)天子北至朔方等句:武帝此
行,详见《武帝纪》。旁(傍):沿也。(18)钱金:钱币、黄金。
弘羊又请令民得入粟补吏,及罪以赎(1)。令民入粟甘泉各有差(2),以复
终身(3),不复告缗(4)。它郡各输急处(5),而诸农各致粟(6),山东漕溢岁六百
万石(7)。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8)。边余谷(9),诸均输帛五百匹(10)。
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11)。于是弘羊赐爵左庶长,黄金者再百焉(12)。
(1)罪以赎:谓罪人入粟可以赎罪。(2)甘泉:指甘泉仓。(3)复:谓免役。(4)不复
告缗:意谓入粟多者可以不被告缗。(5)它郡:指三辅之外的郡。(6)致粟:谓向京师输送
粮食。(7)山东漕溢岁六百万石:谓山东水运往京师的粮食每年增加六百万石。(8)太仓、
甘泉仓:这是西汉关中两大粮仓。陈直曰:“《九章算术·均输篇》皆为上林运输至太仓
算题,可见内郡及边郡调来之谷,及人民入粟补吏、入粟赎罪之粟,皆交纳上林,不直接
入太仓。”(9)边余谷:谓边塞也有粮食蓄积。(10)诸均输官帛:指各地均输官运送京师
的布帛。(11)赋:指田租口赋。(12)黄金者再百:谓黄金二百斤。
是岁小旱,上令百官求雨。卜式言曰:“县官当食租衣税而已,今弘羊
令吏坐市列(1),贩物求利。亨(烹)弘羊,天乃雨。”久之,武帝疾病,拜弘
羊为御史大夫(2)。
(1)坐市列:谓经商。(2)拜弘羊为御史大夫:时为武帝后元二年(前87),见本书《百
官表》。
昭帝即位六年(1),诏郡国举贤良文学之士,问以民所疾苦,教化之要。
皆对愿罢盐铁酒榷均输官(2),毋与天下争利,视(示)以俭节,然后教化可兴。
弘羊难(3),以为此国家大业,所以制四夷,安边足用之本,不可废也。乃与
丞相千秋共奏罢酒酤(4)。弘羊自以为国兴大利,伐其功,欲为子弟得官,怨
望大将军霍光,遂与上官桀等谋反,诛灭(5)。
(1)昭帝即位六年:始元六年(前81)。(2)酒榷:酒类专卖。禁民酤酿,独官开置。
天汉三年二月初榷酒酤,见《武帝纪》。(3)难:指诘难。(4)千秋:田千秋。本书卷六十
六有其传。(5)遂与上官桀等谋反,诛灭:桑弘羊等被诛事,详见本书《武五子传·燕刺
王刘旦传》。
宣、元、成、哀、平五世,亡(无)所改变。元帝时尝罢盐铁官,三年而
复之(1)。贡禹言(2):“铸钱采铜,一岁十万人不耕,民坐盗铸陷刑者多。富
人臧(藏)钱满室,犹无厌(餍)足(3)。民心动摇,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奸
邪不可禁,原起于钱。疾其末者绝其本,宜罢采珠玉金银铸钱之官,毋复以
为币(4),除其贩卖租铢之律(5),租税禄赐皆以布帛及谷,使百姓一意农桑。”
议者以为交易待钱,布帛不可尺寸分裂。禹议亦寝(6)。
(1)尝罢盐铁官,三年而复之:罢在初元五年(前44),复在永光三年(前41),见本
书《元帝纪》。(2)贡禹:本书卷七十二有其传。(3)餍足:满足。(4)毋复以为币:谓不
要再铸钱币。(5)除其贩卖租铢之律:废除货币流通及以钱课税之法令。(6)寝:停息。
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铸五铢钱(1),至平帝元始中(2),成钱二百八十亿
万余云(3)。
(1)元狩五年:前118 年。三官初铸:时在元鼎四年,非元狩五年。(2)元始:汉平
帝年号,共五年(公元1——5)。(3)成钱:指铸成之钱。
王莽居摄(1),变汉制,以周钱有子母相权(2),于是更造大钱,径寸二分,
重十二铢,文曰“大钱五十”(3)。又造契刀、错刀。契刀,其环如大钱,身
形如刀,长二寸,文曰“契刀五百”(4)。错刀,以黄金错其文(5),曰“一刀
直五千”(6)。与五铢钱凡四品,并行。
(1)居摄:谓居位摄政。其时称“假皇帝”、“摄皇帝”。(2)子母相权:谓子(轻)
钱、母(重)钱可以互相兑换同时流通。(3)“大钱五十”:这种钱,“关中地带出土不绝。
大泉五十与五铢大小相等,钱边较五铢为宽。《志》文所称重十二铢,已合半两,与实际
情况不符,殆约略言之”(陈直说)。“大钱”:当作“大泉”。(4)契刀五百:谓一契刀
值五铢钱五百。(5)错其文:刀币上的文字是以黄金镶嵌的,故又称金错刀。(6)直:当作
“平”。《钱币考》曰:“契刀长径二寸四分,环径九分,好径三分,重五钱。环文右曰
‘契’,左曰‘刀’,柄文曰‘五百’。错刀大小同契刀,而质加厚,重一两二钱。环文
上曰‘一’,下曰‘刀’。字陷,以金填之。柄文曰‘平五千’”(《丛书集成》初编本
《钱币考》卷下第54 页)。陈直曰:“契刀用公分来计算,大者7.3 厘,小者7.1 厘。
错刀均7.3 厘。此外还铸有‘五铢十泉’一种,大如小泉值一,只见钱范,未见实物(见
《关中秦汉陶录》卷四)。其价值当一钱,所以形制特小。又有小五铢一种,亦疑为王莽
居摄时所造。”
莽即真(1),以为书“劉”字有金刀,乃罢错刀、契刀及五铢钱,而更作
金、银、龟、贝、钱、布之品,名曰“宝货”。
(1)即真:当了真皇帝。
小钱径六分,重一铢,文曰“小钱直(值)一”(1)。次七分(2),三铢,曰
“幺钱一十”(3)。次八分,五铢,曰“幼钱二十”。次九分,七铢,曰“中
钱三十”。次一寸,九铢,曰“壮钱四十”。因前“大钱五十”,是为钱货
六品(4),直(值)各如其文。
(1)小钱:当作“小泉”。王莽时所铸大小钱之文无“钱”字,而皆曰“泉”,出土
实物可证。故此《志》下文引“么钱”、“幼钱”、“中钱”、“壮钱”、“大钱”等的
“钱”字,均应为“泉”。(2)次:意谓又一种。(3)么:小也。(4)钱货六品:即指小泉、
么泉,幼、中泉、壮泉、大泉等六种钱币。
黄金重一斤,直(值)钱万。朱提银重八两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1)。
它银一流直(值)千。是为银货二品。
(1)朱提:县名。今四川昭通县。其县产善银。朱提银:指优质白银。
元龟岠(距)冉长尺二寸(1),直(值)二千一百六十,为大贝十朋(2)。公龟
九寸(3),直(值)五百,为壮贝十朋。侯龟七寸以上,直(值)三百,为幺贝十
朋。子龟五寸以上,直(值)百,为小贝十朋。是为龟宝四品。
(1)元龟距冉长尺二寸:谓大龟甲直径一尺二寸。元龟:大龟。距:距离。冉:龟甲
的边缘。(2)朋:两贝为一朋(王国维《观堂集林·说珏朋》曰:古代以贝为货币,五贝为
一串,两串为朋。)。大贝一朋值钱二百一十六,故大龟甲一相当大贝十朋。(3)九寸:其
下当有“以上”二字。王念孙曰:“‘九寸’下有‘以上’二字。与下侯龟子龟文同一例,
而今本脱之。”九寸,指公龟甲直径。
大贝四寸八分以上(1),二枚为一朋,直(值)二百一十六。壮贝三寸六分
以上,二枚为一朋,直(值)五十。幺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值)
三十。小贝寸二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值)十。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为
朋(2),率枚直(值)钱三。是为贝货五品(3)。
(1)四寸八分:指直径之长度。(2)漏度:不合格之意。(3)贝货五品:王莽龟、贝两
货,至今未见有出土。陈直曰:“龟、贝两货,恐未发行,不然自宋以来,从未见有出土
者(宋以来各钱谱,有以意图绘龟贝货者,不足为据)。”
大布、次布、弟布、壮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幺布、小布(1)。
小布长寸五分,重十五铢,文曰“小布一百”。自小布以上,各相长一分,
相重一铢,文各为其布名,直(值)各加一百。上至大布,长二寸四分,重一
两,而直(值)千钱矣。是为布货十品(2)。
(1)布:王莽钱币的另一名称。厚布:当作“序布”(叶德辉说)。(2)布货十品:均
见《古泉汇刊》三,第10——12 页。十布文曰:大布黄千,次布九百,弟布八百,壮布
七百,中布六百,差布五百,序布四百,幼布三百,幺布二百,小布一百。
凡宝货五物(1),六名(2),二十八品(3)。
(1)宝货五物:指金、银、龟、贝、泉与布(均以铜制)。(2)六名:指金、银、龟、
贝、泉、布。(3)二十八品:指泉货六品,金货一品,银货二品,龟宝四品,贝货五品,
布货十品。
铸作钱布皆用铜,淆以连锡(1),文质周郭放(仿)汉五铢钱云(2)。其金银
与它物杂,色不纯好,龟不盈五寸,贝不盈六分,皆不得为宝货。元龟为蔡
(3),非四居所得居(4),有者,入大卜受直(值)(5)。
(1)连:铅。(2)文质周郭仿汉五铢钱:此专谓钱。(3)蔡:有说是大龟之名,有说是
蔡地出善龟。(4)居:谓蓄藏。(5)太卜:官名。秦汉时有太卜令丞,属太常。
百性愦乱,其货不行。民私以五铢钱市买。莽患之。下诏:“敢非井田
挟五铢钱者为惑众,投诸四裔以御魑魅(1)。”于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
涕泣于市道。坐卖买田宅奴婢铸钱抵罪者,自公卿大夫至庶人,不可称数。
莽知民愁,乃但行小钱直(值)一,与大钱五十,二品并行,龟贝布属且寝。
(1)投诸四裔:谓流放到四周远处。魑魅:古代传说为精怪。
莽性躁扰,不能无为(1),每有所兴造,必欲依古得经文(2)。国师公刘歆
言周有泉府之官(3),收不雠(4),与欲得(5),即《易》所谓“理财正辞,禁民
为非”者也(6),莽乃下诏曰:“夫《周礼》有赊贷(7),《乐语》有五均(8),
传记各有斡(管)焉(9)。今开赊贷,张五均,设诸斡(管)者,所以齐众庶,抑
并兼也。”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10),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
临淄、宛、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东市称京(11),西市称畿(12),洛阳称
中(13),余四都各用东西南北为称(14),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工商
能采金银铜连锡登龟取贝者(15),皆自占司市钱府(16),顺时气而取之(17)。
(1)无为:指无为而治。(2)得:合之意。依古得经文:谓王莽托古改制,附会经文。
(3)刘歆:本书卷三十六有其传。(4)收不雠:谓售不出者,官收购之。雠:意通“售”。
(5)与欲得:谓买不到者,官售与之。(6)“理财正辞,禁民为非”:见《易·系辞下》。
意谓理财有正确的号令,才能禁止百姓作非法之事。(7)《周礼》有赊贷:《周礼》卷十
五“泉府”曰:“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
之,以国服为之息。”(8)《乐语》:沈钦韩曰:“《乐语》,《白虎通》引之。案《周
书·大聚解》云有五均,早暮如一,送行逆来,振乏救穷。《乐语》又本《周书》也。(9)
管:指工商管理问题。(10)五都:指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五都。(11)东市:指
长安东市。京:谓京五均司市。(12)西市:指长安西市。畿:谓畿五均司市。(13)中:谓
中五均司市。(14)余四都用东西南北为称:临淄称东五均司市,邯郸称北五均司市,宛称
南五均司市,成都称西五均司市。(15)登:进奉。古人以为龟有灵,不用捕捉之词,而言
登,以示尊崇。(16)自占:自报。(17)时气:指时令节气。
又以《周官》税民(1):凡田不耕为不殖,出三夫之税(2);城郭中宅不树
艺者为不毛(3),出三夫之布(4);民浮游无事,出夫布一匹。其不能出布者,
■作(5),县官衣食(饲)之。诸取众物鸟兽鱼鳖百虫于山林水泽及畜牧者(6),
嫔妇桑蚕织纴纺绩补缝(7),工匠医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贩贾人坐肆列里区谒舍
(8),皆各自占所为于其在所之县官(9),除其本,计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
一为贡(10)。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实者,尽没入所采取(11),而作县官一岁(12)。
(1)《周官》:指《周礼》。《周官》税民:《周礼·地官·载师》曰:“凡宅不毛
者有里布,凡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2)夫:指男丁。(3)树艺:
谓种果树及菜蔬。不毛:谓不长草木。(4)布:指布匹。(5)■作:杂工。(6)诸取众物等
句:谓打猎、捕鱼及畜牧之人。(7)嫔妇桑蚕织纴纺绩补缝:谓妇女从事蚕桑、纺织、缝
纫者。(8)区谒舍:居民区的旅店。(9)自占所为:自报从事之行业。在所:犹所在。(10)
除其本,计其利等句:意谓根据其纯利抽十分之一的税。(11)采取:指纯利。(12)作县官
一岁:在官府作工一年。
诸司市常以四时中(仲)月实定所掌(1),为物上中下之贾(价)(2),各自用
为其市平(3),毋拘它所(4)。众民卖买五谷布帛丝绵之物,周于民用而不雠(售)
者(5),均官有以考检厥实(6),用其本贾(价)取之(7),毋令折钱(8)。万物卬(昂)
贵,过平一钱(9),则以平贾(价)卖与民。其贾(价)氏(抵)贱减平者(10),听
民自相与市(11),以防贵庾者(12),民欲祭祀丧纪而无用者(13),钱府以所入工
商之贡但赊之(14),祭祀无过旬日(15),丧纪毋过三月。民或乏绝,欲贷以治
产业者,均授之(16),除其费(17),计所得受息(18),毋过岁什一。
(1)四时仲月:指每季的第二个月,即二、五、八、十一月。实定所掌:切实确定所
掌之事,意谓根据物资供求情况确定物价。(2)为物上中下之价:定出上中下三种物价。
(3)市平:谓本市之基本物价。(4)毋拘它所:不必受其它地区的物价所制约。(5)周于民
用:谓民必需用品。下雠:售不出,谓滞销。(6)考检厥实:检验核实。(7)用其本价取之:
按货物原价收购。(8)折钱:谓亏损本钱。(9)过平一钱:谓再平衡一次物价。(10)减平:
低于平价。(11)自相与市:自由买卖。(12)贵庾:意谓囤积待高价出售。(13)丧纪:办丧
事。无用:无钱开支。(14)但赊之:言贷款不取利益。(15)祭祀无过旬日:给祭祀者的贷
款不得超过十天。(16)授之:谓给予贷。(17)除其费:言除其必要的生产开支。这样才能
“计所得”。(18)计所得受息:言计其纯利取息。
羲和鲁匡言(1):“名山大泽,盐铁钱布帛,五均赊贷(2),斡(管)在县官
(3),唯酒酤独未斡(管)。酒者,天之美禄,帝王所以颐养天下,享祀祈福,
扶衰养疾。百礼之会,非酒不行。故《诗》曰‘无酒酤我’(4),而《论语》
曰‘酤酒不食,(5),二者非相反也。夫《诗》据承平之世,酒酤在官(6),和
旨便人(7),可以相御也(8)。《论语》孔子当周衰乱,酒酤在民(9),薄恶不诚
(10),是以疑而弗食。今绝天下之酒,则无以行礼相养;放而亡(无)限,则费
财伤民。请法古,令官作酒,以二千五百石为一均,率开一卢(垆)以卖(11),
雠(售)五十酿为准。一酿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备以其市
月朔米麹三斛(12),并计其贾(价)而参(三)分之,以其一为酒一斛之平(13)。
除米曲本贾(价),计其利而什分之,以其七入官(14),其三及醩酨灰炭给工器
薪樵之费(15)。”
(1)羲和:王莽将大司农改名羲和。(2)五均赊贷:王莽改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
郸、临淄、宛、成都五市长为五均同市师,下设交易、钱府等属官,负责平衡物价、主管
收税及赊贷。(3)管:当时有“六管”,由官府卖酒、盐、铁、铸钱、收税、经办五均赊
贷。(4)“无酒酤我”:见《诗经·小雅·伐木》。酤:买也。(5)酤酒不食:见《论语·乡
党篇》。(6)酒酤在官:酒由官府专卖。(7)和旨:酒味醇美。(8)御:进也。 (9)酒酤在
民:言酒卖买由百姓经营。(10)薄恶:指酒质很差。不诚:指买卖不诚实。(11)垆(lú):
安放酒坛的土墩子。(12)月朔:每月初一。(13)其一:指米曲三斛价的三分之一。平:谓
平价。(14)计其利⋯⋯以其七入官:官府取酿酒利十分之七。(15)糟酨(zài):酒糟。灰
炭:指酿酒燃残之灰炭。给:折算之意。
羲和置命士督五均六斡(管)(1),郡有数人,皆用富贾。洛阳薛子仲、张
长叔、临淄姓伟等(2),乘传求利,交错天下。因与郡县通奸,多张空簿(3),
府臧(藏)不实,百姓俞(愈)病。莽知民苦之,复下诏曰:“夫盐,食肴之将
(4);酒,百药之长,嘉会之好(5);铁(6) 田农之本;名山大泽,饶衍之臧(藏)(7);
五均赊贷,百姓所取平(8),卬(仰)以给澹(赡)(9);铁布铜冶(10),通行有无,
备民用也。此六者,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11),必卬(仰)于市,虽贵数倍,不
得不买。豪民富贾,即要贫弱(12),先圣知其然也,故斡(管)之一。每一斡(管)
为设科条防禁(13),犯者罪至死。”奸吏猾民并(傍)侵(14),众庶各不安生。
(1)督:监督。五均六管:指盐、铁、酒专卖,铸钱,征收山泽物产税,以及五均赊
贷。(2)姓伟:姓姓,名伟。(3)张:设也。空簿:假帐。(4)食肴之将:言食肴之将帅。
(5)嘉会之好:言为宴会之美物。(6)铁:指铁器。(7)饶衍之藏:言为物资富饶之库藏。
(8)所取平:指五均。(9)仰以给赡:指赊贷。(10)铁:当作“钱”。钱布:谓币。铜冶:
调铸币。(11)家作:言家家自作。 (12)要:谓要挟。(13)科条:条例法规。防禁:谓以
防犯禁。(14)傍侵:意谓因缘为奸。
后五岁,天凤元年(1),复申下金银龟贝之货(2),颇增减其贾直(价值)。
而罢大小钱,改作货布(3),长二寸五分,广一寸,首长八分有奇(4),广八分,
其圜(圆)好径二分半(5),足枝长八分(6),间广二分(7),其文右曰“货”,左
曰“布”,重二十五铢,直(值)货泉二十五(8)。货泉径一寸(9),重五铢,文
右曰“货”,左曰“泉”,枚直(值)一,与货布二品并行(10)。又以大钱行久,
罢之,恐民挟不止(11),乃令民且独行大钱,与新货泉俱枚直(值)一,并行尽
六年,毋得复挟大钱矣。每一易钱(12),民用破业,而大陷刑。莽以私铸钱死
(13),及非沮宝货投四裔(14),犯法者多,不可胜行(15),乃更轻其法:私铸作
泉布者,与妻子没入为官奴婢;吏及比伍(16),知而不举告,与同罪;非沮宝
货,民罚作一岁(17),吏免官。犯者俞(愈)众,及五人相坐皆没入(18),郡国
槛车铁锁(19),传送长安钟官(20),愁苦死者什六七。
(1)大凤五年:即公元14 年。(2)复申下:谓再度下令。(3)货布:布币,即铲形币。
先秦三晋有仿农具“镈”(即铲)形的钱币,王莽仿制之。陈直曰:“货布各部分,现用公
分计算如下:通常之品,直径5.8 厘,首长2.0 厘,首宽1.8 厘,圆穿直径0.65 厘,足
枝直径3.8 厘,足宽0.9 厘,间广0.5 厘。”改作货布:《志》系于天凤元年,《王莽传》
系于地皇元年,前者是指改作之始,后者是指行尽之年。(4)有奇:有余。(5)圆好:圆孔。
(6)足枝:指铲形币的两足。(7)间广:指铲形币两足之间的宽度。(8)值货泉二十五:值
货币二十五钱。(9)货泉:圆形有孔的铜钱。(10)与货布二品并行:陈直曰:“王莽各钱
铸造,以大泉五十、货布、货泉三种最多,以出土之数量,可以证明。”(11)挟不止:谓
持钱止使用。(12)每一易钱:谓每一次更换币制。(13)死:谓处死。(14)非沮:非难,阻
挠。投四裔:谓流放到边远地区。(15)行:谓法办。不可胜行:谓办不胜办。(16)比伍:
指邻右。(17)罚作:处罪服劳役。(18)五人相坐:谓五家比邻受株连判罪。(19)槛车:囚
车。(20)传送:递解。钟官:掌管铸钱的三官之一。这里谓在钟官处服劳役。
作货布后六年(1),匈奴侵寇甚,莽大募天下囚徒人奴,名曰猪突豨勇,
壹切税吏民,訾(资)三十而取一(2)。又令公卿以下至郡县黄绶吏(3),皆保养
军马(4),吏尽复以与民(5)。民摇手触禁(6),不得耕桑,繇(徭)役繁剧,而枯
旱蝗虫相因(7)。又用制作未定(8),上自公侯,下至小吏,皆不得奉(俸)禄,
而私赋敛,货赂上流,狱讼不决。吏用苛暴立威、旁(傍)缘莽禁,侵刻小民。
富者不得自保,贫者无以自存,起为盗贼,依阻山泽,吏不能禽(擒)而覆蔽
之(9),浸淫日广(10),于是青、徐、荆楚之地往往万数(11)。战斗死亡,缘边
四夷所系虏,陷罪,饥疫,人相食,及莽未诛,而天下户口减半矣。
(1)作货布后六年:指地皇元年(公元20)。本书《王莽传》系于天凤六年(公元19)。
(2)资:指征财产税。(3)黄绶吏:汉代比二百石以上至五百石的官吏皆铜印黄绶,见《百
官表》。(4)保养军马:谓担负饲养军马之任务。(5)吏尽复以与民:谓官吏完不成任务,
又转令百姓承担。(6)民摇手触禁:谓百姓动辄触犯法令。(7)蝗虫:王念孙曰,“‘蝗虫’
本作‘虫蝗’。‘枯旱’、‘虫蝗’相对为文,后人不解‘虫蝗’二字之义,故改为‘蝗
虫’。案虫蝗犹言虫螟(见《月令》),亦犹《礼》言草茅,《传》言乌乌,《荀子》言禽
犊,今人言虫蚁耳。”(8)用:以也。制作:犹制度。(9)覆蔽:意谓隐瞒、包庇。(10)
浸淫:逐渐。(11)青、徐、荆楚:即青州、徐州、荆州。均在汉武帝所置十三州刺史部之
列。
自发猪突豨勇后四年(1),而汉兵诛莽。后二年(2),世祖受命(3),荡涤烦
苛,复五铢钱(4),与天下更始。
(1)自发猪突豨勇后四年:指地皇四年(公元23)。(2)后二年:指更始三年,即建武
元年(公元25)。(3)世祖:东汉光武帝刘秀,公元25——57 年在位。(4)复五铢钱:此始
于建武十六年(公元40)。陈直曰:“《簠斋吉金录范》二十四有建武五铢范,背有文云:
‘建武十七年三月丙申,太仆监掾苍,考工令通,丞或。令吏凤,工周仪造’。建武十六
年始铸五铢钱,钱范即成于开铸之次年。在建武十六年以前所用之货币,大宗当为货泉与
大泉五十,不过大泉五十当贬价与货泉每枚同值一钱。”
赞曰:《易》称:“衷多益寡,称物平施”(1),《书》云“楙(贸)迁有
无”(2),周有泉府之官(3),而《孟子》亦非“狗彘食人之食不知敛,野有饿
莩而弗知发”(4)。故管氏之轻重,李悝之平籴,弘羊均输,寿昌常平,亦有
从来(5)。顾古为之有数(6),吏良而令行,故民赖其利,万国作义(7)。及孝武
时,国用饶给,而民不益赋,其次也。至于王莽,制度失中,奸轨(宄)弄权,
官员俱竭,亡(无)次矣(8)(9)。
(1)《易》称等句:引文见《易·谦卦》象辞。裒(póu)多益寡:言取于多者以益少
者。称物平施:言量物之多少而公平分配。(2)《书》云等句:引文见《尚书·虞书·益
稷》。楙迁:贸易往来。楙迁有无:谓贸易往来以通有无。(3)周有泉府之官:周立泉府,
属司徒,掌管市场物资及平衡物价。(4)《孟子》等句:引文见《孟子·梁惠王上篇》。
非:反对之意。狗彘食人之食:猪狗吃着人吃的食物,谓不惜粮食。敛:指收买储备粮食。
莩(piǎn):饿死的人。发:指开仓赈救饥民。(5)有从来:谓有所本。(6)顾:但也。为之
有数:言办事有一定的原则。(7)万国:指全国各地。又:治也。(8)无次:谓更无其次了,
“即《论语》所谓‘斯为下矣’也”(李慈铭说,见王重民辑李慈铭《汉书札记》卷二)。
(9)本篇注解,参考了《汉书食货志集释》(金少英集释、李庆善整理。中华书局1986 年
10 月版)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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