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 时间:2021年5月 地点:北京海航大厦,距“中国樽”1公里,距天安门12公里 人物:某公司董事长-陈董、A&D高级咨询师 事件:分子公司总经理、财务、人资股权激励,应持上还是持下?某集团公司是新型建筑材料研发生产企业,在全国有多家分子公司,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激发团队动力,决定导入股权激励。因分子公司的总经理、财务、人力等基本都是由总部直接委派的,对于到底应该把他们放在集团总部还是放在分子公司层面做激励,董事长一直非常困惑,感觉怎么放都有漏洞,所以非常希望专家给予指导。 现场交流陈董:老师,目前集团与分子公司分别导入股权激励,分子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还有人力领导,都是总部委派模式,把他们放在总部激励担心吃大锅饭起不到激励作用,都放在下面,我又担心公司安全问题,之前就有出现过一家公司总经理、财务利润造假问题,您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能解决? A&D咨询师:陈董,根据之前了解,您做股权激励主要是为了支持您做好集团化管理,这是系统问题,而不单是这几个人股权激励持上还是持下的问题。您目前人力和财务管理模式都比较成熟了吧?不知是否有做审计监管? 陈董:是的,人力、财务我们体系都比较完善做的还不错,不过内部审计目前还没做。 A&D咨询师:集团化管理要做3件事:管人(人资)、管钱(财务)、管风险(审计监察)。您企业前面两件事都做得非常好,但是第三件事——审计监察,是需要加强的,审计监察主要审(全管)总经理、财务和人事;监管(半管)销售、采购、运营或市场。 另外,股权激励是一种利益分配方式,总经理、人资、财务、审计监察这几个人的利益要不同方向: A. 总经理尽量利益靠下面自己负责的分子公司(占70%-80%左右);可以部分放中间,如分业务或分区域板块;非常优秀的总经理,可以部分持上放在总部(比如连续多少年考核达标,就可以拿部分总部股权); B. 财务要不允许犯错、要廉洁,股权激励收益尽量多放总部,可超过60%-70%;人力资源要可信、可亲,总部和下面各占50%左右。另外,人力、财务可以做特别奖励。 C. 审计监察要非常专业的人士担任,要高薪,放总部,另外要有退休金计划做保障,免去他们的后顾之忧才能公正严格做好审计监察工作。 陈董:老师您讲的太对了!不仅解决了我一直以来做股权激励的困惑,对我集团管理的启发也非常大!那接下来我们开始讨论具体方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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