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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大盗”悬疑 国洪起的要命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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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小平

  由于发生20亿国债回购资金被套空,中国证监会对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追踪3个月有余,最终摸清了此案的脉络,并由此引出此案的幕后“金融大盗”国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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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洪起案庭审现场


  由于发生20亿国债回购资金被套空,2005年11月6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对外宣布,鉴于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对其作出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决定。《英才》记者对此事追踪3个月有余,通过对诸多知情人的采访,最终摸清了此案的脉络,并由此引出此案的幕后“金融大盗”国洪起。


  悬而未决 是“白领黑势力”还是另有隐情

  2004年3月23日清晨6时许,尚在睡梦之中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卫清,突然被一阵刺耳的手机铃声吵醒。接通电话后,那边传来国洪起急切而焦虑的声音:“我被不明身份的人围困住了,你马上过来。”

  曾给国洪起担任过辩护律师的钱卫清知道,当时国正是危机四伏、到处“躲风”的时候。钱马上驱车赶到国洪起当时“藏身”的北京国安宾馆,发现他的房间外面围了一帮人。他们正在不断地对房间内大声喊道:“国洪起,你快出来,不然我们就强行冲进去了。”国洪起在里面回答说:“我不知道你们是干什么的,我不出来。”

  在问清钱卫清的身份后,门外的人出示了他们的工作证和对国洪起的拘留证,钱这才明白,“这伙不明身份的人”原来是江苏警方的人,其中还有一人是北京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警方对钱卫清说:“你作为他的律师,应该配合我们的执法。”于是钱开始劝导房间内的国洪起:“外边是警方的人,你最好理智点,出来把事情说清楚吧。”

  但国洪起在里面仍然不愿意开门,并不停地在用手机和外界联系。在僵持了一个多小时后,警方叫来专业开锁的人,才把房门打开。但进去后,警方并没有采取过激的行动,连手铐都没有戴,只是叫国披上衣服跟他们走。国先被带到北京市公安局,随后被转往江苏省。同年4月22日转监视居住,据说住在一个叫绿园饭店的地方。当年9月29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正式批准逮捕国洪起。

  随后,国洪起这个对公众曾经很陌生的名字,开始出现在各种媒体的显著位置。在这些报道的描述中,国洪起是一个潜得很深却又手段凶狠的“金融大盗”——他涉嫌利用债券回购,伙同内部人员侵吞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多达20亿的巨额资产;他利用虚增国债做抵押,骗取广东发展银行贷款7亿元;他以委托理财为幌子,涉嫌诈骗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亿元资金;他是轰动一时的北京“嘉利来大坑事件”幕后真正的主角,“勾结”某些政府官员,“巧取豪夺”了香港嘉利来公司在这个房地产项目中的权益;他是上海金三元烂尾楼转让一案中的幕后人,利用自己的关系主导了法院的审判,涉嫌影响司法公正;他在山东、河北等地骗取贷款和抽逃资金,并涉嫌非法圈地6000多亩兴建东方大学城高尔夫球场……

  因为他,“白领黑势力”成为一个公共概念而走俏舆论界,引发了官员、学者及普通民众的关注和热烈讨论。据有关媒体称,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广东、江苏、山东、北京、河北等数省市检察院几乎在同时对他立案侦查。在出事之前,国洪起在香港及大陆拥有50多家公司,足迹遍布北京、山东、香港、河北、福建、广东、深圳、陕西、上海、重庆、吉林、黑龙江等地,领域涉及金融、房地产、酒精、建材、化工等行业,有人估测他个人掌控的资产在80亿元以上,“要不了几年,他就可能成为中国首富”。

  转眼将近两年的时间过去了,各种新闻媒体都差点把这个人遗忘了,国洪起仍然还是呆在无锡市某个看守所内的一个悬而未决的嫌疑犯,而比他后出事的唐万新都走上了审判台。据最新消息称,国洪起案将于2月底在南京开庭。

  而据记者长达几个月的跟踪调查发现,在整个事件平静的外表下其实暗潮涌动,各种利益体使尽浑身手段在进行着较量。关于国洪起其人其事,我们也听到了一些不同于以往媒体的评述。


  两难选择 是还钱“保命”还是监狱度余生?

  2005年12月29日,当《英才》记者拨通国洪起妻子孙涤非的电话时,她感到万分震惊,因为对她的手机号及近段行踪知道的人少之又之。孙涤非再三要求《英才》记者说出是谁给的手机号码,最后又推说这段时间太忙,加之身体不好马上要住院,拒绝了采访的要求。

  据记者了解到,孙涤非曾为安徽省合肥市歌舞团演员。作为替国洪起抛头露面的三个股东——孙涤非与自己的姐姐刘严、国洪起的弟弟国洪新一起,曾先后被江苏省和山东省警方控制,最近她才回到北京,并获得国洪起的委托全权负责解决公司遗留问题及一切诉讼事宜。

  有消息人士透露,其实在被捕之前,国洪起曾做过一番“挣扎”——当时华闻控股把国洪起从广东证券顶了出去,并查封了他的账户,而国的大部分资金都在里面。国气急败坏,在一位“牛人”的帮助下,企图“活动”有关部门抓捕广东证券的总经理钟伟华,但此事未果。而在2004年3月15日,江苏警方抓走了国洪新。国洪起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于是授意自己公司财务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向当地警方举报广东证券公司总经理钟伟华涉嫌挪用资金的问题。公司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立案后,马上派人去广东抓捕钟伟华,但捕了个空。随后国洪起被捕……

  找个适合自己口味的“好律师”,目前恐怕成了国洪起的头等大事之一。在刚被拘留时,国洪起的母亲曾找过钱卫清,因为国委托了其他人负责处理官司事宜,此事不了了之;后来北京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碧青及大名鼎鼎的北京中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文昌为其担任辩护律师,分别负责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并准备为其进行无罪辩护,但在一些事实的认定等方面,国洪起与律师方意见不一致;怀有不满情绪的他又找到了南京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羽正。据知情人透露,身在看守所的国洪起拥有一定的自由度,偶尔能“通过手提电脑上网看邮件并和外面打电话”。

  山东省、广东省、江苏省和江西省相继成立专案组。记者通过有关渠道了解到:江西省专案组成立没几天就结束了;而广东省警方在把所有的卷宗移送给指定的检察院以后,被退回补侦;江苏省警方也被检察院退回补侦了三四次,直到2005年9月才正式起诉,罪名是合同诈骗和虚报注册资本;山东省原来立案时是3个诈骗和1个抽逃资金,现在只剩下1个诈骗和1个抽逃资金。

  国洪起在江苏主要涉嫌的罪名是合同诈骗,事情经过是:2001年初,南京禄口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禄投资)以4.47亿元(其中1.47亿元是他方委托宁禄投资管理)买卖股票。到2001年9月,宁禄投资拥有的股票市值约为2.9亿多元,另有现金约1亿元。于是宁禄投资的董事长陈小戎找到国洪起,委托其名下的北京赛克赛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克赛思)帮助宁禄投资买卖国债进行理财。同年10月7日,国洪新受国洪起委托到南京,与宁禄投资正式签署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协议规定:赛克赛思公司以3亿元存入宁禄投资设在广东证券公司西华路营业部的账户,置换宁禄投资市值29526.33万元的股票以及10037.71万元的资金,其中1.47亿元退回原委托宁禄投资理财的他方。以3亿元为本金,双方约定以3年为期,赛克赛思公司到期退回全部本金,并支付9%的年收益以及前期利息1000万元。但在当年10月9日,广东证券广州市西华路营业部负责人吴克夫受国洪起的指使,向宁禄投资出具了虚假的3亿元转入凭证和资金对账单,并于当日下午在宁禄投资有关人员离开营业厅后,再将这3亿元转出。在正式签署资产置换交接表后,国洪起把宁禄投资的股票全部抛售,并将还债后剩余的1.85亿元转入赛克赛思公司设在西华路营业厅开设的账户使用。后来,国以理财收益名义分8次共支付宁禄投资5400多万元,其余资金到案发时一直没有归还。

  据知情人透露,因为江苏省方面的目的是要追讨回3亿元资金,所以直到正式起诉后,双方还在协商还钱之事,并承诺钱到账后不再追究。但国洪起态度比较强硬,认为自己当时到南京是来帮忙的,并坚持在还款协议前面加个“序言”,要对方承认“搞错了”。国洪起在看守所里为此事曾对自己的律师发脾气:“他们现在连个序言都不同意写,我对他们的说法很生气。(他们)为促进报案胡说,已经造成了我很大的损失,何况我是帮他们的忙。”

  而案发后,江苏警方曾扣押了国洪起的现金31.4万元、手表一块、戒指一枚、宝马一辆,冻结资金3407692.03元,冻结国洪起所拥有的物业有:北京国恒基业大厦、北京亿时代大厦、北京名都园第297号别墅、上海金源大厦地上1-4层和地下室,国洪起投资的北京国恒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泰怡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冻结了国洪起在世纪证券1个亿的股权。但到2005年底,江苏警方已经把部分查封的财产归还给其妻孙涤非。

  当时和国洪起、吴克夫一起立案侦查的国洪新,后来被江苏省警方无罪释放,但刚出大门便被山东省警方带走。随后,国洪新、孙涤非与刘严这三个九九集团的股东,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于是九九集团14多亿的资产被6.7个亿的债权人拿走。随后,孙涤非和刘严两人被放了出来,而国洪新在去年底以抽逃注册资金罪被判了4年。

  有人惋惜,大学毕业后曾在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工作的国洪新,如果没有这个哥哥,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很不错的科学研究者。

  而有信息称,国洪起涉嫌的诈骗可能会改成挪用,但结果如何,则要“根据国洪起最终的态度而定了”。有法律专业人士分析,如果按挪用,又把钱还清了,不过是3、5年。如果诈骗罪成立,且涉案数额巨大,那么等待国洪起的毫无疑问将会是无期徒刑。国洪起不可能不知道后果的严重性,但他之所以选择一直毫不妥协,如果“不是要钱不要命”,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他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无罪;另外一种是他想还钱但没钱可还。

  无独有偶,另外一个“资本大佬”刘虹曾经一意孤行,在与地方政府谈判未果的情况下,于去年9月铤而走险抽逃了购买酒鬼酒的4.2亿元股权转让款,但在吉首市桐油坪看守所羁押了3个月后,他于今年初最终选择了还钱“保命”。

  48岁的国洪起会选择在监狱里度过他的余生吗?


  众说纷纭:是“黑白通吃”还是“孤家寡人”

  即使过去了4年半时间,在谈到国洪起等人“联手”北京市二商集团“抢购”其在北京嘉利来房地产公司权益一案,香港嘉利来集团董事长穆军仍然气愤难平。

  穆军向《英才》记者介绍:1995年香港嘉利来公司和北京市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北京市二商局)、北京恒业房地产公司共同成立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经原北京市外经贸委批准,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3000万美元,其中香港嘉利来拥有合作公司60%的股权,其他两公司持有40%的权益。但在2001年,香港嘉利来突然被有关部门认定“未履行出资义务”。当年9月,二商集团在北京市原外经贸委(现商务局)等行政力量的支持下,将合作了6年的大股东——香港嘉利来公司更换为香港美邦公司(股东为董平、赵越,后转给国洪起)。为此,香港嘉利来公司向原外经贸部提起行政复议,并向纪检部门举报此案涉及公务人员合谋诈骗。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经过审议,下达了一份《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北京原外经贸委撤销同意二商集团更换大股东的批复。但北京原外经贸委拒不执行中央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反而由二商集团将原外经贸部诉至北京二中院,一审结果是商务部败诉……

  由于穆军等人不屈不挠地“喊冤”,引起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的重视,并引发了包括《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等媒体的报道,此案也从一场经济纠纷上升到地方政府官员挑战中央部委权威的政治高度。

  但对此事件也有不同的声音。据一位对国洪起案长期关注不愿公开身份的人士介绍,嘉利来事件“说白了是多个利益主体之间为争夺一块肥肉而发生的战争,谁对谁错应该由司法机关来判断,而不是媒体来下结论。”他说:“嘉利来的股份是别人兜售给国洪起的,如果它是偷来的或抢来的,国洪起最多只是收赃而已。”

  上述人士曾长期跟踪观察国洪起其人,对他的所作所为比较知根知底。此人对前一段媒体的许多报道充满了愤慨,认为大部分报道严重失实。他说:“有些媒体炮制了诸如‘中央政法委督办的25件大案国洪起独占两宗’之类的新闻,这说明他们连基本法律常识都不懂。中央政法委凭什么介入?国洪起又不是国家机关高层人员,他连居委会小组长都没当过。我曾亲自询问过中央政法委负责执法督察的一位处长,他一头雾水,问国洪起是谁?”而据《英才》记者向有关部门证实,中央纪委的确曾经接到国洪起的相关材料,也曾把材料转给了公安部门,但完全谈不上“正式督办”。

  记者也曾听到过国洪起“黑白两道通吃”的传闻:河北省唐山市一个与他有合作关系的“贪官”,“因为不太听话”,被国叫人绑架了两次,吓唬了他几下,后来又把这个人给放了;在2004年1月6日晚,北京市一个区人民检察院传讯了国洪起等人,随后他很快就消失了,据传这是因为他与一些政府官员关系密切,而他在江苏省受到的“礼遇”同样是由于这些人脉关系发挥了作用……

  对这些说法,上述观察人士觉得很好笑:“什么黑道白道?国洪起根本没有道。他不讲信誉,非常抠门,无论交朋友还是做生意都是如此。别人做生意是交朋友,而他做生意是树敌人。严格意义上来说,他是一个孤家寡人,他没有朋友、没有团队,现在搞成这样了,几乎没有人去帮他。”但他同时认为,虽然国洪起干了很多投机的事情,其中也有不法行为,“但不能因为他不是一个好人,现在进了监狱,就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到他身上。”而据《英才》记者对曾经办过此案的人员证实,在办案过程中他们根本没有遇到过什么阻力。

  在上海金三元烂尾楼转让一案中,国洪起等人被指责妨碍了司法公正。但有曾在上海金三元投资公司任职的人介绍,该公司在上海浦东拥有一栋2万多平方米的烂尾楼——新律大厦,经人介绍,国洪起买了烂尾楼,但订了合同后却拿不出钱来支付。介绍人只得又另找买家。几经周折,上海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季宝红把它买了下来,但双方在不久之后便产生了纠纷。

  据《国际金融报》等媒体的报道,望源房地产公司和金三元公司签订了新律大厦的项目转让协议,约定金三元公司将新律大厦在建项目转让给望源公司,转让价格为3350万元。同时,望源公司向金三元公司出具书面承诺,承诺支付金三元为收购新律大厦所代付的2040万元中介等费用。但在支付了3350万元后,望源公司以金三元公司没有向其提供为收购该项目而代付的相关凭证为由,拒绝支付2040万元中介费。

  曾在金三元公司任职的人却有另外一种说法:双方谈定的价格是5000多万,但为了避税,于是把总价拆成两块支付。交完了第一部分款项并把大厦过户到季宝红名下之后,季却拒绝支付“桌面底下签订的另外一份合同的款项”。于是金三元公司把望源房地产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2040万元中介费并交纳相应的滞纳金和违约金,但法院只采纳了滞纳金的要求,没有支持违约金的要求。

  为这笔中介费的合法性,以及有关二审审判程序的合法性上,双方展开了长时间的较量。望源房地产公司在上海高院二审时败诉,随后抗诉到检察院,上海市纪委也开始介入,但最终以检察院主动撤回抗诉告终。

  其间,上海有媒体报道此案时暗示“以涉嫌金融诈骗而备受关注的国洪起”可能染指了这个官司。上述人士却有自己的看法,认为在此出大戏中,与拥有强大能量的季宝红角力的真正“主角”另有其人,并不是国。国洪起除了曾签过一份并未履行的合同外,与此纠纷毫不相干。

  对于国洪起涉嫌套走广东证券20个亿国债回购资金一事,记者通过有关渠道了解到,此事远远不像现在一些媒体报道的那么简单,后面可能涉及到广东省某家银行多达300亿资金的问题。在采访过程中,曾有人指出,仅凭国洪起和吴克夫、饶金良(广东证券北京市长春桥路营业部负责人)等人,是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的。

  而据有关专家分析,几年以前关于国债回购如何定性的问题还有很大争议。而在国外某些地方,这种由于制度缺隙引发的损失,应由国家“埋单”,当事人往往无罪。

  2005年11月6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对外宣布,鉴于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对其作出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决定。当然,此事的最终真相,以及国洪起在其间扮演的角色及其“戏份儿”,还有待于警方的进一步调查。

 

国洪起的老巢


  资料记载,国洪起出生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前街十条1号65号。《英才》记者发现,小黄庄前街仍在,而且还有很多未曾拆迁的胡同及大杂院,但当地的居民和民警都不知道十条这个地方和国洪起这个人。

  靠炒外汇等赚了钱后,国洪起曾在北京后海办了一家“文苑”歌舞厅,并且是当时京城里最大的歌舞厅。10几年过去了,后海两岸仍然是灯红酒绿,但已经没人知道“文苑”和国洪起之名了。

  据调查,国洪起1999年前后曾在亚运村附近的北辰路8号汇源公寓Q座居住。同住的还有北京人于苹,以及四川籍女子罗曼娜。而据工商资料显示,在该房间注册有北京市博仁达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两位股东分别为冯秀荣(国洪起母亲)和于苹。该公司与上市公司西南药业在上海创办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国洪起名下的旗舰公司——北京赛克赛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国洪起之妻孙涤非),工商资料登记的注册地为北京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30701室。而他名下的另外一家公司——北京东方泰诚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国洪起妻姐刘严),注册地为赛特广场30702室,也就是赛克赛思公司隔壁。据了解,赛特广场是北京最好的写字楼之一,隶属于北京赛特集团,而国洪起控制的赛克赛思既是北京赛特集团的股东之一。但记者前去寻访时,已经不见了上述两公司的踪影,那地方变成了一家旅行社。物业公司介绍,赛克赛思公司已经在两年前搬走了。

  国洪起在北京的活动地点主要集中在亚运村地区,他的“老巢”——国恒基业大厦就在附近。在该大厦15层的顶楼上,有国洪起宽达数百平米的豪华办公室。这个资本大鳄曾长期“潜伏”于此,而现在,这栋大厦已经被法院查封。

  据资料显示,亿时代大厦是国洪起名下公司在北京开发的一个高档写字楼。在《北京居民购房指南图》上,明确标示该楼盘位于亚北地区的安立路与大屯路的西南角上。但记者实地查访时,却找不到这个楼盘。而在同样位置上,有其他楼盘正在发售,但售楼员却明确说两者不是同一个项目。

  据售楼员指点,我们发现在南边几百米外还有一个烂尾楼。这个10多层的烂尾楼主体结构已经全部建好,甚至连楼外立面的一些玻璃幕墙都已经装好,却莫名其妙地在那里搁置了一年多。这更像亿时代大厦的处境——因遭遇突然变故而硬生生地停了下来。

  他既很自卑又过分自傲;他既很低调又常常自以为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他既很会算计别人又很容易上别人的当……


  国洪起的草民发家史

  胆有多大 钱有多大?

  在国洪起的相关户籍资料上,我们可以读到这样的信息:1958年9月23日生在北京,籍贯山东省济宁市,文化程度为初中,职业类别为“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身高为176厘米。

  有接近过国洪起的人介绍,他出生于北京一个底层的市民家庭,父母都是工人,父亲死得很早,母亲叫冯秀荣,现在已经80多岁了。国洪起其貌不扬,外形清瘦,很内向很严肃,不苟言笑,但为人很客气,说话声音有点儿“公鸭嗓”。虽然读书不多,但他“很有一点儿小聪明”,尤其对数字特别敏感。

  国洪起有一个弟弟叫国洪新,性格与他完全不一样,为人忠厚老实。另外国还有一个妹妹,是残疾。

  一无所有却胆大包天

  因为家庭出身很苦,所以国洪起很小便开始到社会上“混生活”。有信息说,国洪起在1980年就因诈骗建设银行贷款而被判刑入狱,出狱后在北京倒卖进口大件商品指标,赚了一些钱后,开始雇人在进口商品供应点收购商品指标,然后转手倒卖赚取差价。也有消息称,国洪起曾经从事“切汇”,靠倒卖外汇赚钱。在上世纪90年代前后,国洪起开始从事股票和期货交易,“炒股票非常有脑子,判断非常准确”,所以很多营业厅都争着让他去开户,他本人也迅速积累了多达几千万的财富。

  有人戏称,国洪起的历史是一部“被共产党专政的历史”——倒腾外汇时被抓过,开娱乐场所被抓过,炒股票期货时被抓过,现在做国债回购又被抓了。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初期,像国洪起这样“一无所有却胆大包天”的草民,往往能挣到大钱。

  当时的国洪起,对炒股以外的其他行当相当谨慎。他曾对周围的人说过:“我不想做实业,因为我不善于和人打交道。”有人劝他投资当时很热门的房地产,他却说:“做房地产不但要和内部人打交道,而且要与政府机关打交道,不像我做股票,只要敲敲键盘就行了——我挣谁的钱不知道,我赔给谁的钱也不知道。”

  接近国洪起的人介绍,阔起来的国洪起开始学会摆谱,喜欢穿名牌衣服买名牌车,并且与很多漂亮女人有过密切关系。但奇怪的是,这样一个以投机起家、甚至有诈骗巨额资金之嫌的人,并没有像其他类似经历的人一样,把财富偷偷转往国外,最后办好护照悄悄走人。

  让人惊讶的是,在国洪起身上竟呈现出如此复杂多样、甚至互相矛盾的性格特征——他既很自卑又过分自傲;他既很低调又常常自以为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他既很会算计别人又很容易上别人的当……

  一意孤行且屡投屡赔

  曾经喜欢独自一个人“敲敲键盘”赚钱的国洪起,也许是因为内心深处那种想出人投地的巨大冲动的诱使,他开始大张旗鼓地扩张自己的“版图”——从北京到山东、河北、广东甚至香港等地,从金融到房地产、建材、化工等行业,国洪起陆续成立或控制了50家以上的公司。更让人难以理喻的是,他把大部分靠“智力劳动”赚来的钱去创办实业,而有些投资在5年甚至10年之内都是很难收回的。比如位于山东省济宁市的九九集团,曾是全国最大的酒精企业。该公司总投资10多亿元,员工近2000人,产品涉及工业、农业、畜牧业、商业和生命科学等领域。在2002年底,国洪起雄心勃勃地宣称:九九集团要实现“百亿资产,百亿产值,十亿利润,十亿税收”的宏图。

  国洪起的性格决定他不会相信任何一个人,所以我们看到所有公司都是他通过自己的弟弟国洪新、妻子孙涤非及妻姐刘严进行牢牢地掌控。但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他又是一个轻信他人、从而常常上当吃亏的人。

  比如1998年,有人游说国洪起去重庆市某个国家级的贫困县投资一个烟厂,说仅需要投入三五百万起动费用,一年便能拿上亿的利润。有人劝阻他,说烟草是属于国家专卖的,这么好的事情干吗来找你?国洪起解释道,烟厂里属于包税的,一年光税款就能省多少多少钱。我先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到政策松动了再悄悄把它拿下来。

  谁知道,这个烟厂是个无底洞,投入多少吃多少,不到一年时间八九百万下去了,却一分钱也赚不出来。国洪起急了,把县政府告上了法庭。官司在重庆开庭,国洪起胜诉。但他不甘心,认为我北京有人,应该能拿回更多的钱,于是又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最后,国洪起果真又胜诉了,给多判了一些钱回来,但多判的钱却几乎全部花在开销上,光律师费就付了100万。因为上诉,把重庆市法院也给得罪了,去执行时他们根本不理睬,在那里给放着。把当地的县长给追急了,他指着县政府大楼说,你们干脆把它搬回家得了……国洪起最后以亏800多万了事。

  而在2000年前后,国洪起又跑到东北某地去投资。当地有一家生产葡萄酒的上市公司,下面有一个销售公司。这个公司在当地是包税的,因为吹牛不交税,所以他们尽量把销售和利润做大,然后利用上市公司收购这个销售公司,为此国洪起垫了2000多万。但合作方拿到钱后便不认账了,说你这是买公司的钱。其实任何明眼人都知道,这个公司没有办公室和工作人员,甚至连一张纸都没有,仅有一个皮包装着一套公章和支票,却让国洪起付出了如此巨额的代价。

  钱卫清也曾替国洪起打过此类的官司。国名下有一家名叫寰岛雄鹰的公司,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兴安证券公司的大股东,控股大概80%。后来在政府的主导下,把寰岛雄鹰在兴安证券的股份及场地和人员进行了零收购。寰岛雄鹰起诉了对方,要求赔偿5100多万元。一审胜诉了,法院支持了寰岛雄鹰3800多万的诉讼请求,但后来案件又发回重审。因为国洪起被抓,此案还一直躺在黑龙江高院里。

  诸如此类的“上当受骗”或“意外事故”,耗费了国洪起不少的真金白银。熟悉他的人说,国洪起首先是一个机会主义分子,有机会他就会去投。在投资山东九九集团和购买嘉利来股份等几件事情上,也曾有人劝说他小心行事,但他觉得有利可图,于是一意孤行、不听劝阻,最终落得如此下场。

  不知深浅还惹事生非

  从一无所有,到通过“奋斗”成为亿万富翁,又到最后变成阶下之囚,有人分析他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他的个性:急功近利、刚愎自用、不会做人、不会用人。“他根本不尊重人才,是一个极度实用主义分子——用得着的时候,你就是上帝;用不着的时候,马上可以把你一脚踢开。如果这边坐着一个大知识分子,那边坐着一个银行的信贷员,他肯定重视后者,因为银行信贷员可以马上为他变出钱来。”

  跟国过往密切的人如此叹惜道,“在特定的条件下,你凭小聪明挣了点儿钱,就好好过日子罢了,何必不知道天高地厚去惹事生非?这样的人成不了大气候,即使你给他一支部队,他也当不了元帅和将军,最多只是一个沿途打家劫舍的小毛贼而已。”


  配料

  国洪起在国内部分相关联公司一览表

  ◆山东地区(10个)

  山东九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涤非)

  山东九福饲料有限公司

  山东九都热电有限公司

  山东九源饮用水有限公司

  山东九香脂有限公司

  山东九九商业营销有限公司

  山东九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泗水北方大地肉牛育肥有限公司

  山东泗水北方大地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东鲁西黄牛原种场有限公司

  ◆北京地区(6个)

  北京东方泰诚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国洪起妻姐刘严)

  北京泰怡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严)

  北京赛克赛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国洪起之妻孙涤非)

  第一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严)

  中科塞思奶牛胚胎工程研究院

  北京博仁达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冯秀荣、于苹)

  ◆香港地区(9个)

  美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国洪起、国洪新、陈天锴)

  香港九九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国洪起、国洪新、陈天锴)

  建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陈天锴、王晓燕)

  海明洋行有限公司(董事:国洪起、陈天锴)

  浩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国洪起、陈天锴)

  浩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国洪起、陈天锴)

  华专有限公司(董事:国洪起、陈彩霞)

  康顺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国洪起、陈彩霞)

  华杰晋昌有限公司(董事:陈天锴、张永佳、王虎龙、崔晋宏、杨薇)

  ◆河北地区(8个)

  唐山宏达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玉林)

  唐山宾馆康乐中心

  唐山富源水泥有限公司

  迁安市德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唐山建源钢铁厂(法定代表人陈天锴)

  唐山运泰仓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天锴)

  迁安市富源水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天锴)

  河北证券公司

  ◆福建地区(3个)

  福建博古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健)

  福建三农(000732)

  福建华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地区(1个)

  广东正安发展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国洪起和其弟媳)

  ◆深圳地区(2个)

  深圳新都酒店

  深圳世纪证券公司

  ◆上海地区(3个)

  上海金三元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基金投资管理公司

  上海天骥基金

  ◆黑龙江地区(2个)

  黑龙江寰岛雄鹰实业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市兴安证券公司

  (根据《中国青年报》及《英才》杂志资料编写)

 

私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相混淆

                                口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钱卫青/整理·何伟


    私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相混淆

  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委托理财实际上是一种资本运作方式,目前法律没有委托理财的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是普遍的操作,争议很大。

  委托理财合同是说,承诺有高息回报,不承担投资风险,有保底条款。在国洪起案件中,他被委托的财产去做国债回购,利用北京赛克赛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山东九九集团进行操作,其本身并不具有委托理财的经营范围,风险很大,操作也违规。委托理财合同履行过程如果一方违约,就确认合同无效,属于一种民事纠纷,涉及效力和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国洪起案件不能说是纯粹的诈骗,因为当时并不禁止,委托理财只是一种新的理财方式。

  国洪起公司治理结构有很大的问题,公司虽然采取了分离制衡的现代企业模式,在实质上却是家族式的,一股独大,无论下属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仍然直接受国洪起个人控制。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模式法律后果也是惨痛的。如果一个自然人和公司法人控制了另一个公司法人,根据《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被控制公司的人格就会被否定,进而由控制人或控制公司对其承担无限责任,由此,可能导致法律链条和资金链条的断裂,引发大规模的法律危机。所以,作为幕后控制人,一旦国洪起出事整个公司就陷入瘫痪。

  目前民营企业家自身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他在公司运营中可能存在违规的行为,涉案后资金链条断裂,私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相混淆,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在没有出事之前,大家都捧着,政府都支持他。一旦出事,政府就出面强行接管,再就是强制他处置资产,甚至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以一些极端的方式处置本应该由其个人处理的私人财产,对债权债务关系采取一种简单化的处理方式,只动用公安局这样的强制方式,而不通过法院,所有资产都按照赃款来追查,有些股东跟着倒霉,财产权益也侵犯了。

  作为民营企业家应该吸取教训,注意企业运作的法律风险与防范。一旦资金链条断裂,应该委托专业的中介机构,如律所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制度犯罪低于成本预期

                    采访·凯正财务 李献凯/文·本刊记者 戴璐


  国债回购,曾一直是资本市场上的一个灰色地带。在2001年前,股市短暂的高潮让投机倾向跟着达到了顶峰。无论是证券公司还是民间资本家,借委托理财名目大钻规则漏洞,套取巨额利益的事花样频出。

  透过国洪起一案,可以看到一个财务上严重缺乏理性的错误。事实上,对自己投资的国债产品进行回购,类似于在质押债券的条件下融资,如此取得的资金,如果再去进行投资到一些高风险的项目上去,无形中将放大财务风险。如果再用这笔国债去违规贷款,不但又把财务风险放大了一倍,而且还触及法律风险,一旦企业资金抽不回来,事情败露,决策者就会涉及刑事责任。

  更可怕的是,按照报道所述,部分用来回购的国债以及用来贷款的国债属于同券商营业部的人员勾结虚构,也就是说根本就不存在这笔国债投资,那么,这将属于彻头彻尾的商业欺诈,性质更加严重。

  为何许多民间资本掌控者甘愿越过雷池,在金融上肆意冒险?

  在我看来,一方面,我们的金融体制对民营企业很不公平之外,使得他们走正常的实业之路付出的代价远远高于投机主义;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的监管制度过于软弱了。本来法规就不健全,已有的法规在执行中又不到位,使得一些热衷于投机的人,对违法、违规的成本预期很低。

  一个所谓的“金融大盗”得意数年后才被审查、曝光,无疑也是对资本市场制度约束的一种拷问。甚至直至今天,银行、证券公司和政府的监管部门仍然在企业信用方面缺乏信息互通,一个券商深知的投机家,很可能在某个异地的银行分支机构被当作实力雄厚的优质客户。所以,缺乏理性的疯狂,是否也是对制度约束力的一种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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