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是一本美国流行商业杂志,以报道中小企业的创新著称。但最近几年,中国人听说这本杂志,更多地和税收有关。在它公布的“全球税收痛苦指数排行榜”上,中国连年位居前列——2004年排第四,2005年排第二,2006年排第三。对此,国内媒体报道很多,各种研究、评论也很多。很多人把《福布斯》的排行作为考察中国税收状况的一个论据。
2007年,中国税收总额49449亿元,占GDP的20%。2007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登载一篇文章,论证“中国宏观税负目前仍处于世界较低水平”。文章表示,近年来中国的宏观税负都在18%左右,而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基本在21%以上,发达国家则普遍高于30%,“所谓中国税负水平位居全球第二或第三位的结论,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也是违背事实的。”
这些说法是否靠得住?以下是来自维基百科网站上的一份统计资料(见下页):
2005年各国政府税收占GDP的百分比
瑞典
| 51.3
| 荷兰
| 38.2
| 爱沙尼亚
| 30.9
| 丹麦
| 50.3
| 巴西
| 37.4
| 澳大利亚
| 30.9
| 比利时
| 45.5
| 英国
| 37.0
| 爱尔兰
| 30.8
| 挪威
| 44.3
| 新西兰
| 36.6
| 瑞士
| 29.7
| 法国
| 44.0
| 捷克
| 36.3
| 拉脱维亚
| 29.4
| 芬兰
| 43.9
| 西班牙
| 35.6
| 斯洛伐克
| 29.3
| 冰岛
| 42.4
| 保加利亚
| 35.9
| 立陶宛
| 28.9
| 奥地利
| 42.0
| 塞浦路斯
| 35.6
| 日本
| 27.4
| 意大利
| 40.6
| 马耳他
| 35.3
| 罗马尼亚
| 27.3
| 斯洛文尼亚
| 40.5
| 葡萄牙
| 35.3
| 美国
| 27.3
| 德国
| 38.8
| 波兰
| 34.2
| 韩国
| 25.5
| 匈牙利
| 38.5
| 加拿大
| 33.4
| 墨西哥
| 19.9
| 卢森堡
| 38.2
| 土耳其
| 32.3
| 智利
| 18.3
|
从这份统计资料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税负水平的确不高。2005年,中国税收与GDP的比率是17.5%,非但不高,还有些偏低。另外,我们也发现,在发达国家之间,税负水平相差也很大,例如英国为37.0%,日本为27.4%,相差10个百分点,但两国的人均GDP(2005年)都在36500美元左右。这就让人产生了疑问:我们前面提到的税收越高、社会福利损失越大的论断,是否真的成立?如果中国要向发达国家迈进,是不是应该进一步增加税收?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来看生活中的一个事例:
事例(虚拟)·装修费用和保姆工资
阿龙和海亮是一处新建小区的邻居,两家人入住不久就认识了。这天,为了增进邻居之间的感情,海亮邀请阿龙夫妇到家里作客。
一进到海亮的家,阿龙夫妇对屋里的装修赞不绝口,说他们家环境舒适,格调优雅。阿龙问海亮装修花了多少钱,海亮说“3万”。阿龙很惊讶:“才3万?不可能吧。我们家花了8万,感觉比你家差远了。”海亮一解释,才搞清楚,他家的装修是包工不包料,装修用的材料是自己买的,3万块只是设计和人工费,“要加上材料费,就得10万块不止了。”海亮说。阿龙这才打消了心中的疑惑。
这时候,海亮家的保姆小田从厨房出来,拎着袋子去买菜了。海亮媳妇低声问龙嫂:“你们家请的小张一个月工资多少?”龙嫂说是一千,海亮媳妇说“差不多”。但她又说,不想用小田了,她觉得每次小田买菜回来,报的价钱都有水分,“每个月恐怕多一两百块呢。”海亮倒不那么计较,说:“多就多点吧。现在找合适的保姆可不容易!”龙嫂也说:“这事哪家都有,别太离谱就行。”海亮媳妇一听,才释然起来。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比较某件事的成本和费用的时候,应该把总成本和人员费用分清楚。例如,在比较装修费的时候,材料成本和人工费要分清楚,不能混为一谈。另外,在计算人工费用的时候,有时候可能涉及到一些隐藏费用,例如故事里提到的保姆买菜时虚报的“水分”。——在考察民众与政府的交易关系的时候,也是如此。
前面说过,税是民众购买政府(人员)服务的费用。人们需要政府,是因为在简单形态的市场上,企业不能单独提供公共物品,要由政府来组织提供。但这不意味着在生产公共物品的过程中,只有政府在发挥作用;也不意味着,民众交给政府的税款全部都是政府服务的报酬。比方说,在A国,政府收到10000元税款后,拿出2000元修马路,2000元盖学校,2000元建医院,剩下4000元给政府官员作办公费用和发工资。这时候,马路、医院、学校等具体事项,都可以由企业来承办。为此花出的6000元钱,民众并没有真正“给”政府,只是委托政府,让他作为一个承包人,用这些钱去组织资源,向他们提供简单市场上无法购买的公共物品。而在B国,政府收了5000元的税,但除了招募警察和公务员,什么也不管,显然,它的服务费用就比A国政府高。
前面也提到,在历史上——包括今天的世界上,某些国家的政府和民众之间不是纯粹的交易关系,所以,税的形式比较复杂。比如在中国,一个企业除了交税之外,还面临着工商、质检、消防、卫生等部门的收费。此外,碰到学校扩建、街道翻新、举办庆祝活动等,也会有政府部门找他们“集资”。甚至,出现财物被盗之类的案件,公安部门也会提出“办案经费不足”,要求他们资助。有人曾问一个饭馆老板,需要向政府交多少税费。老板拿出的单子显示,除了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有其它19个政府部门的收费,共69项。这些费用,虽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税,但确实是政府的收入,也是企业的负担。
因此,在衡量一个国家税负高低的时候,首先要区分“明税”和“暗税”的概念。所谓明税,就是法律规定的、由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款(也就是上一章谈到的各种税项);所谓暗税,就是政府在税务部门之外,通过其他渠道向老百姓取得的收入(下面将详述)。明税加暗税,才是税收的全部。在此基础上,我们不能光看政府收了多少税,还要看政府把这些钱花在什么地方。正如上面的故事所说,客户给装修公司的钱,不等于装修公司的服务报酬。在税收问题上,重要的不是税收了多少,而是政府为自己花掉了多少。政府在社会福利和公共物品上的开支,是对民众的利益返还,不是真正意义的税;而政府通过税收为自己花掉的钱,才是政府服务的报酬,即“净税”。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用一个公式来表达:
净税﹦明税+暗税-社会公共开支﹦政府服务报酬﹦民众真实负担
在这个公式中,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明税确实不高。但是,暗税的情况如何呢?
先看农村的情况。在大多数工商业落后的农村乡镇,因预算内收入来源很少,占乡级财政很大比重的是各种收费和罚没收入,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收入是“超计划生育罚款”(即所谓“社会抚养费”,实际上我们可称之为“生育税”)。该项罚款高达某些乡级财政收入的一半左右。另外,农村乡镇的提留、统筹款也是非常重要的政府收入来源,而这项收入通常是由一家半官方的商业机构——粮食收购站代为征收的。更显荒谬的是,一些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校,也被当地政府当成了税费征收机构,县、乡政府往往会以剥夺受教育权相威胁,将农村中小学生作为无偿的征税中介,通过他们向他们的家长收取各种合法与非法的税费。
而在城市地区,政府的收入来源比较复杂、征收途径更加多样,因此,享有征管权力、负有征收责任的机构也就更多。我们发现,县市以上几乎所有的政府职能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检察司法机关均具有几项到几百项之多的“执收执罚”权限(如北京市城管队拥有的合法罚款权竟多达285项),因此,除了税务部门之外,其他很多部门,如国土、公安、交通、城建等,也都是名副其实的征管机构。仅就“合法”——指具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具有省级以上“文件、通知依据”——的收费项目来说,全国大概有上千种(本章附录列出了一些比较重要的“合法”征收项目)。
根据《2005年中国经济普查年鉴》的统计,2004年,在财政税收之外,我国工商、质监、城管、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门,年收费达9367.67亿,加上检察院和法院所收的356亿,共计9723.67亿。在此基础上,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估算,2005年,全国各级行政、司法部门的收费,有12500亿左右。
除了这些“预算外收入”,近年来,在中国各级政府的收入中,还有一项很重要的来源——土地出让金。所谓土地出让金,就是政府在招商引资,或开发房地产的过程中,通过支付少量象征性的补偿,从农民手中征用土地,然后高价转给企业使用,从中获得的收益。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计,2006年,全国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为7700亿。而据一些学者在全国范围的调查,农民被征地得到的补偿,与土地出让价格相比,平均水平是4%,如果把“村集体”得到的补偿加上,大约是10%。以这个标准计算,2006年,政府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净收入,大约是7000亿元。在很多地方,土地转让已成为政府的财政支柱。
以上这些政府收入,是能摆上台面,大家看得见的。另有一些政府收入,是不能摆上台面,或者大家看不见的。例如,一些企业或个人,为了得到某种商业机会或经营许可,或到政府办事的时候更“方便”,对政府官员进行贿赂,这也是一种暗税。再如,在政府垄断的行业,如电信、石油、金融等,有很多国有企业,每年都能从市场上获得巨额收入。这些收入中,有一部分,是因为政府的垄断,使普通百姓额外支付的;同时,这些收入中,除了正常上交的税款之外,有一部分成本摊销和利润分配,是与政府官员支出有关的——这部分由老百姓额外支付、又由政府官员受益的国有企业收入,其实也是暗税。
“腐败税”和“垄断税”是隐形的,所以更难计算。一些机构和学者曾对中国的腐败金额作过推测,结果从3000亿元到1万亿元不等。我们采用保守的估算。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透露,2006年,全国共查处政府部门贿赂案件8310件,但他没有透露涉案金额。假设被查处的贿赂案件平均数额是50万元(已披露出的最高受贿记录是4700万元),查处率是10%,那么,政府官员实际接受的贿赂,至少有4000亿元。至于“垄断税”,我们参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把国有垄断企业高出社会平均利润率的那部分利润,视为消费者对政府的额外支付,其数额在2000亿元以上。
以上面这些数字计算,中国政府税收占经济总量GDP的比重,就不是18%了。以2006年的税收为基础,如果加上预算外收入(各种行政收费)12500亿元,土地出让收益7000亿元,这个比重就变成了27%;如果再加上“腐败税”4000亿元,“垄断税” 2000亿元,这个比重又变成了30%。与发达国家相比,这个比重仍然不高。在前面的“2005年各国政府税收占GDP的百分比”列表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国家宏观税负超过30%;有10个国家超过40%;最高的两个国家丹麦和瑞典甚至超过了50%。但正如前面所说,从真实税负的角度看,我们不能光看民众交了多少钱,还要看他们交钱后得到了什么;不能光看政府收了多少钱,还要看政府如何花掉这些钱。
在现实中,北欧国家以税负高而著称,但在这些国家,民众享受的公共福利也很高。以瑞典为例,福利可谓五花八门,有未成年人津贴、父母津贴、寡妇抚恤金、妻子生活补助等;还有住房补助、医疗补助。从小学到大学,全部免交学费,中小学生免费午餐。丹麦也是如此,公立学校不用交学费,电脑上网是免费的,而且政府每月都对学生来有补助,补助足以支付每月的开支。瑞典首相的年薪,与一般工人相比,纳税后为2:1;首相住在居民区,没有保镖,出入不带随从;家中无公务员和厨师,上下班乘公共汽车或开私家车……这些情况,可以从他们的政府支出得到印证。以下是几个明税最高的欧洲国家的财政支出情况:
2005年瑞典、丹麦和法国的财政支出结构
(单位:百万美元)
支出项目
| 瑞典
| 丹麦
| 法国
| 数量
| 百分比
| 数量
| 百分比
| 数量
| 百分比
| 财政总开支
| 1,508,138
| 100.00%
| 824,841
| 100.00%
| 919,700
| 100.00%
| 一般公共服务
| 205,568
| 13.63%
| 105,452
| 12.78%
| 123,608
| 13.44%
| 国防
| 46,562
| 3.09%
| 24,015
| 2.91%
| 32,897
| 3.58%
| 公共秩序和安全事务
| 35,818
| 2.37%
| 15,796
| 1.92%
| 23,846
| 2.59%
| 经济事务
| 136,537
| 9.05%
| 55,829
| 6.77%
| 49,684
| 5.40%
| 环境保护
| 10,998
| 0.73%
| 8,539
| 1.04%
| 14,004
| 1.52%
| 住房和公共设施事务
| 24,882
| 1.65%
| 9,233
| 1.12%
| 31,283
| 3.40%
| 医疗保健
| 186,663
| 12.38%
| 106,781
| 12.95%
| 125,580
| 13.65%
| 娱乐、文化和宗教
| 29,066
| 1.93%
| 24,844
| 3.01%
| 25,479
| 2.77%
| 教育
| 195,417
| 12.96%
| 123,365
| 14.96%
| 105,613
| 11.48%
| 社会保障
| 636,627
| 42.21%
| 350,986
| 42.55%
| 387,706
| 42.16%
|
数据来源:根据OECD网站数据整理而得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瑞典、丹麦和法国的财政支出结构非常近似。对于这三国而言,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健和一般公共服务是花钱最多的四项,共占去全部支出的近80%。尤其是社会保障,在这三个国家的财政支出中都占到42%以上的比例;而教育医疗支出合计起来也都占到总支出的25%以上。这意味着民众的社会福利非常高。把社保、教育、医疗、环保等公共事务支出加起来,占到了瑞典等国财政支出的绝大部分。根据前面的公式“净税﹦明税+暗税-社会公共开支”,这些国家的净税并不高。
——反过来,再看中国:九亿农民,基本没有医疗保障。医院的条件越来越好,但收费也越来越高,一天的药费就是半年的庄稼钱,不少农民因为看不起病,“小病拖、大病捱,快死才往医院抬”。本章开头提到的王明志,正是广大农民悲惨命运的一个缩影。教育方面,年年有考上大学却因缴不起学费而无缘读书的凄凉报道。不要说内地“老少边穷”地区,就是在北京、上海、广州这些富庶地区,家庭经济条件不太好的市民,孩子考上大学也是一件让全家人发愁的“大喜事”。至于失业,1999年有条例规定,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按照工资额2%缴费,个人按照工资的1%缴费。失业金按照缴费时间计发,贡献多者标准高些,享受待遇时间长些。但实际上,在中国上千万的失业者中,得到失业救济的微乎其微……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民众享受的公共福利少得可怜。为什么?从逻辑上分析,原因很简单,就是在中国,税收的大部分都被政府部门自己花掉了。
事例(真实)·政府浪费知多少
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浙江大学教授冯培恩委员表示,政府控制行政成本的努力还亟待加强。他列举了六种政府浪费行为:
公务用车浪费——我国目前大约有400万辆公车,每年消耗超过2000多亿元,其中真正用于公务的约占1/3。
公款吃喝消费——粗略统计,公款吃喝每年不少于2000个亿,至少吃掉一个三峡工程。
公费出国消费——近年来官员出国考察和培训热在各地持续升温,目前我国官员公费出国一年耗资已经超过3000亿元。
政府会议浪费——例如西部某县2003年召开涉及乡镇的会议达375次,其中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95次,以县委办政府办名义召开的会议147次,县级各部门自行召开会议117次。
“政绩工程”和办公楼建设浪费——一些政府举债建设超豪华大广场、大剧院、大体育馆、大机场、高尔夫球场等。还有,一个省级贫困县政府的办公楼耗资7000多万元,相当于全县年财政收入的1/3;西部一个镇建起了形似天安门城楼的办公楼;南部一个只有7个村干部的村委会,耗资400多万元兴建办公楼。
能源和资源浪费——据专家估计,我国政府机关单位建筑面积的能耗是美国1999年平均水平的133倍,我国公务员人均纸张耗费量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是部分发达国家的10倍。
总之,从净税的角度,以“政府从百姓手上拿走、并自己花掉的钱”的标准来衡量国家税负的高低,中国的税负一定不是政府官员所说的“处于世界较低水平”。相反,从政府收费繁多、花销巨大并且公共福利薄弱这几个方面来看,中国被《福布斯》杂志多次列为“全球税收痛苦指数排行榜”的前几名,反映的恰恰是社会净税水平较高的现实。在下一节,我们将通过具体的案例和数字进一步说明这种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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