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爱民主、我们爱自由、我们也爱财富!我们尊孔子、我们尊老子、我们同尊管子!

安德管仲网管仲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1892 人浏览分享

开启左侧

一般纳税人混合销售行为中的运费能与货款开具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吗?

[复制链接]
1892 0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8日
来源:济南市历下国税局
    问:一般纳税人混合销售行为中的运费能与货款开具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吗?如果可以开具,购货方如何进行抵扣?
    答: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提供运输劳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一并征收增值税。可以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和运费金额,运费按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税款,购货方凭销售方开具注明运费的专用发票抵扣进项额。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

关注

0

粉丝

606

主题
精彩推荐
热门资讯
网友晒图
图文推荐

小黑屋|Archiver|安德管仲网 ( 粤ICP备20002412号 )

GMT+8, 2024-9-22 17:29 , Processed in 0.059266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