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学系讲座教授、北京长江商学院教授郎咸平在复旦大学发表了题为《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的演讲,将格林柯尔老总顾雏军收购系列上市公司的方法归纳为“七大板斧”——安营扎寨、乘虚而入、反客为主、投桃报李、洗个大澡、相貌迎人以及借鸡生蛋。
这些言辞激烈的质疑给郎咸平带来了或明或暗的压力。
8月16日,郎咸平教授针对格林柯尔发来律师函一事在北京长江商学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本报记者在会前对郎咸平教授进行了一个小时的专访。
“我敢讲就敢负责任”
记者:收到顾雏军律师函的时候,你觉得意外吗?
郎咸平:这是我第一次收到这样的律师函。此前,即便在对德隆等企业的研究报告发表后,也没有收到过律师函。
我觉他应该还是走法律程序好一点,像他律师函中所用的这个口气,让我更加火冒三丈。难道你还可以用非法律程序的秘密行动吗?那我就等着你。不仅我等着你,全国老百姓都等着你,看看你准备怎么做。
对于他的这个做法,我不仅不害怕,反而很兴奋。如果他像海尔一样低调,那么我反而会有失落感。经过这个事情以后,更加深了我奋战到底的决心。可能我是一个好斗的人吧。
记者:对于你挑战内地企业的做法,你的家人和朋友是怎么评价的?
郎咸平:对于这个事情,大家都比较关心。有人问会不会因此带来什么麻烦。我说不会。既然我讲了,我就会完全负责到底。包括和我一起合作的学生,我都告诉他们不用担心,我会一个人负责到底。
我敢讲就敢负责任。我研究所用的一切资料可都是格林柯尔公布的。
记者:除了记者会之外,你还准备采取什么行动?
郎咸平:最近有相当多的律师来找我,建议由我牵头成立一个由律师和会计师组成的、民间发起的“保护中小股民委员会”。对不法的上市公司,通过类似的研究揭示出它们非法的本质来,然后就采用法律手段进行控诉。
我也在考虑这种方法的可能性。
“我希望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
记者:请谈谈你做这些研究的目的。
郎咸平:我希望通过这些研究能改变大家对于国企产权改革的思维误区,保护国有资产。这是比保护中小股民利益更迫切的一个问题。从现在媒体和网民的反应来看是很积极的,我对前景也很有信心。
产权只是企业经营中的一小部分。不是解决了产权问题就能解决一切问题,私人公司破产的比国有公司要多得多。把任何问题都归结于产权的人,未免把问题看得过于简单了。这种简单化的思维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我希望研究能够起到加速器的作用,让大家提早觉醒,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
记者:有人认为你的这些研究是有利益背景的。你承认吗?
郎咸平:我是为理念而做事的。我希望出现一个寓富于民的中国社会,把财富还给老百姓。所以不允许大企业搜刮老百姓财富,保证老百姓的权利不被剥夺。
我现在衣食无虞,也有社会地位。为自己的理念做研究,我会得到更多的尊重。没有哪个上市公司老总会认为郎咸平是为钱做研究的,只有一些小人物会这么想。
国内的很多学者收入很低,但我不是这样的。我从来不否认我是很有钱的人,我在香港的房子也价值上千万。我还会在乎那点小钱吗?
“合法的操纵真是太可怕了”
记者:请谈谈格林柯尔报告的出台过程。
郎咸平:我本来就很想研究顾雏军,对他已经关注了很久。他很高调,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每当他完成一次上市公司收购以后,股价立刻大涨,业绩在几个月之中就突然变好。对于这一点,我根本就不相信。完全违反了金融原则。一个公司由亏转盈是非常困难的,公司的各方面都需要改革,这没有几年功夫是做不到的。
他几个月之内就能转亏为盈,这其中一定有猫腻,一定有某种程度的操纵。这就是我想研究他的原因。
正式的研究是从今年4月开始的。在我的指导之下,几个学生可以说是不眠不休,每天平均只睡4个小时,耗时3个月,才把这个报告做出来。
研究是很不容易的。我们所收集的资料都是公开披露的资料,没有一点自己的判断在里面。要用他自己披露的数据来证明其中存在的矛盾,这是很困难的事情。
记者:此前,你研究的重心都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方面,人们称你为“郎监管”。现在有人把你叫做“国有资产守护人”,为什么你的研究突然转到了国有资产保护上面来?
郎咸平:不是我刻意转的。我做这些研究的目的,也是为了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但是在研究中我突然发现,问题不是那么单纯。在收购的过程中,国有资产也大量流失。这是无意中发现的。
我本来是想通过研究来证明,被收购公司突然扭亏为盈是一种数字操纵的假象。后来,我们证明了顾雏军是通过费用的调整来实现扭亏为盈的。做到这一步,我们就不禁想:为什么顾雏军能够事先调高被收购公司的费用水平呢?随后才发现,原来调整费用的时候,顾雏军已经是上市公司董事长了。这让我们很好奇,再次的调查发现,在格林柯尔所有的上市公司收购中,顾雏军事先都已经是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了。费用的调整是在顾雏军担任董事长的任内完成的。
调查到这,我们又想:是谁让顾雏军当上上市公司董事长的呢?被收购的这些企业都属于国有企业,而且都存在大股东欠钱不还的问题。根据披露的资料,顾雏军通过各种方法让大股东不用还钱了,那么是不是有“投桃报李”的嫌疑呢?
这中间损失的就是上市公司和股民的钱。
通过同意原大股东以商誉抵偿债务等方法,上市公司就被用很低的价格收购过来了。而且这些行为都是合法的。公司法没有规定不可以这样做。这一切操纵都是合法的操纵,合法的自我定价。这种事情真是太可怕了。
“国有资产合法流失”
记者:你能概括一下这种发生在证券市场上的国有资产流失的特征吗﹖
郎咸平:这些事件都有两个重要特征:第一,收购者和褚时健不一样,他们都会寻找最好的法律顾问,保证所有的操作都是符合中国法律的;第二,收购者会采用各种方法,来保证收购的价格是由自己来制定的。
记者:你如何看待这种类型的国有资产流失?
郎咸平:这种现象要比通常的上市公司圈股民的钱要复杂得多。它还涉及到民营企业和国企老总用国有银行和股民的钱去圈国有资产的问题。遭受损失的不仅仅是股民,而且是国家。
这类问题在我以前对亚洲其他各国的研究中都没有发现。在以往的研究中,圈股民钱的情况很多,但其他国家没有这么多的国有资产,所以不存在圈国有资产的问题。这种情况很类似俄罗斯。
记者:你在研究中发现,国有资产是“合法”流失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奇特的现象?
郎咸平:之所以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就在于我们国家的法律缺位。我们国家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只要是法律条文上没有禁止的都可以做。但我们的公司法是从哪里来的?是从欧洲和美国抄来的,不适合中国的情况。在那些国家,可没有什么职工持股会,也没有什么国资局和国有股不流通的问题。因此现在我们的公司法无法对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制约。使得收购者有机可乘,以合法掩护非法。
这些年,国内引入了美国的MBO管理层融资收购 概念。MBO是什么?就是收购公司在外的股权。MBO的前提是股份有一个市场价格在,因此管理层可以以一个溢价来收购公司。但我们国内的情况却是不一样的。国内大多MBO的运作模式是:向国有银行借钱,收购国家股,收购的价格是由管理层自己制定的,收购完成之后管理层就变成企业的主人了。全世界就只有中国还存在这样荒谬的事情。
这些行为本来需要给予严厉打击,然而按照现行的法律,这些行为却都是合法的。
“政府干预要退出国有企业”
记者:海尔难道不应该进行MBO吗?对于发生在证券市场上的国资流失问题,你认为应该采用什么方法来解决?
郎咸平:海尔这样的大型国有企业就不应该进行所谓的MBO。我认为现在国有资产流失已经到了一个非常紧迫的时刻。应该出台一个法令,所有国有资产的移转应该全部停止。不仅如此,还应该确立一个原则,所有国有企业的老总都没有资格拿企业的股权,只能获得期权。讲得更直接一点,国有企业的老总就是职业经理人,就像是家里的保姆,应该承担信托责任。做不好就下台,做得好是应该的。
记者:这种思路似乎与“国有资本退出竞争性领域”的观念格格不入?
郎咸平:今天中国经济的问题是竞争过于剧烈,而不是竞争不够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加强监管,减少竞争,多做产业整合。但是整合不能由民营企业家来做。要停止国有资产的移转。国有企业的老总也要确立职业经理人的观念。
那种认为国有企业私有化以后就能搞活企业的观念是错误的,很多提倡这一观念的学者都没经过研究,而是拍脑袋得出的结论。很多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以后,企业就变成老总私人的了,这是对全国老百姓的不公平,是很可怕的剥削。
国有股在全世界都有的,连瑞士都有,为什么中国不能有呢?因此国有股并没有错,但是要在此基础上,国有企业的老总都要定位为打工仔。做得好就拿高薪,做不好就应该走人。此前,国内更多地讨论国企老总的收入太低了,但却很少有人讨论一下这些企业老总对国家的责任。这其实是问题的两个方面,必须同时兼顾。我们国家并不存在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我们只是存在职业经理人信托责任的缺位。
现在的迫切问题也不是国有企业要退出市场竞争,而是政府的干预要退出国有企业。不是应该把国有企业连根拔起,而是应该把国有企业背后指指点点的人连根拔起。股权是属于国家的,但是经营者也必须获得经营者的主动权,按照市场规律把企业经营好。
我的这些观点都是以我对各国国有企业的研究为基础提出的。我有资格讲这些话。(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