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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时有赠送,开票时,赠送的这块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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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1:
赠品和货物开一张票,赠品无需列价格,也不用视同销售另计算销项税。

方法2:
分摊售价的方法,把单价分摊一部分给赠品,发票开一起还是分开都可以。


根据《关于明确增值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函〔2005〕304号)的规定,关于纳税人赠送行为的增值税处理问题。(一)纳税人与购买方约定购买指定货物或达到约定的购买金额、数量后赠送货物等与直接销售货物行为相关的赠送行为,是纳税人促销经营手段,是销售折扣的一种形式,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款“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的规定,在销售单据上填列销售和折扣货物的名称数量、金额的,纳税人可按取得的进货发票计算进项税额,按最终实现的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附带赠送货物不作视同销售处理。(二)纳税人与上述第(一)款所指直接销售货物行为无关的赠送货物,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应作视同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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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4

萍子happy 萍子happy  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3-6-4 13: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如果是发货时,随货发给客户试验的样品,可不可以也这样处理呢?
jinwa jinwa  版主  发表于 2013-6-4 23: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试验样品,其实也可以在业务上做成类似的卖A送B的处理。
如果业务上不能证明如此,免费实验的样品只能按视同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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